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可先:出土碑志与杜甫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8 次 更新时间:2015-01-0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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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先  

石刻对于杜甫诗歌研究的作用,近人柯昌泗《语石异同评》卷六曾举杜诗为例说:“杜诗《过洞庭湖》为集外诗,见吴若本。洪玉甫云:有人得之江中石刻。《潘子真诗话》云:山谷在蜀,见石刻有唐人诗,以杜老‘酒渴爱江清’为韵,人各赋一诗。此诗,《文苑英华》收为畅当作。后人遂据石刻以补入草堂逸诗文,其为益也大矣。唐人碑志,多能补集部者。”①有关唐代的石刻文献,尤其是碑志石刻,一个世纪以来多有出土,呈现出极为繁盛的局面。这些新的材料,为我们研究唐代诗人的事迹,解读经典的诗作,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文献。而新出土的碑志当中,直接和间接涉及杜甫其人其诗者不下于20方,为我们探讨杜甫的家世生平、交游经历,解读杜甫的诗歌作品,提供了切实的依据。本文试图以新出土碑志为主,印证传世石刻和史传文献,从特定的层面提供观察杜甫的材料和阐释杜诗的方法。

一、家世探源

杜甫有《赠蜀僧闾丘师兄》诗云:“吾祖诗冠古。”②又《宗武生日》诗称:“诗是吾家事。”③“吾祖”即指杜审言,“吾家”当亦包括杜审言而言,都是指杜甫的祖父杜审言在初唐诗坛的影响。20世纪初期,杜甫叔父杜并墓志的发现,对于杜审言、杜甫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杜审言的身世仕历与杜并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杜审言就是杜甫的祖父,所以这方墓志不仅可以订正传世文献记载的杜甫家世的讹误,对于了解杜甫创作的家学渊源更有重要作用。该墓志出土于1915年,罗振玉所编的《芒洛冢墓遗文续补》收录。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受到研究者的重视。近年汇集唐代墓志的著作,如周绍良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收录并加标点;李献奇、郭引强《洛阳新获墓志》,收录更为全面,前有拓片原文影印,后有录文与简略的考证。现据《洛阳新获墓志》将墓志抄录于下: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并墓志铭并序

男子讳并,字惟兼,京兆杜陵人也。汉御史大夫周、晋当阳侯预之后。世世冠族,到于今而称之。曾祖鱼石,随怀州司功、获嘉县令。祖依艺,唐雍州司法、洛州巩县令。父□□,皇朝洛州洛阳县丞。皆文学俊异,无殒厥德。子生而聪敏,有老成人之量,日诵万言,尤精翰墨。八岁丧母,不胜其哀,每号哭,涕泗中有血。宗族归美,搢绅虚期者久矣。圣历中,杜君公事左迁为吉州司户,子亦随赴官。联者阿党比周,惑邪丑正,兰芳则败,木秀而摧,遂构君于司马周季童,妄陷于法。君幽系之日,子盐酱俱断,形积于毁,口无所言。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于座。期杀身以请代,故视死以如归,仇怨果复,神情无挠。呜呼!彼奚弗仁,子毙之以鞭挞;我则非罪,父超然于罻罗。为谳之理莫申,丧明之痛宁甚,以圣历二年七月十二日终于吉州之厅馆,春秋一十有六。悲夫!安亲扬名,奋不顾命,行全志立,殒而犹生。岂与夫李暠终迁,苏欲雠而莫中;甘宁或备,陵既舞而空往。则知贯于幽显,通于神明,义结鲁人,冤深赵卒者,不亦痛乎。子曾未婚冠,便罹夭枉,休其家声,著在史笔者,不亦高乎?今以长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瘗于建春门东五里。杜君流目四野,抚膺长号,情惟所钟,物为之感,乃谋终古之事,而刻铭云:

呜呼淑哲兮,不享余庆。玉有碎兮兰有摧,何斯人之斯命。冥冥泉下兮,身可殁兮名逾令。④

这篇墓志主要记载杜并的先世和杜并为父报仇的经过,而杜并的父亲也就是杜甫的祖父,故实际上是研究杜甫家世的一篇极其重要的文献。有关这篇墓志,笔者另文进行过详细的笺证,故本文仅就杜甫家世方面撮其要而言之。

直接记载杜甫世系的文献有两种,一是唐人林宝《元和姓纂》卷六襄阳杜氏:

当阳侯元凯少子耽,晋凉州刺史;生顾,西海太守;生逊,过江,随元帝南迁,居襄阳。逊官至魏兴太守,生灵启、乾元(岑校:元当作光)。……乾光孙叔毗,周峡州刺史,生廉卿、凭石、安石、鱼石、黄石。……鱼石生依艺,巩县令。依艺生审言,膳部员外。审言生闲,武功尉、奉天令。闲生甫,检校工部员外。⑤

二是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十四襄阳杜氏:

出自当阳侯预幼子尹,字世甫,晋弘农太守,二子:綝、弼。弼字君佐,魏治书侍御史,綝字宏固,奉朝请。一子袭,字祖似,上洛太守。二子:标、冲。标,字文湛,中书侍郎,池阳侯;冲,字方进,袭池阳侯。生洪泰,字道廓,南徐州刺史,袭池阳侯。三子:祖、悦、颙。祖,字绍先,员外散骑常侍;悦,字望之,上柱国,吏部尚书;颙,字思颜,后周侍中,骠骑大将军,雍州刺史,安平公,赠太尉。六子:景懋,字公谨,常州刺史;景仲,字世则,鄜州刺史,当阳侯;胜,字景骧,济州刺史;景峻,湖州刺史;景恭,字庆之,后周骠骑大将军,庆成公;景秀,字彦之,后周渭州刺史,思宁公。二子:懿、逊。懿,隋殿内监,甘棠公。生乾播、乾祐、乾祚、依艺。依艺,监察御史,巩令。生审言,膳部员外郎,修文馆学士。生闲,奉天令。闲生甫,字子美,左拾遗,检校工部员外郎,剑南西川节度参谋。⑥

由上面的两种记载,可以列出杜甫的直系世系从杜预之前也就是迁居襄阳之前,大致没有什么疑问。自杜预之后,杜氏迁居襄阳,杜甫的直系世系有二说:一是源于预子耽,即《元和姓纂》说:

耽(凉州刺史)—顾(西海太守)—逊(居襄阳)—乾光—?—叔毗(周峡州刺史)—鱼石—依艺(巩县令)—审言(膳部员外郎)—闲(奉天令)—甫(左拾遗)

二是源于杜预少子尹,即《古今姓氏书辩证》说:

尹(弘农太守)—綝(奉朝请)—袭(上洛太守)—标(中书侍郎)—冲(池阳侯)—洪泰(南徐州刺史)—颙(雍州刺史)—景秀(渭州刺史)—懿(殿内监)—依艺(巩县令)—审言(膳部员外郎)—闲(奉天令)—甫(左拾遗)

墓志直接记载杜并的曾祖是“鱼石”,可证《元和姓纂》的记载最有根据。杜甫《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曾祖某,隋河内郡司功、获嘉县令。”⑦与墓志鱼石仕历相合,则鱼石为杜甫直系祖先,当无可疑。考查杜甫的世系,鱼石是个关键人物,当由鱼石进一步上溯,方能获得正解。据《元和姓纂》卷六,鱼石的兄弟还有凭石、安石、黄石。考《千唐志斋藏志》五四一《大唐故忻州定襄县令杜府君(安)墓志铭并序》:“君讳安,字元安,河南洛阳人也。……曾祖毗,周硖州刺史。祖石,随寿州霍山县令。父英,唐汝州鲁山县丞。”⑧此处“毗”即“叔毗”之省,石亦当叔毗之子“凭石、安石、鱼石、黄石”之一。而此处官历与鱼石不同,则又非鱼石可知。又据新出土《唐故丰州永丰县令韦府君夫人京兆杜氏墓志铭并序》:“曾祖秀,魏黄门侍郎,周吏部侍郎、思宁县开国公。祖懿,隋仪同三司、礼部侍郎、太仆卿、甘棠县开国公。父乾福,皇朝朝散大夫、遂州司马。”⑨“秀”应即“景秀”之省,是知“懿”为“景秀”之子。又《唐故邛州火井县丞韦君夫人杜氏墓志铭并序》:“曾祖懿,隋金部侍郎。祖乾福,唐遂州司马。父崇基,唐文、成二州刺史。”⑩以此证之,“懿”并不是“鱼石”之子,而是“景秀”之子,杜甫世系,《元和姓纂》记载可以信从,而《古今姓氏书辩证》则有一些疑窦。

新出碑志中还有杜甫祖父杜审言的几则重要的材料。《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收《唐故陈王府长史崔君(尚)志文》:“君国子进士高第,中书令燕国公张说在考功员外时,深加赏叹。调补秘书省著作局校书郎。校理无阙,鱼鲁则分。作《初入著作局》诗十韵,深为文公所赏。时有知音京兆杜审言、中山刘宪、吴兴沈铨期赞美焉。”(11)而这一位崔尚,也是与杜甫具有密切关系且对杜甫颇为称誉的人物。杜甫《壮游》诗云:“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自注:“崔郑州尚,魏豫州启心。”(12)《河洛墓刻拾零》一二○载有《大周故朝散郎检校潞州司户参军琅邪王君(绍文)墓志铭并序》,题署:“吉州司户参军杜审言撰,洛州参军宋之问书兼篆额。”(13)墓主以圣历二年(699)十月三日葬,证知圣历二年杜审言在吉州司户参军任。

二、作品解读

杜甫交游广泛,很多友朋往来,都表现在诗歌当中,尤其是杜甫与郑虔、苏源明、崔尚、魏启心、韦济、郭纳、郑审等人的交往诸诗,在新出土的碑志当中可以找到相互印证的材料。这些材料颇有助于杜诗的解读。

郑虔 在杜甫一生的交游中,郑虔是真正值得信赖的朋友之一,二人交往留下来的诗篇也较多,近年来,新出土的《郑虔墓志》以及郑虔所撰的其他碑志,对于我们进一步解读杜甫酬赠郑虔和怀念郑虔的诗作,都具有重要作用。

杜甫诗歌涉及郑虔者,以郑虔为广文博士时最多,计有以下几首:《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醉时歌》,原注:“赠广文馆博士郑虔。”《戏简郑广文虔兼呈苏司业源明》,《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郑虔墓志》对其为广文博士这一官职具有明确的记载:“解褐补率更司主簿,二转监门卫录事参军,三改尚乘直长,四除太常寺协律郎,五授左青道率府长史,六移广文馆博士,七迁著作郎。”(14)广文博士为郑虔的第六任官职,墓志提供了绝好的实证材料。《郑虔墓志》之外,出土文献中郑虔撰文的碑志也有所发现,《千唐志斋藏志》六七三收开元十五年《大唐故汾州崇儒府折冲荥阳郑府君(仁颖)墓志铭并序》,题署:“从弟左监门录事参军虔撰。”(15)《唐代墓志汇编》开元一九四《大唐故江州都昌县令荥阳郑府君(承光)墓志铭并叙》,题署:“通直郎行率更寺主簿骑都尉郑虔撰。”(16)《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收郑虔《大唐故右千牛卫中郎将王府君(暟)墓志铭并序》,题署:“郑虔撰。”(17)也是郑虔事迹的补充和印证材料。

郑虔贬为台州司户以及卒后,杜甫仍有诗忆及:《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郑司户即郑虔。《寄薛三郎中璩》云:“早岁与苏郑,痛饮情相亲。二公化为土,嗜酒不失真。”(18)《九日五首》其三云:“旧与苏司业,兼随郑广文。”(19)“苏郑”、“苏司业”“郑广文”均指苏源明和郑虔。《存殁口号二首》其二:“郑公粉绘随长夜,曹霸丹青已白头。天下何曾有山水,人间不解重骅骝。”原注:“高士荥阳郑虔,善画山水。曹霸,善画马。”(20)《八哀诗·故著作郎贬台州司户荥阳郑公虔》则是郑虔一生经历与精神的概括与总结。但长期以来,对于郑虔的卒年都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以论定,故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二《郑虔传》笺证云:“《新传》谓虔贬台州‘后数年卒’,未言确年。按杜甫有《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钱注杜诗》卷三),《所思》(同上卷一二,题下自注:‘得台州郑司户虔消息。’)诸家诗注及年谱,以前诗作于乾元二年(759)杜甫客秦州时,以后诗作于上元二年(761)杜甫在成都时,则此时虔尚在世。至大历二年(767)作《八哀诗》,则虔已于此前去世。其生卒年无可确考。”(21)而《郑虔墓志》云:“经一考,遘疾于台州官舍,终于官舍,享年六十有九,时乾元二年九月廿日也。”墓志的出土,使得郑虔之卒时卒地与享年,都确凿无疑。这不仅有助于考证杜甫怀念郑虔诗的作年,也更有助于杜甫怀念郑虔诗的理解。

苏源明 杜甫有《八哀诗·故秘书少监武功苏公源明》,即是哀悼苏源明之作,诗云:“前后百卷文,枕藉皆禁脔。篆刻扬雄流,溟涨本末浅。”(22)苏源明是与杜甫具有知交的一位文士,但不幸的是,他的作品传世很少,《全唐文》收其文二篇,《全唐诗》收其诗二首。陈尚君《石刻所见唐代诗人资料零札》:“《文物》1983年3期刊洛阳近年发现的《大唐故福州刺史管府君(元惠)之碑》,署‘右拾遗内供奉东周苏预纂、河南府伊阙县尉、集贤院直学士杜陵史惟则书并篆’,为天宝元年建。现存洛阳关林古代石刻艺术馆。撰文介绍此碑者对史惟则的书法极为推崇,而对纂者苏预则云两《唐书》无传而未作介绍。今按苏预即盛唐著名文学家苏源明,晚年因避代宗讳而改名,《新唐书》卷二○二有其传甚详。其天宝元年官右拾遗事,不见于史籍记载。而据此可证其登第年代当在开元末,徐松《登科记考》卷二七误读《新唐书》文句作‘天宝间及进士第’,未允。唐时源明文誉甚高,韩愈《送孟东野序》以其与陈子昂、李白、杜甫并列为唐之能鸣者。但因文集失传,诗仅存二首,文亦仅余二篇。《管元惠碑》长达一千二百余字,文字完整无缺,对研究苏氏生平和文学成就,十分珍贵。”(23)又《管元惠碑》对于苏源明的郡望也可以提供新的思考。杜甫诗称其“武功少也孤,徒步客徐兖”。《杜诗详注》卷十六注:“《唐书》:苏源明,京兆武功人。”(24)而《管元惠碑》题:“左拾遗内供奉东周苏预纂。”因东周建都洛邑,故后人常称洛阳为东周。按据《元和姓纂》卷三,武功为苏氏郡望之一,然苏氏郡望尚有:“洛阳,苏秦之后,今无闻。”(25)苏源明自称“东周苏预”,莫非即《姓纂》所阙之洛阳一系,即苏秦之后?

新出土的高元珪墓志,也是苏源明所撰。1954年于西安出土的《大唐故左威卫将军赠陈留郡太守高府君(元珪)墓志》,题署:“国子司业苏预撰。”末署:“太子率更丞翰林院待诏顾诫奢书。”(26)苏预还撰写过《郭英奇碑铭》,宋赵明诚《金石录》卷七:“《唐五原太守郭英奇碑》,苏预撰铭,顾诫奢八分书,韦述撰序,乾元二年五月。”(27)该碑由苏源明撰铭,韦述撰序,顾诫奢书丹,真是众美合璧了。

崔尚 杜甫《壮游》诗云:“往者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自注:“崔郑州尚,魏豫州启心。”(28)长期以来,对于崔尚,我们缺乏详细的了解。《崔尚墓志》,2002年出土于洛阳市伊川县彭婆乡万安山之南,拓本首次揭载于《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崔尚墓志》。《唐故陈王府长史崔府君(尚)志文》,从父弟尚书左丞上柱国清河男翘撰。唐天宝四年(745)七月九日卒,同年十月十三日葬。楷书,32行,满行32字。志石边长53厘米,厚12厘米。2002年河南洛阳出土。”(29)志石今藏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崔尚墓志》记载了崔尚的作诗情况,并录其诗题一则,诗作一篇,都是非常珍贵的资料。“调补秘书省著作局校书郎。校理无阙,鱼鲁则分。作《初入著作局》诗十韵。”按其《初入著作局》诗十韵,不见传世,故墓志记载其诗,对研究崔尚早期诗歌创作,颇为有用。墓志又言:“俄迁右补阙。会驾幸温泉宫,猎骑张皇,杂以尘雾,君上疏直谏,诏赐帛及彩九十匹。献《温泉诗》,其略曰:‘形胜乾坤造,光辉日月临。愿将涓滴助,长此沃尧心。’帝嘉其旨意,赉杂綵三十匹。时录诗者多,咸称纸贵。”这首诗是近年出土的罕见的唐诗全篇之一,《全唐诗》及《全唐诗补编》均失载。《崔尚墓志》还记载生前有文集传世:“文集廿卷行于时。君佩服忠义,周旋孝友,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文章经国,不掌丝纶;名器在躬,未尝辅弼。”据崔尚存世与近年出土的诗文来看,其文集二十卷,应是诗文合集。但唐宋以后的文献,并未见到崔尚文集的著录,推知其集在唐时可能就没有广泛流传。

杜甫《壮游》诗称“崔郑州尚”,而《崔尚墓志》载其官历甚详,并不言其为郑州刺史,这是我们解读杜诗的难题。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卷五十三《郑州》系崔尚为刺史“约开元十六年”,并云:“按杜甫生于先天元年,十四五岁即开元十三四年,时郑州刺史为源光裕、贾曾,疑崔尚开元十五六年为郑刺。”(30)按郁先生又将魏启心为豫州刺史系于约开元十三年(725),同书而前后不相一致,故宜再考。因《崔尚墓志》载崔尚官历颇为详尽而又没有记载任郑州刺史一职,故我推测“崔郑州”几个字可能有问题。又志载其曾“出牧东平郡”,东平郡即郓州,故疑“郑州”为“郓州”形近致误。据《崔尚墓志》,其牧郓州在其为祠部郎中之后,据明都穆《金薤琳琅》卷十五:“《唐天台山桐柏观颂》,守大中大夫尚书祠部郎中上柱国清河崔尚造,(缺四字)书翰林院学士庆王府属韩择木书。……天宝元年太岁壬午,三月二日丁未,弟子毗陵道士万惠超等立。”(31)新出土《唐故阆州奉国县令郑府君灵志文》,题署:“颍州刺史崔尚撰。”(32)颍州即崔尚墓志所言之“汝阴郡”,在其为郓州刺史之前。据《杜诗详注》卷十六引黄鹤曰,《壮游》诗当是大历元年(766)秋作。

崔尚与杜审言、杜甫祖孙均有交往,崔尚诗受到杜审言称道,崔尚又称道杜甫诗,可见初盛唐诗人之间相互奖掖的情况。出土碑志中还有景龙三年《唐故滑州匡城县丞范阳卢府君(医王)墓志铭并序》,题署:“秘书省校书郎清河崔尚撰。”(33)亦可为解读杜诗提供参证的材料。

魏启心 杜甫《壮游》诗云:“往者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自注:“崔郑州尚,魏豫州启心。”(34)郁贤皓先生《唐刺史考全编》将魏启心为豫州刺史系于约开元十三年。然据新出土开元二十一年《唐故冀州刺史姚府君夫人弘农郡君杨氏墓志铭》,题署:“太子中舍魏启心撰。”(35)又新出石刻拓片《大唐故河南府泗水县尉长乐冯君墓志铭并序》:“君讳中庸,字温。……以开元廿六年□于抚州之官舍,春秋册有四。……以其年八月卅日合葬于河南县龙门之西关,礼也。……庆王府司马魏启心撰。”(36)是魏启心开元二十六年尚为庆王府司马,品级不及豫州刺史之高。故知以杜甫十五六岁而推测其时魏启心为豫州刺史、崔尚为郑州刺史,都是值得商榷的。魏启心事迹还见于《唐会要》:“神龙二年,才膺管乐科张大求、魏启心、魏情、卢绚、张文成、褚璆、成廙业、郭璘、赵不为及第。”(37)

杜甫自称十四五岁受崔尚和魏启心的称誉,可知其早年就受到当时文坛名宿的一些影响,由此我们也可以将崔尚和魏启心视为杜甫的老师。但是崔尚和魏启心的诗文创作及其成就,传世文献少有记载,这就需要我们从新出土的文献中加以挖掘,从而对杜甫早年文学创作的渊源具有更多的了解。

韦济 杜甫有《奉寄河南韦尹丈人》诗,原注:“甫故庐在偃师,承韦公频有访问。”诗云:“有客傅河尹,逢人问孔融。青囊仍隐逸,章甫尚西东。鼎食分门户,词场继国风。”韦济为尚书左丞时,杜甫又有诗《赠韦左丞丈济》,末云:“老骥思千里,饥鹰待一呼。君能微感激,亦足慰榛芜。”《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其中一段叙述自己的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为邻。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明人王嗣奭《杜臆》卷一云:“韦丞知己,故通篇都作真语。如‘读书破万卷’云云,大胆说出,绝无谦让。至于‘致君尧舜,再淳风俗’,真有此稷、契之比,非口给语。”(38)韦济频访杜甫故庐,杜甫又对韦济说出真心话与知心话,二人交谊之深厚,尤为感人。

新出土文献中涉及韦济的资料颇多,最为重要者是韦济墓志。《韦济墓志》全名为《大唐故正议大夫行仪王傅上柱国奉明县开国子赐紫金鱼袋京兆韦府君(济)墓志铭并序》,题署:“族叔银青光禄大夫行工部侍郎述撰,外甥扶风郡参军裴叔猷书。”(39)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这篇名作,前贤均系于天宝七载(748)。今据《韦济墓志》可知,韦于天宝九载由河南尹迁尚书左丞,则该诗应作于天宝十载正月,即应制举不第三年后。杜甫终生的政治理想,当时的困顿处境,写诗的甘苦体会等,在诗中均有所表现。而作年的重新认定更有助于对杜甫生平思想与创作历程的理解。

韦济撰写的墓志,新出土文献中还有所见。《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一四三《唐故彭城县君刘氏墓志铭并序》(开元廿四年四月壬申),题:“朝散大夫守京兆少尹韦济撰。”(40)《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载有《大唐故常州无锡县令柳府君夫人韦氏墓志铭并序》,题署:“堂弟、屯田员外郎济撰文。”(41)此外,《宝刻丛编》卷六引《诸道石刻录》:“《唐白鹿泉神君祠碑》,唐韦济撰,裴抗分书,开元二十四年三月立,在获鹿。”(42)也是石刻著录韦济所作的碑刻文字。又《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元和○七六《唐故辰州参军韦府君墓志铭并序》(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祖尚书左丞,讳济。”(43)则是有关韦济家世的材料。

郭纳 杜甫有《奉同郭给事汤东灵湫作》,《全唐诗》卷七七七则有郭汭《同崔员外温泉宫即事》诗,岑仲勉《读全唐诗札记》、张忱石《全唐诗作者索引》均以为“郭汭”为“郭纳”之讹。按,据《唐代墓志汇编》贞元一一三《唐故宣义郎京兆府蓝田县尉乐安孙府君(婴)墓志铭并序》(贞元十八年二月九日):“父造,天宝初,应文词清丽举,与郭纳同登甲科,官至詹事府司直。”(44)又《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二十六册《(上缺)太子舍人赠尚书兵部郎中李公神道碑》,署“朝请大夫守乐安郡太守郭纳撰,翰林院待诏右司御率府兵曹参军顾诫(奢)书”。墓主天宝八载(749)十一月廿九日卒,证作“郭纳”是。《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郭文应《唐安州都督府法曹参军郭文应亡妻范阳卢氏墓志铭并序》:“文应,大父纳,给事中、陈留郡太守、河南道采访处置使。”(45)墓主元和十四年(819)二月廿五日葬。《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郭德元《唐故安州司法参军郭公(文应)墓志并序》:“公讳文应,字瑞之,先世太原人也。……祖纳,皇朝给事中、陈留郡太守、兼河南道采访使。”(46)杜甫诗所谓“郭给事”即郭纳其人。

郑审 郑审与杜甫交好,杜甫有《敬赠郑谏议十韵》云:“谏官非不达,诗义早知名。”(47)又《解闷十二首》其三:“一辞故国十经秋,每见秋瓜忆故丘。今日南湖采薇蕨,何人为觅郑瓜州。”原注:“郑秘监审。”(48)又《八哀诗·故著作郎贬台州司户荥阳郑公虔》:“萧条阮咸在,出处同世网。他日访江楼,含凄述飘荡。”(49)原注:“著作与今秘监郑君审,篇翰齐价,谪江陵,故有‘阮咸’、‘江楼’之句。”(50)《宴胡侍御书堂》,原注:“李尚书之芳、郑秘监审同集,得归字韵。”(51)又有《秋日寄题郑监湖上亭三首》(52)、《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审李宾客之芳一百韵》(53)、《舟出江陵南浦奉寄郑少尹审》(54)。由杜诗及其自注可知,郑审也是当时颇为活跃的诗人,但我们检《全唐诗》,只于卷三一一存《酒席赋得匏瓢》、《奉使巡检两京路种果树事毕入秦因咏》两首,不能全面窥见郑审在诗坛的地位。

新出土碑志于郑审的记载,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其家世及其诗坛地位和影响。《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载有《唐故中书舍人集贤院学士安陆郡太守苑公(咸)墓志铭并序》:“每接曲江论文章体要,亦尝代为之文。洎王维、卢象、崔国辅、郑审,偏相属和,当时文士,望风不暇,则文学可知也。”(55)《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八收有《杨汉公墓志》:“前夫人郑氏,后魏中书令羲十代孙,初定系族,甲于众姓;北齐尚书令、平简公述祖八代孙,皇秘书少监繇曾孙,秘书监审之孙。”(56)此外,颜真卿《正议大夫行国子司业上柱国金乡县开国男颜府君(允南)神道碑铭》:“与谏议大夫郑审、郎中祁贤之每应制及朝廷唱和,必警绝佳对,人人称说之。”(57)都说明郑审在天宝时诗名颇振,可以与杜诗相参证。

三、书史实证

杜甫的诗,吟咏书家和书法的作品有好几首,这些诗歌虽然曾经引起过学者们的注意,但都以诗解诗,在鉴赏分析的层面探讨杜诗的艺术,如金启华《杜甫论书法诗笺释》(58),涉及书史文献者甚少。杜甫论书法诗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论八分书体者甚多,论其他书体者较少,其论及者有顾诫奢、李潮、韩择木、蔡有邻和张旭,前四人都是八分书家,这也充分表现了盛唐时期八分书流行的局面。石刻文献中有关书法作品的记载,是与杜诗参证的绝好材料,对于诗歌艺术和书法历史的研究具有双重作用。

顾诫奢 杜甫有《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诗:“中郎石经后,八分盖憔悴。顾侯运炉锤,笔力破余地。昔在开元中,韩蔡同贔屭。玄宗妙其书,是以数子至。御札早流传,揄扬非造次。三人并入直,恩泽各不二。顾于韩蔡内,辨眼工小字。分日侍诸王,钩深法更秘。文学与我游,萧疏外声利。追随二十载,浩荡长安醉。高歌卿相宅,文翰飞省寺。视我扬马间,白首不相弃。”(59)可见杜甫与顾诫奢诗书往还之默契,以及杜甫对于顾氏八分书的赞赏和认同。杜甫还有《醉歌行赠公安颜十少府请顾八[分]题壁》诗:“神仙中人不易得,颜氏之子才孤标。天马长鸣待驾驭,秋鹰整翮当云霄。君不见东吴顾文学,君不见西汉杜陵老。诗家笔势君不嫌,词翰升堂为君扫。是日霜风冻七泽,乌蛮落照衔赤壁。酒酣耳热忘头白,感君意气无所惜,一为歌行歌主客。”(60)据诗题,是杜甫作诗后,请顾诫奢书于公安县壁之作。顾诫奢是盛唐著名的八分书家,1954年于西安出土的《大唐故左威卫将军赠陈留郡太守高府君(元珪)墓志》,题署:“太子率更丞翰林院待诏顾诫奢书。”(61)这方墓志的书法结构规整严谨,字体舒展爽朗,不失盛唐容丽大方的风韵,同时丰腴之中也蕴含秀雅之气,尤其是那波尾微向下按笔然后挑起,锋芒虽露却又不失飘逸之美,即如杜甫所言之“钩深法更密”,这无疑是唐隶中的一方精品(62)。“从拓本来看,顾诫奢八分书风格呈现笔法精劲和娴熟的技巧充分显露出他的书风极尽典雅而高贵。正如大诗人杜甫所说不在韩择木之下,其篆盖《大唐故左威卫将军赠陈留郡太守高府君墓志铭》二十字作玉箸篆,圆健丰茂有胜于史惟则,正如宋黄伯思《东观余论》的评论:‘碑首倒薤,亦自奇古。’实在不愧前人对顾氏书艺的评论‘博涉多优,诸体兼擅’。”(63)碑志当中刊载顾诫奢书法题刻真迹者还有:《(上缺)太子舍人赠尚书兵部郎中李公神道碑》,署“朝请大夫守乐安郡太守郭纳撰,翰林院待诏右司御率府兵曹参军顾诫(奢)书”(64)。至于历代金石著录尚有多则,如宋赵明诚《金石录》卷二十七《唐吕公表》:“右《唐吕公表》,元结撰,前太子文学翰林院待诏顾诫奢书。杜甫集有《赠顾八分文学》诗,即诫奢也。诫奢八分不多见,余所得者卫密撰《吕公庙碑》并此表,郭英奇、郭慎微碑为四耳。甫诗称其最工小字,而此表字画甚大,尤壮伟可喜。”(65)同书卷七:“《唐五原太守郭英奇碑》,苏预撰铭,顾诫奢八分书,韦述撰序,乾元二年五月。”(66)宋陈思《宝刻丛编》卷八引《京兆金石录》:“《唐赠汝南太守郭慎微碑》,族弟汭撰,顾诫奢分[书],天宝中立。”(67)宋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下《跋顾诫奢书吕肃公碑后》:“杜甫《送顾八分文学》诗,……此诗盖谓诫奢也。观其遗迹,乃知子美弗虚称之。碑首倒薤亦自奇古,不独八分可赏云。”(68)

李潮 杜甫有《李潮八分小篆歌》,是在李潮的请求下杜甫应约而作之诗。李潮是杜甫的外甥,其书法擅长八分和小篆,为盛唐名家,深得杜甫的赞赏:“苍颉鸟迹既茫昧,字体变化如浮云。陈仓石鼓又已讹,大小二篆生八分。秦有李斯汉蔡邕,中间作者绝不闻。峄山之碑野火焚,枣木传刻肥失真。苦县光和尚骨立,书贵瘦硬方通神。惜哉李蔡不复得,吾甥李潮下笔亲。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八分一字直百金,蛟龙盘拿肉屈强。吴郡张颠夸草书,草书非古空雄壮。岂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郎丈人行。巴东逢李潮,逾月求我歌。我今衰老才力薄,潮乎潮乎奈汝何。”(69)这首诗咏叹了李潮八分小篆书法渊源于李斯的篆籀和蔡邕的八分,其劲峭臻于“蛟龙盘拿肉屈强”、“书贵瘦硬方通神”的境地,其价值达到“一字直百金”。在赞赏李潮的过程中,以张旭的草书作为参照的对象出现,认为其“非古空雄壮”。透露出杜甫的书法观念是崇尚复古并追求正宗。杜甫提倡“瘦硬”的书风,其本身也带有尚古的倾向,他在书体上重视小篆八分等古书体,与其对瘦硬的崇尚有关。同时,杜甫在评论书法时尚古,也是盛唐时期文学艺术复古思潮在杜甫身上的反映(70)。

李潮的书法作品流传下来很少,但石刻文献中还是有他的一些记录和评价。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六《唐蔡有邻卢舍那珉像碑》称:“唐世名能八分者四家,韩择木、史惟则世传颇多,而李潮及有邻特为难得。”(71)同卷《唐崔潭龟诗》又言:“唐世以八分名家者四人,韩择木、蔡有邻、李潮、史惟则也。韩、史二家传于世者多矣,李潮仅有存者。有邻之书亦颇难得,而小字尤佳。”(72)

韩择木 韩择木是盛唐八分书四大名家之一,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提及:“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宣和书谱》称韩择木:“工隶,兼作八分。隶书之妙,惟蔡邕一人而已,择木乃能追其遗法,风流闲媚,世谓蔡邕中兴焉。……又观杜甫《赠李潮八分歌》云:‘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甫固不妄许可,则知择木亦于八分学复为世之所称。”(73)韩择木的八分书传世颇多。宋代以还,赵明诚《金石录》等书籍颇有著录。现存的书迹主要有《告华岳府君文碑》和《荐福寺临坛大戒德律师碑》二种,前者从笔法上看,方圆兼施,技法娴熟,圆笔浑厚而有篆势,方笔爽劲更显功力,字体结构端庄平正,内敛外拓,横画修长,波磔飘逸,代表盛唐时雄壮浑厚的书风。后者书于大历年间,内力遒劲,中规入矩,结构中敛,波磔开张,字形略长,用笔清峻遒劲,体现唐代八分书晚期的特点(74)。杜甫诗称“尚书韩择木”是指韩择木的官职达到尚书,据《旧唐书·肃宗纪》,韩氏于上元元年(760)四月莅任礼部尚书,上元二年九月再任礼部尚书。新出土《韩秀实墓志》:“先君讳择木,皇朝金紫光禄大[夫]、礼部尚书、太子少保、集贤殿学士、昌黎公,赠太子太保。”(75)韩择木还是八分书的世家,其子秀弼、秀实、秀荣,都有书迹传世。《韩秀实墓志》为韩秀弼撰序,韩秀荣撰铭并书,即是八分书体。

蔡有邻 蔡有邻也是盛唐八分书四大名家之一,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提及:“尚书韩择木,骑曹蔡有邻。开元已来数八分,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因为杜甫的称赞,蔡有邻也被誉为盛唐四大名家。他的书迹石刻存世有《唐元氏令庞履温清德颂》、《尉迟迥庙碑阴记》、《周太师尉迟公庙碑》,尤其是后者,立于开元二十六年(738),由阎伯玙撰序,颜真卿撰铭,蔡有邻八分书,在当时具有巨大的影响。杜甫诗称其为“骑曹”,唐代左右卫设有录事参军、仓曹参军、兵曹参军、骑曹参军、胄曹参军。“骑曹”即指蔡有邻担任左卫的官职。考宋欧阳棐《集古录目》卷七:“《礼部尚书徐南美碑》,大理评事陶翰撰,翰林待诏左卫率府兵曹参军蔡有邻八分书。”(76)又:“《户部尚书章仇兼琼碑》,检校仓部郎中冯用之撰,左卫率府兵曹参军集贤院待制蔡有邻八分书。”(77)

张旭 杜甫有《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诗:“斯人已云亡,草圣秘难得。及兹烦见示,满目一凄恻。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锵锵鸣玉动,落落群松直。连山蟠其间,溟涨与笔力。有练实先书,临池真尽墨。俊拔为之主,暮年思转极。未知张王后,谁并百代则。呜呼东吴精,逸气感清识。杨公拂箧笥,舒卷忘寝食。念昔挥毫端,不独观酒德。”(78)《饮中八仙歌》中也有“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79)。“这些形容的诗句,‘玉动’指书体的快慢有节,‘松直’指风骨苍劲矫健,‘连山’指形态回旋起伏,‘溟涨’指笔力波澜壮阔。”(80)张旭为唐代草圣,李肇《唐国史补》卷上:“旭饮酒辄草书,挥笔而大叫,以头揾水墨中而书之。醒后自视,以为神异。天下呼为‘张颠’。醒后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81)《旧唐书·张旭传》称:“吴郡张旭善草书,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82)《新唐书·李白传》则言唐文宗时“诏以李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83)。杜甫称张旭为“草圣”,其草书具有“万里起古色”的特点,可见其论书是重在复古的。但就草书和八分比较而言,杜甫则更重视八分,故而在《李潮八分小篆歌》提及张旭称:“吴郡张颠夸草书,草书非古空雄壮。”(84)几首诗写于不同时间和地点,赋咏对象也不尽相同,故对张旭草书的看法也就表现出差异。从杜甫对以上书法的评述来看,他对八分的崇尚是始终如一的,而对草书的态度则前后有异。张旭书法及其影响,还可从同时的咏叹诗文中窥见一斑,如李颀《赠张旭》、高适《醉后赠张九旭》、皎然《张伯高草书歌》、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等。

张旭的书法现有石刻和简帖多种传世。石刻书法如新出土《唐故绛州龙门县尉严府君(仁)墓志铭并序》(天宝元年十二月一日),末署:“前邓州内乡县令吴郡张万顷撰,吴郡张旭书。”(85)刻于天宝元年(742)十二月,1992年1月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一处唐墓。墓志青石质,横55厘米,纵53厘米。志文楷书21行,行21字,计430字。其书宽绰圆润,稳健挺拔。传世楷书则是《郎官石柱记》石刻,原石已佚,拓本今存上海博物馆,其书精劲严重,出于自然。草书传世著名者则有《古诗四帖》,内容是庾信《步虚词》二首和谢灵运《王子晋赞》、《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赞》,原迹现藏辽宁省博物馆。陕西省博物馆还藏有张旭的草书《肚痛贴》,西安碑林还藏有张旭的《断千字文》石刻。韩愈《送高闲上人序》称:“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86)宋人《宣和书谱》亦称:“其名本以颠草,而至于小楷行书,又复不减草字之妙,其草字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或谓张颠不颠是也。”(87)综合新出土《严仁墓志》和传世《郎官石柱记》楷书,知其书风出于二王,规矩谨严;而草书如《古诗四帖》、《肚痛帖》、《断千字文》等,纵逸豪放,千变万化而又气韵连贯。可见张旭书法变化因时因地而异,而总体上是规矩与变化,传承与创造的统一。

甚为引人注意的事情还要数杜甫的诗与张旭的草书,都受到公孙大娘舞剑的影响。相传张旭《自言帖》亦云:“醉颠尝自言道,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及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其神。自此见汉张芝草书入圣,去后发颠兴耳。有唐开元二年八月望,颠旭醉书。”(88)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序:“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州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壮其蔚跂,问其所师,曰:‘余公孙大娘弟子也。’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舞女,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匪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尝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89)诗书与歌舞相通,着实表现了杜甫对于张旭书法的赏鉴和领悟。

综上所述,杜甫对于书家的吟咏和论赞,是杜诗研究和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而新出土碑志对于杜诗具有重要的实证和印证作用。第一,诗与书在杜甫的诗中已融为一体,他用诗的形式论书咏书,将书法的神韵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新出土碑志和传世文献所载诸家撰书的石刻资料与杜诗表现的内涵相参证,不仅可以加深对于杜诗的解读,也可以进一步了解当时的书风。第二,杜甫论书,注重传承,注重法式,适应了唐代书史发展的总体趋势。清梁巘《评书帖》云:“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90)故而杜诗无论是述及顾诫奢,还是李潮,或是蔡有邻、韩择木,都很注重自李斯、蔡邕一直到唐代这几位八分书家笔法的传授。而就诸家书法本身,特别注重笔法,以至于“书贵瘦硬方通神”。第三,以新出土的诸家撰写的碑志,与杜甫诗相印证,我们可以了解到盛唐四大书家的八分书,确实翻开了唐代书法史崭新的一页,成为凸显的奇峰。而随着盛唐的结束,这一奇峰也逐渐被新的楷法所代替。第四,杜甫对于张旭书法的吟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张旭以草书擅长,杜甫重在表现对张旭书法的赏鉴和领悟。而通过新出土张旭所书《严仁墓志》的印证,我们就了解到张旭的书法创作是由楷入草的路径,这也是杜甫誉其“万里起古色”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张旭之书亦颇重法,他曾说:“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波。永禅师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虞传陆柬之,陆传子彦远,彦远仆之堂舅,以授余。”(91)张旭的书法达到了“无法而有法”的境地,即如宋人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论张长史书》条所言:“始观张旭所书《千字文》,……雄隐轩举,槎枿丝缕,千状万变,虽左驰左骛,而不离绳矩之内,犹纵风鸢者,翔戾于空,随风上下,而纶常在手;击剑者,交光飞刃,焰忽若神而器不离身,驻目视之,若龙鸾飞腾,然后知其真长史书而不虚得名矣。”(92)杜甫对于草书的崇尚虽然稍逊于八分,但其在注重笔法和推尊复古方面还是一致的。

注释:

①叶昌炽撰,柯昌泗评:《语石·语石异同评》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397页。

②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67页。

③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七,第1477页。

④李献奇、郭引强:《洛阳新获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45页。

⑤林宝:《元和姓纂》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930-932页。

⑥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二十四,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60-361页。

⑦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五,第2229页。

⑧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处编:《千唐志斋藏志》,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41页。

⑨西安市长安博物馆:《长安新出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104页。

⑩西安市长安博物馆:《长安新出墓志》,第132页。

(11)杨作龙、赵水森:《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按,志中“沈铨期”应为“沈佺期”之误。

(12)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38页。

(13)赵君平、赵文成:《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148页。

(14)《郑虔墓志》拓片图版,载《书法丛刊》2007年第6期。录文收录于《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249页。

(15)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处编:《千唐志斋藏志》,第673页。

(16)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292页。

(17)吴钢:《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43页。

(18)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八,第1621页。

(1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第1765页。

(20)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52页。

(21)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11页。

(22)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06页。

(23)陈尚君:《石刻所见唐代诗人资料零札》,《唐代文学研究》第1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21-422页。

(24)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03页。

(25)林宝:《元和姓纂》卷三,第296页。

(26)拓片图版载《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一册,第146页。志为西安东郊高楼村出土,原石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释文载于《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一一三,第664页。

(27)赵明诚:《宋本金石录》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80-181页。

(28)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38页。

(29)杨作龙、赵水森:《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第344页。

(30)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90-691页。

(31)都穆:《金薤琳琅》卷十五,《古刻丛钞》外十二种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16-318页。

(32)载《书法丛刊》2003年第4期。

(33)吴钢:《全唐文补遗》第八辑,第12页。

(34)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38页。

(35)吴钢:《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167页。

(36)赵君平、赵文成:《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第590页。

(37)王溥:《唐会要》卷七十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642页。

(38)王嗣奭:《杜臆》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1页。

(39)墓志拓片图版载于吴钢《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一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2页。录文又收入《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654页。有关韦济墓志的大概情况,李阳《唐韦济墓志考略》(《碑林集刊》第六辑,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51-54页)一文有介绍。志呈正方形,拓片长、宽均为73厘米,志文37行,行36字,正书,阴刻。志石四侧线刻十二生肖图案。

(40)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550页。

(41)吴钢:《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143页。

(42)陈思:《宝刻丛编》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46-147页。

(43)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854页。

(44)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第1920页。

(45)吴钢:《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330页。

(46)吴钢:《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342页。

(47)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第110页。

(48)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七,第1512-1513页。

(4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13页。

(50)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六,第1414页。

(51)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一,第1878页。

(52)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第1729页。

(53)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九,第1699页。

(54)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二,第1920页。

(55)杨作龙、赵水森:《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第158页。

(56)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1038页。

(57)《全唐文》卷三四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530页。

(58)《杜甫研究学刊》2005年,第11-15页。

(5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二,第1924-1925页。

(60)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二,第1923页。

(61)拓片图版载《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一册,第146页;释文载于《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一一三,第664页。

(62)参看贺华:《唐高元珪墓志》,《碑林集刊》第三辑,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9页。

(63)刘小铃:《盛唐八分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09年,第149-150页。

(64)《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6册,第15页。

(65)赵明诚:《宋本金石录》卷二十七,第635-636页。

(66)赵明诚:《宋本金石录》卷七,第180-181页。

(67)陈思:《宝刻丛编》卷八,第264页。

(68)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页。

(6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八,第1550-1552页。

(70)参看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合肥:黄山书社,1990年,第155-157页;马世晓、方爱龙:《杜甫论书诗及其艺术思想》,《中国书法》1993年第5期;刘小铃:《盛唐八分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09年,第78页。

(7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三九,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215页。

(72)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三九,第2228页。

(73)佚名:《宣和书谱》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13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18-219页。

(74)参看刘小铃:《盛唐八分书研究》,第124页。

(75)陈根远:《唐韩秀实墓志及其他》所载拓片,《文博》2010年第4期。

(76)欧阳棐:《集古录目》卷七,《云自在龛丛书》本,第5A页。

(77)欧阳棐:《集古录目》卷七,第5B页。

(78)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五,第1338-1340页。

(7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第84页。

(80)谢稚柳:《中国古代书画研究十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2页。

(81)李肇:《唐国史补》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7页。

(82)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九○中,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034页。

(83)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64页。

(84)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八,第1552页。

(85)墓志拓片载《书法丛刊》1992年第4期,又载《文物》1992年第12期;释文见《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585页。

(86)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70页。

(87)《宣和书谱》卷十八,《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13册,第297页。

(88)引自张光宾:《中华书法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47页。图版见该书第420页。

(89)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第1815页。

(90)华正人编辑:《历代书法论文选》,台北:华正书局,1988年,第537页。

(91)卢携《临池诀》引张旭语,华正人编辑:《历代书法论文选》,第269页。

(92)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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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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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史哲》(济南)2012年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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