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质平:《光焰不熄——胡适思想与现代中国》自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8 次 更新时间:2015-01-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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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质平 (进入专栏)  


1901年梁启超在日本写《南海康先生传》,首论“时势与人物”。他对“人物”一词的界定是“必其生平言论行事,皆影响于全社会,一举一动,一笔一舌,而全国之人皆注目焉……其人未出现之前,与既出现之后,而社会之面目为之一变,若是者庶可谓之人物也已。”用这个标准来评量胡适的一生,胡适无疑地是个“人物”。

胡适在1917年回到中国,提倡白话文,批判旧传统,主张用科学的方法整理国故,出版《中国古代哲学史》,《红楼梦考证》等,为现代中国学术树立了典范。对孝道,丧礼,妇女解放都提出了改革的方案。他的影响从学术研究到日常生活,及于各个层面。真可以说是“社会之面目为之一变。”套句《象山学案》中的话,“天地间有个胡适之便添得些子,无了后,便减得些子。”是一点不夸张的。

梁启超在《时势与人物》中,将人物分为“应时之人物”与“先时之人物”两类:“应时而生者,其所志就,其所事成,而其及身亦复尊荣安富,名誉洋溢。”若以这几句话来描述胡适回国之后10年之间,在中国之际遇,大致是不错的。论者往往以“暴得大名”四字来刻画胡适初回国时骤享大名,披靡一时的情况。这和梁启超所论述“应时之人物”,若合符节。

对于“先时之人物”,梁启超的说法是“其所志无一不拂戾,其所事无一不挫折,而其及身亦复穷愁潦倒,奇险殊辱,举国欲杀,千夫唾骂”。用这几句话来说明1949年到1979年,30年之间,胡适在中国大陆所受到的批判、诬蔑、歪曲和侮辱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举国欲杀,千夫唾骂”,不正是上世纪50年代,胡适思想批判的写照吗?1955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8册《胡适思想批判》,将胡适描画成了“美帝国主义的走狗”,“蒋介石的御用文人”,“中华民族的罪人”,连他的儿子胡思杜都登报指责,胡适是“人民的公敌”。 1954年,周扬更为胡适思想批判定调,说胡适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早的,最坚决的,不可调和的敌人”,“企图从根本上拆毁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胡适五十年代在纽约的那段日子可以用“穷愁潦倒”概括之,而他在国内的际遇则不出“奇险殊辱”。

而今我们回看1950年代中国大陆对胡适思想的批判,无非只是一个政权集全国之力,对一个手无寸铁的知识分子,进行长达数十年的诬蔑和歪曲。但有趣的是被批判的,不但不曾被打倒,反而浴火重生。胡适思想在上世纪80年代和中国人重见的时候,他的自由,民主,科学,理性,温和,再度成为中国思想界久旱之后的甘霖。费尽心机要打倒、铲除胡适的思想,结果却把一个在五四时期“应时之人物”,一变而成了“改革开放”初期“先时之人物”了。

这一改变,绝不是胡适思想在那几十年之中,有了飞跃,有了进步。恰恰相反的是,胡适思想定型的很早,他不像梁启超,“不惜以今日之我,难昔日之我”。胡适四十岁之后,无论在学术上或政治上都少有新理论的提出。然而胡适由20世纪初期“应时之人物”,到80年代反而成了“先时之人物”,却又实事俱在,究竟是什么力量延续并光大了胡适思想?

1949年之后,胡适在中国苦心耕耘了30年的自由与民主,在一夜之间,摧毁殆尽。五四以来,多少知识分子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一点“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成了铲除的对象。换言之,是1949年之后中国的封闭与独裁使胡适由五四时期“应时之人物”,一变而成了80年代“先时之人物”了。由此推论,不是胡适思想进步了,而是中国社会倒退了。封闭与独裁是滋生胡适思想最肥沃的土壤,也是胡适思想始终不过时最好的保证。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往返于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有机会和美国、大陆、港台的学生谈到胡适的思想。对美国学生来说,胡适所提倡的自由民主,只是常识(common sense),他们很难理解,这样的“卑之无甚高论”,何以竟能震动一时,开启一个新时代。对台湾学生而言,胡适只是一个过气的白话作家和政论家,他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直言、敢言,衡之以今日的言论尺度,都不免失之“温吞”,很难激动台湾少年人的心。至于五四时期胡适意气风发的言论,对80后、90后的台湾青年来说,都已是遥远的“中国上古史”。他们两手一摊,肩膀一耸,来一句,“这和我们台湾人有什么关系呢?”无论是美国学生也好,港台的学生也好,胡适,毫无疑问的已是一个过去的人物。

但和中国大陆学生谈胡适,他们还有许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鲜感。读到胡适1919年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中的这几句话:

因为愚昧不明,故容易被人用几个抽象的名词骗去赴汤蹈火,牵去为牛为马,为鱼为肉。历史上许多奸雄政客,懂得人类有这一种劣根性,故往往用一些好听的抽象名词,来哄骗大多数的人民,去替他们争权夺利,去做他们的牺牲。

我相信,只要是经过“反右”和“文革”那一代的中国人,看到这样的文字,不能不在心中激起深沉而恒久的震撼。“主义”和“革命”这两个字,不知害死了多少中国人!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说,“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今天回看这几句话,依旧是光焰常新。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社论,一般都将此文视为改革开放的先声。从此以后,“革命”这个在中国风光了几十年的词,渐渐地、悄悄地被“改革”取代了。中国人也终于从“主义”的迷幻中,走出了“革命”的梦魇。胡适毕生反对暴力革命,而主张一点一滴渐进式的改良,他提倡的“实验主义”,其精义无非就是“一切学说与理想都须用实行来试验过;实验是真理唯一的试金石”。 30年来对胡适思想的打压,铲除,结果竟走回了胡适“少谈主义,多研究问题”的老路。而毛泽东与邓小平之别,也无非只是“主义”与“问题”之争。中国人在受了几十年的蒙蔽之后,猛然醒悟到,原来,改革开放大设计师的思路竟和胡适思想有不谋而合的地方。

和鲁迅相比,胡适最幸运的是他始终不曾被偶像化过,始终不曾受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毫无保留的赞扬。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鲁迅“三家”——“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五最”——“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的褒扬,把鲁迅扭曲成了一个为共产主义冲锋陷阵的旗手。鲁迅地下有知,也会哭笑不得的。鲁迅自己写过一篇题为《骂杀与捧杀》的短文,值得警惕的是被骂的未必被骂杀,但被捧的已被捧得鼻青脸肿,失了本来面目,成了一个人神之间的怪物。

偶像和傀儡,表面上看来,一个受人顶礼膜拜,而一个受人摆布戏弄,似是两极。但实质上相去是极其有限的。所谓偶像化,无非就是要偶像来为其他目的服务,一旦有了服务的对象,偶像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成了傀儡了。鲁迅在死前10年,1926年,发表《无花的蔷薇》,就已经指出:“待到伟大人物成为化石,人们都称他伟人时,他已经变了傀儡了。”不幸的是,他自己竟防止不了这个傀儡化的过程。周作人在给曹聚仁的信中就说到,“(鲁迅)死后,随人摆布,说是纪念,其实有些实是戏弄。”真是一针见血!

胡适始终没有被偶像化,这正是他的大幸,也是他独立自主最好的说明。北大红楼前的五四纪念碑上,有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的浮雕,而独缺主将胡适。多年来有人倡议在北大为胡适立像,但始终没有得到同意。这种种都说明,胡适至今是个“违碍”。胡适不但没有被偶像化,甚至没有得到过正式的“平反”。其实平反不平反,对死者来说,已毫无意义。平反胡适,既不能为他增添什么,也不能为他减少什么;但对当年判他“有罪”的当道来说,平反胡适这样一个为中华民族的进步与尊荣,做出过划时代贡献的人物,是可以为当道统治的合法性,加上一个可观的砝码的。

过去30年来,是胡适思想在中国大陆,重见天日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让我想起明代吕坤《呻吟语》中的一段话:

天地间,惟理与势为最尊。虽然,理又尊之尊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焉,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用政权的力量来迫害知识分子,钳制言论自由,基本上是一种“理”与“势”的斗争。表面上,短时期,“势”往往居于上风,但“理”终将“伸于天下万世”。掌管言论的当道,在禁令下达之前,不妨三复《呻吟语》中的这段话,就能知道“禁毁”的工作是如何的失人心,而又徒劳了。然而这个祖传老法,却依旧在网络的时代进行。

2003年,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了44卷(最后两卷为著译系年)本的《胡适全集》,是目前胡适著作搜罗最全的总集。除《胡适文存》及有关文史哲的著作外,兼收日记、书信及英文著作,约2000万字。

任何以“全集”名篇的著作,由于时空的转移,人事的更迭,要想尽收一个作者的著作,有实际上的困难。更何况像胡适这样一位著作宏富,写作发表达55年的多产学者,不但交友遍天下,而且中英文同时发表,出版的地点及刊物,遍及中国、北美和欧洲,要想一无遗漏地尽收胡适的著作,有许多不易克服的困难。因此我们不但不在“求全”上责备编者,而且还要指出,《胡适全集》是多年来许多学者共同努力集大成的总合。标志着胡适思想和“胡学”在大陆的再现,也是胡适研究界的一件盛事。

《胡适全集》不能尽收胡适作品,是意料中事,但有意的将违碍文字,剔除在外,而在序言中一字不提。这样的做法,套用一句胡适的话,似有“诬古人,误今人”之嫌。我在翻检完《全集》之后,也不免“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了。改革开放30年了,怎么依旧容不下温和稳健,不涉极端的胡适对共产党的一点批评和建议?

1949年以后,胡适在学术上和文化议题上往往是复述当年旧话,而缺乏创见。唯独在反共这一点上是他晚年的新境界,而《全集》则对这一部分,作了刻意的删削。如1947年发表的《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1949年《陈独秀的最后见解序言》、《民主与集权的冲突》,1950年《共产党统治下决没有自由》等文,在《全集》中都不见踪影。胡适的英文著作也同样难逃“禁毁”的命运,譬如1950年,胡适发表在《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 上极为重要的一篇文章,《斯大林雄图下的中国》(China in Stalin’s Grand Strategy);1954年,司徒雷登 (John Leighton Stuart) 《旅华五十年 》(Fifty Years inChina) 的《前言》(Introduction)等等,都未入选。在这两篇文章里,胡适以一个历史见证者的身份来说明1949年的这个变局,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为“官修”的历史之外,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和说明。这对认识历史真相,无疑是有利的,然而,这毕竟还是犯了忌讳,被摒于“全集”之外。

所有历代的禁毁、批判、打倒,究其真正的原因都是来自当道对知识思想的恐惧,是枪杆子怕笔杆子。胡适的书至今不能以全貌示诸国人,这正是胡适思想在中国大陆不曾过时最好的证明。一种已经过时的言论是无需禁毁的;受到禁毁,正是表示与当前息息相关。《胡适全集》少了反共的文字,就像胡适在《自由主义是什么》一文中所说,“长坂坡里没有赵子龙,空城计里没有诸葛亮。”

1954年胡适发表《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将范仲淹九百多年前在《灵乌赋》中的这两句话比作与18世纪Patrick Henry 所说“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有同等的意义,都是人类历史上,争取言论自由的名言。 21世纪中国人的一点言论自由,学术独立,如果依旧要靠知识分子不怕死的脊梁来撑,那么,近一千年来,中国人在言论自由上的进步又在哪里?我们不能始终冒着生命的危险来“鸣”。范仲淹把“鸣”看成是“人臣”对“人主”的言责,所谓“死谏”是“宁鸣而死”的极致表现,这与其说是争权利,不如说是尽职责。

1948年10月5日,胡适在武昌对公教人员发表题为《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演说,他痛切地指出:

中国历代自由最大的失败,就是只注意思想言论学术的自由,忽略了政治的自由。所谓政治自由,就是要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否则一切基本自由都是空的。

这段话,在今天中国大陆十三四亿的人民看来,依旧是切中时弊的。没有政治上的自由,不但“一切基本自由都是空的”,甚至经济上的富裕,也成了一定的虚幻,因为个人财产,是和言论自由一样神圣而不可随意剥夺的。若因为思想上的问题而可以失去人身的自由,那么,经济上的富裕,对这个失去了自由的人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今,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如果,为了说两句话,表达一点不同的意见,依旧要用鲜血和头颅来换取,那么,过去30年来,经济上飞跃的进步就只能突显出政治改革上惊人的滞后。

我们希望“宁鸣而死”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现在我们争取的是“鸣而不死”。只要有一个人为“鸣”而死,就是中国之耻!

《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2002年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至今已有10年,在这10年里,我又围绕着胡适,发表了10几万字有关中国现代思想史的研究,现在将这些文字一并收入。有些文字,在10年前,我绝不敢寄望能在大陆发表,这次能和国内读者见面,我感到特别欣慰!

2012年2月25日于普林斯顿大学

本文是《光焰不熄——胡适思想与现代中国》增订版(九州出版社)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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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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