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如何看待和应对首都的安全与稳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7 次 更新时间:2023-04-1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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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 (进入专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年均增长速度接近10%,人均收入水平从1978年的不足150美元,到2013年的6700多美元,经济总量从世界第13位跃居到世界第二,中国的发展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中国奇迹的产生有多种因素,但不能否认的因素是,中国36年,国家的政治生活总体稳定,告别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每个人的潜力和能力得到了极大程度释放。这是中国36年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

 

一. 北京的稳定,对全国的意义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和,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中国的文化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并正在打造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正因为此,北京的稳定对全国至关重要,影响极大。北京历届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干部群众,都将首都的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部工作的安排中,需要花很大精力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这也是北京这座城市与中国其它城市相比的特别之处。

(一) 如何看待稳定,如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真正的社会稳定,核心内涵应该是整个社会具有内在的平衡,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利益诉求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达,有实现的平台和条件。政府和公民均遵照法律和制度行事,保证法律和秩序得到维护。一个社会,由于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一定会有矛盾和利益冲突。问题在于,是将这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放大,任其发展,还是将这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放在一个法治的平台上、对话协商的平台上加以解决。如果能将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治轨道,纳入对话协商的轨道,就会消除发生大规模的、有强烈破坏性的动乱或革命性运动的可能性。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由

近年来,中国的群体事件此起彼伏,持续上升。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近年主编的《社会蓝皮书》提供的资料,从1993年到2003年,全国每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从1万起增加到了7.4万起,参与人数也从73万人增加到376万人,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2007年全国群体性事件更高达8万多起,2008年还爆发了一些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即便2009年各地政府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仍保持多发态势。仔细分析,排列位序在前的主要有

1.农民的土地占用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所需要征用的农村土地持续增加,如何给农民群众合理补偿,并对其未来给予安置,而不是被上楼、被进城,这方面的矛盾一直较为尖锐。

2.城市的房屋拆迁

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自身的改造,这种改造规模之大,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城市改造,必然涉及城市的房屋拆迁。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如何给居民合理的补偿,需要找到平衡点。利益难以平衡,就会引发诸多群体性事件。

3.环境污染

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近年来持续上升。环境污染包括土质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等,也包括一些环境工程项目的上马。近年来,一些环境工程项目的上马,由于与市民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也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

4.医疗纠纷

由医患矛盾引发的医疗纠纷,近年来也居高不下。绝大多数的医疗纠纷,实则的是由医疗体制存有缺陷引发,但患者往往将此类问题归于医生的医德,因而引发纠纷。

5.资强劳弱引发和纠纷

资强劳弱引发的纠纷,内容很多,包括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超时加班加点而不支付工资,不能给员工上基本的税险,等等。特别是其中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成为近年来这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内容。

此外,政府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严重不足,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等,所导致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三)群体事件的成因

对大量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对此有研究的专家,几乎一致的结论是,绝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起因是由于利益纠纷引发。

既然抗争动因主要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政治原因、抗争所反对或诉求的对象或是地方政府官员或是公司企业的老板,因而绝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政府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许多方面逐渐退出。人们的工作和收入不再与中央政府紧密挂钩,即使面临下岗和失业问题,人们也很难直接怪罪中央政府。许多社会矛盾因此地方化和非政治化。

(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

地方政府官员在自身或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在政策上向投资者和既得利益者倾斜,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但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仍在,绝大多数百姓的总体生活水平仍在提高,大家的不满基本来自相对剥夺感而不是绝对剥夺感。

此外,虽然每天几乎都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但这些事件背后缺乏意识形态的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只要政府在各类群体性事件前表现得不要太糟糕的话,这些群体性事件就只会停留在争取经济利益层面。

但习惯性思维根深蒂固。“一小撮”、“不明真相”、“煽动”、“海外敌对势力”等字眼反复出现在群体性事件的官方词汇里,成为铁腕维稳的主要理由。但这些不加分析的维稳理由,实际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因为实际情形与上述运用的字眼相距甚远。

频频爆发的其他群体性事件依然反映出,中国还没有习惯以遵守规则的、现代的、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冲突。维稳思路仍然没有摆脱过去的革命党思维、斗争哲学。

(五)面对群体性事件的常用对策

常用对策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用钱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上访制度;三是对上访人群进行围追堵截。

问题是,简单地给抗议群众发放“安定团结费”会鼓励民粹主义;中央给予信访部门过多的权力将使地方政府和法律失去正当的权威。对上访人群进行围追堵截,实际是本末倒置。

应当认识到,安定很重要,但不是稳定压倒一切。对稳定的理解,不是着眼于解决产生不稳定的根源,而是应当坦然面对大量社会问题,并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一切有诉求或信访群众看作不稳定的根源,这样的处理方式实际是本末倒置,必然会激起更多不满,带来更多的不稳定。

基层政府经常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来阻止和压制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信访还是报刊,无论是网络还是社会组织,都难以成为弱势群体表达利益的有效渠道。实际上,当我们以稳定为由不允许农民工组织起来集体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不允许被拆迁户就拆迁补偿进行讨价还价之时,维稳工作实际上已变成维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企业和承包商利益的工具,成为维护开发商掠夺被拆迁户利益的工具。

当维稳工作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对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的局势估计得过于严重,那些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利益冲突,造成一定社会波动、但从长远看能有利于理顺社会中利益关系的政策和措施往往被搁置,一些必要的改革措施因此错失出台时机,导致不均衡的利益格局迟迟得不到有效调整,既得利益集团不断坐大,甚至社会对其失去应有的制约。

 

二.理性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

近些年来,由于贫富差别、官员腐败、征地拆迁、失业下岗、劳工权益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不断增加,有的还出现激化趋势或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些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同时,一些改革措施,比如教育、医疗、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改革,也难免引起新的矛盾,这也是不能忽视的事实。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这些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位。

在近些年发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等往往是主要的起因。这些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基本上都是因利益之争而引发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围的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而很久以来,一些部门或机构却往往将这样的矛盾与冲突加以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不恰当地上升为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其实,当下中国社会中多数矛盾和冲突的内容本身并不存在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因素,只是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问题。在利益高度分化的时代,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博弈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在一个多元的现代社会中,社会矛盾与冲突将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

应认识到,基于利益的冲突是理性的冲突。利益矛盾是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等理性方式解决的,其中能够造成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因素是很少的。因此,维稳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渠道与方式。良性的体制不是要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化解冲突。因而更需要避免将一般的社会矛盾与威胁稳定的政治危机混为一谈。

但在片面的维稳定思路下,稳定是第一位的,改革只能是第二位,甚至更靠后的考虑。而这也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不改革,问题积累的更多:积累的问题的多,担心影响稳定,也进一步影响了改革的进程。特别是既得利益集团用 “维稳”的理由拒绝改革、绑架改革,已成为影响改革重要因素。

应当对“无利害相关人群”有所认识。从贵州翁安等事件中引发出的概念,即无利害相关人群。一个群体事件出现后,会有大量的与此事件无关的人卷入,将这些人称之 为无利害相关人群。在这类群体性事件中,事件参与者中的大多数与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或者说大多数人与具体的事端和当事人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只所以一个事件发生后,会有大量的无利害相关人群参与,是因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因素,也波及到这些群体,这些人对政府有意见,但又无处申诉和表达。因而,无利害相关人群,具体个案可能没有关系,但政府与群众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则无疑是有关系的。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发泄情绪,表达对带有全局性、整体性问题如司法不公、贪污腐败、公权滥用等的不满。在这种现象背后往往是长期积累的不满和怨愤。处理此类事件要比处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棘手得多,而利益矛盾与冲突处理不当则会导致更多的“非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发生,形成更多更大量的无利害相关人群。

 

三 影响稳定的主要因素

影响中国稳定的因素,具体说来,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两对矛盾在一些地方日趋尖锐

这两对矛盾,一对矛盾是利力矛盾,即公权力逾越法律界限,严重挤压公民权利实现的空间,导致政府的公权力与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实现之间的矛盾。第二对矛盾,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有限性与公民对公共产品与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即政府供给不足的矛盾。作为公共服务性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是其基本要求,但现在政府的供给有限,公民的基本需求没有办法满足,导致的矛盾冲突。

(二) 居民的收入差距显著

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是基尼系数。这一指标超过0.4,被认为进入警戒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近年来的基尼系数,一直在0.47以上,早已超过警戒线。按照诸多研究机构的评估和调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居民的基尼系数明显偏低。一些调研机构认为,这一指标已经超过0.61。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这一指标都位居前列。说明目前收入差距的严重。

中国居民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严重的城乡差距、悬殊极大的地区差距 和愈益扩大的部门差距。这些因素都拉大了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居民之间差距

(三)腐败居高不下

近年来揭发出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刘志军等腐败事件,说明腐败问题的严峻性 。

2013年的中纪委报告指出:“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比较严重;个别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甚至严重违法乱纪。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

(四)司法公正受到侵蚀

周永康在任时提出的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种提法实际上演变成了周永康的利益至上。一些领导人严重践踏法律的案件说明,中国的司法公正受到严重侵蚀。

(五) 政府的公平正义的化身受到质疑

政府本身是社会公正的象征和代表,但政府的不作为和胡作为,影响了政府的公正的形象。政府作为社会公正化身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人在自己的党章中庄严宣告,党只有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作为利益攸关方,似乎有着自己的利益。党的18大以来,揭发出的50多位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表明,党和政府的一些领导人,有着自己的特殊利益。

政府向社会允诺或对社会公布要做的事情,往往不了了之,这使的政府诚信受到质疑。此外,政府处理危机方式明显老套,不合适宜,也影响了政府的自身形象。目前的情形,干部的官僚主义和懒政,进一步影响了政府作为公平正义化身的形象。

(六)全球范围的恐怖主义对中国的影响

近年来,全球范围的恐怖主义也对中国产生了影响。一些恐怖势力渗透到新疆等地,对推进有组织的恐怖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党的18大报告,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

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 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四.影响北京稳定的主要因素

(一) 北京的稳定,受制于全国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对全国稳定影响极大。同样,全国安定团结的局面也会影响到北京的发展。由于北京在全国的巨大影响,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就会聚集北京,在北京造势,进而在全国产生影响。例如,一些群体性事件到北京上访,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引发的问题,这就使得,与其它城市相比,北京在维稳方面需要付出更大的精力和智慧,需要全神贯注,将一些不稳定因素消除在事件产生前,消除在萌芽中。

(二) 国际环境对北京影响

中国在全球的国际环境,与周边的外交关系,也会对北京的稳定产生一些影响。例如席卷阿拉伯国家的玫瑰花革命,波及到中国,会对北京的稳定产生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外交,例如中国与日本等国的关系紧张,也有可能影响北京的稳定。例如,会有一些人在没有经过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举办集会游行等示威活动,等等。

(三)北京与周边的差距

中国是一个地区差距较大的国家。北京与周边地区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北京与河北就有着较大的发展差距,环绕北京和天津有一个环京津贫困带,涉及到20多个县和300多万人口。发展的差距,就会吸引大量人口有涌入,北京目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超过2100多万,其中非户籍常住人口超过800万。大量常住人口涌入,他们长期在北京工作生活,为北京的发展做了积极贡献,但也有一些短期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固定的职业,居无定所,就会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影响北京的稳定。

(四)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宗教种类众多和齐全的国家。北京在宗教类别更是包括中国政府所允许开设的各种宗教。近年来,由于民族和宗教问题的引发的问题也日趋增多。一些问题,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些人,需要到北京制造影响,也影响了首都的稳定。

(五)恐怖势力的影响

国际上的恐怖势力对中国影响日趋扩大。并与中国的一些极端民族主义和极端的宗教势力相互渗透,恐怖势力在中国已经形成一些影响。近年来,在中国新疆等地发生多起有组织的恐怖事件,说明中国的恐怖势力也对中国的国家安全产生影响。2013年北京金水桥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 ,说明这些恐怖势力已经对北京的安全和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六)腐败、官僚主义

北京与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官员的腐败和官僚主义等,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对立,这些也影响了北京的稳定和安全。近年来,北京查处的一些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巨贪现象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够很好处理这些问题,就会影响首都的安全和稳定。

 

五 维护首都稳定的主要对策

刚刚结束的党的18届4中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法治改革的内容就达到180多项。认真学习贯彻18届4中全会精神,对推进首都的稳定具有重要音意义 。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把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作为重中之重

首都的安全稳定,影响中国发展,与每个北京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因而,北京市属的各级党委、政府,都应把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用较多的精力关注首都的安全稳定,对一些影响首都安全稳定的因素,都应认真检查,将隐患排除在萌芽之中。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和保障首都安全,就是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大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需要提升法治能力认真处理。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 保护弱视群体

任何社会。都会有一些弱视群体。政府作为社会的公正的代表,需要将保护弱视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使每一位在北京生活的北京市民,都能够感受到党的阳光、政府的阳光,感受到社会公正的力量。北京的残疾人群、下岗工作、年老而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的人群,等等,对这样一些弱视群体多一些关照,可能更有利于社会公正的提升。

(四)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诸多的合法权益。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很好实现。对公民来说,法无明示皆可为,只要在宪法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活动,都应当得到尊重并给予保护,这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五) 严格监督公权力运用

对各级政府来说,法无明示即禁止。各级政府的权力运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因而提升各级领导法治意识和法律精神,在当下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各种监督力量,包括社会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等。都应当发挥监督公权力的作用,使权力的运用,只限制在法律允许的框架里。

(六) 信息及时公开

政府的信息公开,法律审判的信息公开,凡是公权力活动的舞台,都有一个信息公开,这也是一个现代国家对政府的基本要求。应当使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只有信息公开,人们对政府的权力运用才能理解,有利于对政府的监督,只有信息公开,也有助于沟通和理解,消除由于信息不畅带来的误会。

(七) 对话协商

要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需要创建各种对话协商的平台。党的18届3 中、4中全会,都提到了建立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平台。包括行政协商、立法协商、社会协商、党际协商、参政协商、基层民主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其基本动因是利益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进行解决的。因而创建各种对话协商的平台,特别是基层对话协商平台,使这些协商渠道真正能够发挥作用,有利于首都的安全稳定和社会和谐。

(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是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本途径。一种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才可能抑制利益格局日益倾斜的危险趋势,协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要建立这样一个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会涉及一系列相互关联、互为条件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创新。应当通过自上而下地进行利益均衡配套机制的建设,在解决当前问题过程中,逐步进行制度化建设;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倡导和培育通过合法合理的沟通来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协商意识。可以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波及面较小的社会矛盾类型,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进行制度化解决的试点,给基层官员、矛盾各方以及全社会一个学习和适应的时期。因而,努力建设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至为关键。

(九)大力推进改革

2014年是中国第三轮改革的元年。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推进全方位的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力度之大,举措之密集,前所未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改革举措真正能够落到实处。

在完善市场经济方面,重要的是让市场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力量,通过减政、减少行政审批、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减少赋税等诸多措施,使市场的潜力和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此外,通过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中央向地方放权,也使得全社会活力得到发挥。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管好自己应当管理的事情,重要是建设一个能够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宏观调控,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法治的市场环境。

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重要的是贯彻落实好18届4中全会的精神,推进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在全社会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精神,政府的各项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轨道上,而不应当有任何逾越。公民也应当提高法治精神,对法律严格禁止的活动,同样也不能逾越。

在推进政治发展方面,重要的是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各级人大应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政府的各项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也应当发挥人民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既然是人民代表,就应当为人民代言,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高高挂起诉求。新历史时期,也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协的作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协肩负重要的历史使命。协商民主重要的是在平等协商,真正能够反映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而不是只代表精英的利益。因而基层民主协商在当下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使基层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有一个很好的表达平台,将会极大推进首都的安全稳定,有利于和谐北京的建设。

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一些社会政策出台缺乏民意基础。还有一些社会政策,虽然当时制定时也许合理,但随着时间推移,其不合理因素日益突显,但迟迟不能得以纠正。一些重大公共工程,由于没有与民意沟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因而,要使政府出台的每一项社会政策,甚至上马的重大工程都较为科学合理,也同样与民主政治建设有关,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关,需要通过对话协商,使制定的社会政策能够得到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接受,有利于政策的推行。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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