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菀航:改革动力:从“得利”到“便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4 次 更新时间:2015-02-0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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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菀航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旧的发展模式被重构,新的驱动力亟待注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1月10日在“国研智库论坛·新年论坛2015”上,就新常态下如何寻求改革动力、释放改革红利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金碚指出,在当前新常态下,大家对改革的逻辑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不能再主要依靠宏观刺激来促进经济增长,而要靠创新驱动,释放微观经济的活力。如何释放微观经济的活力?改革被寄予了很大期望。要通过改革来促进创新,从而增强经济增长的潜力,取得改革的红利。

前三十多年改革的基本动力是“得利”

那么,改革基于什么样的动力?“我国前30多年改革的基本动力可以简单总结为两个字:‘得利’,”金碚解释道,“国家采取了诸多促进改革的特殊政策,形成了‘谁改革谁有利,先改革先得利’的局面。”这一改革激励的逻辑和机制,使得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巨大成就。

“成就不能否认,但这种改革路径也会产生必然的副作用和代价。”金碚说,由于制度本身是一种公共品,用“谁得利谁改革”的机制来推动改革,相当于用一种生产私人品的逻辑来生产公共品。这种改革的逻辑会导致经济运行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并且导致各个领域中出现既得利益集团,利己就推动改革,无利就阻止改革,给进一步改革设置障碍。

下一步改革的基本动力是“便利”

下一步改革的参与者或者说执行者都能够直接从改革中获得利益吗?关于这一问题,金碚认为,“也许改革后没有获益,甚至可能还有损失。”他举例说,过去国家给予特区各种特殊政策推动改革,而当前以上海自贸区为例,不但没有优惠政策,并且要求其施行的政策必须可复制、可推广。

如果在改革中未必直接受益,那么下一轮改革的动力就会出现问题。下一步的改革要靠什么来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制,由此实现更大的改革红利。

“通俗来讲,前30多年的改革靠‘得利’,下一步的改革要靠‘便利’。”金碚进一步指出,在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大家能够公平竞争,排除运行中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和不便利因素,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这一逻辑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如果我们承认这一逻辑,我们的改革就要使微观经济主体变得更加便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同过去相比在各方面的便利性已经大大增强,但同一个有着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或者说更发达的现代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各种不便利的情况。金碚特别强调,“不便利性有一个反动就是腐败,如果这个地方不便利就可能形成腐败。一定程度上说,腐败就是对不便利的润滑。”当一些人用腐败的方式突破了一些不便利,就意味着更多的人更加不便利。如果我们希望释放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就要考虑如何使经济主体变得更加便利。

关于获得便利的对象,金碚认为这涉及监管方和被监管方。使监管方更加便利有一定道理,因为可以利于有效监管;但归根结底是要使被监管方更加便利。制度本身不会生产红利,要让在制度中间的行为者,也就是微观经济主体,如居民、企业、非政府机构等,在这一套体制机制下获得便利。“如果他们觉得更加便利,我想改革红利存在;如果他们觉得越来越不便利,那么这里就没有改革红利。”

金碚最后总结道:“新常态下,如果把我们的经济增长潜力提升寄希望于创新驱动,寄希望于改革能够释放红利,那么我们的观察点就是,改革是否使微观经济主体在进行有益经济活动时变得更加便利。如果感觉到更便利,那么我们的改革就走在了释放红利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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