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我与张维迎在争论什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32 次 更新时间:2014-08-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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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 (进入专栏)  

 

内容提示:复旦大学韦森教授主办的杨小凯逝世十周年追思会上,张维迎与林毅夫的争论引起学界广泛讨论,见《林毅夫称市场没有政府协调更失败张维迎:不可能》。

7月5-6日在上海复旦召开的追思杨小凯逝世十周年的学术会议,会议主办方原定这是一个闭门会,不对外宣传,邀请经济学界的朋友坐下来一两天,认真思考和探讨一下中国经济学科未来发展道路乃至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体问题。在中国经济改革与转型进行了35年、成绩斐然但问题同样尖锐的当下,我认为这个倡议十分必要,就欣然应约前往,并根据即将发表于国外《经济政策改革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Policy Reform)上的《反思华盛顿共识: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一文的内容,准备了《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学科的发展》的发言。主办方后来邀请多家媒体的记者参会,对会议上的发言和讨论进行了详细报道,我想这也是好事,对上述问题的讨论确实值得社会各界关注。

按会议安排,由黄有光、我和张维迎三位先做了主旨发言,发言完后进行相互评论。维迎和我的发言及相互评论在媒体上广受关注,并连带地追述到1995年我和张维迎有关国企改革以及2002年我跟杨小凯有关“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的争论。

学者所做的工作是对所观察到的现象背后的因果逻辑提出解释,并根据这种解释提出改进的建议以供社会各界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作为决策的参考。每个学者的研究其实都是“瞎子摸象”,由于观察的角度和掌握的资料有异,提出的解释和建议不同在所难免,学者间的争论是正常的,是相互切磋以完善各家之言的必要途径。不过,争论要成为建设性的,而不仅仅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的口舌之争,则应该双方对争论对方的观点和逻辑有准确的把握,从内部逻辑的自洽和逻辑的推论和所要解释的现象是否一致,以及理论的政策建议在实践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来给予对方的观点进行评论。这次在复旦的会上由于时间的限制并未能做到这一点,在事后的媒体报道中也未准确反映争论双方的逻辑、观点和实证经验的证据,许多评论就像有位媒体主编指出的“基本取决于评价者的个人左右倾向而不是观点本身”。

为了使这场争论能够达到会议主办方原先所设想的“认真思考和探讨一下中国经济学科未来发展道路乃至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体问题”,我想对照中国和其他转型中国家的实践,再次回顾二十年前的国企改革、十二年前的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的争论,并就中国经验和回归斯密等争论做进一步的阐述。

 

一、国企改革的争论

 

1995年我和维迎就国企改革问题的辩论,被媒体称为“北大交火事件”,那次争论媒体进行了许多报道,其后我和蔡昉、李周合作出版了《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其他文章,维迎也有系列论著,系统阐述各自的观点。

张维迎的论述从现代企业理论出发,强调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称安排的重要性。他认为负责经营决策的人应该享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让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选择经营者,优先成为企业家,才能保证真正有经营能力的人占据经营者岗位。当一个经济中不允许个人成为财产所有者时,就等于失去了判断经营者才能的可靠信息。国企改革的出路是民营化,将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变成债权、非国有资本变成股权。

我则认为国有企业问题的关键是“委托-代理人”之间是否会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国企(尤其大型国企),是在资金稀缺状况下为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而设立的,由此承担了违反比较优势,在公平、开放的竞争市场上缺乏自生能力的战略性政策负担,和为了解决就业和社会稳定的冗员、养老等社会性政策负担。在有政策性负担的情况下,政府无法摆脱给予企业保护补贴的责任,形成了预算软约束。在有政策性负担的情况下,任何有关公司治理的改革都难于奏效,尤其,国有企业私有化后,所有者利用政策性负担为借口寻租的积极性会更高,效率会更低。

我同时认为,享有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要统一起来,只有中小企业才能做到,大型企业不管国有或民营都同样面临委托-代理问题,要避免代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侵蚀所有者的利益,必须依靠公平竞争的市场使企业盈利状况成为企业经营好坏的充分信息,并据此来制定经理人员的奖惩,以使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激励相容。如果是垄断,大型的民营企业也无法解决效率和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改革的起点应在于剥离战略性政策负担和社会性政策负担,以硬化预算约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此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中小型国有企业以私有化为宜,以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统一。大型的企业,则不管国有或民营,如果经营好都可以发展,如果经营不好,则都可能被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兼并,甚至破产。在复旦的讨论会上,对我主张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比简单的私有化重要时,维迎据此认为我主张把大型企业都国有化,显然是一个误解。

维迎和我的观点就内部逻辑来说都是自洽的。从实践来讲,在抓大放小的思路下,中国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都已经私有化,大型国有企业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而是,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思路进行了改革,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有不少还成为上市公司。到现在冗员等社会性负担基本已经剥离;并且,由于30多年的快速发展,资本迅速积累,许多原来不符合比较优势的大型装备、汽车等产业在中国已经符合比较优势,在国内外市场有了竞争优势。因此,我在2008年出版的《中国经济专题》及其他一系列文章中,建议应该消除双轨制遗留下来的以金融抑制、资源低税费和市场垄断的方式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暗补,放开要素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在市场上让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公平竞争。极少数和国防安全有关,资本技术极端密集,仍然违反中国比较优势的国企,则和发达国家一样由财政拨款直接补贴。

维迎的观点则在前苏联和东欧的国家中得到实践,除了波兰、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和乌兹贝克斯坦等少数国家外,基本按现代企业理论的政策建议,把国有企业都私有化了,但是,结果和改革预期达到的目标正好相反。根据世界银行、欧洲开发银行和其他许多国外学者的实证研究发现,除了在私有化过程中出现许多低价甩卖国有资产造成分配不均和寡头垄断的情形外,大型企业的情形就像20年前我和维迎争论时所预测的那样,目前从国家拿到的补贴比在国有时期多而不是少了,效率是低了而不是高了。并且,就经济总体表现情形,在东欧国家中表现最好的波兰以及斯洛文尼亚,和在前苏联国家中表现最好的白俄罗斯和乌兹贝克斯坦则都是没有实行大规模私有化。

 

二、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

 

小凯是我在留美经济学会成立之初就认识的朋友,自那时以后直至2004年他不幸病故,我们保持了20年深厚的友谊,他对推广以超边际分析来把斯密的分工理论模型化所做的贡献,以及他对中国现代化的思索所做的努力都是我所尊敬的。本着同样对中国学术发展和现代化的关心,我一向秉持2004年他病逝后在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悼念会上所说的“众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的精神,有不同的观点,就直接提出来和他切磋。

2002年12月,小凯在天则研究所的一个讲座中提出了后发劣势的观点,认为落后国家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容易而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难。落后国家倾向于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而不去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这样落后国家虽然可以在短期内经济获得快速的增长,但是会强化制度模仿的惰性,给长期增长留下许多隐患,甚至长期发展变为不可能,因此,他认为后发国家有“后发劣势”。为了克服“后发劣势”,他主张后发国家应该由难而易,在进行较易的技术模仿前,要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 在杨小凯、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和胡永泰2000年合作的一篇论文中,他则提出最好的制度是英国和美国的共和宪政体制,并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尽管在改革后20多年经济发展很成功,但是由于没有进行根本的宪政体制改革,而俄国虽然当时看起来在经济发展方面比中国失败,但由于他们进行了根本的宪政体制变革,所以俄国的成就将来会超过中国。

和小凯主张发展中国家应该先推行共和宪政,等宪政建立起来以后再来发展经济以克服不去模仿发达国家优秀制度的“后发劣势”的观点不同,我从1994年和蔡昉、李周一起出版《中国的奇迹》一书以来,就一直认为从理论和经验的角度来看,后发国家固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必要不断对现有的经济、社会体制做出改革,但一个后发国家并非要先进行英、美的宪政体制改革克服了后发劣势以后才去发展经济。

我认为经济发展的本质是基于劳动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技术不断创新和产业不断升级,一个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所形成的“后发优势”来加速经济发展。我同时认为:由于过去的赶超发展战略,转型中国家有许多资本密集、违反比较优势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缺乏自生能力的大型国有企业,在转型过程中以渐进双轨的方式来改革,一方面保留些扭曲给予违反比较优势的产业中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必要的转型期保护补贴,一方面放开原来受抑制的、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的准入,经济转型期才能取得稳定和快速发展,并创造条件改革各种制度扭曲,最终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性市场。

在复旦的会上和其后的媒体报道中对我和小凯的争论有两个误读:1.认为我强调后发优势,所以,我主张只要发展经济不需要进行制度改革;2.中国现在出现的腐败等一系列问题,证明了小凯所主张的后发劣势的观点的正确性。

任何人只要细读我2002年发表于《经济学季刊》上“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与杨小凯教授商榷”一文和从《中国的奇迹》以及以后出版的《充分信息与国企改革》、《中国经济专题》、《解读中国经济》、《新结构经济学》等一系列著作和论述中,都可以了解我在强调发挥“后发优势”来加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创造条件,审时度势,推进制度改革,把旧体制中的各种扭曲消除掉,以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把我的主张简化为不需制度改革是严重误解。

其次,中国在取得快速的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腐败等一系列问题是否就是因为没有先进行“共和宪政”改革的结果?是否就证明了“后发劣势”的观点的正确性?未必!原因是根据世界银行和欧洲开发银行等机构的研究发现,先进行“共和宪政”改革并推行休克疗法试图一次性的把各种扭曲消除掉的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中国广受诟病的腐败、收入分配恶化等一系列问题也同样存在,而且,和中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这些现象的产生不在于中国没有按“后发劣势”的观点先进行共和宪政的改革。

在《中国的奇迹》和《解读中国经济》等著作中,我分析、预测到,由于中国推行了双轨渐进改革,为了给违反比较优势、不具自生能力的资本密集型大型国有企业,以压低各种要素价格或是市场垄断的方式给予这些企业保护、补贴,那么就会创造制度租金,就会有腐败、收入分配恶化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双轨制改革改革引起的,解决这些问题的“釜底抽薪”的办法是在条件成熟时,深化市场改革把各种要素扭曲消除掉。前苏联、东欧国家,虽然,进行了“共和宪政”的改革并采用了“休克疗法”,但是,为了避免私有化以后的大型企业破产倒闭造成大量失业和社会、政治不稳,或是,因为这些企业是国防安全和国家现代化所需不愿让其破产,在休克疗法消除了旧的补贴以后,又引进了新的更大、更隐蔽的补贴,结果,寻租、腐败和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也就比中国还严重。所以,腐败、收入分配恶化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共和宪政改革,而在于有没有保护补贴所形成的制度租金。

我和小凯的核心争论其实是在于:1.共和宪政是否就是最优的制度安排?2.是否应该采取休克疗法把各种制度扭曲都一次性消除掉,再来发展经济以克服“后发劣势”,还是应该利用“后发优势”来加速经济发展,并边发展经济边改革完善制度?

对于前者,小凯和杰弗里•萨克斯等合作者认为英美的共和宪政是最好的体制,所以,为了推行共和宪政,小凯认为美国出兵伊拉克是值得支持的。他也把日本在1990年代出现的金融危机作为是日本没有推行英美共和宪政的结果,但是,美国在2008年也爆发了金融危机。同时,欧洲有许多国家没有采行英美的宪政体制,发展水平、社会公平、政府清廉等高于英美,亚洲国家中唯一收入水平高于美国的新加坡也没有采行英美共和宪政体制。和中国同样为新兴市场经济大国的印度虽然有英美的共和宪政体制,但是印度的经济发展绩效一直低于中国。而且,《国富论》中斯密记载了英国在18世纪时触目惊心的腐败现象,哈佛大学Glaeser and Saks教授的研究也发现19、20世纪初美国的腐败普遍化的程度不比中国现在低。这些事实证明,小凯认为英美共和宪政是最优制度安排的看法只是理想条件下的臆想,在现实中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第二点,小凯主张在转型过程中先难后易,先推行共和宪政的改革,并推行休克疗法一次性地把各种扭曲消除掉,等建设完理想的制度体制再来发展经济才能避免“后发劣势”。但是,实际的结果是否是这么样?现在回头来看,苏联东欧的国家不仅没有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快速发展,而且,如前所述,根据世界银行、欧洲开发银行的许多研究一再发现出现于中国的腐败和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同样存在,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二年后的今天,我不知道小凯若是有生,在这些事实面前是否还会坚持中国应该先进行共和宪政的改革克服“后发劣势”,等他心目中理想的宪政体制建立起来后再来发展经济。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倡导“休克疗法”最力,和小凯一起发表引发我与其商榷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一文的杰弗里•萨克斯的观点显然是变了。今年3月他到清华大学参加一个会议时,接受了经济学家李稻葵的访谈,在访谈中他高度赞扬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的成绩,认为“这在人类经济历史上都是很罕见的。”对于中国当前的挑战他则认为:“国与国之间很难相互比较。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任务,都有自己的困难和挑战,都要学会解決自己的问题。”,在2005年出版的《贫困的终结》一书中他则高度评价中国的减贫成绩,大力向非洲推荐中国的发展经验。

 

三、中国经验的解读


 

在复旦的争论和后来的媒体评论中,多数参与者认为过去35年中国的增长绩效是政府选择退出经济领域,废除众多管制,选择性地提供了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创造和维护了一个相对促进绩效的竞争秩序框架所取得的成果。以此,证明市场的重要性,反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超过“保护产权、加强法制和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显然,在争论中多数学者把转型问题和发展问题搞混了。就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型而言,不管发展绩效好或发展绩效差的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都必然减少,否则,就无所谓的转型可言。问题是:是否政府的干预取消的越彻底经济发展的绩效就越好?从前苏联、东欧和拉美、非洲的国家的经验来看,那些推行休克疗法的国家经历了初期的经济崩溃、停滞后,目前大多仍然危机不断;拉美国家则在推行华盛顿共识的改革以后,虽然有不少像智利那样,各种市场自由化的指标都很超前,被认为是华盛顿共识改革的模范生,但是,经济绩效改善有限,普遍仍然深陷中等收入陷阱之中。所以,不能在中国的转型的过程中确实是政府的干预越来越少,就认为这是市场自由主义的胜利。

同时,我认为在中国的转型过程中政府的政策绝大多数是正确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像媒体上所评论地那样,认为这些政策不需要改革。

首先,如果像维迎那样认为,除了保护产权、加强法治、维持社会秩序(显然在这三点上中国还有许多改善的空间)外,中国政府的其他政策都是错误的,那么,中国怎么能够维持35年年均9.8%的高速增长,创造人类经济史上不曾有过的奇迹,并且,是唯一没有出现过严重金融经济危机的新兴大国?何谓正确的政策应该是以政策的结果,而不是以先验的标准来评定,从这些成绩来说,应该肯定中国政府过去35年采取的政策绝大多数是正确的。

维迎等人会认为中国绝大多数的政策是错误的,实际是因为中国的经济转型没有按照西方的主流思潮来进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主义国家开始转型时,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和美国财政部长的劳伦斯•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曾说,“经济学界有一个难得的共识就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应该遵循华盛顿共识的休克疗法”,当时认为像中国推行的“渐进双轨的制度是比计划经济还糟的制度”。但是,这种被普遍认为错误的渐进双轨制改革,却让中国维持了稳定和快速发展,取得了人类经济史上不曾有过的奇迹。

可是,过去正确的政策并不代表现在就不需要改革,因为条件不断在变化:过去,以价格扭曲和市场垄断,来保护补贴在违反比较优势的产业中缺乏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是维持经济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政策;现在,经过35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是一个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资本已经不再极端短缺,许多原来不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现在已经符合比较优势,再给这些产业中的企业保护补贴,对稳定经济没有必要,只加剧了寻租、腐败和收入分配不均,就需要与时俱进地给予改革。那些以为我主张政府过去35年的政策绝大多数是正确的,就推论我认为我主张中国政府过去推行的政策不需要进行改革的人,显然没有理解我过去的一系列著作以及在复旦的主旨演讲中所做的论述:“必须随着资本积累和要素禀赋的提升,原来违反比较优势的产业逐渐变成符合比较优势,原来保护补贴是雪中送炭,现在变成锦上添花,要消除腐败和收入分配扩大化,就必须把保护补贴消除掉,也就是深化改革。”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到底有没有一般意义?在2002年的争论中,小凯认为后发国家在模仿好先进国家的共和宪政制度前是没有资格讲制度创新的,主张市场自由主义的学者把中国过去35年的成绩都归因于向自由市场制度的回归,把存在的问题都归因于向市场的制度转型还不彻底,按这种说法中国这35年的经验也就不存在一般意义,有的也仅是负面的教训。可是,问题是那些彻底按自由市场制度的要求来改革的国家,中国的快速发展他们没有,我们存在的问题他们也都有,而且,有过之而不及。少数几个在转型中发展绩效比较好的也都和中国一样推行的是渐进的双轨制改革,包括越南、柬埔寨和70年代初就开始改革的非洲小岛国毛里求斯等都推行这种所谓的“最糟”的转型策略。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客观地了解上述两种转型绩效差异背后的原因,而不是教条主义式地把和先验的理论不同的经验都认为是没有价值的经验。

转型中国家最终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消除存在于经济中的各种制度扭曲,建立完善的、有效的市场经济体系,这一点我和小凯和维迎是有共识的,不同的是对制度扭曲存在的原因的认识。在小凯和维迎的框架中这些扭曲是政府强加的、外生的,所以去之惟恐不及,越快越好。我也认为这些扭曲是政府强加的,是有代价的,但是,是内生于保护补贴违法比较优势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的需要的,所以我认为渐进双轨的改革既能维持稳定,又能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来取得快速增长,并为改革原来不具比较优势的产业和制度扭曲创造条件,所以渐进双轨的改革是在局限条件下的最优。

按维迎和小凯的意见,中国的改革取得的成绩是没有一般意义的。我认为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都有许多政府过去的错误干预所形成的违反比较优势、不具自生能力的企业存在,并且有许许多多的扭曲,因此在1994年我和蔡昉、李周合著的《中国的奇迹》中,我们认为中国的这种务实的,能够同时达到稳定和快速发展的转型策略对他们来说是值得参考借鉴的。到了世行工作以后,我发现目前世界上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除中国外,像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巴西等制度改革也都很不到位。因此,让我更加相信中国和其他发展绩效较好的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虽然违背了主流的理论,但总结其背后的原因,对启发其他发展中国家改进其发展绩效至关重要,中国的转型经验是有一般意义的。

 

四、回归亚当•斯密,到底回归到什么?

 

在复旦的会上,维迎和我都主张我们在讨论政府的作用时,应该回归到亚当•斯密,但是要回归到什么?维迎主张回归到他所总结的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观点,也就是他认为的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创造给人自由的环境、法治、包括产权制度的保证”。我则主张回归到斯密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在《国富论》的完整的书名上所昭示的《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为何我不主张回归到斯密提出来的观点,而主张回归到斯密研究问题的方法?首先,认为政府的责任只在维护“自由的环境、法制和保护产权”是否完整的、全面地总结了斯密的观点?显然不是,斯密在《国富论》第五篇中对政府的责任则还包括“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这类机关和工程,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说,设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决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办理或维持。并且,随着社会发达时期的不同,执行这种义务的费用的大小也非常不同。”斯密还认为:“一国商业的发达,全赖有良好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等等公共工程”。世界银行在二战后成立,当时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基础设施,但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新自由主义盛行以后,改为认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企业家的责任,应该依靠市场,而不应该依靠政府来建设,世行负责基础设施的部门被撤销。结果过去三十多年,拉丁美洲、非洲的许多国家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除了易于收费的移动通信有私人企业投资外,基础设施没有任何改善,到处成为发展的瓶颈。

其次,即使有了完整的斯密的观点是否就足够?显然也不是,因此,维迎自己在小凯的追思会上演讲的题目是“修正的斯密模型”,把熊彼特重视企业家精神的主张也添加进来。但在复旦的会上当我提出斯密的观点来自于对工业革命以前西欧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的总结,而现代的快速经济增长是工业革命以后的现象,不能简单照搬《国富论》里的观点时,维迎回答:“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是免不了犯错误的。比如说日心说,其实古希腊人就提出来了,后来被否认,一直到哥白尼才得到认同。经济学更是这样。所以我认为不能说因为亚当斯密那时候不具有现代的技术,他的理论就比现在的更差。”显然他这个回复是和他的演讲“修正的斯密模型”的精神是相左的。

我和维迎和小凯,以及在很大程度上和国内经济学界多数经济学家的差异在于:我们应该回到斯密,或是,斯密加熊彼特,甚至加凯恩斯、科斯或哈耶克的研究所得出的观点?还是应该回到斯密所倡导的对现象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按这个办法对我们的国家社会所出现的问题自己独立进行研究来得出自己的分析、观点和解决办法?斯密、熊彼特、凯恩斯、科斯、哈耶克等大师都是以这种方法来研究他们所在的社会所处的时代的问题而得出他们的观点和理论贡献的。这也是放弃了华盛顿共识和休克疗法的萨克斯,在接受李稻葵的访谈时所主张的:“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任务,都有自己的困难和挑战,都要学会解決自己的問題。”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问题是我们这代人才出现的问题,想从斯密或其他过去的经济大师的著作中去寻找经济转型的答案是缘木求鱼,把他们的理论观点做为经济转型的政策依据,而不是去深入了解转型中国家问题存在的真实根源,据此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是华盛顿共识失败的主要原因。

不仅在转型问题上是这样,在发展问题上也是这样。在和维迎争论时,我已经指出《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是斯密研究西方地理大发现以后,工业革命尚未发生前,国际贸易盛行时期的经济现象的著作,所以,他强调市场、分工等。而现代的快速经济增长则是工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现象,斯密不可能超乎时代,对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和原因有先见之明。

其实,即使在工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理论也不见得对发展中国家都有指导意义。这是因为是这些理论都来自于发达国家,而发达国家从工业革命以后他们的技术和产业都处于世界的最前沿,对于他们来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都只能自己发明,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和技术大多处于世界的前沿之内,他们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可以有后发优势。并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动员的资源、面对的各种要素价格、风险因素和软硬基础设施的瓶颈限制也不一样,适用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政策和制度不见得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忽视了这种差异性,是为何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按西方主流政策来制定发展政策的国家也没有一个成功,而极少数能够成功的国家他们的发展政策从西方主流理论来看也是错误的原因。

在小凯的追思会上就发展的问题,我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做了些阐述,认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是技术的不断创新、产业的不断升级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以及和产业、技术相适应的硬的基础设施和制度(软的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降低交易费用的结构不断变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有“有效的市场”,企业家才能自发地按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选择产业和技术,这样才能使要素生产成本达到最低;同时,要有“有为的政府”来解决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外部性问题和软硬基础设施完善的协调问题,这样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才能顺利进行,并且有足够低的交易成本来使比较优势变成竞争优势。由于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不同的产业所需要的软硬基础设不完全相同,所以,政府必须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有选择性的使用,优先支持对经济发展能有最大贡献的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升级,也就是必须有“产业政策”。

维迎和媒体上的评论认为我这样的主张是倡导由政府来决定那些产业符合比较优势,其实,这是一种没有仔细了解我的论述,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对“有为政府”字面的片面理解所产生的误解。新结构经济学中所倡导的产业政策制定的框架式是“产业甄别和因势利导”,其步骤如下:第一步是政府从人均收入水平比自己高一、两倍,过去二三十年发展很好的国家现有的可贸易产业中去甄别可能符合自己国家现阶段经济的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也就是从要素生产成本来看已经处于全球最低,但由于软硬基础设施不完善而交易成本太高,以至于未能发展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第二步则看是否已经有国内的企业自发进入上述产业;如果没有,则第三步,进行招商引资;第四步则在第一步所确定的产业之外,是否有企业自发现并已经进入其他有潜力可以迅速变成竞争优势的产业;第五步则是为上述二至四步里的企业解决扩大生产或新企业进入的软硬基础设施的瓶颈限制以降低交易费用;第六步则是给予创新企业一定的外部性补偿。上述六步法是根据十六、七世纪以来经济发展取得成功实现了追赶的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的特征总结出来的,在这个框架中企业是否进入某种产业,也就是,第二到第四步,是企业自己的选择,而不是政府指定的。所以,需要有第一步则是为了避免政府太冒进,这是过去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失败的原因,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企业以发展某种先进的产业为理由向政府寻租,这是在拉美、其他许多发展中和发达国家经常出现的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家除了像维迎所宣扬的那样会靠创新来获利外,企业家也会利用各种理由寻租、绑架政府来谋利,2008年这场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就是华尔街的金融寡头绑架美国政府政策的结果。所以,政府固然要给企业家的创新提供自由的环境,但是,政府也要提防被企业家绑架。

上述框架可以让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在有效的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发挥积极有为的作用,帮助在第二步到第四步中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利用后发优势来加速经济发展。对于中等发达国家,多数产业和发达国家仍有差距,少数产业则可能接近或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前类产业的升级,上述六步法依然适用;对于后类产业若要有新技术或新产品企业需要自己开发,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则需要和技术产业都已经处于国际前沿的发达国家的政府一样,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所需的基础科研给予支持。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的政府由于预算有限,对基础科研的支持是需要有所选择的。同时,发达国家还用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来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并用政府资金支持创新企业。以大家津津乐道的乔布斯为例,1976年推出的苹果I型计算机是建立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以美国政府的公共资金支持的计算技术的研发成果上,2001年推出的IPOD和其后的IPHONE也是建立在政府资金支持而研发出来的卫星定位、声控和大规模储存等新技术上的,乔布斯的天才在于把这些新技术组合开发成消费者喜爱的新产品。值得一提的是苹果公司在未上市之前,除了得到风险投资的资金之外,也得到美国小企业局50万美元的风险股本投资。同样,Google核心的计算技术也是来自于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对政府支持的基础研究在美国现在居全球居领先地位的航天、信息、生化、纳米、医药等各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中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感兴趣的读者可参考Mariana Mazzucato 2014年出版的新著《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 Debunking Public vs. Private Sector Myths》。

在复旦的会上,当我提出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R)和开发(D)中,开发有赖于企业的创新精神,但基础研究则需要政府支持。维迎回答:“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孔子不是政府资助的”。显然他忽视了现代科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不只是逻辑思辨的过程,他的辩驳显然是牛口不对马嘴的争论。而且,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儒释道三家中,老子是周朝的史官,释迦摩尼是名王子,说孔子不是政府资助的,也并不说明任何问题。

 

结语


 

自科斯提出中国缺乏思想市场的忠告以后,“思想市场”一词在国内学界成为一个热门词汇。思路决定出路,对思想的重要性我完全赞同。学者的工作是提出或介绍新的思想,并通过著作、文章、讲演使新的思想成为社会思潮,以引领社会变革的方向。

在2007年的马歇尔讲座上我对思潮做了专章的讨论,后来出书时以《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为书名来彰显思想的重要性。我在芝加哥大学的导师,诺奖得主舒尔茨在研究近三百年来西方各国社会思潮的演变时发现:“主流社会思潮塑造社会的制度化秩序……并且,业已建立的制度的失灵反过来会改变社会思潮”。我们所处的社会有许多制度失灵和缺位,确实需要有新的思潮来催生新的制度。不过,舒尔茨也发现,“近三百年来根据主流社会思潮进行的重要社会变革绝大多数是失败的。”印证于从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根据发达国家的主流理论来制定发展和转型政策的众多发展中经济体尚未有成功的例子、而极少数成功的经济体的政策从主流理论来看都是不正确的事实面前,中国的思想市场是否应该只引进各种发达国家的大师提出的思想?中国的学者在引进西方大师的思想时,是否还应该以客观的态度来观察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的现象和问题的本质,提出我们自己的思想?科斯在提出中国缺乏思想市场的警告时,先说了一段:“回顾中国过去三十年,所取得的成绩令人惊叹不已,往前看,未来光明无量。但是,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改革发展的成绩不是在西方主流的思想指导下取得的,所以,我想科斯的原意不是中国学界缺乏从西方引进的各种思想,中国所缺乏的是从深入了解中国自己过去这三十年的成功经验以及未来的机遇和挑战的本质中去总结出来的新思想吧!如前所述,从二次世界大战到现在,近200个发展中国家尚无根据西方主流思想而发展成功的先例,他指出中国缺乏思想市场是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是否也是警告中国的学界需要放弃一种思维模式:一看国家社会出现了问题,就去西方现有的主流理论或大师所写的故纸堆中对号入座,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自己去了解这些问题的本质和原因,从而自己提出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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