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鹏:以彭宇案为例看网络谣言的传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70 次 更新时间:2014-09-16 15:16

甄鹏  

彭宇案已尘埃落定许久了。当年曾引起巨大的争议,成为公共道德领域的一个样板。近日,有人重提此案,以为有了重大发现,岂不知他自以为捡到的宝石,是前人丢弃的废料。7月19日,中国法律评论期刊新浪官方微博以长微博的方式转发了的一篇题目为《揭秘彭宇案最终真相:因一人面子欺骗了民众五年》的文章。   

文章的编者按说:“彭宇真撞人了,他并没被冤枉。但是,这个真相却晚来了近五年,归根结底,他只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掩盖了真相,没有及时向公众说明,同时,法院为了他的个人隐私,也没有公开向社会说明事情的真实原委。当然,媒体也难辞其咎:过度的干扰司法公正,在没有事实真相的情况下,错误的引导民众,这都是我们该沉思的问题。”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是最早转发的人之一。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褚宸舸、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军陆续转发并评论。褚宸舸说:“如此,那么近年来那些研究分析‘彭宇案’的论著是否如同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倒塌了?还有没有阅读价值?在我国,进行案例分析存在很大风险,因为一方面信息批露不够,另一方面很多人主要根据媒体的报道就大嘴巴一张,侃侃而谈。”(其新浪微博7月19日)赵军接着说:“这就是我不赞同依据媒体报道展开研究的原因之一。”(其新浪微博7月19日)   

作为一个彭宇案曾经的研究者,我对该案有一定了解,真相并非如此。我决定调查一下消息来源。中国法律评论期刊转发时,注明该文的作者是“历史每天学一点”,来源于该公共账号。我没有开通微信,但是我不嫌麻烦,找到了“历史每天学一点”。 《彭宇案最终真相:因一人面子欺骗了民众五年》被“历史每天学一点”于7月16日发布在微信上,没有注明作者和出处。经过检索,我查到这篇文章与“江苏泗阳政务监督微群”2012年发布于其新浪博客的一篇文章《彭宇案5年后仍难释疑》一致。   

2012年,我在《山东大学报》发表《彭宇和许云鹤两案判决对见义勇为的影响》。此文后来被北大法律信息网和共识网转载,是同类文章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一篇。我在写作该文的过程中查询了很多资料,包括各种媒体报道和评论,最重要的是判决书和双方律师的代理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认定彭宇与徐老太相撞。判决书早就公开,何来隐瞒5年之说?   

让我们看看一个谣言如何出台的:1、“历史每天学一点”在微信上发布了一篇2年前的旧文,没有注明作者和出处;2、中国法律评论期刊通过新浪微博转发了该文,注明作者是“历史每天学一点”;3、学者王江雨等人转发扩散;4、学者褚宸舸据此认为彭宇案的研究被摧毁了。经过这个流程,一个新闻点被炮制了出来。   

网络上判断信息是否真实有几个窍门:首先看作者,作者是否具有信誉。而这篇文章没有作者,也没有出处。中国法律评论期刊未经核实就转发了。其次,粗看内容进行判断。此文从时间上看就知道是一篇旧文。这就要打个问号:为何要翻炒旧料?对于严谨的学问人,还要做第三步: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例如找判决书看看是怎么回事。媒体报道仅仅提供了线索,写评论需要作者下工夫梳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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