谢平:给中国民营银行的七点建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64 次 更新时间:2015-03-3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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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 (进入专栏)  


我认为民营银行如果能够把试点办好,尽管资产总量不会很大,但现在很多非国有控股银行、将来的民营银行的单项指标,慢慢会超过国有银行。

最近民营经济的发展,在金融领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民营银行,一个是互联网金融,我今天主要针对民营银行给大家提几点建议。当年我在人民银行[微博]工作的时候,始终支持民营银行。现在有了5家试点,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因为我相信民营企业家能够把工商企业做得这么好,将来一定能在民营银行的领域做得更好,你们必须相信私有制作为一种悠久且很有生命力的产权制度,在哪个行业都可以立住脚,不过5家试点太少,以后应该会慢慢增加。

主要谈七点建议:

第一点,民营银行的股权最好要分散。也就是说,民营银行最好不要有一个人的股权特别大,不论是国有股独大或者家族独大,都对银行不好,应该分散一点。银监会就要求,民营银行每一家试点银行一共要有两个发起人,而且单一股东比例不能超过20%。实际上现在大银行的股权都非常分散,而我们国家现在没有国有元素的银行有两家,平安银行、民生银行。民生银行的股权比较分散,事实证明这比较成功。

第二点,股东要选一批真正称职的董事。股东把银行委托给董事,就要求董事具备正直、诚信、专业、敢于发表意见、真正履职的核心素质,而且要增加一定的独立董事代表。公司的最终控制权在这些董事手上,民营企业家作为股东要办好银行的时候,不要老想着董事怎样代表自己的利益,一定要选真正能够独立发表专业见解的董事。

第三点,一定要真正发挥董事会的作用,重大议案必须由董事会投票产生。在银行界打了这么多交道,我觉得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董事会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一人一票的选举作用。特别是对银行高管的选聘、任免,必须100%交由董事会自主选聘。很多银行之所以没有搞好,是因为董事会作用只能发挥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第四点,必须选择一个独立的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受政府任何部门、大股东的控制,应该真正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能够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民营银行一开始就要杜绝董事长成为某一个利益集团或者某几个股东的代表。这一点说得容易,做起来很难。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掌握银行的控制权,从而把这个希望寄托在跟自己相关的董事长身上。每家商业银行里面,每个人都想要己方的代表人物当董事长,这背后的斗争很残酷。

第五点,管理层要专业,他们的薪酬应市场化,并且要具备有独立业务条线的风险官,让风险官直接对董事长负责,这是银行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最大的特征。很多银行风险官都在行长控制之下,于是有时候很多事情暴露不出来。应该把风险管理放在第一位,让风险官直接对董事长,甚至于直接对股东大会汇报。

第六点,民营银行的股东要摆正位置。收入主要是资产的增值、净资产的增值和分红,股东不要期待通过民营银行为自己的工商企业做任何关联交易、担保、贷款,或者想获得优越于一般客户的利益,银监会、证监会[微博]也对这方面管得很严。

第七点,政府部门不要对民营银行干预太多,应该把它完全委托给金融监管部门(银监会)。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最好不要管民营银行,特别是人事和基本业务,而且地方政府最好不要有股权当股东,现在地方政府非常喜欢在金融机构派代表、干部。银行主要依靠银监会的监管和自己公司的治理,而不是通过干部管理的办法。

我认为民营银行如果能够把试点办好,尽管资产总量不会很大,但现在很多非国有控股银行、将来的民营银行的单项指标,慢慢会超过国有银行。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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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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