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建立吸收冲突机制是修正不平等之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7 次 更新时间:2014-06-11 10:00

进入专题: 吸收冲突机制  

张静 (进入专栏)  

 

今天的中国走到了一个重要关头,我们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我们的社会矛盾正在突显,对此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马歇尔提到的制度改进方案不失为一种可借鉴的思路。

我们的历史上不乏革命,它们改变了人事,但是对于改进制度的作用往往有限。革命擅长于消灭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在冲突性的利益中间协调并整合它们。一个理性的平衡利益、吸收冲突的机制的建立,比收入差别本身更值得重视,因为它可以持久地作用于调节政策、修正不平等。我们目前面临着历史性的选择。

讨论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现象,我想有两个问题很重要,需要澄清。一是不平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二是用什么方法解决不平等问题。前者有关不平等的来源,后者有关怎么办、怎么解决。

 

差别不等同于不平等

对于第一个问题,现在有不少舆论认为,出现不平等是由市场经济制度使然。自然,解决问题的方向是扭转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不能同意这样的说法,因为这是把相关、但并非因果的两类关系混在一起了。就像睡觉和失眠在同一时序发生,二者具有相关性,但睡觉不是失眠的原因。

讨论不平等的前提,是甄别社会差异和不平等的区别。在我看来,前者到处存在,不仅无法消除,而且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乃至社会服从的秩序之源。更努力的人获得较多,不够努力的人获得有限,这种差别是一种需要消除的不平等吗?举个例子,诊断和治疗者,与护理工作者承担同样的风险和责任,并获得同样收入,这样就合理吗?我们可以有多种理由回答这些问题,但事实还是必须承认,这就是,很多社会差别被当成不平等了。如果把差别看成不平等,就会把可接受的当成不可接受的事情来反对。如果我们同意,对于三个具有不同责任和付出程度的人,要求他们“平等”收益、共担风险、均化贡献是不切实际的,那么就必须区分社会差别和不平等。

一些市场程度更高的地方,社会平等不见得比市场程度低的地方更糟,所以市场经济不一定是社会平等的敌人。如果我们比较历史,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不知道你们是不是那个时候已经出生,如果各位将那个时候的社会,和现在做一些对比的话,不难发现两个时期的社会机会结构有很大不同。和那个时候相比,现在人们的可选择性大大增加了,比如迁徙,人们可以改变住所,改变你住的地区,改变你的职业,选择你要上的学校,所有这些方面的自由程度都增加了。这意味着人们的依附性减小,自主性增加。大家有目共睹,很多普通的人、缺少资源的人利用新出现的机会结构,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摆脱了贫困。

而在从前他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因为从前只有一种人占据了有利的结构位置,有比较通畅的上升机会,那就是干部。再分配体制中的所有资源,都由有权力的人掌握,如果你不进入到干部的阶梯里面,你一生都不会有大的变动。但是改革开放以后,一些资源从再分配者的控制中进入到市场,普通人可以通过劳动和能力竞争获得资源。这样就有很多原来从不具机会的人,比如农民、手工业者、普通的市民,都开始有了变化的机会,他们有的改变了身份,进入到社会其他行业,有的变为商人。这种机会结构的开放,导致社会其他方面的变化也开始了。因为自主、自由和选择不仅具有经济意义,即使更多的产品通过市场竞争出现,更多的人可以购买原来只有少数人享用的商品,它同样具有政治和社会意义,那就是,通过开放竞争,开始破除对资源的权力垄断,使更多的人可能接触和利用这些资源。

这不正是平等在向更广阔的人群扩散吗?虽然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但是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用比较的眼光,用历史的眼光,就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市场经济改革通过释放选择权而加速了机会的平等使用。我认为,选择权的平等化普及,是人们普遍支持改革开放的原因。

我和学生几年前做过一个调研,发表在《转型中国:社会公正观研究》一书中。通过数据统计和访谈调研,我们希望了解民众是怎样看待这两种体制、两种社会的。我们设计了很多问题,比如,你愿意生活在一个竞争性比较强,有比较多的选择机会,但收入差距可能较大,社会保障也不确定的社会中;还是更愿意生活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大家的收入都比较低,也比较接近,保障比较强,没有什么竞争,但是你没有什么选择机会的社会中?原来我以为受访人的选择会出现比较大的差异,比如说较低收入的人倾向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比较成功的人士选择市场经济体制,但结果是,无论来自哪个职业和阶层,也无论受教育年限如何,多数人都选择了愿意生活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显然,他们认为这个体制更符合自己的需要,这说明,多数中国人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中受益。

我们还想通过这个调查,来了解普通人的公平观究竟是怎样的,他比较接受均平的收入,还是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差异。我们发现,人们可以接受的差异,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尤其关键的是,他们的接受度与财产是如何来的有关。比如篮球运动员姚明,他的收入不得了,并非常人可及,但受访人认为这种差别是公平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不能像他那样打篮球,我没有他这样的能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回答的。然而有一种富有却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就是他的收入不是依靠他的能力,而是依靠他的地位、权力和关系,总之是依靠自由竞争之外的手段,依靠无法公开、不透明的手段来获取。由于一些不平等的制度,比如身份体制给予他特权和特有机会,通过这种途径获得的收入,即使差别不那么大,受访人也都不接受。所以差别和不平等,他们区别得很清楚:依靠能力获得的,OK;依靠垄断资源和权力获得的,不公平,得反对。

凭藉这些调查,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中国老百姓的公正观,他们对于财富怎么样分配,依照什么原则分配等一些最重要的方面的认知,和对其他国家民众的调查情况相比没有重大差别。这说明,有关公正的核心原则具有普遍性。虽然市场经济激发了能力竞争,带来了一些收入差别,但人们心里都清楚,这些差别不等同于不平等,因为后者是由于不公正的制度——没有成功限制对资源的垄断——造成的,而非能力差别使然。不公正的制度可以和任何一个经济形式同在。这是我想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制度改进符合更多人的利益

第二个问题,收入差距拉大应当如何解决。再分配体制下采用的办法是统一定工资,施加人为限制。这么做现在显然行不通,因为人力资本的部分定价权已经进入市场,无法再行垄断。倘若以集中权力去做分配的文章,那我们就没有进步。

不妨再回到历史,看一看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中出现贫富差距、乃至阶级冲突的情况下,曾经采取的两种解决方案。一个方案大家很熟悉,就是革命。通过暴力革命摧毁资本主义,重建一种分配体制。另一个方案在英国历史上实践着,后来由经济史学家马歇尔(T.H.Mashall)做出理论总结。他在皇家经济学会一个著名的演讲中提问,为什么在早先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里,革命没有发生,相反,在那里,通过暴力调整分配制度的动力逐渐减弱?马歇尔认为,如果你去研究英国历史,就会发现,除了财产权利明确之外,还有另外两项重要的发展,可以给出答案。第一项,是开放选举权,换句话说,就是赋予人们投票选择社会政策的权利。政治选举看起来是在选择政治家,实质上是在选择他所主张的社会政策。当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导致的冲突不可避免的时候,英国的一个做法就是开放选举权,迅速把原来仅由贵族享有的选举权扩大到全部公民,让人们有机会通过投票来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政策。这一方法建立了和平调节分配政策的政治渠道,从整体上看,这是一种可以吸收冲突、平衡利益的机制。

为什么?因为变动的社会需求和冲突性利益,可以通过制度安排的通道,通过他们的代表发挥影响,改变或调整政策。从长期来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在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把可能的暴力冲突拉入到代表会议的谈判桌上,将武斗变成文斗。这种政治制度的改进保护了市场经济,避免了因财富占有不平等导致的暴力性冲突,所以代表制具有社会平衡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个可以吸收冲突、中和利益分歧的机制。有了这个机制,革命就变得不必要,因为各种利益诉求可以通过制度化通道施加影响,改变分配政策。

第二项发展,是社会权利的释放,即人民的受教育、享受社会福利等的权利,比如说养老的权利,以及孤寡儿童、单身母亲受到照顾这样一些权利。显然,这一发展尤其对底层人有利,可以缓解他们和有产者之间的矛盾。因为纳税额度最多的是有产者,而福利的受益人基本是无产者。所以社会权利这个理论提出来以后,福利国家制度有了根据,四处应运而起。马歇尔统称这两项制度为公民权责体系,它的出现稳定了市场经济,保持了它的生命和活力,同时避免了革命毁坏市场经济制造的财富,要做到这些,依靠的是政治和社会制度改革。这两项的发展保护了英国,使它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异常激烈的社会冲突中,没有导致毁灭。

今天的中国,也走到了这样一个重要关头,我们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我们的社会矛盾正在突显,对此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马歇尔提到的制度改进方案不失为一种可借鉴的思路。

我们的历史上不乏革命,它们改变了人事,但是对于改进制度的作用往往有限。革命擅长于消灭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在冲突性的利益中间协调并整合它们。一个理性的平衡利益、吸收冲突的机制的建立,比收入差别本身更值得重视,因为它可以持久地作用于调节政策、修正不平等。我们目前面临着历史性的选择。

 

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来源:社会科学报(第1412期 第3版)


进入 张静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吸收冲突机制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539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