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纪金:“诵”字的音义辨析与楚辞的歌乐特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8 次 更新时间:2015-01-1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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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纪金  

中国诗歌是在先民们“击石拊石,百兽率舞”中诞生、在“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中发展和成熟的。笺注先秦经典的学者早就得出了“诗为乐章,诗乐是一”的结论。唯独战国至汉初流行的楚辞是否可唱,至今尚无定论。如果楚辞不能歌唱,中国音乐文学的链条就曾经中断。

有学者认为“所谓‘楚辞’,按其本义来说就是楚人的歌辞”。[1](P4)这一判断无疑是符合实际的。战国时期,楚国作家创作楚辞,并非供案头阅读,而是用来歌唱,只因年代久远,文献湮灭,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演唱形式皆无法保存,只有歌词流传至今。后人根据歌词来研究楚人创造的这一艺术形式,接触的只是文本,由于证明楚辞为乐歌的文献资料不足,便误以为那些篇幅长达几百行的楚辞作品只能供案头阅读,或仅供念诵。连判断楚辞“就是楚人歌辞”的学者也这样说:“《九歌》是祀神的乐歌,必然要唱,……至于《离骚》,则因篇幅过长,必不能唱,……后来汉人的拟骚之作也不能唱,……显示了楚辞由乐歌形式到吟诵形式的发展演变。”[1](P4 )《离骚》是屈原按照巫术的祝告祈祀仪式和内在情感冲动创作的,《招魂》、《大招》本身就用于巫术,另如《远游》、《天问》、《九辩》及《九章》诸篇,都深受原始宗教和巫歌巫舞的启迪和影响,其歌乐性质都十分明显。

早在屈原作品问世之前,楚地的歌乐已经四播。《诗经》“二南”、特别是《召南》,一般认为是楚声。春秋时期,四夷之乐,唯有“南”可以和“雅”和谐地合奏。《左传•成公九年》记楚囚钟仪南冠而坐,在晋“操南音”(楚音),范文子称赞他“乐操土风,不忘旧也。”从中可见楚声音乐水平之高和地位之崇。又《吕氏春秋•侈乐篇》称:“宋之衰也,作为《千钟》;齐之衰也,作为《大吕》;楚之衰也,作为巫音。”句中的“作”,意为演奏。“千钟”、“大吕”、“巫音”,都是突破了自西周至春秋的传统“诗乐”风格的新声,而“巫音”无疑是地道的楚声楚调。可见当时新兴音乐的影响已不限于一国,而是广被于许多诸侯国。游国恩先生指出:“春秋战国之际,南音渐盛:越有‘今夕’之歌,徐有‘带剑’之咏,吴有‘庚癸’之谣,楚有‘沧浪’之曲。莫不长言短咏,托体兮猗。斯皆筚路蓝缕,导楚辞之先河。”[2]如把《诗经》中有“兮”的诗篇都算上,南土之音可谓漫天飞扬了。春秋末期,“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乐衰歇至汉乐府兴起,这一段音乐文学的空白,乃由楚声填补。项羽被围垓下,四面楚歌,充斥于耳。刘邦定天下后,志得意满地唱出了《大风歌》;汉武帝行幸河东,回顾帝京,唱出了《秋风辞》;伐大宛时得千里马名蒲梢,唱出了《天马歌》;以至乌孙公主远嫁时的《悲愁歌》,都是可歌的楚调。既然“导楚辞之先河”的楚声歌谣(如《接舆歌》、《越人歌》等),可以歌唱,屈原时代以后出现的《垓下歌》、《大风歌》等“托体兮猗”之辞也可以歌唱,唯独《离骚》、《天问》等篇章不可歌唱,岂非怪事?

屈、宋一班人所创作的楚辞作品,动人心弦,影响极为广泛深远,仅靠竹帛刻写传递,而没有插上音乐的翅膀,在当时能够不胫而走是难以想象的。秦火烧毁了许多载之竹帛的典籍,而楚辞能避开这次劫难得以保全,就因为它以有节奏声律的歌唱,传递在口耳之间,深入于人心之中。

楚辞的特征是“歌乐为一”。由于其中有些作品篇幅较长,有人想当然以为只适于念诵,最多是吟诵。再者古书记载楚辞的演唱多用“诵”字,而人们陈陈相因地遵循历代辞书对“诵”字单一的注音和训释,对楚辞原本是歌乐这一古老常识采取了保留态度。为此本文对楚辞中出现的几个“诵”字(有的通假为“颂”)的不同音义和功用作一些探讨,确证楚辞是用以歌唱的歌词。

许慎《说文解字》说:“诵,讽也。从言,甬声。”南唐文字学家徐锴补充说明:“临文为诵。诵,从也,以口从其文也。”[3] “以口从文”,有两种情况,一是歌唱,二是念诵。现行各种字典往往只注一个读音(sòng),词义只作“念诵”、“背诵”这一种解释。 古老一些的字书则指明“诵”有多种读音和字义,如《正字通》、《康熙字典》、《康熙字典通解》等书便列出了“诵”的3种音义:

(1)“似用切”,读如“颂”(sòng),为念诵、背诵之“诵”。

(2)“墙容切”,读如“从”(cóng),亦读作(Qióng)。《九辩》:“自压按而学诵”。意谓歌唱。

(3)“余容切”,读如“慵”(yōng)。《诗•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指一种可歌唱的文体。

第一种音义无需讨论。本文只对第二、第三种音义作出辨析。

  (一)“诵”(cóng)是“以有节之声调, 配歌乐之篇章”,虽为“不比琴瑟”的徒歌,但一定要专业乐师指引;学诵者必须严格从师击节学诵,反复训练:证知楚辞是有极强音乐性的歌词

《九辩》:“欲循道而平驱兮,又未知其所以。然中路而迷惑兮,自压按(亦作“桉”,同“案”)而学诵。”《正字通》和《康熙字典》都注明这个“诵”是“墙容切”,读为cóng或Qióng,作动词用, 意为歌唱。击节而唱,需要一板一眼地练习。“节”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乐器,乐曲舞蹈中都运用它打出鲜明的节拍。“自压按而学诵”,有自谦自勉意,并说明学唱的不易(也有人把“学诵”解释为学写可唱的韵文,视“诵”为文体,将在下节述说)。而先秦两汉古籍中每每将“诵”用作歌唱之意,则证明楚辞与音乐密不可分。下面再看一些有关文献。

《汉书•王褒传》载:宣帝“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召见诵读。”同书《朱买臣传》载:“召见(买臣)说《春秋》、言《楚辞》”,又述买臣担薪“行且诵”。这两位受到被皇帝召见,就因为到汉武帝以后,能歌唱《楚辞》的人罕见了。引文中“为楚辞”的“为”,意为演唱;“言楚辞”的“言”,不是普通的说话,而是和“诵”一样,以音乐语言咏歌楚辞。《周礼•春官•大司乐》说:“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4](P787)。“乐语”有6种不同的训练途径与方式,其中列入了“诵”与“言”,证明九江被公“诵”、朱买臣的“言”楚辞,都是唱诵,而不是念读与解说。上引《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效国子”的话,郑玄注曰:“以声节之曰诵”。[4] (P787)这里的“以”字,训为“依”,所谓“以声节之”,就是依照曲声打出节拍。这种有乐律有节奏的唱法,便是“诵”(cóng)。

《礼记•文王世子》:“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5](P1405)四季学习内容不同,冬季“读书”的“读”才是朗读、背诵,春天的“诵”显然不是念诵而是歌唱。郑玄注曰:“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指弦乐器)播诗。”[5](P1405)孔颖达疏曰:“‘诵谓歌乐’者,谓口诵歌乐之篇章,不以琴瑟歌也。弦,谓以丝播诗者,谓以琴瑟播彼诗之音节。”[5](P1405)这说明“诵”是徒歌,是无伴奏歌唱。“春诵”指春季用肉嗓练唱,“夏弦”指夏天练习器乐,即孔颖达所谓“以琴瑟播彼诗之音节”。尽管“诵”表现方式不同,而其所唱奏之“诗音,皆乐章也”。如《周礼》贾公彦疏所云:“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为异。”[4] (P787)重视声乐(肉声歌唱),是《诗经》二南(周南、召南)的重要特点。《诗•小雅•鼓钟》:“以雅以南,以籥不僭”。“雅”和“南”都是乐名。《诗•毛传》指出“南”是“南方之乐”,也就是楚声楚乐。程大昌《诗论》进而说明“凡举(演唱)雅颂,率(全部)参(配合)以南。”《后汉书. 薛君章句》也谈到:“南夷之乐曰南。四夷之乐,唯南可以和于“雅”者,以其人声音及籥,不僭差也。”[6](P105)今人朱谦之再加申说:“南的音乐特点, 是在以人声为主,他那种自然流露的摇曳的乐歌,不消说是最便于合唱。”[6] (P106)“南”为楚声先河,证知楚辞可歌。由于掌握声乐和器乐演奏的知识技能有一定难度,所以要“春诵夏弦”,认真从师,反复训练。“乐所以修内也”,乐教对培养人的内在美质至为重要,其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所以要从娃娃学起。孔夫子教学生、教儿子都反复强调“诵诗三百”,“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教、礼教,落脚在乐教上。孟子也讲“颂(诵)其诗,读其书”,这里的“诵”,应读作“c óng”,就是“依声击节唱出”的意思。所以清人阎若璩解“诵”字有云:“孔子言诵诗,孟子亦曰诵诗。诵之者抑扬高下其声,而后可以得其人之性情,与其贞淫、邪正、忧乐之不同。”[7]

《战国策•秦策五》载:“异人”(即安国君之子,后继位为秦庄襄王)由楚国回到秦国,秦王考察他的文化教养,叫他唱乐诗:“王使子诵。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教学,不习于诵。’”秦庄襄王因小时流离在外,没有师傅指导“习诵”(cóng)”,造成了缺憾。 这里应注意的:一是“诵”必须有“师傅”指导,这“师傅”不是普通教师,而是有专长的乐师;二是当时各国(无论秦楚),都重视音乐训练。楚人所作之辞能唱,与这种延师教“诵”的风气有关。

“诵”字又有一种兼有“唱”与“讽”(怨谤)两义的用法,文献中出现频率颇高,如:(1 )《国语•周语》:“瞍赋矇诵”。韦昭注曰:“矇主弦歌讽诵,谓箴谏之语也。”(2 )《国语•楚语》:“宴居有师工之诵”。韦昭注曰:“诵,谓箴谏时世也。”(3)《左传•襄公四年》:“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 ……国人诵之曰……”(4)《国语•晋语三》:“惠公入, 而背内外之赂。舆人诵之曰……”(5)《左传•襄公十四年》:“史为书, 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6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使工为之诵《茅鸱》亦不知。”

这些“诵”字的用法或因怨、因忧、因愤而作歌(编歌谣,如例(3)、例(4))、或为唱“诗”(如例(1)、例(6))、或为唱“箴”例(5)以进行讽刺和谏诤其意思是复合的,例(1)的注比较全面,可惜后代注家往往只偏重其“讽谏”义,而忽视了“歌唱”义。 如例(2)的韦昭注便说得不全面。“师工”,指高规格的乐师和专业性乐工,请他们来“诵”,就是发挥歌唱特长,如果单纯地进行讽谏,会说话的人都可担任,何劳乐师动驾。例(3)、(4)、(5)、(6),“诵”的歌唱义占主要地位,由此证知先秦文献多数撰著者对这一问题皆有清晰无误的认识。郑玄指出,“诗,弦歌讽谕之声也。”(《六艺论•诗谱序》疏引)孔颖达谓“诗者歌咏欢乐也”(《礼记•孔子闲居》疏)。至南宋郑樵,说得更透彻:“诗为声也,非为文也。……作诗未有不歌者也,诗者乐章也。”(《通志卷四十九》“乐略•正声序”)既如此,“诵箴”、“诵《茅鸱》(诗名)”就是唱歌。上述6 例和同类用法的“诵”字主要指歌唱,而这又由乐工师傅担任,结论是无误的。人们通常以“讽谏”义为主,也许是受了许慎《说文》的局限:“诵,讽也。”“讽,诵也。”引得人们把眼光盯住“讽”字。如清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根据《说文》解释“诵言”云:“诵言即讽谏之言也”。戴震的《考证》也这样说:“凡诵者,皆为诵成言以纳箴谏。”可谓积渐之势,难以挽回。又因“诵”虽为“歌乐之篇章”,但“不以琴瑟歌”,[5](P1405)人们便多以为“诵”即念诵、背诵,掩住了歌唱这一主要涵义。

事实上不但郑玄、贾公彦早已在《周礼•春官•大司乐》注疏中指明“诵,谓歌乐也”、“诵,歌乐之篇章”,[4](P787 )而且直到宋明时期,还不断有学者加以申说。如严粲《诗缉》谓“今曰‘诵’,歌诵也”,胡承珙在《毛诗后笺》的《大雅•烝民》中说:“诵,可歌之名”。由此反证偏见和习惯势力之大。现代学者刘永济作了总结性判断:“考故书凡称诵者,以有节之声调,配歌乐之诗章,盖异于声比琴瑟之歌也。”他还进而断言《九辩》、《九歌》、《九章》、《离骚》都是“歌乐之篇章”,即歌词,《天问》也“可以声节之而歌”。[8]楚辞的歌乐旋律未能流传,但楚声楚乐的种子还长久保存着, 游国恩引例论述云:“《隋书•经籍志》,有僧道骞善读《楚辞》,能为楚声,音韵清切。至唐传《楚辞》,皆祖骞公之音。证知骚人之辞,实关声乐;诵读之方,与凡有异。今人日诵其文,究其义,独于此(按:指歌乐)瞢焉弗知,此何异诵《诗》三百,而不达其乐语、乐舞之事乎!”[2](P147)

  (二)“诵”(yōng)本是歌词和曲调兼备的文体, 今人只能见到它是“宜于诵读的韵文”;《抽思》的抒情特质和乐章结构提供了一个“诵”的范例;屈原作品原来都属于“诵”体,称“骚”称“赋”是一种后起的约定俗成,并不符合它的本来名目,因为剥离了它的音乐性

楚辞《抽思》:“道(一作“追”)思作颂,聊以自救兮”。其含义和《诗•小雅•节南山》的“家父作诵,以究王讻”、《诗•大雅•烝民》的“吉甫作诵,穆如清风”相同,意指一种可唱诵的文体。

《正字通》和《康熙字典》咸谓“家父作诵”的“诵”应读为“慵”(yōng)。古人认为“颂”是“美盛德之形容”的舞诗, 与“容”(姿容)有关,又可释为宽容之“容”,读音为“庸”。《礼记•檀弓》:“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又为镛。”镛是大钟,“为镛”是奏响大钟。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引《仪礼》郑玄注云:“与歌相应曰颂磬、颂钟。”[9](P46)今人张西堂《诗经六论》认为“颂”通“镛”。镛是演奏颂乐的主要乐器,其音沉缓庄严。又“诵”与“融”可通假。《说文通训定声》引《武梁祠堂画像》:“祝诵氏无所造为。”祝诵即“祝融”。[9](P38)《史记•周本纪》载“成王名诵”,《竹书纪年》作“名庸”。[10]“庸”可借为“诵”。这样“诵”与“颂”不仅意义相近,而且读音相同,所以“道思作颂”与“作诵”相通。

“诵”(yōng)是一种什么样的文体?《左传》里出现过3次“舆人诵之曰”,都是编唱歌谣以进行讽刺和怨谤,《汉语大词典》释为“宜于诵读的韵文,如诗歌、顺口溜之类”,粗看可以说得过去。但细审《诗经》里有关“作诵”的叙述,这种解释仍嫌未能抓住要害。《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郑玄笺注说:“其调和人之性如清风之养万物然”。古人从来认为音乐神圣,随意性的歌谣顺口溜不具备“如清风之养万物”的效果,因知“诵”是正规的乐歌,是严肃的音乐性文体。再看《大雅•崧高》中“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的句子,这里强调了“诵”的两个主要方面:“诗”和“风”。“其诗孔硕”,是说文辞很长,规模很大。“其风肆好”是说曲调流畅而优美。可证“诵”则是两者结合的正规音乐性文体。

《诗•毛传》注《崧高》“吉甫作诵”句云:“作是工师之诵也。”郑玄笺《烝民》亦曰:“吉甫作此工歌之诵也。”诵由“工师”来歌唱,其为乐歌,性质十分清楚。

《九章•惜诵》开篇云:“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因为“诵”字多义,历来对这两句的解释纷纭歧出。如果把“诵”和音乐联系起来探究,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1)取歌唱义,读作(cóng),译为“痛唱自己的忧愤啊,喷发心底的怨情”。[11](2)取文体义, 读为(yōng)。 明人汪瑗《楚辞集解》提出:“谓己之所以叹惜而作此诵者,盖欲推致己之忧愍,发扬己之愤懑,抒泄己之情愫。”他把“诵”解为文体,比把“诵”释为“称述”、“讽谏”、“讼诉”更能开掘出文本的内涵。《抽思》:“道思作颂(诵),聊以自救兮”。所谓“自救”,就是发泄长期积累的幽忧愤慨,使自我心灵痛苦得到缓解。屈原《九章》有一篇《桔颂》,虽是颂歌,但和《诗经》中的《周颂》、《鲁颂》有差异。“雅颂”的“颂”是庙堂乐歌,而《桔颂》表现人生的理想和节操,抒发的是个人情志,演唱不用乐队伴奏,不择处所,曲调自由运用,接近“十五国风”。如此,则《桔颂》亦可称为《桔诵》。据此,则“诵”(yōng)乃是一种发抒自我情怀的音乐文体, 有异于庙堂颂歌。

“道思作颂,聊以自救兮”,虽然出自《抽思》的“乱辞”,但有人认为这个“诵”与“颂”通,泛指屈原所作的诸多歌辞文体。[12]《抽思》是一篇典型的“诵”(yōng),它和《惜诵》类似, 也是“发愤以抒情”之作。前半部分是对怀王时期忠心事君反遭谗害的回忆性倾诉,王夫之称之为“抽绎往事而思之”。这思绪通过曲调的咏叹来表达,“心郁郁之忧思兮,独永叹乎增伤”。先因悲愁长夜不寐,欲“陈词”以“遗”君;次怨君王骄恣,反复无常,欲复进言而心怯;再次,深痛君王拒听忠言,“众果以我为患”,仍“沥情陈辞”,望君王以前圣为法,幡然改悔。其间起伏曲折,只有歌咏才能曲尽内心之情。后半部分主要是抒发在流放汉北中孤苦无告和不忘君国之情。前后两半之间,插了一段《少歌》。“少歌”是乐章用语。朱熹《楚辞集注》注曰:“《荀子:佹诗》亦有‘小歌’,即此。”《抽思》前一大段且忆且怨且叹且诉,进入声情激越的理性呼唤:“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孰无施而有报兮,孰不实而有获!”至此已不能再上推,乐调由张转驰,由宏转细,于是出现《少歌》,这是一种转折,一个过渡。进入后半,用“倡曰”领起,“倡”本领唱,这里有另起一个乐段或乐章的意思。王逸《楚辞章句》注曰:“起倡新章,造新曲也。”这一段是对前段情感的深化和升华,突出作诵者灵魂高尚。最后“乱曰”一段,是乐之终曲,一般人仅仅视作文章的总结,起“撮其要旨”作用,这只是就歌词而言,就作品的总体来看,应该是适应音乐抒情需要的尾声。《抽思》是一首感情曲折、波澜起伏的咏叹调,起承转合,结构严整。剖析这一乐章,对“诵”为音乐性文体,便有了感性的认识。还是用刘永济先生的话作结论:“凡称‘诵’者,以有节之声调,歌配乐之诗章,盖异于声比琴瑟之歌也。所歌之诗章,即名曰‘诵’,亦犹吟、咏、歌、谣,同为诗之别称也。”[12]刘先生说的“诵”,古音自当读作“ yōng”。

屈宋歌诗,究竟该如何命名?汉代以来,习以“楚辞”、“楚骚”、“屈赋”相称。“楚辞”意谓楚人的文体或言辞,“楚骚”因《离骚》得名。“屈赋”之名当由汉刘向之子刘歆进呈《七略》(最早的目录分类著作)时列“屈原赋二十五篇”而来,班固《汉书•艺文志》沿袭未改。刘歆、班固之意在于说明屈子文辞源于“六义”之“赋”,非以名其体裁。刘永济为屈原作品“正名定义”时说:“曰赋、曰骚,皆后人从而名之之词,非屈子当日自名之义也。屈子自名其文,篇中凡两见。其一,《九辩》曰:‘然中路而迷惑兮,自压按而学诵。’其二,《抽思》曰:‘追思作诵,聊以自救兮。’”[12]把屈原作品体裁“正名”为“诵”(yōng),“定义”为“配乐之诗章”,确为精当之论。 这既有“屈子自名”的可靠根据,又符合屈作产生时代的实际情况。所以屈原、宋玉等人的辞章可歌断无疑问。

至于“颂”和“赋”作为文体一直流传下来,而“诵”(yōng )之名被废置,原因何在?“颂”、“诵”声近义通,颂美成为“颂”诗的专职,“诵”则兼备美、刺两种功能,家父之诵是刺,吉甫之诵是美。《左传•襄公三十年》载郑子产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同是“诵”词,前者是刺谤,后者是歌颂,判然有别。《孔子家语》所载“孔子用于鲁”的两章《孔子诵》也是如此。后来,“颂”出现美刺两用“褒贬杂居”的“讹体”,[13]只须有“颂”就够用,“颂”夺“诵”名,人们渐渐冷淡了“诵”体。读音方面,只知有颂歌之颂(sòng),有诵读之“诵”(sòng),而不知有读为yōng 的“颂”,更不闻有作为文体读为yōng的“诵”了。赋和诵作为文体, 都是“不比琴瑟之歌”。屈子之诵自刘歆起冠以赋名,赋又发展为汉代最流行的文体,后来与音乐相剥离。屈子辞章,也就相沿称屈赋,于是“诵”(yōng)这一文体概念被废置不用。但必须分辨清楚,屈子之“诵”,实质上乃音乐文学,而与汉赋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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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上册[M ].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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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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