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 余斌: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整体性研究——围绕“四个哪些”的阐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91 次 更新时间:2014-06-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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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 (进入专栏)   余斌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是从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这四个方面,来阐述马克思主义科学整体性。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判断;马克思主义科学性

作者简介: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成员兼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余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3)12-0001-07

 

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已有十年,成就斐然。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强调这一建设工程要继续开展。建设工程一贯强调,要回答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本文拟从上述“四个哪些”视角和若干理论来阐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整体性。

 

一、必须长期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有经过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实践检验了的,而又长期有效的基本观点和理论,才称得上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事实上,现在世界上没有哪一门科学、哪一种发展变化着的事物能够推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物质与意识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认识与实践的基本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的原理,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等;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社会分工原理、劳动价值原理、剩余价值原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原理、土地和地租原理、国家经济原理、国际经济原理等;在科学社会主义领域,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必然原理、无产阶级专政原理、公有制原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原理、共产主义原理等,都没有过时。如果采用西方经济学表达方法,不少马克思主义原理就可以称之为“定理”或“定律”。比如,马克思经济学的许多原理就可以称之为价值定理、货币定理、资本定理、地租定理、再生产定理等等。

既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科学性、长期性和有效性的特征,那就必须持久坚持,而不存在无须长久坚持的任何基本原理。不必长期坚持的只是根据这些基本原理所做出的因一时一地之特殊情况而得出的具体论断。即便如此,一旦相同的特殊情况出现,原先的论断就仍然有其可取之处,而不能仅仅因为时代变化了,就随便抛弃之。事实上,后世出现的问题并不都是新问题,只要旧的问题还存在,还没有解决,那么针对旧问题的原理甚至方案就仍然有效。只要资本主义制度还没有消灭,只要雇佣劳动的本质未变,那么不论其形式如何变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推断就仍然成立,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的基本原理就仍然有效。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联系中加以考察,或作为再生产过程加以考察时,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关系本身:一方面是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雇佣工人。”[1]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在100多年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仍然是成立的。改革开放以来,在多种经济成分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比重越来越大,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日益萎缩,国有企业职工数急剧下降,反映出劳动者日益成为雇佣工人,劳资矛盾和冲突也日渐增多,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的上述理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上述特性加以限制,反而搞“市场万能论”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放纵甚至助推私有制生产过程的上述特性,那么,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开放就可能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异化为大规模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论著提出,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理可包括“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原理等”。[2]其实,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到的任何东西,包括一些长期有效甚至也需要长期坚持的东西都可以称为基本原理。如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原理,就更适合作为原则。马克思本人曾经指出,“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3]这表明,在关于阶级、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学说中,仅有上述三点可以称得上是马克思提出的相关理论,当然这不排除还有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相关理论,但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相关内容,只是为马克思所利用。而这三条理论,则属于马克思独创的阶级学说的基本原理。

还需要指出的是,列宁曾经指出:“实践标准即一切资本主义国家近几十年来的发展进程所证明为客观真理的,是马克思的整个社会经济理论,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部分、某一表述等等”。[4]因此,当我们试图从马克思的整个学说中抽出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来组成基本原理及其体系时,必须避免破坏马克思学说的整体性。实际上,当人们在经济领域关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学说和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基本原理时,马克思关于货币和金融的理论正日益突显其在对现代垄断经济社会和新帝国主义认识上的重要性。而通常不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组成部分的马克思《数学手稿》等,也不应当为人们所遗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体现在三大组成部分,但又广泛存在于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法学等学科,均应得到高度重视。

最后,必须提出和解释的难题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能不能发展?可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是否仅仅限于理论判断?我们的回答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或理论认识的深化而得到丰富性和扩展性发展与创新的。以劳动价值论为例,马克思沿袭当时西方经济学家的普遍方法,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基本范围定位在社会物质生产领域,因而其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层面也局限于物质生产。这在非物质生产极不发达的19世纪,是无可非议的,因为理论的重点同实践的需要分不开。可是,当今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精神劳动和服务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渐增大,非物质生产部门在社会总部门中所占的比重日渐增大,智力劳动在个人劳动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也日渐增大。在一些发达国家,物质生产所占的比重已不到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及时拓展政治经济学和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与研究范围,把马克思和西方学者当时没有重点分析的非物质生产领域纳入进来探讨。而我们把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价值,以及纯粹为商品价值形态转换服务的流通不创造价值的科学精神和原理,发展为凡是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这一“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不仅没有否定马克思的核心思想和方法,而且恰恰是遵循了马克思研究物质生产领域价值创造的思路,并把它扩展到一切社会经济部门后所形成的必然结论和原理。

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坚持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或理论认识的深化而得到丰富性和扩展性的发展与创新。

 

二、需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判断

我们认为,可以给出马克思主义四层面的新定义。从创立主体层面界定,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和后继者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从学术内涵层面界定,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术思想和科学体系;从社会功能层面界定,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指导思想和科学体系;从价值观念层面界定,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生信仰和核心价值的社会思想和科学体系。

既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可以发展和创新,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判断自然也可以发展和创新。譬如,列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基础上,作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并具有垄断性、腐朽性或寄生性、垂死性或过渡性的重要理论判断;列宁还作出帝国主义时期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而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胜利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判断;毛泽东作出解放前我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两半社会”,可以实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重要理论判断;邓小平作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判断。此外,中外马克思主义学术界依据时代和实践的变化和研究的深化,在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国际关系学等方面,也提出过许多马克思主义新的理论判断。下面,我们具体讨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几个重要的理论判断。

其一,邓小平发展性地作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新判断。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这一理论判断包含了三个层次,第一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物质基础;第二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经济制度保障;第三层“共同富裕”是经济目标。这三个层次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体现了社会主义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统一体。但有人以为邓小平在这里没有提到公有制和私有制,就是不要公有制及其主体了,这是对邓小平思想的严重歪曲。邓小平多次强调,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搞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两个密切相联的根本原则。

其二,江泽民发展性地作出“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判断。他说:“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结论。”[6]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这一阶级性质决定了“三个代表”的先进性,而“三个代表”又反映和体现了党的性质。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了要通过建立和代表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关系来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了我们党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决定了我们党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这些代表的内涵同时又反映和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可见,“三个代表”是辩证统一的科学体系。有人认为是私有制代表先进生产力,是美国好莱坞的主要影视作品能够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社民党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极其错误的。

其三,胡锦涛发展性地作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判断。他认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表述。其中包括一系列内涵,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必须是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相结合;要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形成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其四,习近平发展性地作出关于中国梦的重要理论判断。他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时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7]中国梦的理论判断具有历史继承性:一方面,中国梦是近代中国的复兴之梦,它今天被总结和概括,但却诞生于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另一方面,对于当代中国来说,这个梦想只有在马列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指导下,才能逐步转化为现实。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误区。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两者不能割裂开来。现在提出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理论判断,采用一种新词来生动通俗地加以表达有益于在国际层面对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和中国模式的传播和沟通。它针对当前国际国内普遍存在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质疑,表明了我国坚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客观地看,经过建国60多年来和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现实情况也表明,有些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如贫富差距、腐败问题、生态问题等。如果解决不好,会直接削弱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应当说,有关中国梦的理论判断,既与当前国内外的深刻背景有关,又和我国未来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关。要消除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误区并调动国内各种积极因素促进发展,只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未来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方向,更好地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中国梦理论判断所包含的“两个百年”目标,对此进行了很好的解答,可以增强我国加快改革发展的信心。

 

三、必须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往往导致修正主义或教条主义,甚至某些教条主义理解还会导致修正主义,因而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中必须破除教条式理解。

导致各种教条主义的原因至少有两个。首先,未能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这主要是由于没有全面地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未能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注意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如何实事求是地发展自己的理论判断的,甚至不知道其中的一些早期论断后来已经被替代。当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德国新出现的批判家时指出,“他们和黑格尔的论战以及互相之间的论战,只局限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抓住黑格尔体系中的某一方面来反对他的整个体系,或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8]同样地,我们在反对教条主义时,也必须防止犯新的教条主义的错误,不要用一种教条主义来反对另一种教条主义,更不能用教条主义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个体系。

其次,没有掌握辩证法,尤其是忽视了偶然性的作用。以偶然性为例,马克思指出:“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这些偶然性本身自然纳入总的发展过程中,并且为其他偶然性所补偿。但是,发展的加速和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其中也包括一开始就站在运动最前面的那些人物的性格这样一种‘偶然情况’。”[9]而把偶然性当作必然性,或者不顾偶然情况死抠必然性理论,则是教条主义者常犯的两种错误。对于后者,恩格斯曾经指出:“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10]确实,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肯定是有规律的,是一些必然规律决定的,其中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我们不可教条主义地认为,某些关键性的偶然因素(含某些关键性人物及其性格、能力等特点)就不会决定某一历史事件或某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及其性质和特点。

我们这里重点以当前学界有重要分歧的马克思关于“两个决不会”理论为例,阐明对马克思主义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诠释和应用性分析。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1]这一论断被称为“两个决不会”。有人企图以此说明列宁的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是没有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的。有人则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丧钟已经敲响的论断是个别论断,它后来为具有科学性的普遍原理所取代,如“以‘两个决不会’取代西欧即将发生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革命的观点”。[12]但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丧钟已经敲响的论断发表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中,写作于“两个决不会”之后,是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所得出的更为科学的结论。

而列宁在谈到恩格斯是如何细心、如何深刻地考察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形态的变化时指出,“尽管托拉斯有计划性,尽管资本大王们能预先考虑到一国范围内甚至国际范围内的生产规模,尽管他们有计划地调节生产,我们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虽然是在它的新阶段,但无疑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在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看来,这种资本主义之‘接近’社会主义,只是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接近,已经不难实现,已经可以实现,已经刻不容缓,而决不是证明可以容忍一切改良主义者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和粉饰资本主义。”[13]列宁的这“四个已经”表明,“两个决不会”并不是取代西欧即将发生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革命的观点。西欧之所以没有发生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革命或者革命没有成功,不是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缓和了,而是取决于各个时期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阶级力量和阶级能动性的对比,即客观上是由于资产阶级从政治、法律、专政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强力有效地打压和妖魔化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以及革命的主观条件不足(表现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战略与策略的能力相对不足)造成的,而决不是出自“两个决不会”的推论。有人还从“两个决不会”来解释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退变,更是教条主义的无稽之谈。

为了把中国的改革开放引导到错误的路线上去,一些反对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人士向我们推荐福利资本主义即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说什么马克思主义硕果仅存的遗产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说什么欧洲社会民主党人凭借议会民主政治、混合所有制经济、社会市场机制和福利保障制度这四大法宝,成功地实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对接,在西欧和北欧建设起了民主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但是,如果资本主义制度不是总体必然要灭亡,为什么要去与社会主义制度“对接”呢?如果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即福利资本主义真有那么好,为什么美国爆发金融和经济危机后欧美国家不是增加福利反而要大力削减福利呢?而且为什么没有听谁说要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和北欧去救资本主义的美国,反而有人吵吵要社会主义的中国去救美国和欧盟,让危机中的美欧资本主义抓住和拖累“一枝独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

各种资本主义的任何“对接”都不能改变它和它的对接产物逐步灭亡的总趋势和命运。虽然资本主义制度在苏东国家重新复辟(邓小平语),但它不等于资本主义重新获得了生命。正如历史上封建王朝曾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复辟,并不说明封建王朝重新获得了生命一样。这也正如当下资本主义抓住整个人类深陷世界气候环境灾难一样,近些年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遭遇的气候环境灾难和贫富两极分化等严重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等问题,也都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之一的资本主义成分过度发展有关。

最重要的是,既然强调的是“决不会”,那么,当“决不会”的情形在现实中已经出现时,就恰恰说明“决不会”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因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和新中国的建立,便已经表明在当年的旧俄国和旧中国,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存在条件已经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了。我们决不能放弃历史提供给中华民族的最好机会,坚决避免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14]

可见,破除对于“两个决不会”的教条式理解,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即“两个必然”的信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有助于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把握历史前进的方向,从容应对国际局势。

 

四、必须澄清的若干错误观点

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整体性的研究,离不开澄清一些有关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如以为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重建生产资料或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股份制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其实现形式;以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比以前和同时代的经济学论著缺少数学和定量分析;以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是经济哲学而非经济学作品;以为马克思的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原理过时了;以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与市场经济体制高效结合;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实行按劳分配;等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观点,在中外理论界比较流行,必须一一加以廓清。列宁说得好:“科学的发展在提供愈来愈多的材料,证明马克思是正确的。因此要同他进行斗争就不得不加以伪装,不是去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原理,而是假装承认它,却用诡辩来阉割它的内容,把马克思主义变为对资产阶级无害的神圣的‘偶像’。”[15]对马列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采取修正主义、折中主义、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均会产生需要纠正的理论、政策和实践误区。限于篇幅,以下主要分析和澄清当前热议的股份制性质和特点上的误论。

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在谈到股份公司的成立时提到,“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16]如何理解这个“消极扬弃”,学术界曾广泛地展开过争论。有人把股份制说成是公有制或新型公有制。其实,股份制本身是资本和财产的组织方式。如果私人资本控股,就明显具有私有性质,大体属于私有制的实现形式。如果公有资本控股,就明显具有公有性质,大体属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先分析个人分散持股的公众公司。假定股票全部由个人持有,这类股份公司的性质与个人业主制的古典私人企业有些差异,是以社会企业形态出现的私有制,或者说是带有产权复合性的私有制。再分析法人相互持股的股份公司。假定两家以上的股份公司(含股份银行)各自有一部分由个人持股,而另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由它们相互持股,这类公司的本质同完全由个人持股的公众公司一样,只不过是更具有社会企业性质的私有制,或者说是带有更多产权复合性和社会性的私有制。那种以为私人所有、企业或某种机构共同支配和使用的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型公有制”的观点,显然是误论,并很容易得出美日欧等资本主义社会已比中国更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性质的社会经济形态。

不应当过分赞扬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马克思早就根据当年的英国案例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一种涉及管理工资的新的欺诈在股份企业中发展起来,这就是:在实际的经理之外并在他们之上,出现了一批董事和监事。对这些董事和监事来说,管理和监督实际上不过是掠夺股东、发财致富的一个借口而已。破产法庭进行的审理表明,这种监督工资照例和这种挂名董事实际行使的监督成反比。[17]事实上,股份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它们是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但是它们还没有像中世纪的帮会那样,形成自己团体的良心,来代替它们那由于组织本身的缘故而摆脱了的个人责任感。”[18]现代西方发达国家股份公司中频频出现的丑闻,如美国安然公司破产案和多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经济丑闻等,有力地持续印证马克思的观点,证明这一现代私有企业制度始终存在着严重痼疾。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还指出迄今越来越突出的私有股份制的特点和趋势:“不应当忘记,在股份公司中联合起来的不是单个人,而是资本。由于这一套做法,私有者变成了股东,即变成了投机家。资本的积聚加速了,其必然结果就是,小资产阶级的破产也加速了。特种工业巨头出现了,他们的权力同他们的责任则成反比,因为他们只对他们所有的那一大宗股票负责,而支配的却是公司的全部资本。他们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成员,而大多数股东却不断地变更。工业巨头依靠该公司的影响和财富,能够收买个别不安分的人。在寡头董事会之下的,是由进行实际工作的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员组成的官僚集团,而直接在他们之下的,是大量的、与日俱增的普通雇佣工人。随着雇佣他们的资本数量的增加,他们的依赖程度和孤立无援的程度也相应地加深,但是随着代表这种资本的人数的减少,他们也越来越具有危险性。”[19]对此,马克思认为,“傅立叶不朽的功绩在于,他预言了这种现代工业形式,把它称为工业封建主义。”[20]

当然,私人股份公司是对个人业主制的古典私有制的消极扬弃,有其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可以改造性地自觉利用,但必须坚持公有资本的控股。同时要大力发展被马克思高度评价为“积极扬弃”私有制的工人合作制。[21]澄清“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错误观点,揭示各种私有制和产权关系的表象和实质,有助于防止对公有制实行资本主义私有化的改制,防止国有资产在股份制改革中的大量流失,保护人民群众共有的财产不被极少数人所侵占,更好地运用股份制来发展和壮大公有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五、结语

马克思早就提醒我们:“应当时刻记住,一旦在我们面前出现某种具体的经济现象,决不能简单地和直接地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说明这种现象。”[22]同样地,一旦在我们面前出现某种错综复杂具体的社会现象,也决不能简单地和直接地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说明这种现象。但如果仅仅是无法简单地和直接地加以说明,就修正或“变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元理论,那不仅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也是不符合一般科学。马克思强调:“庸俗政治经济学以为,政治经济学科学与其他一切科学的特征差别在于,后者力图说明被掩盖在日常现象后面的,因而按其形式总是与日常现象(例如,太阳围绕地球运动的现象)相矛盾的本质,而前者则宣称日常现象单纯转化为同样日常的观念是科学的真正事业。”[23]显然,把新的历史时期的日常现象单纯转化为同样日常的观念,是不能代表理论上的新成就的,更是不能冒充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发展的。

如果说,我们不能无论做什么都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书本里去找依据、找答案,那么,我们就更加不能到非马克思主义者甚至反马克思主义者的书本里去找依据、找答案,或者明明是在那些存在严重错误的书本里找依据、找答案而故意不提出处,而装作是自己的理论创新。

诚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干脆闭起眼睛”不看资产阶级科学,甚至不看包括极端反动的学说在内的最荒谬的学说。列宁早就指出过,这样做是绝对有害的,但他也明确地指出,“不是闭起眼睛不看资产阶级科学,而是注意它,利用它,批判地对待它,不放弃自己完整的明确的世界观,这是一回事;匍匐在资产阶级科学面前,重复马克思‘有片面性’等等这类具有十分明确意思和意义的词句,这是另一回事。其次,如果说到‘重复和转述’,那么重复和转述柏姆—巴维克和维泽尔、桑巴特和施塔姆勒本身,难道先天地比重复和转述马克思更值得注意吗?司徒卢威竟然能够(请注意,在俄国书刊中)发现重复马克思的‘害处’(原文如此!),难道过去和现在就没有看出非批判地重复时髦的资产阶级‘科学’的时髦修正的害处吗?得出这样的观点和这样不可宽恕地‘闭起眼睛不看’现代的‘思想动摇’,离开马克思主义是多么遥远啊!”[24]联系当今中外知识界的各种思潮和争议,深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身体“不在场”,但其原理和方法始终“在场”,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科学整体性面前都将失误而“下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66-667页。

[2]靳辉明:《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几点思考》,《高校理论战线》2009年第6期。

[3][9][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6、354、594页。

[4]《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6]《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6页。

[7]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8日。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页。

[12]陈先达:《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

[13]《列宁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4-65页。

[14]余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的基本思想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1期。

[15]《列宁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9页。

[16][17][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94-495、438-439、499页。

[18][19][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610、37-38、38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631页。

[24]《列宁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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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术研究》(广州)2013年1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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