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孔雀的性欲及其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27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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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马 (进入专栏)  

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英] 乔治•奥威尔

当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还处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的浅层次上时,把动物关在笼子里欣赏,虽说是不高尚的,但却是可以理解的。但当动物园的管理者因为金钱的目的,不惜用投毒下药的方法来扭曲动物的天性,满足顾客的好奇心时,我就觉得,这不仅伤害了动物的健康,而且是对整个生命尊严的亵渎和冒犯。

  

据《南方都市报》(2003年3月26日)报道,四川成都塔子山鸟语林的20多只孔雀每隔几分钟就会开屏一次,每次开屏的时间竟然持续在20分钟以上。而“在正常情况下,孔雀在发情期一般每天只集中在上午10时前后的一两个小时开屏,每次开屏只能持续一两分钟。”这里的负责人最后向记者透露了“谜底”:“这都是因为喝了我们自配的药水”,并称这是用13种中药,根据“壮阳药”的原理精心配制而成的,拌入饲料吃下后,孔雀便会从早到晚开屏不断。

  

可怜的孔雀在吃食时大概压根儿没想到饲料里竟会有“猫腻”,兴致勃勃地吞下后,便情不自禁地张开了羽毛。本来这美不胜收的演出,在它是作为一种“性挑逗”,给它心爱的雌孔雀看的,而现在却成了一种在药物作用下的化学反应 。

也许有人认为,这没有什么,人自己不也经常服用各种莫名其妙的刺激药物么?但这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即人吃各种迷幻药、兴奋剂和舂药是自愿的,主动的,而孔雀是强加的,被迫的,甚至连被迫也算不上,准确地说,是被骗的。人因为名利的需要服下过量的兴奋剂,因为麻痹的目的吞吃各类迷幻药,因为性欲的膨胀服用壮阳补剂,但孔雀不想当短跑冠军,也不想在奥运会上拿金牌,更不想在鸟语林里勇当性解放的急先锋,因而一切外在于它生存目的的药物都是对它自然属性的强奸。

不错,人有欣赏的自由,但鸟儿也有不表演的自由。我相信上帝创造孔雀并不是为了侮辱它,上帝创造孔雀,同时就赋予了它一份表达天性的自由,包括展示羽毛给异性。也就是说,根据上帝赐赠给它的遗传密码,它只有在吸引异性时才展示漂亮羽毛。它没有义务为商家吸引游客,原因很简单,游客不是雌孔雀。既然展示羽毛是造物主赋予它一项“挑逗异性”的权利,那么,它就有“挑逗”的自由,也有“不挑逗”的自由。如果只有“挑逗”的自由,没有“不挑逗”的自由,那么上帝就有可能演变成一个黑社会的包工头,只准进,不准出。而现在,这项属于孔雀的神圣权利却被人类无耻地剥夺了。

也许有人说,不就是一只孔雀么,用得着那样大惊小怪?孰不知这句话恰好是孔雀之所以被“壮阳”的原因。人类的自私、贪婪,自命为“高等”的霸道,自封为“万物灵长”的恬不知耻是导致一切动物遭殃、环境破坏的最直接诱因。据解密的二战资料显示,日本兵曾在山东、南京等地犯下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其中一项就是命令占领区的男人强奸女人,甚至让父亲强奸女儿,兄长强奸妹妹以为乐,被中外论者指为“兽行”。但今天人们利用科技手段给孔雀“壮阳”,让孔雀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情并吸引异性,在性质上是不是等同于日本兵的强人行乐?但我知道,这么说肯定有人不以为然, 认为“不就是一只孔雀么!”——可日本兵不正是以为“不就是一个支那人么!”。

上帝死了,人必然就会充当上帝。既然世界已失去了至高者的监管,那么我怎么能忍受不做那个至高者?人杀死上帝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自己充当上帝。于是克隆人,基因工程,各种各样的企图改变生命固有属性的手段纷纷出笼(包括给孔雀“壮阳”)。可上帝真的死了吗?也许他只是诈死于尼采之手,以一种更隐蔽的方式在太虚行走。当有一天人们发现,世界的秩序并没有变,变了的只是人类自己的内心秩序从此满目疮痍时,他们会惊呼,哦,原来上帝一直活着,不过是他的工作方式由“地上转入地下”罢了。

行文至此,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西北某省的一家动物园因为经费紧张,没有钱给老虎买肉,就给老虎喂大米饭。这又是人类代替上帝,企图塑造动物“第二天性”的蠢行。我不知道老虎吃大米饭的滋味如何,但我想,和人吃屎差不多。

近年来由于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关于“动物权”、“动物福利”的讨论甚嚣尘上,有些激进的西方人士甚至提出了“动物的生存权”问题。但不管是主张给牛铺干草,还是给猪洗澡,给鸡圈装空调,我总觉得这些提法都透着人类特有的虚伪。比如从本原上讲,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来自上天的赐赠,人类作为其中的一类生命绝没有剥夺其他生命的资格,那么,蚊子怎么办?苍蝇怎么办?老鼠、跳蚤、屎壳郎是不是都不能随便击毙?再比如,动物如果与人一样拥有各种不可侵犯的权利,那么“财产权”当是题中应有之义。且不说挤牛奶是否构成了对母牛的性骚扰,单是吃牛奶的资格就大可怀疑。众所周知,牛奶是牛妈妈给小牛预备的天然食品,我们既不是牛妈妈的公子,也不是她的令爱,凭什么吃人家的奶?鸡蛋也一样,它不仅是鸡的“私有财产”,而且是母鸡未来的儿子或女儿,我们不由分说地从她的翅膀下拿走,是不是等于让人家强行堕胎?

《北京日报》2003年3月14日有一条消息:说京都某屠宰场,为了避免猪在被宰时产生惊恐、慌乱、拼命尖叫等过激反应,有意在屠杀时播放克莱德曼的钢琴曲,以安抚其狂躁的心情。听说效果很不错,这些猪在听了《献给爱丽丝》、《绿野畅想》以后,一个个步履坚定、神态自若,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的派头。

让猪听着音乐挨宰,比起棍棒齐下、人喊马叫地将猪抬到肉案上,吓得屁滚尿流,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我总觉得还要看此举的动机如何。如果是推己及人(猪),替猪考虑,彰显天理和人道,那么,这种做法就令人钦敬;但如果还是为了满足一己之私,像孔雀“壮阳”一样,那么,此举的真诚感人程度就大打折扣。因为随后我就在这则报道的中间,发现了这样一段话:“因为屠宰前烦躁、惊恐的猪甲状腺会大量分泌,同时会大量失水,影响肉的质量。”

看起来这和“人道”、“猪道”、天理、慈悲都没有关系,不过是为了屠宰以后的肉更加可口。反过来说,如果猪在挨宰时的惊恐、烦躁不会影响肉的质量的话,那么就不会让猪死到临头还听歌曲?问题是猪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面对绳索、棍棒、明晃晃的刀具,它怎么能做到不“惊恐”、不“烦躁”,视死如归?这家屠宰场给出的答案是,让猪听音乐。而听音乐的目的仅仅是让它忘记作为一个生命最本能、最直接的反应:嚎叫或竭力挣脱,然后从容就义。那么我的问题是,对猪来讲,究竟是清醒而反抗着死去好呢,还是被人麻痹,蒙在鼓里,至死不悟好呢?简单地说,就是对于人做的播放音乐这件事,在上帝眼里,是视为善,还是视为恶呢?是更人道、更符合天理和公义,还是更残忍、更虚伪、更不可饶恕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我是那只被宰的猪的话,我不愿不明不白地死去。我的生命哲学是“即使徒劳,也要抗争”,如果敌人有一天必得置我于死地,那么我愿意像我崇拜的英雄威廉•华莱士(电影《勇敢的心》)一样 , 吐出爱者赠送的最后一滴麻药水,歌尽而亡。

这就是现代环保的悖论,人与自然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就人目前的进化程度而言,还根本无法脱掉动物的自私性。尽管他的智慧可以高度发达,但他的肉身仍然不过是生物链的一极——因而我们所想的,我们做不到。

比如,我们因为沙尘暴的袭击,而禁止滥伐森林;因为酸雨的降临,而禁止向空中排放毒雾;因为捕鱼的需要,而不许向河流倾倒垃圾; 因为治病入药,而不能将老虎和麋鹿杀尽 ……那么,反过来就是说,如果没有沙尘暴,我们就可以滥伐森林;如果不下酸雨,我们就可以向空中排放毒雾;如果有鱼吃,我们就可以向河流倾倒垃圾;如果身体健康,我们就可以将老虎和麋鹿杀光。而依据佛家“众生平等”的原则,人不能屠杀、伤害别的物种,不是因为这些物种“珍稀”、濒临灭绝,而是人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践踏别的生命,不管它对自身有益还是有害。

在2002年1月澳大利亚举行的网球公开赛上,法国选手雷德拉和桑托罗正与另一对选手布特和克莱芒紧张地进行着男双半决赛。突然,球场的上空飞进来一只小鸟,而且不偏不倚正好被雷德拉一记势大力沉的回球击中。这时,令全世界亿万观众感动的一幕出现了:准备接球的布特看到小鸟落地,马上扔掉球拍,迅速跑到小鸟坠落的地方,眼见小鸟命已归西,他双膝跪下,手划十字,送上最后的祷告。其他选手也参加了这场即兴葬礼,直到裁判用手帕把小鸟包起送到场外。

按说,小鸟飞进球场是一个突发事件,运动员,无论是雷德拉还是布特,事先都没有准备,也就是说,在客观上他们对小鸟之死不负有责任——即使说负责,也轮不到布特。我们知道打死小鸟的是雷德拉,而不是布特——但他没有为自己的过失开脱,而是不假思索地跑到小鸟被击落的地方,双膝跪地、眼望苍天,泪流满面地为自己的罪行祈祷、忏悔。这无论如何是一个世故、狡黠的民族所无法想象的。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不会给布特本人带来任何“好处”。比如,他完全有可能因为时间延宕而被罚下场;或者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影响发挥。但没有,我在电视机前看到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下意识地跑到小鸟跟前,自然、急切得就像扶助一个在雨中跌倒的妹妹。看到他把球拍弃置一旁,忘情地为小鸟祷告,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周身。我想,那一刻,他一定忘记了金牌,忘记了身外进行的世界网球公开赛,忘记了男双决赛权,忘记了在《马赛曲》中徐徐升起的法兰西国旗。那一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生命,一个偶然误伤的、小鸟的生命,而一个小鸟生命的重量大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机构颁发的冠军奖杯。

这种发自内心的对生命的敬惜、怜悯,对于一个没有信仰、只有一些升官发财的实利念想的种族来说,肯定是不可思议的。这超出了他们的心理经验。一个巧合的事实是,就在发生为小鸟下跪事件的前两天,广州的沙面街曾发生上千只相思鸟被活活冻死的惨剧。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以 “有用”“没用”来衡量生活中的各种实际事务,我们的格言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认为“弱肉强食”、“赢者通吃”是天地间不言而喻的生存原则,我们的人生信条是“有奶便是娘”,因而我们一生的全部努力加起来就是一句话:寻找奶大的娘。

因此我常常想,假如那只小鸟落在我们手里,或者换一种问法,假如我是那只小鸟,我究竟配不配享有被祈祷的命运?“不怜悯人的必不蒙怜悯”,这是耶稣在论说宽容时宣讲给弟子们的诫律,具体到对待动物这件事上,那就是说,既然我们罪孽深重,我们的自私、我们的残酷、我们见什么都想当饭吃的暴虐、冷漠几乎是先天就决定了的,我们甚至是吃人者的子孙,那么,我们凭什么要求别的种族善待我们?或者说,假如天地间真有一种在体格和智慧上都高于我们的种族或“太空人”,那么他们是不是有理由依据同一种逻辑“管理”我们,包括给我们“壮阳”,把我们抬到肉案上还放《献给爱丽丝》?

《旧约》的“约伯记”在说及人的命运时有这么一段入木三分的描述:“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可存留”,而“传道书”在谈论人与兽的本质时更是简洁峻刻到不留情面的程度:“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这是我所见到的有关人与动物的文献中最为直截了当的句子,它点出了一切生命在终极命运上那无一幸免的悲剧性。

既然我们所有的生命都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那么我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我们比动物强在哪里呢?“万物的灵长”又是怎么来的呢?谁投票了呢?如果我们把其他生命视得既不优越,也不低劣——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同等存在——而且内在地以为它们在追求自由、幸福、安全和其他一些基本的权益方面与我们一样拥有同等重要的价值,那么,我们以及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就有福了。

但这种天地和美,万物融融的局面什么时候出现过呢?人什么时候停止过向自然掠夺呢?或许耶稣说的“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可以揭示当下一部分环保人士和绿党成员的二难处境,而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情况下,施行的仍然不过是奥威尔《动物庄园》里“猪”的律法:“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以往是把自己当成了走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见异类就想当饭吃;现在又是把自己当成了上帝,以为至善至明,无所不能,可以居高临下地保护一切生命。而事实上,人只要还有一点敬畏之心,还能意识到自身的渺小、可悲,那么,我们就应当明白,我们对大自然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尽量什么也不做。

2003年7月16-25日电脑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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