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星:深入剖析“国民劣根性”

————试论新时期文学中“改造国民性”的主题特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04 次 更新时间:2015-01-2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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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新时期文学中产生了许多反思“文革”武斗、揭示“人性恶”、重新认识土匪及军人身上的匪性的作品,还有许多文学作品中留下了关于各地土匪活动的记录。这些足以表明,在中国的民族性中,崇尚暴力与匪性的传统根深蒂固。虽然其中有不少作品旨在揭示暴力的心理根源、匪性的社会根源,但仍然足以发人深省:传统的“礼教”与酷刑为什么遏制不了暴力的频仍、匪性的可怕?如果“国民劣根性”的问题其实是“人性恶”的表现,改造它又谈何容易!

【关键词】“国民劣根性” “暴力叙事” “匪性” “人性恶”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过战争、革命(从农民革命到“文化大革命”)、经济建设大潮的轮番改造,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沧桑巨变。在这样的剧变中,国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也明显发生了巨变。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从新时期以来的文学作品中发现:我们的国民性在巨变中仍有所未变。虽然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陈奂生转业》、韩少功的《回声》、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的作品足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阿Q正传》同时又感到有所不同,虽然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已经打开了个性自由的广阔天地,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在率性而活、我行我素中远离了“改造国民性”的道路,而现代化和世俗化的进程也将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挤上了为生计奔波的老路,可我们仍然能在当代文学思潮中发现当代作家对“改造国民性”的新思考。例如,对于“国民性”中残忍性、匪性的描写与沉思。

暴力叙事与“人性恶”主题

新时期文学开始于“伤痕—反思”思潮。而在这一旨在清算“文革”罪孽的思潮中,就有相当一批作品从不同的角度触及了“文革”中武斗的恐怖、反思了“革命暴力”的可悲——例如路遥的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郑义的小说《枫》、金河的小说《重逢》、韩少功的小说《回声》、礼平的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和顾城的诗《永别了,墓地》。其中,《惊心动魄的一幕》在紧张的情节推进中着力刻画了武斗的荒唐:“怎么人民和人民打起来了?……好人打好人,坏人打好人,这成了什么社会了!”《枫》通过一对恋人在武斗中的生离死别暴露了武斗的难以理喻:“双方都认为自己一方是左派,是革命造反派,是为维护毛主席革命路线而战斗的”,可双方却同室操戈、血溅校园。《回声》则将“造反派”的分裂与历史上的家族械斗联系在一起,意味深长写出了“几十年后人们戴着红袖章,又要重演往日一幕”的历史悲哀,惹人想起中国历史上无数次内战的悲剧,可谓别有洞天。《重逢》写出了红卫兵的悲哀:“难得的小将啊!在战争年代,他们会成为忠诚的将士!”可“文革”中,他们的热情却被虚掷了。一样的革命热情,为什么结果截然不同?!命运是如何捉弄“革命小将”的?!《晚霞消失的时候》更站在“文明与野蛮”的哲理高度去审视当年的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强大的革命暴力”为什么伤害了无辜的弱者?“强大的革命暴力”又怎样在弱者的心中催生了皈依宗教的情感?如果那些红卫兵没有被“强大的革命暴力”所召唤、裹挟,“文革”也许会另是别样的局面?还有什么比在和平年代里以“革命”的名义去破坏、分裂、打斗、流血、牺牲更令人惋惜的!应该说,“文革”以“革命”的名义引爆的“全面内战”对于参与者和过来人都是一场深刻的教训。那疯狂、那代价,都无疑是一场启蒙:那样的悲剧再也不应该上演!

然而,历史常常不那么简单。老鬼的长篇非虚构小说《血与铁》就深刻揭示了红卫兵暴力的心理根源与教育根源——

孩打起人来,非常可怕。他们把打人看成像斗蛐蛐一样,是一种消

遣,一种享受,毫无道德上的顾虑。比扔瓦、跳绳、夹包、玩牌、踢足球

都刺激得多。尤其是让老师互相打,互相搧耳光……常把他们逗得哈哈大

笑。

小孩们爱互相比,看你打得狠,我要打得更狠,否则好像我的思想就

有问题,阶级感情不及你的深。反正对阶级敌人越残酷越好。

这是过来人的切身体验。于是,“革命传统教育”就阴差阳错成为仇恨的根源。然而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消遣”和“享受”的心理:那是一种“天真”的表现吧!可在那“天真”中,闪烁着怎样的变态心理——将自己的“乐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心理!即使抛开《血与铁》的“文革”背景,我们仍然可以在许多小说中看出当代作家对变态的童心、“童心恶”主题的关注——其中,汪曾祺的小说《钓人的孩子》寥寥几笔就生动勾勒出那个“小魔鬼”在战乱中以钞票钓人为乐事的无聊嘴脸;苏童的小说《黑脸家林》强调家林天生性格古怪,不讨人喜欢,浑浑噩噩,到处惹是生非;王安忆的《好姆妈、谢伯伯、小妹阿姨和妮妮》也在刻画了一个小女孩天生的恶习的同时提出了无人能够回答的遗传之谜:“她那些恶习,究竟秉承谁而来?”刘恒的《黑的雪》将一个青年的罪与死追溯到少年时期性心理的压抑、梦的折磨;铁凝的《午后悬崖》中的童年韩桂心将小朋友推下滑梯的恶行也完全是出于生性自私、心胸狭隘,得不到小朋友的玩具就执意报复,犯下大错以后仍不思悔改。而艾伟的小说《迷幻》也相当深刻地揭示了两个少年莫名的自虐、自残冲动:他们“经常有一种毁坏自己的欲望”,时而在被父亲殴打时竟然感到“饱胀的身体有一种释放的快感”,时而竟然用刀划破自己的皮肤,因为“感到他的身体是那么渴望刀子,对刀子有一种无法遏制的亲近感”。他们在自残中得到变态的快乐,甚至使得他们的同学疯狂地竞相模仿……这些作品,与《血与铁》一起,共同凸现了当代小说中“人性恶”—“童心恶”的主题。是的,“国民劣根性”其实是“人性恶”的表现,而“人性恶”又是可以追溯到童心中的。虽然自古以来,关于“人性恶”还是“人性善”就一直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可人世间一直就存在着“天生的坏种”(Bad seed),[1]是不争的事实。而当作家们不约而同地揭示了那些“天生的坏种”的黑暗内心世界时,他们也就表达了对“人性恶”的浩叹、无奈。同时他们的这一立场显然与当年鲁迅那一代人企图“改造国民性”的立场已经相去甚远。

另一方面,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家在作品中揭示了糟糕的生存环境对于“人性恶”的塑造作用:矫健的中篇小说《天良》讲述了一个忍无可忍的农民天良铤而走险、反抗那些“只会欺侮老百姓”的土皇帝的悲剧故事;方方的中篇小说《风景》既写了社会底层的“夫妻打架,父子斗殴,兄妹吵闹”与“打码头”的风气之间的联系,更凸现了“该责难和痛恨的是生长七哥们的土壤”的批判现实主题;[2]刘恒的短篇小说《杀》讲述了一个农民王立秋的悲剧故事,他“脾气浮躁,办事不够豁达”,因为在挣钱的路上一再受挫而绝望、想不开,迁怒于无辜的同乡,犯下杀人罪;马原的中篇小说《旧死》追溯了家庭的溺爱使海云心理变态、最终在“变态的激情”的驱使下犯下乱伦罪恶、并被母亲击杀的人生旅程,也特别写到了“文革”期间初中男生讲下流故事对于海云心理变态的重要影响;王朔的中篇小说《动物凶猛》既写了幼儿园生活中“并未受到任何成人和淫秽书刊的影响”也有了“不间断地更换钟情对象”的早熟天性,更突出了“文革”中因为学校停课、学生“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在偷窃、斗殴、强暴女同学中取乐的社会影响;卫慧的短篇小说《艾夏》也将一个少女的颓废、放荡与她父母的离异,与她对于父亲缺席的痛苦体验联系在了一起;陈应松的《马嘶岭血案》是从两个纯朴农民突然变成杀人犯的过程中发掘出了社会地位之间的巨大差别所埋藏的可怕悲剧意义;而阎连科的长篇小说《丁庄梦》则写出了丁水阳亲手击杀祸害乡民的儿子的冲动是出于义愤……如果说,《风景》对于底层的家庭暴力悲剧还抱有改良的希望(例如二哥偶尔受到上层社会生活的影响而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旧死》、《动物凶猛》和《艾夏》纷纷将悲剧溯源到青春的激情(尤其是性心理的勃发、压抑和扭曲),其实还是从社会因素回到了人性本身。而将人生的悲剧溯源到心理深处,是可以看出佛洛依德心理学对于新时期作家的深刻影响的。至于《天良》、《杀》、《马嘶岭血案》和《丁庄梦》这四部作品不约而同揭示了好人突变为杀人罪犯的环境压力(其中,《天良》甚至还突出了宿命的神秘意味),正是传统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个基本主题。

这样,就显现出了一条思想的线索:从对于“红卫兵”“革命暴力”的反思到对于“人性恶”的叩问。这样的反思与叩问又足以使人想起前人关于“国民性”的思考——梁启超就曾经指出:“国家之战乱与民族之品性最有关系。”“凡内乱频仍之国,必无优美纯洁之民。当内乱时,其民必生六种恶性”,即“侥幸性”、“残忍性”、“倾轧性”、“狡伪性”、“凉薄性”、“苟且性”。[3]鲁迅也说过:“我中华民族虽然常常的自命为爱‘中庸’,行‘中庸’的人民,其实是颇不免于过激的。譬如对于敌人罢,有时是压服不够,还要‘除恶务尽’,杀掉不够,还要‘食肉寝皮’。”“然则圣人为什么大呼‘中庸’呢?曰:这正因为大家并不中庸的缘故。”[4]据许寿裳回忆,鲁迅还说过:“别国的硬汉为什么比中国多?是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中国的缘故。”[5]周作人也由1927年的政治株连感慨:“我觉得中国人特别有一种杀乱党的嗜好,无论是满清的杀革党,洪宪的杀民党,现在的杀共党,不管是非曲直,总之都是杀得很起劲,仿佛中国人……就把杀人当做目的,借了这个时候尽量地满足他的残酷贪淫的本性。……我相信这在中国总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遗传病,上自皇帝将军,下至学者流氓,无不传染得很深很重”。[6]储安平也在比较研究中国人与英国人的民族性时指出:中国人“在实际的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中,理性的痕迹极其微弱。……多年以来,中国的政治实以强力为核心。……中国内战之多,实开现代国家之最高纪录”,这足以表明“中国人不以理性而以感情驾驭一切”,“中国人无论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尽量放纵他自己的意志和感情,而毫不知有所约束。”[7]这些论述,都揭示了中华民族性格中好冲动、好斗狠、喜倾轧、心地残忍的劣根性及其形成的历史、政治方面的原因:好冲动的性格造成了动乱频仍,动乱频仍中弱肉强食的历史记忆进一步强化了人与人斗争的偏激与残忍。虽然,中国有许多的老百姓和文化人、社会活动家是生性平和、热爱和平、与世无争的,可中国历史上战争之频繁、政变之频仍、起义之多发、家庭暴力和刑事犯罪之常见的举世罕见依然表明:无论在政治斗争中还是日常生活中动辄诉诸暴力,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突出的劣根性。

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当代作家在描写暴力时的渲染笔墨。莫言和余华无疑是当代在作品中渲染暴力最多的作家。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枯河》、《檀香刑》中充满了对暴力的渲染,这与他从小“感受不到人世间的温暖”、[8]“确实没有感到人间有什么爱”的体验[9]显然有关。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现实一种》、《难逃劫数》、《一九八六年》中对于暴力的渲染也十分强悍,也与他从小多梦,甚至“在梦里杀人”,“他的梦却比生活中的残忍更为残忍”的经历密切相关。[10]然而,当作家执着、痴迷地渲染暴力场面时,是否也传达出了某种社会信息呢?一方面,在我们的社会上,一直就不乏对暴力场面津津乐道的好事者(我们可以从历史书上有关“血流漂杵”、“杀人如麻”、“满门抄斩”的叙述以及《水浒传》中李逵、武松杀人时“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直杀到“心满意足”的描写中看出这一现象的心理根源);另一方面,从这一现象中也可以看出新时期文学“溢恶”思潮的发展趋势,这一思潮热衷的是展示丑恶(虽然莫言的《民间音乐》、余华的处女作《星星》都表明,他们是从审美起步的,即使在他们渲染暴力的那些作品中常常也不乏审美的光彩)。我们不难在诗歌界(例如“后朦胧诗”的某些粗鄙风格的诗)、美术界(例如某些令人恶心的“行为艺术”)、流行音乐界(例如某些风格粗鄙的“摇滚乐”)中感受到“溢恶”思潮的泛滥。“溢恶”之风的流行无疑具有叛逆的意味,但同时它也多少可以折射出文艺家内心的阴暗一面吧!如果说那阴暗面与文艺家童年的噩梦记忆有关,那么,那些噩梦的形成不是也昭示了生活的阴暗吗?

土匪故事与“国民劣根性”

中国的土匪故事之多,令人侧目。虽然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名,但中国自古以来多匪,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中国古代乱世频仍,“因贫穷而作乱的,多由流氓发动”,“他们在中国社会上,乃是化外之民,隐然成为一个势力”,并“在中国历史上曾演过重要的角色”。[11]因此,中国的土匪故事之多,就不奇怪了。

当代小说中,曲波的《林海雪原》写解放军剿匪的故事,也就写出了东北的匪患之烈;姚雪垠的《李自成》中土匪黑虎星的故事突出了土匪的义气,但足以令人想起作家在关于长篇小说《长夜》的创作谈中说过的话:小说写的是“民国年间中国北方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虽是中国农村的一个侧面,大概也反映了河南全省,也许还包括陕南、陕北、鄂西、皖西、皖北、鲁西、冀南等广大农村二十年代曾经有过的、大同小异的普遍现实。”[12]到了新时期,山东作家莫言的《红高粱》虽然意在张扬农民的“酒神精神”,但也写了“他们杀人越货”的一面;同样是山东作家的苗长水在中篇小说《染坊之子》里写沂蒙山的惨烈匪患,令人发指;[13]另一位山东作家尤凤伟在中篇小说《石门夜话》中通过土匪二爷的饶舌道出了土匪的人生观:“走杀人劫财这条道的人谁不知道迟早都得遭横死?……其实,想通了世上只有两条道,一条亮道一条黑道,去处是一样,都通阎王老子那里。亮道看起来光光明明平平坦坦,却拥挤不堪,争争吵吵,勾心斗角,劳心伤神,甚不消停。不耐烦的人就走了黑道,图个痛快,图个清静……”“常言道官匪一家,千真万确。土匪抢来百姓钱财,分出些贿赂官府,官府剿匪只在做做样子,各得其所。”读来令人感慨;湖南作家刘恪的中篇小说《山鬼》写鄂西土匪柳蛮子的浪漫传奇故事,也写出了那一带的民风:“性剽悍,好杀戮……好寇贼”,“方圆几个乡从乡长到种地的农民个个都当过土匪,剿匪时百分之八十都杀了”,读后令人震撼;黑龙江作家刘国民在短篇小说《关东匪与民》中写土匪郑三炮有“一股子狼性”,“干了一辈子坏事”,也有时良心发现做点好事,敢于在日寇、汉奸的胡作非为前做一回“中国匪”,写出了一言难尽的世道;陕西作家贾平凹有系列“盗匪小说”——《美穴地》、《白朗》、《五魁》、《晚雨》,虽然主题常常落脚在苦难逼良为匪(如《五魁》)或土匪改邪归正(如《白朗》、《晚雨》)上,但仍然写出了陕南的土匪身影之多。其中,《美穴地》中的伙计苟百都因为与东家一时赌气就当了土匪的情节写出了为匪的容易;陕西作家陈忠实在长篇小说《白鹿原》中写了黑娃从农民运动积极分子到土匪再到皈依儒家文化的生命历程,一波三折,也寄意遥深,耐人寻味;同为陕西作家的杨争光的中篇小说《黑风景》、《棺材铺》写土匪为非作歹的花样翻新,读来令人毛骨悚然;还是陕西作家的叶广芩在富有纪实色彩的长篇小说《青木川》中则讲述了一个有匪性、又有义气、还向往现代文明、能保护一方平安的土匪魏福堂的传奇故事,在谈及此篇的创作时,作家认为:“被我们称为‘农民起义’的许多行动,其实都是和‘匪’连在一起的,土匪活动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的历史。”她甚至告诉读者:“我曾在《响马传》一篇文章中,将魏辅唐划入土匪范畴,遭到了青木川人从领导到群众的反对,他们说魏辅唐是开明士绅,不是土匪!”[14]由此可见一个不一般的土匪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高。苏州作家范小青的长篇小说《天砚》也写到了秀美江南的另一面:太湖一带“有好多人从前都做过土匪的”,而且“土匪也不是个个都很凶的”,有的小股土匪“不敢做大手脚的”,但也有“象金阿三、刘阿本那样的大股土匪,是很凶的,吓人的,杀人放火,样样做得出”。同为苏州作家的叶弥在中篇小说《云追月》中也写到过五六十年前的太湖,“遍地湖盗,遐迩闻名。”他们“驾着帆船,出现在同样的良辰美景中。打家劫舍”,“湖边人……大多数都是当年湖盗的后代。他们具有明显的性格特征:固执、强悍,具有危险的激情。”在这样的背景下,云扣子狂热纠缠哥哥云如海的故事才显得那么具有“亡命之徒”的危险:“她就是中国的卡门”!都梁的长篇小说《亮剑》中写到李云龙在江西龙虎山区的历险记时也介绍了那一带“自古匪患严重”的世情:当地的土匪“分两类,一类是业余的,白天种地劳动,割草砍柴,对上孝顺父母对下呵护妻儿,乍一看,百分之百的良民。到了晚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约上几个亲朋好友,起出藏匿的刀枪,找个背静处就开始了‘夜生活’……劫得财物一律平分,补贴家用。这种土匪隐蔽性极强,又心狠手辣不计后果……他们没有犯罪感,只认为这是正常‘营生’,和种地砍柴一样。”“另一类土匪属专业型。天生就不喜欢过安分日子……他们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内部等级森严,有自己的王法,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只有的民风,也发人深思……匆匆扫描,已足见当代土匪故事之多、在文化版图上的分布之广了。

除了这些描写土匪生活的作品,还有不少刻画普通人在政治运动中才露出匪性的作品,也发人深思:乔良的名篇《灵旗》写红军内部打“AB团”的惨剧:“几个神情庄重的人把颜色暗红不知是锈还是血的铁丝,缓慢无情地刺进绑在廊柱上的党代表的睾丸。任凭他脑袋上仰下俯,长呼短叫,那些人全然不动声色,慢悠悠地从那端把铁丝拉来扯去,直到受刑人停止鼻息。他们很风趣地把这叫做咬卵弹琴。那一阵子,很多人都尝过这滋味。活下来的不多。后来连折磨死党代表的那几个人也死了,罪名和党代表一样。这更叫人不明白。”红军在湘江之战惨败后在村里讨吃讨喝,“看到他们身上有些能用的东西,枪啦,线毯啦,搪瓷碗啦,村里人就出来抢。不给就打,往死里打。有的给了也往死里打。”“连一些普通老百姓也杀红军。”读了这样的描写,不禁使人产生这样的困惑:那些平时循规蹈矩的普通人,为什么会突然像恶魔一样折磨人、吃人?如果是被迫的,为什么在折磨人时会带点“风趣”?而那些老百姓抢红军、杀与自己无冤无仇的红军又是出于怎样的冲动?还有胡发云的中篇小说《驼子要当红军》中“那个文文静静的读书伢子”为了当红军,就冲着红军一句玩笑话,一把火烧了自己家的房子,结果殃及数十幢邻家的房子!一个少年的懵懂、莽撞是“匪性”还是“无知”?可以讨论。但那冲动的恶果,足以使人联想到革命年代许多无知的恶行。胡发云的中篇小说《处决》讲述了一个“文革”中非常常见的悲剧:几个红卫兵竟然会因为一个“勤务员”拒绝参加秘密的“革命行动”而决定处决之。他们是以“革命”的名义向“叛徒”开枪的。这样的悲剧也令人沉思:有多少粗暴剥夺“反革命分子”生命的酷刑、枪杀是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的!苗长水的中篇小说《犁越芳冢》也讲述了土改中农民斗地主的酷刑:乱棍打死、乱石砸死、吊在树上往下摔“肉包袱”,甚至连地主家两岁的孩子也用锹劈成两半!还让地主的家属排队光脚从烧得通红的鏊子上走……直至用烧红的铁锨烙她们的胯间!而这些都是为了贯彻上级“消灭地主”的指示!张炜在长篇小说《古船》中也写了土改的惨剧:地主的女儿被民兵杀害后,乳头被割、阴部被插入了萝卜。一伙人竟然围着她赤裸的尸体“大笑大叫”!小说同时也写了“还乡团”的暴行:“放天花”(头顶砸入一枚长钉,猛地拔出、鲜血四溅)、“点天灯”(将头发拢起,浇上油,点火)、“五牛分尸”、活埋……作家通过主人公隋抱朴的痛苦思索发出了这样的“天问”:“人哪……他自己怎么才能摆脱苦难?他的凶狠、残忍、惨绝人寰,都是哪个地方、哪个部位出了毛病?……先想一想到底是为什么吧。不会同情,不会可怜人……”这样的“天问”作家回答不出,谁能回答?!是因为中国人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因而对于骇人听闻的恶行已经习以为常?还是因为中国从来缺乏人道主义的教育,人们不知道生命的可贵?或者是因为总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根性中、血液里就有作恶、吃人、喜欢看血淋淋的恶行的基因?这些人,平时是普通人,遇到动乱时分,就匪性膨胀、凶相毕露。

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一部分写革命军人匪性气概的作品。例如权延赤的具有相当纪实色彩的中篇小说《狼毒花》。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常发十三岁杀人、“骑马挎枪走天下,马背上有酒有女人”,被八路军收编以后仍匪性不改,率性而活,屡犯军纪也屡建奇功。小说中有一段点题之论:“狼毒花……是草场退化的标志。……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可是……只有它能够在沙漠的边缘顽强而又奇迹般地活下来,在临界地带伴着死亡开花结果。”作家有意写出常发性格的复杂性,然而字里行间显然流露出对常发性格的掩盖不住的欣赏之情,耐人寻味。此篇发表于1990年,晚于莫言讴歌浪漫匪性的《红高粱》。但《狼毒花》开辟了写革命军人匪性不改的新天地,此后邓一光的中篇小说《战将》、《父亲是个兵》、长篇小说《我是太阳》,都梁的长篇小说《亮剑》,都不断强化了这一主题,在革命史题材的小说创作中格外引人注目。《战将》中的红军师长赵得夫作战勇敢也匪性十足,还有满口粗话,喜吃独食,虐待俘虏等毛病;《父亲是个兵》中的老红军邓声连赋闲以后回乡指挥乡亲在公路上拦路抢尿素的举动,虽出于对土皇帝的不满,也终究有违法之嫌;《亮剑》中的八路军团长李云龙也屡犯军纪,而且在部队里他“表现得极为专制,他不太喜欢‘军事民主’”,认为“老子是团长,就得听老子的”,霸气十足。他的匪气令敌人胆寒,也是他在战争中屡建奇功的根本原因。这些作品相当生动地写出了那些农民出身的军人的粗犷、勇猛、专横,其实是写出了匪性的另一种形态:虽经革命熔炉的冶炼也难以脱胎换骨,顽强保持了好勇斗狠、粗鲁蛮横的匪性但又或多或少受到了党纪军纪的约束。假如他们没有遇到革命,那匪性很可能会驱使他们成为“混世魔王”的吧!新时期的这些“革命史小说”比起“十七年”中那些“革命史小说”来,明显多了一些人情味、浪漫气息,与这些作品对于匪性的生动渲染有很大关系。然而,这些作品中明显流露出的对匪性的欣赏与讴歌以及这些作品在文学界的广受好评也进一步表明了中国文化心理中对浪漫、叛逆、革命、为所欲为人生境界的强烈渴望。

由此可见,一方面是传统的严格“礼教”,另一方面则是普遍存在的叛逆冲动与浪漫梦想;一方面是循规蹈矩的平凡生活,另一方面则是动辄好勇斗狠的血性、匪气——这样突出的矛盾竟然奇特地统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堪称奇观。而在一个政治运动频繁、渴望浪漫的人性受到压抑与扭曲的年代结束以后,人们更加强烈地想回归率性的生活、释放生命的热能,也就是理所当然之事了。因此,才有了那些重新认识土匪的复杂、重新发现革命中的匪性的作品应运而生。只是在这样的思潮中,对于暴力作为破坏性力量的意识也就很自然地淡化了。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比肩而立、对比鲜明的两幅图景:一幅是对于家庭暴力、少年犯罪、童心恶的冷漠剖析,一幅是对于土匪生活、革命暴力的浪漫书写。这些都耐人寻味。我无意比较出这两幅图景在文学价值上孰高孰低,而只是想指出:它们尽管风格不一,主题也相去甚远,但是它们都在折射出了中国民族性中的好斗尚争这一点上殊途同归。这好斗尚争,是中华民族多灾多难的根源所在;同时,这好斗尚争又何尝不是神州大地上能够上演出一幕幕慷慨悲壮、惊心动魄的历史剧的动力所在!

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鲁迅当年对于“改造国民性”的思考多针对的是阿Q、华老栓们的麻木、不争。虽然,后来姚雪垠的《长夜》、萧军的《第三代》、艾芜的《山峡中》写出了中国社会的匪性,但基调还是揭示“官逼民反”、乱世没有出路,只好为匪的黑暗人生。从这个角度看去,新时期以来那些反映“文革”武斗、少年犯罪、土匪为非作歹、平民匪性勃发的作品之多,暴露国民粗暴、残忍劣根性的主旨之突出,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文学时代。虽然仍有不少作家继承了鲁迅的遗风,继续针砭着麻木的劣根性,但暴露人性之恶、匪性之烈的思潮显然已经超过了针砭麻木劣根性的势头。从上个世纪初的作家为国民的麻木而痛心疾首到上个世纪末以来作家为民间的匪性而目瞪口呆,是可以看出“改造国民性”的主题演变的一条重要线索的:在批判麻木不仁的思潮过后,是重新认识人性恶、匪性深的新思潮。而这一演变的过程显然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新时期以来的思想解放必然在极大地释放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同时也必然导致人欲横流。人们在一夜之间冲破了思想的牢笼后就在我行我素的道路上狂奔了起来。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更使得公德沦丧、使得各种悲剧层出不穷。虽然当代作家笔下的土匪故事中不乏意在为民间的浪漫精神招魂敏感的力作,但鞭挞匪性残忍、反思人性凶恶的作品也相当多。作家们在记录那些人间悲剧时,也在努力为“改造国民性”的深入探讨上下求索,只是,当他们发现有些痼疾是深深植根于人性之中时,他们便只能发出无奈的浩叹了:如果“国民劣根性”的问题其实根子就在“人性恶”中,那么,改造它谈何容易!这,应该说是当代启蒙主义思潮遭遇的又一挑战吧!

[1] 参见拙作:《“撒旦的孩子”》、《“坏种”的问题》,《别了,20世纪》,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182页。

[2] 方方:《仅谈七哥》,《中篇小说选刊》1988年第5期。

[3] 梁启超:《新民说》,《梁启超选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167页。

[4] 鲁迅:《南腔北调集?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06页。

[5] 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0页。

[6] 周作人:《怎么说才好》,《谈虎集》,北新书局1936年版,第295页。

[7] 储安平:《英人 法人 中国人》,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1、15页。

[8] 赵玫:《淹没在水中的红高粱——莫言印象》,《北京文学》1986年第8期。

[9] 陈薇、温金海:《与莫言一席谈》,《文艺报》1987年1月10日。

[10] 朱伟:《关于余华》,《钟山》1989年第4期。

[11] 萨孟武:《水浒与中国社会》,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6—7页。

[12] 姚雪垠:《为重印<长夜>致读者的一封信》,《长夜》,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页。

[13] 此篇小说中提到的土匪头子刘黑七实有其人,见李存葆的纪实之作《沂蒙匪事》(《十月》2000年第1期)。其中就有这样的介绍:“鲁南是土匪的渊薮。”

[14] 叶广芩:《我写<青木川>》,《西部时报》200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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