蝈蝈:我们为什么必须支援卢雪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28 次 更新时间:2005-08-0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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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  

(本文有删节)

我并不是一个胆量很大的人,职业身份是一个“党的新闻工作者”,但对于自己的人生定位是一个传播者,大学的讲坛一直是我热爱的地方,在我还是一个高校学生的时候,我就在母校破格开设了面向全校的公开选修课。今天虽然我职业身份没有留在高校,但是一有机会就会到学校和学生们做交流,还兼一个母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副主任头衔,没有一分钱收入也乐此不疲。

有一天老得跑不动了,回学校作一个专职教师是我最大的心愿,但是凭心而论,我不能保证,也永远不会承诺,我在课堂上传播的都是“正确的思想”。如果从我嘴里说出的都是“正确的思想”,我应该去当奥维尔笔下的“真理部部长”,而不是一个平头百姓。如果长春艺术学院里的一个“党组织”,就能决定什么是“正确的思想”更是荒唐的事情,党章里绝没有这一条。一个社会主义人民教师所应该保证的是,响应胡总书记“求真务实”的伟大号召,确保我所传播的一切都忠于我的良知,要么是我亲眼所见、亲身接触的事实,要么是我独立思考的感悟。如果学生能从我所分享的知识也包含我自身的困惑和偏见中作出自己的判断,获得哪怕一点点启发就是我莫大的安慰,也是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贡献。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作为卢女士坚强的后援,不仅是为卢女士讨回公道,事实上除了对那里的学生还怀有眷恋,这样恶心的学校实在不值得卢女士再待下去。我们抗争的真正目地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教师和有志于成为教师的人,捍卫教师这个岗位的职业尊严。

另外,我们揭批卢雪松停教事件中的一帮小丑嘴脸,也是出于对我党负责的态度。在我分析,他们之所以对自己学校的敬业教师,置之死地而后快,关键是由发展学生党员引起的。我们的党章或者宪法里也没有规定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入党(这里的入党指加入共产党,我国在校学生是不能加入民主党派的),所以入党与否完全是公民的个人选择,而且也只有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入党,才能体现我党的强大魅力。今天我主动坦白,避免别人检举揭发,和卢女士也有不少大学学子向我咨询过是否应当入党的问题,针对每人不同状态,我有不同的建议,对于有同学希望“入党以改造党”,我希望他们充分认识习惯势力的强大,作出慎重的决定;对于一些看重入党在评奖学金/优干/毕业分配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而积极要求入党者,我坚决主张其打消这种猥琐的想法。由于我的劝说,有一些人放弃了入党的想法,如果有“入党积极分子”应此而“思想消沉”,在“党组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把我给交代出来,我绝不愿因此被扣上“反党”的帽子,因为这恰恰是出于对党的信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原则是在精而不在多,红旗杂志社的黄苇町先生曾经感叹苏共的命运“在有20万党员时得了天下,在有200万党员时开始贪污腐化,在有2000万党员时被赶出了历史舞台。”历史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至于那个听了卢老师几句话就给“吓哭了”的学生,只有两种解释,要么说明长春艺术学院处在白色恐怖的环境下,要么说明这个学生没有最基本的世界观和心理素质,这样的学生哪里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明显是不适合入党的。

而长春艺术学院党委所作的,可以肯定是在发展党员上搞浮夸风、大跃进,来者不拒以此政绩工程意图向上级党委邀功,这种卑劣行径收到了卢雪梅老师为代表的一批正直人民教师的坚决抵制,长春艺术学院一帮人遂恼羞成怒,拿卢老师开刀,在丑行败露后,进而恶毒地将卢老师扣上“法轮功联系者”乃至“反党”的帽子,试图让大陆没有人再敢为卢老师说话。

这帮躲在“党组织”背后的丑类,暴露的恰恰是自己的嘴脸,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里,长春艺术学院的所谓“党组织”大兴反右/文革的迫害作风,丝毫没有今天我们党中央倡导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更让人唾弃的是,所谓“公开信”居然不敢承担个人责任,以“党组织”的名义对外宣扬,其用心恶毒,这几个败类分明是置我党于不义,将我党硬摆到现代社会普世价值观的对立面,用心何其毒也,建议党中央对于败坏我党政治形象的长春艺术学院“党组织”一帮人进行党纪惩处,以告天下,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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