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结:论清代书院与辞赋创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34 次 更新时间:2014-11-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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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结  

清代辞赋创作的数量与题材,都堪称集大成,我们翻检清人编纂的《赋海大观》及众多赋选集,即可见一斑。乾隆朝太史汤稼堂在《律赋衡裁·凡例》中说:“国朝昌明古学,作者嗣兴,钜制鸿篇,包唐轹宋,律赋于是乎称绝盛矣。”(汤稼堂《律赋衡裁》,清乾隆二十五年瀛经堂藏版)又道咸间文士赵光《竹笑轩赋抄序》说:“唐宋以赋取士……后世言律赋者,靡不以唐宋为宗。我朝稽古右文,人才蔚起,怀铅握椠之士,铺藻摛文,几于无美不臻,骎骎乎跨唐宋而上矣。”(孙清达《竹笑轩赋钞》,清咸丰三年聚盛堂刊本)两则言论均说明清赋创作繁盛的重要原因,在于继唐宋考赋制度的律赋创作。落实于文化制度,学界已关注到清代翰林院考赋而出现的诸多《同馆赋抄》,而清代书院出现的众多“讲舍赋”、“课士赋”对清赋创作繁荣的作用,鲜有专论。本文就此试作辟发,以为刍荛之献。

一、书院制度与辞赋创作

书院制度源起于唐代,如“丽正”、“集贤”等宫廷书院,已有刻节、藏书、讲学、赋诗、顾问等功能,迨至赵宋,书院始盛,以“供祀”、“藏书”、“教学”为要务,并由此形成了与之相关的“学派”意识。如理学昌明期,程朱学派曾以“明造书院”、“嵩阳书院”为基地,象山派曾以“象山书院”、“曾潭书院”为基地,东莱派曾以“丽泽书院”、“传贻书院”为基地,进行学术的传播与讨论。与唐宋相比,“书院之设,莫盛于元”,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元代的书院制度推广到广大的北方区域,之二是书院的官方化,即由朝廷委派山长,将其纳入学官体制,统一铨选、考核与升转[1]。明代是书院制度史上最特异的时期,一方面继承宋元传统,书院以“科举”与“讲学”为主,其弘扬宋代书院的学派意识,甚至形成政治团体,如明末东林书院,呈一时之盛况;另一方面明代书院制度多次遭受破坏,最典型的是嘉靖十六年、万历七年、天启五年三次禁毁书院。

在清顺治年间恢复书院之前,历宋元明三朝以育才讲学为要务的书院,同辞赋创作没有什么必然的关联,其中稍有联系的即如宋朱熹主讲白鹿洞书院时作《白鹿洞赋》、明胡居仁主讲碧峰书院时作《碧峰书院赋》这类感兴之篇。而书院与辞赋在制度上的结缘,应该是清代的特色,且与清廷的取士制度相关。

清代的书院,据雍正十一年“谕旨”称:“谕内阁各省学政之外,地方大吏每有设立书院,聚集生徒讲诵肄业者。……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清朝文献通考》卷七十《学校八》)因视书院为“兴贤育才”之道,以致盛况空前,尤其是“谕旨”说的地方各省书院。清代地方书院又分两种,一由(总)督(巡)抚控制的书院,称“省会书院”,一是学政主持的书院,如江苏江阴的南菁书院(曾名澄江书院、暨阳书院),就是历任江苏学政主办的。考察清代书院的讲学内容,基本为三类:一是讲求性理之学,此同于前朝,北方尤盛;二是考试时文的,这是各书院的“本务”;三是博习经史词章的,各省地方书院多属此类,而南方尤重词章。自康、雍之后,地方官吏办书院,极重时艺与古文诗赋,所谓“书院之由讲求心性,变为稽古考文,殆以是为津筏”[2]。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晚清,如光绪二年巡道冯焌光创建求志书院,即设“经学、史学、掌故、算学、舆地、词章六斋,按季命题课士”(《光绪松江府续志》卷十七)。词章斋课士,包括辞赋写作。而地方书院为何重视辞赋写作,这又与科举取士紧密相关。

清承明制,常科举人、进士系乡、会、殿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取士,谓之制义”(《清史稿·选举志一》),习称“八股文”,不考赋。而赋与清廷举士的关联,删繁就简,主要在三方面:

一曰“博学宏词”,为特科举士,康熙十八年开科,乾隆元年再行,皆考一赋一诗,如黄爵滋《国朝试律汇海序》所称:“国朝试律之盛,远轶三唐。国家两举博学宏词……风雅蔚兴。”

二曰“翰林院”馆试,其中包括庶吉士的“朝考”、肄业三年期满的“散馆试”和决定翰詹升黜的“大考”,均用赋。所以蒋攸銛说:“唐以诗赋取士,宋益以帖括,我朝则以帖括试士,而以诗赋课翰林。”(蒋攸銛《同馆律赋精萃叙》,清道光七年刻本)

三曰“童生”、“生员”系考试尝用赋,特别是地方学政案临考前出题,常用律赋或古赋,即陶福履《常谈》所云:“学政试生员亦用诗赋。”(陶福履《常谈》,清光绪十六年刻本)

合此三端,除“博学宏词”特召名流之外,翰詹考试与学政试生员用赋,皆与书院课赋关系直接。区别而论,“翰林”在明清之世为“储相”之选,最为显贵,所以得进士功名者争趋若鹜,书院习赋针对翰苑之选,可谓“取法乎上”的目标。而生员之试赋,则与地方书院修习课程衔接,具有最直接的功利性。当然,在清代无论是主办书院的地方学政,还是督、抚选任的书院山长,大多翰林出身[3]443,书院中词章及诗赋之盛,与此相关。据乾隆十年礼部定制,书院月课以八股文为主,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加上书院山长的出身及爱好,乾、嘉以后书院课生尝间及律赋,也是习以为常的。

二、从文学活动看书院赋

清代书院数量巨大,相关文献之多,难以竭泽而渔,而仅据今人汇集的《中国历代书院志》收录的清赋作品,就有450余篇。其中收赋较多的是一些书院的“课艺会编”和“书院文钞”。其如黄以周编的《南菁讲舍文集》、林之祺编的《南菁文钞二集》、阮元编的《学海堂集》及《诂经精舍文集》、俞樾编的《诂经精舍三集》、王壬秋审定的《尊经书院初集》、佚名编的《求志书院课艺》、缪荃孙编的《龙城书院课艺》等,即收录了书院师生的大量辞赋创作。而这些以“课艺”为主的创作,继承的是书院中文学活动的传统。

书院本为修书、教学之地,自肇始即与文学活动相关。早在唐玄宗开元十一年丽正书院落成,就有众学士“燕饮为乐,前后赋诗奏上百首,上每嘉赏”;至开元十三年,改丽正书院为集贤书院,玄宗又命“群臣赋诗”(王应麟《玉海》卷一六七),并刻有《集贤院壁记诗》两卷。宋元以后,书院兴盛,相关的文学活动更多。有的记述书院的创建历史与发展,如宋人李廌的长篇《嵩阳书院诗》,有的是书院的文学整理工作,如元代西湖书院同仁刊刻《国朝文类》等文学书籍;有的是书院中人的酬和,最典型的是朱熹为白鹿书院而创作的《白鹿洞赋》,不仅是书院与辞赋最初的结缘,也是后代白鹿书院学者唱和的题目,明人郑廷鹄编《白鹿洞志》(明嘉靖四十五年增刻本),就收有方岳《白鹿洞后赋》和林俊、祁顺、高公韶、吴彰德、舒芬、汪玄锡、朱资、高赐等八篇和朱熹赋题及韵的作品。而被奉为“书院之首”的岳麓书院,相关的文学作品亦多,其中也有歌咏及酬和的赋篇(赵宁《长沙府岳麓志》,清康熙二十六年镜水堂本)。

清代书院赋体现于文学活动,主要在辞赋创作与赋集编纂两大领域。

就辞赋创作而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围绕书院景物史事的赋作。前揭《白鹿洞赋》在宋元明清四朝都有继作,如清人伦品卓的《游白鹿洞赋次晦翁韵》就是这样的创作(廖文英编、钱正振补《白鹿洞书院志》,清康熙十二年刻本)。而在清代,这类写书院的赋,更多地在对一些新书院落成的描绘。如湖南零陵县群玉书院落成,当时书院中学子,或为“明经科”,或为“文学科”,多有《群玉书院落成赋》的创作(陈三恪《群玉书院志》,清乾隆四十一年刻本)。如“文学生员”丁世瑗作赋对书院形胜的描写“地实通幽,境诚远俗;宝气上腾,荣光旁烛。对奇石之嵯峨,面重冈之缭曲。烟峦蒸发,晖流峰顶之青;草树沾濡,露滴枝梢之绿”,写出书院地处幽僻静谧之美;而“明经生员”汤相弼则从建书院的义理入赋,其云“原夫材以地储,俗由教美,缅学道于武城,跂爱人之君子。繄涵咏乎诗书,匪夸张夫桃李。……惟贤宰之风流,踵太邱之家轨;既励精以宜民,尤殷勤于造士”,以颂扬地方官建立书院的功绩。这类赋兼有古赋与律赋,以律体为主。就律体而言,又有和韵与不和韵的区别。一般有名贤赋在前,多为和韵之作,如《白鹿洞赋》的系列创作,基本都是“次文公韵”的。而像《群玉书院落成赋》,如前引丁赋以“群玉含辉光远有耀”为韵,汤赋则以“士有定志而无外慕”为韵,不和韵,但均为标准的科考“八韵”律赋。

二是书院的课艺之作。如华若谿、缪荃孙编《龙城书院课艺·词章》中,“丁酉词章”载录赋七篇,分别是张恂《不以空言说经赋》(以“邱明论本事而作传”为韵)、宋蔚同题同韵;卜宗俊《输攻墨守赋》(以“萦带为垣折箸为械”为韵)、吕景楠同题同韵;吕景楠《夏造冰赋》(以“冬爨鼎而夏造冰”为韵)、王景曜《汉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赋》(以“推士礼而致於天子”为韵)、程炳杰《交缊请火赋》(以“臣请乞火於曹相国”为韵)。又“己亥词章”载录赋七篇,分别是费葆谦《拟唐黄文江秋色赋》(以题为韵)、汪燮元同题同韵;刘蔼《小冠杜子夏赋》(以“钦为小冠杜子夏”为韵)、顾尹圻《因树为屋赋》、吕光辰《芭苴前赋》及《芭苴后赋》、谢天民《迎秋赋》(华若谿、缪荃孙《龙城书院课艺》,清光绪二十七年刻本)。再如俞樾编《诂经精舍三集·戊辰下》“戊辰甄别”收赵铭《丙吉问牛赋》(以“少阳用事未可太热”为韵)一篇。“二月望课”载录赋四篇,分别是王麟书《晴湖不如雨湖赋》(以“淡妆浓抹总相宜”为韵)、许德裕同题、袁建荦同题、施补华同题。“四月朔课”载录赋两篇,分别是朱镜清的《泥金帖赋》(以“一日看遍长安花”为韵)、来凤翿同题(俞樾编《诂经精舍三集》,清同治八年刻本)。以上举隅,可知书院课赋,有每月朔、望定时课赋,也有按时甄别,以定优劣的。从形式来看,此类赋多为律体和韵,尤以八韵赋为主,少量不同韵的律体和古体。而各书院课艺用赋,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清代河北的龙冈书院章程规定,正课为制艺文,散课兼赋:“初九日、二十四日两日散课,一由本县出题,一由山长出题,一文外,或论辨经解策赋,不拘一体。”(《道光栾城县志》卷三《龙冈书院章程》)或列于“大课”,如浙江的桐乡书院的章程,就规定“生童大课,四书文一首、律赋一首、经解一首”(《桐乡书院志》卷三《桐乡书院章程》)。

由于书院赋的大量创作,所以清代书院课艺赋的编纂亦如翰林院的“馆阁赋抄”,也是值得重视的现象,只是与雍容华贵的馆阁赋相比,书院赋更具有基础性的习作特征,缘此,也具有了更为广泛的意义。

清代书院课艺赋主要汇集于两类书籍中,一类是地方学政考察士子学业所编的“校士录”,如潘衍桐编的《两浙校士录》(清嘉庆二十四年石印本)中就收录了书院的课艺律赋。另一类就是各书院的“课艺汇编”,如前引《龙城书院课艺》、《诂经精舍文集》等即是。而编者在此类“课艺”、“文集”中,又尝将书院课艺赋独立编纂,以为士子创作津筏。如胡敬编《敬修堂词赋课钞》、冯桂芬等编《金陵惜阴书院周期钞》、秦际唐编《奎光书院赋钞》、谷逢钧编《关中书院课士赋》等,皆为书院士子的课艺之作,多由书院山长加以编辑与评点,以为创作示范。如胡敬《敬修堂词赋课钞序》自谓“承乏西湖讲舍,制艺之外,加以词赋,诸同学翕然乐从。阅三年,得课三十有六,厘为六卷”(胡敬《敬修堂词赋课钞》,清同治十一年重刻本),赋钞之编,即为课士之用。另,据詹杭伦君所阅清人赋集,有路德《关中课士诗赋注》一函八册,中有《关中课士律赋笺注》三册,亦编者(嘉庆十四年进士)主关中书院时所为,且作评注,更具有“教材”的特征。而路德另有题名《诗赋准绳》者,据詹君考述,即《关中课士试帖详注》与《关中课士律赋笺注》二书的别名[4]329。然自命“准绳”,可知“赋钞”又兼有“赋格”的功能,以用于书院课士赋的教学,供士子参习效仿。

从文学活动看书院赋,是与举业相关的。章学诚主掌清漳书院时,虽主张“以举业为本务”,但他反对仅修习八股制艺之文,而应拓宽知识范围,博习群书及先贤文章,才能“不为浮游影响之谈”(《章氏遗书》卷二八《清漳书院条约》)。而赋兼才学,习赋不仅对科试制艺文有益,且于翰林院馆试律赋,更为重要。所以胡敬在《敬修堂词赋课钞序》中才对当时“例以制艺课士,鲜有道及词赋”表示担忧。况且,“律诗面貌与律赋为近,律赋即与八股为近,此较然可知者”(梁章钜《试律丛话》卷之二引金甡《今雨堂诗墨序》),由此可见,书院课赋与清廷科场“试律”(试帖诗)、“制艺”(八股文),自有不可分割的制度化的内在联系。

三、书院课士赋的创作特征

书院赋以课士赋为主,其虽然与科场举业有关联,所谓“制义者……取材如赋之博,持律如诗之严”(江国霖《制义丛话序》,引自梁章钜《制义丛话》卷首),然作为内涵丰富的创作领域,亦有其特点。这可以从创作题材与创作形式两方面来看。

从创作题材来看,书院课士的赋作,虽多承续前朝的“科赋”律体,但就题材而言,其因源于对学识的培养和声律词章的训练,故与士子直接参与考试的科赋比较,则更为自由和广泛。考查唐宋科场考赋,题材也由广而狭,最突出地反映在北宋年间考赋题由杂用诸子到专用经史的转变。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云:“唐礼部试诗赋题,不皆有所出,或自以意为之,故举子皆得进问题意,谓之‘上请’。本朝既增殿试,天子亲御殿,进士犹循用礼部故事。景祐中,稍厌其烦渎,诏御药院具试题,书经史所出,模印给之,遂罢上请之制。”此就“上请”制度的废止谈科赋题的变化,唐人“自以意为之”,故题材甚广,而宋景祐以后专用经史,题材则渐狭。据《宋会要辑稿》记载,自宋初到仁宗景祐间殿试赋题,尚有如《有物混成赋》(咸平五年殿试题)、《卮言日出赋》(淳化三年殿试题)等出自老庄的赋题,有《桥梁渡长江赋》(开宝八年殿试题)、《不阵而成功赋》(太平兴国三年殿试题)等出自时政的赋题[5]914~917,而景祐废“上请”制,科赋题遂专用经史。尽管后代科赋有变化,如元代考赋“变律为古”,即改律赋而为古赋体考试,题材也有拓展,清代翰苑考赋,题材相对自由,但在明清以“代圣人立言”的八股制艺为主考的氛围中,科赋还是以经义题为主的。如清代两开博学宏词,一次(康熙十八年)赋题为《璇玑玉衡》,一次(乾隆元年)赋题为《五六天地之中合》,皆以经义命题。

与科赋不同,书院课士赋是以培养基本功为主,题材广泛得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创作题材:

一是“经义”题,其与科赋相近,在书院赋中所占比例则较少。这类赋除常见题如《明堂赋》、《鹿鸣赋》、《升高能赋》等歌咏《诗》《礼》义,他如黄以周所编《南菁讲舍文集》收录的唐志益《吴越之间有具区赋》、黄恩熙的《黄钟宫为律本赋》,一演绎《尚书·禹贡》之义,一演绎《礼记·乐记》之义,皆由经义为赋(黄以周《南菁讲舍文集》,清光绪二十年刻本)。除此类解经本义之赋,书院课士赋尚多描述经学史,如高锡蕃的《郑康成为经神赋》、许郊的《五经无双赋》、赵世修的《王式以诗谏赋》、黄恩熙的《汉章帝诏群儒选高才生受古学赋》等,也是常见题。

二是“咏史”题,其在书院赋中占有一定的数量。代表作如卜宗俊的《输攻墨守赋》(华若谿、缪荃孙《龙城书院课艺》)、邢启云的《祖逖将本流徙部曲百余家渡江赋》(林之琪等《南菁文钞二集》)、沈荣的《乘长风破万里浪赋》(俞樾《诂经精舍三集》)等,或咏墨翟与公输般攻战事,或咏祖逖渡江北伐闻鸡起舞事,或咏宗悫“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之志,多以史为鉴,在强化声律训练的同时,提升士子的史学水平与励志心境。

三是“景物”题,这不仅体现在围绕书院风光景致的酬和赋作,其于课士中也多有采用。例如受业于钟山书院的学子以“钟山”为题的习赋,受业于虞山书院的学子以“虞山”、“尚湖”为题的习作等,其中如杨瑞二(书院肄业生员)的《钟山赋》,开篇写钟山之景象“睹钟阜之青葱兮,朝已被阳春之初旭。迨苍翠凝而暮紫兮,又复来丽天之素玉”;继述书院之设,是“念才薮于南国”,虑“邦之鸿彦,无胜地以会文”,终以歌颂“崇儒之圣主,极求贤造士之至意”(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十二,清雍正间刻本)。此外,课士赋中,或咏景物,如《海棠赋》、《茉莉花赋》、《锦鸡赋》等,或写景候,如《新绿赋》、《新凉赋》、《早梅赋》、《感秋赋》等,皆随物赋形,因感而发。

四是“记事”题,这在书院赋中亦多。如前揭关国光等人的《群玉书院落成赋》,就是围绕书院落成这一事件的课士之作,借以争奇斗胜,观士子的才学。同样的题目,有时又分得很细,例如《彝山书院志》载录关国光等人的《彝山书院落成赋》,与前引作品相类,而在彝山书院中,又有卷石山房、奎星阁等具体建筑,于是有如张栋的《卷石山房赋》、冯端木的《彝山书院奎星阁落成赋》等命题之作(史志昌《彝山书院志》,清道光二十六年刻本)。这类赋还体现在对书院中相关活动的记述,如刘工询的《岳麓修禊赋》(丁善庆《长沙岳麓书院续志》)、刘翰及范鎧的同题作《九曲池泛舟赋》(黄以周《南菁讲舍文集》),一写岳麓书院的上巳日修禊活动,一借《太平寰宇记》所载昭明太子泛舟九曲池史事,考源发疑,其用仍在记述书院相关的活动。

五是“拟古”题,这在书院课士赋中占数比例最大。试以王壬秋阅定的《尊经书院初集》卷十(清光绪十一年刻本)、伍肇龄阅选的《尊经书院二集》卷六(清光绪十七年刻本)所收课艺赋为例,前编收赋22篇,“拟古”题占五篇,分别是戴光的《拟陆平原文赋》、周宝清的《拟陆士衡豪士赋》、闵銞、邓昶同题的《拟嵇含蜡赋》、杨锐的《拟陶渊明闲情赋》;后编收赋11篇,“拟古”题则占7篇,分别是欧阳世麟、罗元黼、周凤翔、方守道、杨光垌、陈文垣同题的《拟班孟坚幽通赋》、杨桢的《拟成公子安啸赋》。这类赋是最典型的课艺作品,学子通过对古人赋作的摹仿,揣摩其创作的法则与用心,锤炼赋笔的娴熟,在此基础上能创意出新,则为上乘之作。

六是“唐诗”题,这在清人习赋中极为突出,也是书院课士赋的常见选题。其中有用诗题为赋题,如《春江花月夜赋》;有用诗句为赋题,如《落花时节又逢君赋》;有用唐诗故事,如《旗亭画壁赋》。这类题材中,最突出的是用杜甫诗题、诗句为赋现象,表现出清人尊杜的心态。如林之琪等编《南菁文钞二集》卷六收载何允彝的《杜工部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赋》(以“园依绿水竹上青霄”为韵),就是一篇较为典型的杜诗题课艺之作。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为十首组诗,而律赋创作主旨,常由“韵字”见义,林赋的“八韵”字,即取自杜诗十首之一的“名园依绿水,野竹上青霄”句,由此发意,演绎成篇。如赋中写游园情景:“碧潭千尺,青峰四围,傍岩峦而卜筑,狎鱼鸟以忘机。寄怀招隐之词,常耽野趣;怅望寻幽之侣,同玩清晖。”也是以赋绎诗,使“诗老十篇”别开生面。

书院课士之赋,因与科赋相关,多为律体,但又不尽同,而是处功夫与时文之间,故而尤重创作的训导与声律的锤炼。因此,就其创作形式而言,也有几点比较醒目的特征:

一曰“同题”,这是训导辞赋创作的主要方法之一。因其同题,便于相较优劣,以参互效仿,并定品第。在书院赋中,有时一题数篇,有时一题十数篇,有时“朔课”或“望课”仅出一题课士,有时用常见题,反复写作。

二曰“摹拟”,这里有摹拟古贤之作,如前揭“拟古”题创作;也有摹写同院先进赋题的,以为典范摹习。在书院课艺中,“拟古”常不命题,所以出现一课或拟班固,或拟陆机赋作的,倘“拟古”命题,则又形成“摹拟”加“同题”的现象。这些创作形式,都与书院的教学性质相关,是一种文学训练。

三曰“和韵”,是书院课士律赋常见的训练方式。“和韵”是“和赋”的一种,广义的“和赋”包括和题、和意及和韵。据王芑孙《读赋卮言·和赋例》记述“和韵起于宋田锡,有依韵和吕杭《早秋赋》”,但“和韵”与“次韵”又有别,律赋次韵“亦起于宋而盛于明。宋吕纲《浊醪有妙理赋》次东坡韵;明祈顺、舒芬、唐龙诸人《白鹿洞赋》次朱子韵,乃用元白和诗之例矣”(王芑孙《读赋卮言·和韵例》,《国朝名人著述丛编》本)。而王氏所举明人和朱赋例,正与书院赋相关,只是到了清代书院课艺,“和韵”与“次韵”(是更严格的和韵形式)已是司空见惯。这也是清代书院山长与地方学政强化士子声律训练的一种方法,而在“和韵赋”的创作史上,则是极为突出的现象。

四曰“评点”,多为书院山长、教授为学生批改赋作的方法,其汇成课艺赋集,则又成为清代律赋评点学的重要内容。书院赋的评点一般按惯例为两种形式,一是赋中夹注评点,一是赋末尾评,与当时科考制艺文的评点相类。例如《求志书院课艺》录朱逢甲、韩柳文、王保衡同题和韵《伏生十岁就李充受尚书赋》(以“四代之事略无遗脱”为韵)三篇,皆有尾评。如朱赋的尾评是:“有作意,属对亦有极工处。”五赋的尾评则是:“赋笔颇佳,兼有意义。”(佚名《求志书院课艺》,清光绪三年刻本)或由意趣谈笔力,或由笔力生意趣,针对赋作的特色加以评点,不仅具有课艺的指导性,也增添了辞赋创作艺术的鉴赏趣味。

四、书院赋艺术及历史意义

清代书院赋的数量、题材及丰富内涵,自应引起重视,而如此庞大的书院赋创作群体所表现出的艺术风貌,也应得到一定的历史评价。

如前所述,清代书院赋与科赋关系密切,但又不尽相同,科赋是为功利而为,效应是直接而短浅的,而书院赋顶多是为准备科赋而为,也有很多游离于科举指挥棒的创作,其效应主要在于基础的训练及才学的培养,所以艺术的含量更为广阔,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对自唐宋以来科赋创作途径日狭的弥补与救赎。倘从清赋艺术史的发展与变迁来看,对书院赋的产生及意义,我想撮要作以下几点阐述:

其一,书院赋是当时书院诸山长所操持的通博学术观的产物,这种由通学而词章的培养方法,为清代的声律学的兴盛提供了创作的支撑。如颜元主讲漳南书院时,就设置有“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理学”、“帖括”六斋,课八股举业仅占其一,业主通博,是非常明显的。又如乾隆二年钟山书院山长杨绳武所订《钟山书院规约》,以训诂、义理、文章三者“穷经学”、“通史学”、“论古文源流”、“论诗赋派别”、“论制义得失”等,继后卢文弨、钱大昕、姚鼐、孙星衍、朱珔、胡培翬、缪荃孙等历主钟山讲席,使其成为当时江南的学术中心。而其中姚鼐大倡“义理”、“辞章”、“考据”的通识教育,实与钟山书院教学宗旨相关,其所主张的“辞章”之学,更具文学的意味。从这样的学术背景来看包括辞赋在内的“词章”之学,亦即书院赋的创作实践及其对声律的讲求,是兼有学术史与赋学史的双重价值的。

其二,书院赋虽为词章之学的一部分,但其通过形象生动的创作实践,或隐或显地体现了清代书院的学术精神,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汉学的兴盛与汉宋学术的融通。辞赋创作学术化,与赋体自身的“博物之象”、赋家自身的“才华学识”以及唐宋以来科赋“经史命题”均有着历史的渊系[5]203~220,然清代书院赋所体示的学术特征,则与翰林院馆阁赋相类,均与乾、嘉汉学的兴盛相关,特别是翰林出身的书院山长的汉学嗜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阮元主持学海堂期间,课以经史,兼及诗赋,“学海堂”被视为当时汉学重镇。今观阮编《学海堂集》所收课士之赋,以咏物题为多,却以考证名物擅长,体现了作者的汉学倾向。比如卷十收录陈同、梁梅、黄子高等同题《端溪砚石赋》,例如陈赋考论其石源石名曰“有狮子梅花之号,有小湘后沥之称。曷新坑旧坑之足据,何腰石脚石之堪凭”;梁赋则在《序》中首明名物来历,所谓“砚品中之有端石,其著录于各谱者,如宋苏氏、李氏、唐氏、米氏,咸知重之”;黄赋则通过论辩形式,解析“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疑惑,均有相当的学术含量。当然,如果将书院赋所体示的学术全归汉学,显然不妥,比如主持钟山书院的有汉学家卢文弨、钱大昕等,也有倡导“逮宋程、朱出,实于古人精深之旨,所得为多”(姚鼐《惜抱轩文集》卷六《复蒋松如书》)之宋学主张的姚鼐,所以我们读清代书院赋,既有如高锡蕃《郑康成为经神赋》这类的汉学题,也有如郑禹畴《方塘赋》(以“半亩方塘天光云影”为韵)、刘翎联《游鹅湖山赋》(以“商量邃密培养深沉”为韵)的推尊朱熹的创作。

其三,书院赋对创作技巧的讲求,特别是有关赋作之声律、词章的评点,促进了清代辞赋鉴赏艺术的发展。辞赋鉴赏学的兴起,源于律赋创作,如李调元《赋话》分析皇甫湜《山鸡赋》、赵蕃《月中桂树赋》,认为“唐人琢句雅以流丽为宗,间有以精峭取胜者”,谈得正是唐律赋的艺术效果。而林联桂《见星庐赋话》卷二评鲍桂星《夏日之阴赋》“赋题不难于旁渲四面,而难于力透中心。而名手偏能于题心人所难言之处,分出三层、两层意义,攻坚破硬,题蕴毕宣”,又是对清律赋佳构的品鉴。而书院课艺赋集中的圈点、旁批、眉批注评、尾评、解题、总评等,涉及到赋的渊源、结构、功用、风格、字句、技巧诸方面,正是清人律赋鉴赏学构建的重要的理论资源。

其四,书院赋以律体创作为主,而清代律赋又有从宗唐到自立的发展过程,这也是书院赋创作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清律赋宗唐,可从多方面看出。从科举试律(试帖诗)来看,自纪昀撰《唐人试律说》,编刻《我法集》,掀起清人试律宗唐之风气,继此李守斋编撰的《分类诗腋》,也成为如李元度《赋学正鹄》、余丙照《赋学指南》的效仿对象。所以从广义试律来看,律赋通于律诗,取法唐贤是当时最主要的创作倾向。就赋而论,清人编唐人律赋选本甚多,诸如潘世恩辑《律赋正宗》等,皆以唐赋为榜样。而清人说赋论律,在诸多“赋话”“赋选”中,更是“规范唐贤”,所谓“为律赋,舍唐人无可师承矣”(鲍桂星《赋则》卷首,清道光二年刻本)。值得注意的是,清人在书院教学中,作赋取法唐人并不限于赋域,而提倡效法唐诗,如路德在《关中课士律赋笺注》的“评语”中提倡“赋者,诗之流,与其多读唐赋,不如寝食于唐诗”,因为唐诗“超前轶后,洋洋大观,千变万化,无美不备”[4]338,诚如宋人项安世所说“唐以后文士之才力尽用于诗”(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八《诗赋》),这里具有打破文体限域“取法乎上”的意义。正因如此,清代赋论如徐斗关《赋学仙丹·律赋秘诀》既承认“律体宗唐”,又认为“唐赋法疏意简,时赋则细密华赡”。所谓“时赋”,即清代律赋,李元度标举的是“馆阁诸赋”(李元度《赋学正鹄》,清同治十年李氏爽溪家塾刻本)。如果我们结合清代书院赋的教习与创造,来看清人对“时赋”艺术特征的把握,也能得出相似的结论。而书院赋对清代“时赋”的献益,则显然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邓洪波.中国书院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

[2]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J].江苏国学图书馆年刊,1931,(4).

[3]徐雁平.清代东南书院与学术及文学[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

[4]詹杭伦.清代律赋新论[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

[5]许结.赋体文学的文化阐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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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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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武汉)2009年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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