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新世纪新闻传播研究的一个前沿课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20 次 更新时间:2014-11-09 20:40

进入专题: 新意识形态   中国传媒  

潘知常 (进入专栏)  

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对于中国来讲,称得上是一个大变局的时代。一切的一切都在变化之中,以至于有人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然而,对于“变化”的认识,最初却有所不同。人们往往以为,这所谓的变化,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会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的转型。最早的借助“让权放利”的推动改革,以及随后的对于“增长”(甚至是“无发展的增长”)的强调,都是如此。只是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入,人们才日益发现:中国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生产力的相对落后、社会制度的相对不健全,而且还是意识形态的相对滞后。因此,中国所出现的转型,就并非社会制度的转型,而是社会结构的转型。理应引起关注的,也并非“增长”,而是“发展”。

新意识形态的问题因此而应运诞生。与常见的“非”意识形态化与“弱”意识形态化不同,“新”意识形态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保持与重建社会的凝聚力,如何保持和重建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就是它的努力之所在。我们知道,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是意识形态的一个棱镜。而“旧”意识形态与“新”意识形态的分野,也就在从“阶级利益”向“共同利益”的转型之间。长期以来,中国以意识形态立国,意识形态在社会的凝聚力与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方面起着根本的作用。但是事实上意识形态又是中国的“阿里斯之踵”,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所在。按照宗教意识形态、主义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分野,中国的意识形态,显然没有神圣宗教的痕迹,是“主义”与“国家”的混合,可以称之为党-国意识形态。党-国意识形态瞩目的是“阶级利益”,它往往把国家的本质界定在阶级本质方面,从阶级性、历史性来为意识形态定性,不惜以“阶级”去重新书写历史。“国”是“党”的影子,“国”甚至被当作“党”的私有财产来使用(所谓“江山” 布哈林说苏联经历了母权制-父权制-书记制,也是这个意思)。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从上个世纪的最后二十年开始,这一“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开始了艰难的“去政治化”的“绥靖”历程。它将“主义”一点点地从“国家”中剥离出去,并且为之注入"改革"、"开放"、"发展"、"法治"、"民主"、“自由”、"科学"、"现代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内涵,逐渐变党-国意识形态为国家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瞩目的是“共同利益”,它从理论基础、现实基础的角度为意识形态定性,因此转而从国家的社会公共职能方面去揭示国家的本质,强调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强调从 “阶级利益”走向“共同利益”,强调国家超脱于所有阶级之上,具备了一种共同的公共性。这是社会、国家向意识形态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之为社会、国家之为国家的新的合法性的基础,显然,也是“新”意识形态得以存在的根本条件。1仍旧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威权”型的“新”意识形态。

而这就已经不难使得我们窥见中国传媒的意识形态叙事的隐秘逻辑。 从“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到“威权”型的“新”意识形态,意味着从强制、灌输、控制到同意、咨询、召唤,从“洗脑”到“公关”。这就是说,“新”意识形态存在于对个体的咨唤之中(个体因此而“自由地同意”成为主体)。而这,也恰恰是传媒之为传媒的根本存在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宣传,传媒之为传媒,它的最为根本的特征,就是“真实”地想象某种关系,再将其在传媒中塑造出来,使得它通过传媒而成为某种被“篡改”了的现实,进而重构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2在此意义上,不难看到,借助于新意识形态的“看不见的手”,中国传媒正在日益成为新意识形态的平台,日益从权力的媒介走向媒介的权力。它并不建构现实,也不反映现实,而是虚构现实、想象现实,并且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义现实,将现实不断生产出来。也因此,尽管透过中国传媒你可以看到不同面孔的现实,诸如被拒绝“西化”的精神力比多想象投射的精神乌托邦、屹立东方的文明古国、期待着现代化的阳光雨露的无意识区域、尚未被市场理性收编的被遗忘的角落……等等,但是透过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甚至是截然不同、完全相反的诸多经验分类,我们却不难看到一种共同的欲望投射、共同的言说背景、共同的想象方式。现实被作为一种"他者形象"在想象中被虚构这一事实,造就了共同的传媒现实--想象的现实。这个“想象的现实”决定了什么样的“现实”值得关注,什么样的“现实”才是现实,而且决定了人们的现实想象,甚至决定了人们对于自身的身份想象。这些“想象”通过新闻报导、人物报导、专题报导、娱乐报导、电视剧等不同类型的文本被不断地生产、再生产、再再生产。而且,"想象的现实"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不仅表现在现实的想象中,而且更表现在现实的消失之中,作为一种言说背景,在对于某些“现实”欲言又止甚至根本没有言及之处,现实的“缺席”就恰恰是想象的“在场”。3就是这样,人们通过大众传媒所“想象的现实”去认识着现实、发现着现实。现实作为一个被言说的他者,从此不再是一个只发生在广袤的中国大地的经验事实,而是一种再释义的想象的存在、一种被附加了意识形态身份的权力事实、一种作为给定的“想象现实”。

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再释义的想象的存在、一种被附加了意识形态身份的权力事实、一种作为给定的“想象现实”,竟然会被国人“自由地同意”,并且被认为既“合情”也“合理”。这使我们进而注意到中国传媒的某种意味深长的“魅力”。在“言说什么”之外,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如何言说”,也因此而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我们发现,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言说”不仅生产出某种“想象现实”,而且生产出再生产这一“想象的现实”的条件。也就是说,中国传媒不仅生产出国人与某种“想象的现实”的关系,而且还在国人身上生产出对于某种“想象的现实”的强烈的渴望,渴望某种“想象的现实”不断出现,渴望永远与某种“想象的现实”同在,因为只有它才既“合情”也“合理”。某种“想象的现实”因此而得以“永远”延续,并且被认为不可或缺。一旦失去了它,一切“现实”反而也就统统并非“现实”。同时,国人在中国传媒的“言说”的“咨唤”下,也从个体而“自由地同意”成为主体,并且承担起被召唤者与召唤者的双重角色。最终,中国传媒得以完成了通过事物A来传达概念B这一看似不可能的历史使命。犹如以事物“鹿”来传达概念“马”,并且“指鹿为马”,这种在毫无必然联系的事物A与概念B之间建立必然联系的做法,显然只能被看做神话,然而,倘若一旦“自由地同意”“鹿═马”,神话就不再是神话,而是现实。

显而易见,新意识形态的出现,已经形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定文化症候。由此,对于中国传媒的意识形态叙事的隐秘逻辑的深刻把握,对于在“想象现实”中新意识形态的敞开与遮蔽以及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隐形书写的深刻把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当中,中国传媒所绘制的新意识形态地形图应当怎样解读、怎样阐释?中国传媒所蕴涵的新意识形态的书写痕迹究竟何等复杂、何等深刻?权力的媒介与媒介的权力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是如何相互结合、彼此借重?中国传媒在对于新意识形态的隐形书写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突出了什么?遮蔽了什么?如何突出?如何遮蔽?为什么突出?为什么遮蔽?中国传媒在传达新意识形态的声音时如何放逐、压抑弱势阶级、阶层的声音?弱势阶级、阶层的声音又如何通过交涉、谈判、磨砺、妥协和议定的过程而进入?作为融合了新意识形态与其它意识形态话语的交锋场域的中国传媒又是怎样的一个充盈着你来我往的交涉、谈判、磨砺、妥协和议定的过程?……都期待着我们的回答。

具体来看,新意识形态体现为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经济上的实用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与之相应,中国传媒则因此形成了四大话语系列。

首先是民族主义话语与民生主义话语。

它们都是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体现,但又有所区别。在国际政治方面,是民族主义话语;在国内政治方面,是民生主义话语。酒井直树指出:一个民族国家可以异质性来反抗西方社会,但是却必须以同构型来统一自身。这正是在国际政治方面新意识形态以“民族”来消解作为旧意识形态的他者的“阶级”的原因之所在。然而所谓“民族”并且“主义”并不像新意识形态所寓示的那样具有悠久的传统,而只是近百年来的现代产物,并且还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双刃剑。因此,倘若连近在身边直接关乎个人利益的权利意识甚至都未苏醒,那么宏大的民族意识就实在无从谈起,倘若一个公民都被剥夺了“说不”的权利,那么国家对外“说不” 的权利更是无从谈起,而倘若一个公民连自身的尊严都无从谈起,那么真正的民族尊严又从何谈起?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如此这般的民族主义事实上展示的不是什么民族的力量,而是民族的情绪。然而新意识形态又不得不祭起民族主义的大旗,个中的原因就在于:民族主义是最富有情感魅力的天然政治资源,时效性最持久、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作为一个“世纪情结”,它是惟一能够让政府转化国内的现实矛盾,同时又可以产生一定凝聚力的意识形态。类似于阿氏描述的基督教文化对主体的询唤过程,民族主义话语也可以不断通过媒介叙事来询唤、召集“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从而构建起“中国人民”这一主体和意识形态自身,以规范引导着国人的行为取向,在对民族主义话语的服从中寻求民族想象和民族身份认同。同时,也因为民族主义本身的不成熟,中国传媒的民族主义话语也存在着内在的尴尬。例如在关于西方形象的塑造中,就根据不同的政治环境需要,对西方的形象进行不同的塑造。一方面将其妖魔化,视之为对民族国家的威胁;另一方面又将其天使化,描绘成天堂般的“他岸”世界。这种看似矛盾的爱恨情结,体现了中国个人乃至民族的不尽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仍旧是“义和团”团民),以及在追求现代性道路上的自卑、矛盾、困惑的心理:既要通过对西方的颠覆来完成民族国家主体性的建构,又要通过对西方的歌颂来摆脱现实中落后的尴尬处境,从而使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和主体性得到确证。这样,一方面,通过“西方”这个“他者”形象的塑造,民族国家的主体性得到确证,另一方面,借助于“西方”这个异邦的想象,为正在追求现代化发展的当代中国虚设一个“他岸”的世界,从而既满足了人们对现代化乌托邦的瑰丽想象,同时也勾连了人们的历史记忆和集体经验,成为各种政治话语形态的合法性出口。例如,在关涉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和历史记忆的政治场域就毫无例外地体现为激进的民族主义(如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间谍涉嫌偷窥美国核武器机密案、台湾问题、中美撞机、人权问题的争论、赵薇军旗装、西北大学抗议日本留学生、日本政界参拜靖国神社、伊拉克战争等一系列事件的新闻报导),而在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和历史记忆之外,则毫无例外地体现为温情的民族主义。例如传媒对“港澳回归”、“世界杯”、“申奥”、“入世”等重大媒介事件的宣传,就都将之塑造成了集体化的狂欢仪式,以世界为自己的诉求对象,展示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性想象,并且将国族想象和自我认同发挥到了极致,从而使之成为一种转移民间能量,聚合各种政治情绪的民族国家的精神象征。然而往往为人们所忽视了的是,民族主义无异于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既可给当代中国带来福音又可给当代中国带来灾难。民族主义的话语也只是一种女性化的话语。在这当中,中国永远是一个被想象的客体。西方想象中国的方式,也就是中国想象自我的方式。中国对于自我的想象只能通过将自己想象成为西方的他者来完成,因此而就永远只在想象中充当演员而从来没有成为观众。

国内政治的民生主义话语也同样是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是孙中山先生理论思想的精髓,胡锦涛提出的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三民主义无疑有一定的血脉关系,其核心都是以民为本。它意味着关注底层民众、弱势群体、边缘人群和百姓生活。“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4 ,“为老百姓说话”,5“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都是九十年代中国媒体赢得民间声望的最为时髦的口号。《百姓空间》、《焦点访谈》也是九十年代中国媒体最具代表性的栏目。在这里,“百姓”的对于“人民”和“大众”的解构本身就体现了对于旧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的一种解构。“国家”对于作为他者的“阶级”的消解,就意味着将个人解放的同时又将个人直接组织到国家之中。为了完成对于个人的直接控制。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建立在对于自我的放弃与超越的基础上。这样,一方面,共产党必须及时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换,以表明执政党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党,要为全社会服务。这就相应地要求从革命的合理化向制度的正常化转移,要求对于每一个向隅而泣者的殷切关注,要求关注民生疾苦,要求彻底搁置“人民大众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难受之时”之类的旧意识形态的思路;另一方面,“百姓” 也不再具备“人民”和“大众”的身份,既然已经被直接组织到国家之中,因此自身的生活忧患就必须得到关照,而且也只有自身的生活忧患必须得到关照(其它的一切都已经出让给国家,因此无须予以关照)。而传媒的“为民请命”恰恰置身于这样两个方面的中间地带,于是,国内政治的民生主义话语就通过以人为本的百姓叙事成功地完成了由旧意识形态向新意识形态的转变。然而,这当中也同样存在着内在的尴尬。离开了对于公正的自由选举、独立的司法机构、自由的大众媒介、独立的高等教育、自治的民众团体、机会均等的开放社会等等的强调,单单关注民生疾苦,实际是大有问题的。而且中国传媒在关注民生疾苦中的“想象关系”也是人为闭合的,而非开放的(例如,在“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背后,又究竟是谁在讲),“恶有恶报”的结论是事先给定的,多种可能(例如更多的“恶偏偏没有恶报”)被归结为一种完满的可能。而且不捉阎王只抓小鬼,不要西瓜只要芝麻,其结果,是话语对于现实矛盾的“缝合”。

其次,是经济领域的实用主义话语。

一系列经济制度的转型,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与过去的政府是资源的配置者不同,市场开始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经济利益、个人利益被承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传统的铁板一块的利益开始急剧分化,利益之间的差异,贫富之间的差异,使得如何保持与重建社会的凝聚力,如何保持和重建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再一次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而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由于缺乏一个超越性的价值信念在更高的层面上加以整合(例如西方的“上帝”),并且因此而表现出强烈的现实主义、机会主义的色彩(所谓“抓住机遇”),在经济上就必然导致实用主义意识形态。在自由市场的基础上构建市民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推进政治民主化,因此而成为一种隐秘的愿望(因此《中国青年》这样的刊物也以“学会过经济生活”作为刊物的主题辞和编者按语),然而,几乎没有人能够及时意识到自由市场只能产生一种“消极的自由”,而且完全不能自动地导向政治民主化。6经济领域的实用主义话语正是对于经济上的实用主义意识形态的响应。对于个人利益的展示,对于“交易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展示,对于自由竞争的“开放社会”的展示,对于那些“体制外”的经济力量和集团的“自发生成”的展示,对于那些被视为“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动力量的“体制外”的经济力量和利益集团的“自发生成”的展示,就是中国传媒为我们展示的一个经济的太平盛世。至于双轨制的矛盾、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以及因为“寻租”而产生的“权钱交易”等等,则都在实用主义话语的“缝合”中神秘消失。而且,在经济领域中国传媒绝对不去触及原有制度,而是在原有制度之外形成“自己的话语空间”,例如所谓原有或现行体制中的“改革”的力量,例如体制外的某种新型的制度形式(私营企业等),例如在社会变迁中形成的“新社会空间”(北京的“淅江村”、“新疆村”、“河南村”等)。总之都是以“世外桃园”去掩饰在原有体制的失控与失效状态。

最后是文化领域的消费主义话语。

与经济的实用主义话语一起衍生的是消费主义在文化领域的全面进入,它意味着: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在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正如迈克•费瑟斯通所说:在大众文化“影像中,以及在独特的、直接产生广泛的身体刺激与审美快感的消费场所中,情感快乐与梦想、欲望都是大受欢迎的。”大众文化“使用的是影像、记号和符号商品,他们体现了梦想、欲望与离奇幻想;它暗示着:在自恋式地让自我而不是他人感到满足时,表现的是那份罗曼蒂克式的纯真和情感实现。当代消费文化,似乎就是要扩大这样的行为被无疑的接受、得体地表现的语境与情境之范围。”7因而,以消费主义为核心的文化也无疑是以满足为需要而需要的虚拟幻想为目的、以造梦与圆梦为内涵的一种让“美梦成真”同时也让“恶梦成真”的文化。而作为一种消费主义的话语,在引导和控制人们的文化观念方面也就表现为一种话语权力、一种意识形态。它以话语权力的形式诱惑大众“自由地同意”它所提供的“美好生活”的观念,自觉从“革命”的时代进入“消费革命”的时代,因此在客观上维护并且再生产着一种带有特定意识形态内涵的社会生活形式和利益格局。

中国传媒的新意识形态叙事的核心是“传媒镜像”。

所谓“传媒镜像”,也就是我所指出的“类像”:“大众传媒所热衷的并非现实世界,而是虚拟世界,也并非现实世界的形象,而是现实世界的类象。这虚拟的类象最与梦境类似,本身也并不揭示任何真实的东西(因而反思能力就成为多余),而完全是欲望的象征。借助于它,生命可以不再经过理性的中介就直接得到满足,人们不必经过任何过程就能从类象本身获得所谓的意义,广告的形象就是意义,广播的话语就是意义,电视的画面就是意义,主持人的音容笑貌也就是意义,如此等等。何况,这虚拟的类象事实上与是否真实无关,而只与技术的可能性和传媒机器的制造能力有关。这样,对于欲望的满足也就不受类象是否真实、是否有意义、是否合乎理想、是否尊重历史等等的限制,从而,不但可以自由购买、自由预定、自由消费,而且可以无限复制,因此,大众传媒也就最终得以形成了一个以欲望为核心的自我循环。”8显然,“传媒镜像”就是“类像”。不过,它并非一般的“类像”,而是典型的“类像”、最具代表性的“类像”(犹如“形象”与“典型”的区别)中国传媒的新意识形态叙事的核心。正是“传媒镜像”,将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的种种复杂纠葛以及中国传媒的四大话语凝聚为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因此,对于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的考察,从“传媒镜像”入手,是一种必要的快捷方式。

在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之间,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传媒镜像”。

例如被中国传媒炒得沸沸扬扬的“伊拉克战争”。 伊拉克战争是一个重大的世界性事件、一个文化符号、一个意义浓缩的“传媒镜像”。置身不同的意识形态背景,会通过这一“传媒镜像”来构筑不同的关于世界秩序、国家利益和民族身份认同的叙事话语。中国传媒自然不能例外,它把伊拉克战争带回中国。然而,这事实上又并非一场透明的战争而是一场不透明的战争。大陆传媒格式化了伊拉克战争,构筑了一个如马克•波斯特所说的“战争剧剧场”,使之成为一场在大陆传媒中被再释义的战争,从而为伊拉克战争附加了一个新的意识形态身份。从伊拉克战争报导中中国媒体的种种意识形态话语置换与修辞背后的声音,解读它为伊拉克战争附加的新的意识形态身份。显然,从大陆传媒的伊拉克战争叙事中,我们不难提炼出其意识形态叙事的基本话语特征:高度政治化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主权绝对大于人权、生存权必须先于民主权,这无疑是中国传媒评判国际事件的重要思想资源。而这无疑与新意识形态在政治领域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密切相关。而且在这当中,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隐形书写中的话语置换与修辞无疑引人瞩目。从表面上,中国传媒的报导大多强调作为“第三者”的客观立场,然而,这种从主观立场向客观立场的话语置换尽管强化了“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的媒介形象,弱化了“站在主观的立场上”的真实立场,但是作为新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力的隐型延伸,通过中国传媒的蓄意缝合、修补,高度意识形态化的话语特征仍旧清晰可见。而且,这里的所谓“事实”只是一个共享空间、共享文本,“事实”本身不能自我说明,而只是用来说话的,也只是意义生成的一种方式。不同的立场对于事实必然会存在不同的解读。因此,倘若不是提供全部的事实,而只是提供部分的事实,所谓“事实”就只能是新意识形态的话语置换与修辞的对象。最终,尽管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实,但是既然一切都竟然是“事先经过选择的”或“事后经过处理的”,由这些事实堆砌而成的整体效果也就仍旧是新意识形态的一次成功的关于伊拉克战争的想象。

关于“申奥”的报导也是如此。它既是一出关于追求奥运、诉求世界的分时段话剧,更是一件力图将奥运会的成功申办转喻为新中国缩影的宣传品。中国传媒一刻不停地建构着一系列极其诱人的缤纷话语,通过“体育”实现对“中国人”的想象和规训。奥运让中国“走出去”,中国传媒通过奥运塑造了国人的新的自我想象和新的自我认同,也塑造了国族的新的自我想象和新的自我认同。例如,申奥成功是民族主义的胜利,象征中国共产党为首的中国击败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申奥的层层阻挠,狠狠地打击了欧美列强嚣张的气焰,也标志中华民族大一统是很有前途和光辉希望的(台湾香港澳门对祖国申办奥运会的支持可以体现出来),中国万象更新的征兆和开始,等等,通过这些报导,一个体育盛会就成为一个展现当下意识形态的天然“拟剧场”,它们共同编织成为一个互文的话语体系,从而将“新奥运”标志性地提升为正在进行中的新意识形态。

再如“入世”报导,中国传媒将“入世”讲述成了中国在经济战场上对西方国家的一次胜利,这一叙事逻辑无疑是新意识形态民族话语建构的延续和发展,为此,它频繁地使用了“加入”、 “融入”、“参与”、“积极”、“走出去”、“迈进”等关键词,在这种叙事策略中,“世界”(西方)是前进的方向和学习的榜样,西方的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主流”,作者设定了一个现代化的西方“他岸”世界,而中国在“入世”以前是不在“世界”之中的,也就是说,“中国”一直处于西方现代世界之“前”或之“外”,是被现代性抛弃、搁置、边缘化的。“中国”游离于“世界”的边陲。因此,中国“加入”、“参与”、“融入”世界现代化主流,“走出”前现代性,“迈进”现代化就成为了一种“重要战略选择”。而且,在19世纪末20世纪之交的中国,“现代性”、“西方”、“世界”是“闯”进来的,中国被迫地开始了现代化的旅程,而这一进入是以大量的“屈辱条件”为代价的。而20世纪末21世纪之交的中国,“现代性”、“西方”、“世界”是被“请”进来的,中国主动地参与了全球化的潮流,因此,这一次进入是以“独立”、“尊严”、“世界政治舞台上的重要力量”、“勤奋”、“智慧”、“优秀的后来者”的胜利者姿态进行的。“走向”和“走进”这些带有强烈趋向性的动词“距离化”、“层次化”、“差距化”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这样,“入世”作为一个历史性的界标,就标志着中国“终于”从此“重返”、“加入”、“全面走向”、“融入了”世界。“入世”这个“重返伊甸园”的旅途因此而成为一个历史性的、必然的、大势所趋、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过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因此而成为进入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挑战与机遇的并存,传媒也不难在“进入”是为了“颠覆”、“追求”是为了“超越”、“学习”是为了将其“打败”的这种“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民族主义话语中,为各种政治情绪的诉求找到一个共同的心理支撑点

又如“马加爵事件”与“梅艳芳之死”。“马加爵事件”原本是一件严肃的重大凶杀案,在传媒的渲染之下,竟然逐步演变成一部由全国人民共同参加演出的猫捉老鼠的欢乐游戏和悬疑连续剧,而且只要公众喜欢,传媒就可以将此连续剧一直“浪费”下去,可以一直“娱娱乐、杀杀人”。马加爵从一个杀人犯摇身变为一个戏子。而那些更为深刻的问题,诸如,马加爵确实杀了人,然而谁杀了马加爵?马加爵确实是凶手,然而谁不是凶手?却被中国传媒轻轻放过。这个130多年后的中国版、现实版的《罪与罚》就这样从悲剧转而成为喜剧。显然,这种娱乐化的新闻消费,能使这类恶性新闻变得更加安全。娱乐化就等于给那些恶性事件新闻上了安全套。显然,中国传媒的消费主义话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在这方面,新闻娱乐化和硬新闻软化,已经为人所共知。其表征是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形式上,则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在这方面,马加爵事件作为“奇观性”的“传媒镜像”,无疑是典范的例证。“梅艳芳之死”也如此。梅艳芳的病逝在中国传媒的报导中也成为了一场精心导演和修饰的悲剧,而中心人物梅艳芳在离开人世的同时却升入了传媒为她所安排好的天堂。她已经成为所有报导的一个虚拟的所指,其本身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人们所看到的那个亦真亦幻的梅艳芳,已经只是一个形象的虚壳、一个以“梅艳芳”为代号的可以不断复制的悲剧的女主人公。没有梅艳芳,只有“梅艳芳”。中国传媒在做的,只是把顾客的幻想包装起来,然后再卖给顾客。它意味着:,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策反下,越来越多的个体自身已经不会想象,只好接受传媒流水线所提供的标准化想象,并且,借这种想象来产生感情,在明星的故事中流自己的泪。

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的问题,无疑应该是新世纪新闻传播研究中的一个前沿课题。它的重要性,可以从新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从传播学到传播研究的学科拓展以及作为新闻传播研究者的角色定位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在当代中国,新意识形态有着重要的意义。人天生就是意识形态动物,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脱出意识形态的包围,都是强制地或自觉地生活于意识形态之内。而作为“自由地同意”的新意识形态的意义尤为重大。它不是真实或虚假的意识,也不是现实本身,而是现实意识的基础和一种意识的结构、形而上的结构、一种与生活的“完美”的想象性关系,与语言存在于对言语的指导和构建作用之中相类似。在这个意义上,新意识形态实际是“再”意识形态,这里的“再”意识,其一意味着“建构”,也就是说其中充盈的不是必然的意识(认识),而是应然的意识(建构);其二意味着一种无所不在的“咨唤”(类似与计算机硬件对应的软件)。因此,所谓新意识形态,实际就是权力关系的想象再现,是个人与现实之间的想象性关系,是社会的粘合剂,是葛兰西所说的建构社会大厦的水泥。它弥漫在日常生活中,渗透在舆论、文化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遗憾的是,至今为止,我们对于它的研究都很不够,都还只是停留在对于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的说明之上。然而,对于新意识形态来说,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事实上却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更为重要的倒是对于意识形态的必要性的说明。9新意识形态是如何将政治需要转化为心理需要的?新意识形态是如何被转化为行为的?为什么“明知山有虎”而人们却“偏向虎山行”?总而言之,在新意识形态所导致的压抑过程中所产生的痛苦必然通过另外的方式而得以补偿,这“补偿”,就是新意识形态得以实现的基础。那么,这“补偿”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这“补偿”下,人们就会就会去做自己本来不想去做的事情?就会“自由地”同意新意识形态的安排(类似于我们已经习惯了地球中心的吸引力,也类似于“婚姻合同”,是以自愿的方式为前提并最终得以实现的),尽管这安排并不合理。例如广告中对于女性的歧视,就连女性也“自由地”参与着。换言之,新意识形态的战无不胜是通过培养他人的需要的方式来实现的。新意识形态并不直接让人们做任何事情,而是让人们产生做事的愿望(犹如可口可乐不仅是为了解渴,而且是为了制造“渴望”)。那么,新意识形态究竟是如何让人们产生做事的愿望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无疑期待着我们的回答。

而这正是新世纪新闻传播研究的最为引人瞩目的研究课题。颇具趣味的是,在人类的传播媒介中,大概只有大众传媒的出现竟然让人误以为人人都可以听懂、看懂,因此人们看待传媒就犹如看待生活中的有趣事件,并且认定阅听传媒的能力是先天习得的,而并非后天习得的。与此一致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只是将传媒作为媒介传递工具,对传播活动和行为的价值、文化意义却视而不见,无疑,这已经远远不能解释传媒所带来的全新问题。为此,就要求我们必须转换视角,借助于另一种视境去看待传媒。事实上,传媒不是通道而是建构,不是反映现实而是建构现实。因此传媒与意义并非分离而是一体的,换言之,意义不是通过传播而传递的,而是在传播过程产生的,意义传播的过程也就是意义产生的过程。同样,传媒也不是纯客观的,而是意识形态的总合(犹如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合)。所以,传媒再造现实,传媒是意识形态的最佳表述,传媒是神话中的神话,传媒是现实的重新书写。

从研究的角度也是如此,人们往往习惯于传播学的研究,但是却不习惯于传播的研究。所谓传播学的研究,是从“事实陈述”出发,坚持从功能主义、行为主义、行政主义出发去考察错综复杂的传媒问题。因而,假设现存社会肌体的合理性,就成为其必不可少的前提。也就是说,现存社会肌体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它所发出的声音也是公正、公平的,问题只是如何通过传媒去传达这一公平、公正的声音。结果,就仅仅从体制内来考虑问题,仅仅从受委托的、雇佣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充分发挥作为工具的传媒的功能之上。而所谓传播的研究则是从“价值判断”出发,坚持从批判的视境出发去考察错综复杂的传媒问题。因而,假设现存社会肌体的不合理性,就成为其必不可少的前提。也就是说,现存社会肌体是并不完全“合情合理”的,它所发出的声音也是不公正、不公平的。这样,传播研究关注的就不是“多么好”、“多么不好”或者“为什么好”、“为什么不好”,而是“为了谁的利益”、“站在谁的立场上”(因此关注的往往是未曾说出但已然说出、必然说出的东西,处处无在但是又无处不在的东西),突出了什么?遮蔽了什么?如何突出?如何遮蔽?为什么突出?为什么遮蔽?以及传媒在传达现存社会肌体的声音时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传媒如何将统治阶级的利益“装扮”为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传媒的意义生产如何为权力体制所左右?传媒如何放逐、压抑弱势阶级、阶层的声音?总之,传播研究关注的是:为什么并不完全“合情合理”的一切最终却能够完全“合情合理”?显然,这也是我们在考察中国传媒时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新闻传播研究者的角色定位。从传播学的研究到传播的研究,还与当代社会中知识分子的角色定位密切相关。所谓知识分子,可以区分为传统知识分子(traditional intellectual)、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和特殊知识分子(specific intellectual)三种。传统知识分子与有机知识分子是葛兰西(Gramsci)对知识分子所作的经典区分,传统知识分子是独立的、自治的,超越于一切社会利益和集团之上,代表着社会一般的普遍的真理、正义和理想,而有机知识分子则是与阶级一起创造出来,与一定的社会体制或利益集团存在着某种有机的思想联系,自觉地代表着某一个阶级,作为阶级或阶层的代言人出现。传统知识分子、有机知识分子又可以统称为普遍知识分子。传播学的研究正与普遍知识分子的角色定位彼此一致。或者对于大众传媒保持内在的一致(将所有政治问题,都理解为行政问题),或者对于大众传媒坚持外在的批判(将所有行政问题,都理解为政治问题)。而特殊知识分子则不然,在所谓元话语---整体性知识的虚妄性已经昭然若揭已经整体性知识所造就的两套宏大叙事---关于真理的叙事和革命的叙事被颠覆之后,普遍知识分子所赖以存在的知识论依据就完全被釜底抽薪,失去了立足之地。他们从无所不能转而成为一无所能。特殊知识分子因此应运诞生。他的真正作用不是在于为政府代言或者为民众代言,而是从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通过专业分析的方式,从专业的角度内行地、深入地为公众分析问题症结之所在,提示社会所应该采取的价值立场,从而与身临其中的权力形式做斗争,揭示知识话语与权力统治之间的隐蔽关系,揭示所谓的真理与权力的不可分割,在此基础上将对象重新问题化(以此来实现他的知识分子使命),并参与政治意愿的形成(完成他作为一个公民的角色)。10显然,传播的研究正与特殊知识分子的角色定位彼此一致。而“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就正是特殊知识分子可以大显身手的学术舞台。在新世纪已经痛失新时期以来曾经拥有的文化建设权、政治参与权、社会精英权的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完全可以也必须将之作为面对社会发言的一块阵地、一个场域、一次契机。

关注并且直面这样一块阵地、一个场域、一次契机,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注释:

1.海外有学者以“有共产党,没有共产主义”与从“洗脑”公司到“公关”公司。来对新意识形态的“新”加以概括,不失真知卓见,但是却毕竟没有将社会、国家向意识形态提出的客观要求以及“新”意识形态自身得以存在的根本条件讲清楚。

2.参见张锦华:《传播批判理论》,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4年版,第1页

3.例如,以“创世纪”的叙事去轻易地越过社会生活中的结构性裂隙;将腐败、犯罪等等看做社会正常肌体身上的完全可以彻底根除的“癌变”,去释放人们内心深处的匿名伤痛与巨大的失落;以对于中产阶级的叙事,来回避始终处于匿名与匮乏状态的在意识形态层面也没有获得自身合法性的阶级分化与重组的现实;以“自强”、“拼搏”的叙事来掩饰“下岗”所面临的严酷现实;以外商做为剥削、虐待工人的罪魁民族冲突的叙事来“缝合”日益鲜明的阶级冲突。

4.《南方周末》:“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1999年1月1日。

5.参阅:《中国青年报呐喊平台:冰点′03(序言)》,西苑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6.在这方面,丹尼尔•贝尔对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考察颇具启迪。在他看来,对于“消极自由”的强调已经使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文化领域乃至社会整体彼此分离,以至为了坚持经济领域内的“效益原则”,人们变得日益保守,开始惧怕任何意义上的政治、文化的变革。

7.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9、39页。

8.潘知常、林玮:《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第164-16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还可以参看我的《美学的边缘》中“从形象到类像”一节,该书第279-30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9.正如人们已经熟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发现革命的后果在俄国与西欧国家竟然迥然不同,西欧国家的“市民社会”与俄国的“政治社会”,使人意识到了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国家=硬国家机器+软国家机器。“领导权”是由“统治权”派生的,却又比“统治权”的含义丰富。它是一种建立在普遍同意之上的“统治权”。再到后来,弗洛姆、马尔库塞等人发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染指的已不仅仅是人的意识,而且是人性。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人性的奴役早已深入骨髓,进入无意识层面,早已将人性重新进行编码了。也因此,这被重新编码了的人性从来不会支持任何一场旨在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革命。

10.参见许纪霖《从特殊走向普遍:专业化时代的公共知识分子如何可能?》,原载《知识分子论丛》第一辑:《公共性与公共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进入 潘知常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新意识形态   中国传媒  

本文责编:张容川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新闻学 > 理论新闻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9861.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