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仙:民办大学何以误人子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49 次 更新时间:2014-09-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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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仙  

“我们是个公司,我们不是个学校。严格来说,它只是一个公司。把学生弄进来。交了钱。再把他弄走就可以了。中间你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学校从来不会管你做得好或者不好。”

以上是出自一部纪录片《为什么贫穷》系列第八集《出路》。这部片子向观众提出了一个沉重的问题:有文凭就有出路吗?

在片子的开头,经过一场闷热的高考后,考生们走出考场。与此同时,武汉民办高校弘博国际软件学院的一名年轻讲师背上行囊,开始了他的招生之旅。他告诉记录者,招生季来临后,学校要求男职工像工蜂一般四出演讲招生,女职员留校做电话“销售”。镜头一转,这位诚恳的讲师在招生说明会上大声告诉学生,“读书可以改变人生!”。其实他有学校分派的招生任务,完不成就得扣钱,因此他不得不向学生撒谎,称该校与四万余家企业有就业合作。

与此同时,在赤壁市,一位在砖场做工的残疾母亲正和高考成绩不佳的女儿坐困愁城。女儿告诉纪录者,希望自己读了大学后,能找个好一点的工作,让父母过得舒心。这个贫穷的家庭不愿放弃让女儿读书改变命运的机会,便含泪奔波,四处求告,东挪西借。

还是与此同时,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的国际贸易专业应届毕业生万超在为一份工作奔波。他的目标是“要在武汉能生存下来”。为了把自己推销出去,万超对每一个招工单位都不敢怠慢,对用工单位的所有要求,他都回答“没问题”。然而他不得不感慨,“为什么别人不要我?我不是二一一,我不是九八五。”万超算了一笔账,每个月仅是吃饭、房租和电话费用在内的最低生活花销是937.5元,而他的第一笔工资还没有着落。一周后,他因为无法搞定别人半个小时就能搞定的工作,被开掉了。

不言而喻,有文凭并非就有出路。民办大学的毕业生学无所长,乏技傍身。显然,渴望高等教育的家庭和青年人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却只获得了劣质的教育。说它们误人子弟,丝毫不为过。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大问题。

问题就出在系统性的教育管制。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轫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2年,中国第一所民办高校中华社会大学创建于北京。但民办高等教育大跃进则是在新世纪初年。迄至2012年全国已有403所民办高校,占全国高校的18.9%。据目前掌握的数据,2008年全国民办高校共有本、专科在校生401.3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9.85%。乍看起来民办高教发展神速,但真实情况是管制苛重,危机深藏。

在法律地位上,《民办教育促进法》受制于上位法《高等教育法》的有关高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制约,不正视私立高等教育的市场属性,而是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同时意味着民办高等教育的主体地位亦未得到承认,是公开的歧视。区别对待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已经造成了市场分割,其后果必然是各种乱象。“促进法”由此变质为“促退法”。

根据教育立法精神,投资者的财产一旦进入高校法人实体权属之下,便被剥夺了占有权。因此该第35条和第36条将这一所谓公益性定位延伸到了产权安排上。这种法人财产权安排类似于变相征用,拉高了进入和退出的交易成本。在随后制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更是规定法人财产权的行使的若干限制,但这些限制的标准却相当模糊,以致于有些高校投资人因为使用法人财产营利而被判刑入狱。正是因此,《促进法》第51条的规定就陷入了自相矛盾。该法条宣布,“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在限制了产权自由度的前提下,又允许投资人获得回报。当年在立法讨论时,为此条款先后作了四次修改。最后的结论是允许合理盈利。什么叫合理盈利?显然没有任何答案,该法只好把决定权交给国务院,这等于又扩大了管制。扩大管制的结果是硬性规定了盈利必须有25%提留用于学校发展。

对开办民办高校的准入资格也有相当严格的管制。虽然在身份上没有明文歧视,但在融资方面却设置了实质性障碍。《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特别是“不允许向社会公开集资”的规定事实上抬高了办学门槛。同时,各法条还赋予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这一自由裁量权打开了教育主管部门任意实施其偏见的大门。由于公立高校是其部门利益所在,因此它完全能从保护主义的立场出发高度选择性地进行审批。大量有心办学的专业人士被排除在外。

在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也获得了大量管制权力,从学位证书发放资格到师资和硬件,乃至评优活动,无不纳入其管制范围。尽管仍然保留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但其余地已经很小。此外,在文凭管制的前提下,行政部门又鼓励以公立大学为挂靠单位的独立学院,并张冠李戴地赋予其民办大学的称号。结果使得大量投资流向独立学院,对完全独立的民办大学形成了挤出效应。独立学院的投资者则必须向挂靠的公立大学缴纳高昂的“管理费”以购买教育主管部门控制下的学历和学位发放权。

事情还不止于此。在招生安排上,从一开始就将民办大学置于低端市场,规定只能在第三批次本科招生,这属于事实上的歧视和市场分割。但歧视与分割也并非没有任何“好处”,它实际上开启了一种保护,即民办高校不需要与公立高校进行真正的品质竞争,而只需展开比劣的博弈。

可以看出,目前的这套体制事实上了已经形成了设租安排。开设民办高校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寻租行为,即从对教育资源(包括办学资格、以更低成本办学的机会等等)的垄断中获取超额收益的行动。因此,民办教育的市场化程度并不高,这意味着民办高校的竞争必然是不充分的。

综观高等教育的改革思路,不难发现,其水平仅仅达到了八十年代初期关于商品经济是计划经济补充物的认识水平。换言之,民办高等教育成了高度计划性的公办高等教育的补充,仅仅是边缘性质的存在。这与八十年代对乡镇企业的歧视如出一辙。简直就是后娘养的。正如关于投资人是否可以获利竟然被讨论了四次所显示的,改革的思路不是如何放开教育市场,促进全面的竞争,而是如何管制以及如何管制得更好。这既是出于关于教育为非营利性行业和高等教育目标的偏狭认知,也是出于部门的狭隘利益。显然,高等教育改革的思路一开头就错了。

这一错误导致的结果是,整个民办高等教育的竞争被扭曲为了寻租比赛。通常民办高校的开办者与教育行政部门有某种人脉关系,或者是有资金并善于搞关系的投资者,真正的教育家倒是罕见。这些人根本不具备教育的专业化兴趣,而是对寻租极其主动。就此而言,公办和民办并无实质区别。比如,二者都倒腾土地牟利。2010年《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中曾引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揭示民办高校运营者的急功近利。“现在在不同场合呼吁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的都是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他们是在为自己的投资利益最大化进行博弈。实际上,真正的弱势群体是民办高校的学生,谁来关心他们的出路与利益?”

在这一情形下,只能靠学费收入来维持办学的投资人势必追求抵消被高昂交易费用所推高的办学成本,并争取在有限的获利机会中做到利益最大化。行为的短期化和机会主义自然成为第一选项。通过盲目扩大办学规模和抬高学费来降低边际成本,以摊低平均成本,扩大盈利空间。如此方能绕过25%办学提留的限制。目前民办高校都在向着万人大学的规模膨胀,不达到这个数量级几乎就无力维持运营。扩招让民办高校自2007年就开始走下坡路。以前学生高考成绩若达不到500分,根本进不了民办高校的门,现在有些省区市,学生只要达到200分就可以随便上。

所以在纪录片中,弘博国际软件学院的那位招生讲师不无调侃地说,中国三大暴利行业之首就是招生。该校一个学生每年学费12500元。招到5000人,就能捞到6250万毛收入。而据网上介绍,这所学院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武汉市首批服务外包人才教育机构,在校生近万人!

目前政府给公立高校学生的人头补贴是每人每年不低于一万元。此外另有经费投入。而民办高校无此补贴。于是,在名义价格上,民办学校的学杂费用的中位水平大约是年均一万至一万五左右,公办高校学费的中位水平为五千至一万以内。二者差距正好是一倍。以该纪录片所提到的珞珈学院为例。2007年时,该院本科学费是10000元~13000元/年人;住宿费: 800~1200元/年人。2012年时涨到了10000元~15000元/年人;住宿费:1200元/年人。而武汉大学2012年本科重点专业仅为5850元/人年。最低是人文科学试验班、英语、哲学基地班等专业,为750元/人年。最高的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也才6675元/人年。虽然将补贴算上以后两者的实际价格差不多,但名义价格的差异导致了购买民办高等教育的家庭直接支出负担加剧。整个高教体制构成了损不足以奉有余的再分配趋向,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和不义。

另一方面,由于成本压力和逐利动机的激励,民办高校都倾向于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分数线,扎堆开设低成本的专业(特别是短平快的文科入门口径专业,比如旅游、经管、市场营销、行管、文秘等)。以福建省为例,民办高校共设有100多个专业,90%是文科类专业。这造成人力资源产出方面的结构性失衡。在教育的终端,也即劳动力市场上,学习上述专业的毕业生无法对接市场需求,必然遭遇失业。也就是说,资源在民办高校同样出现了严重的错配。

显而易见,管制带来寻租的机会主义,这起到了反向激励。分租和提高租值的剩余索取份额成了民办高校投资人、挂靠的公办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谈判。而真正的教育专业人员则被排挤出去了。有专业水准的教师遭到排斥,因为雇佣这一类教师往往短期成本更高,对教育投入要求更多,很容易转变成对整个成本的压力。因此,民办高校教育者的行为也短期化了,教师们得过且过,难有事业心。行为的短期化使得民办高校师资在教育创新上并无真正的动力。许多民办高校照搬所挂靠的公办高校的体制,以行政化方式组织教学和管理,官僚主义风气和裙带作风绝不亚于公办高校。一般来说,如同公立高校一样,教务处被校领导严格掌握,以实现外行领导内行。教学制度死板而且完全不遵守教育规律。要搞创新的话,基本上就是胡来,因为只有教务处瞎折腾。这使得在既定体制下具备的创新空间也被白白浪费了。

在真正攸关教育的事务上,民办高校其实与公办高校一样缺乏激励。但在迎接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考核时却热情万丈。在大搞形式主义方面,民办与公办并无任何不同。教学工作基本上是考前公布答案,考试轻松过关。学生同样没有学习激励,更多地是混日子,或者为尽早考上研究生换一个身份而拼搏。因此,民办高校中无论哪一方参与者,都有一种干一票就走的心态。管制最终使得优质资本与优质专业人员无法形成有效组合以提高教育产出的品质。而且近二十年来民办高校的历史也显示,早期办学中尚有的专业教育者已逐步被替代掉,事业心也被消磨殆尽。一言以蔽之,猖獗的教育机会主义导致真正的人才培养和公民教育同教育实践相异化。

      为了吸引考生和迎合教育主管部门,在造假这件事上,民办和公办算是小巫和大巫。都在就业率、学生成绩、优秀率、师资数量、师生比、教师文凭层次等方面加码。全都是偏离真实教育过程的指标。这与教育行政管制部门的要求是一致的。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所以民办高校的学生与公办校学生一样,视造假为当然,品德全被这些作派彻底败坏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完全可以说,高校是一个系统摧毁学生责任感的地方。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一样,培养出来大批自私自利、目光短浅、缺乏个性、从不思考,愚蠢昏昧的年轻人。他们不是公民,也难说是技术能手。也就是说,民办高校学生得到的是质次价高的劣质品。按照经济规律,在管制之下的竞争只会导致劣者取胜。此即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中国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品质的下降正是此一规律的验证。

许多人认为民办高校天生是劣质,公办高校再差也是优质。其实差距没有说的那么大。公办高校的优势大体上源自初始资源秉赋(师资、硬件、生源等方面),其所受到的严格保护和垄断地位。因此是假象。民办高校的学风不正,主要还是管理问题所致。但公办高校的管理问题同样不小。只不过公办学校因其长期形成的声望品牌和大众的“从公”心态而能掩盖其教育质量的江河日下。这是信用透支。民办高校无此信誉资本来透支,于是很快就现了原形。它们的毕业生连一张用于混世的光鲜文凭都没有,自然就只能因学致贫了。这就是为什么民办高校在中国成了劣质的代名词。

就是这样子,民办高校变成了吞食普通家庭血汗的黑洞。其实,它们只不过把这种吞食摆在了明处。公办高校也同样吞食普通家庭的血汗,只不过它的渠道要隐蔽一些。它拿的是经过财政转手的纳税人的血汗。一明一暗,谁又比谁更文明呢?谁又比谁更高尚呢?谁又比谁更优雅呢?真相是整个教育行业沦为了一个相当发达的寻租行业。公办与民办的寻租差别仅仅是获取租金的具体路径不同罢了。

我不清楚,有多少教育从业者们曾深入地反思过这一切?又是否曾想到过要改变这一切?反正我看到的是,他们当中大多数对高等教育的危机缺乏深入反思。教育界人士中国家主义和福利主义思想横行,都在浪漫主义地大谈教育理想,却缺少理性分析。他们大多把症结归结为市场化或一些枝节问题。例如,近年来总被提及的大学行政化其实只是整个教育管制的后果,而非根源,但却被张冠李戴地视为要害。许多人开出的药方不是正视高等教育的市场本质,取消教育部门的行政管制,推进市场化,而是南辕北辙地呼唤更多的补贴、福利和管制。

此种民办高等教育体制可谓误人子弟!如果再不改革,这个国家没有未来。我已经能看到二十年、三十年乃至四十年后的国民素质。把偌大一个国家交给这些人,未来将会怎样?万超的同学们在一块儿聊天时曾说道,“这个社会让人看不到希望”。是啊,花大价钱买来如此劣质的教育,又怎么能让人看到希望?片子结尾时,万超下定决心离开武汉,此时他感到“一身轻松”。然而在武汉改变命运的机会之门关闭了。赤壁的那个贫穷家庭也终于在一番痛苦的挣扎后,把孩子送进了一所民办大学。招生的青年讲师则仍旧在良心与现实之间经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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