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静云: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问题的症候与治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49 次 更新时间:2014-06-0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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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静云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期间提出了“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的重要命题。在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又指出:“夯实国内文化建设根基,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从思想道德抓起,从社会风气抓起,从每一个人抓起。”这是总书记对当下中国道德问题忧思而提出的深刻洞见,也是进一步治理道德问题的重要指导。

 

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问题的症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突出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

道德功能弱化和拜金主义流行。道德作为人类过美好生活的一种柔性制度安排,其功能是范物规世、扬善去恶。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以权威者的角色出现,其调节社会关系和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是强大的。但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道德的地位和功能正在发生变化。从一些人“良心多少钱一斤”的发问到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流行,说明道德对社会的规范和价值引导作用越来越小,整合力越来越弱,这已成为人们普遍感知的道德困境。

诚信缺失急增。中国社科院2013年1月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指出,我国社会总体信任指标进一步下降,低于60分的及格线。社会不信任导致社会冲突增加,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不信任,使社会陷入诚信缺失的恶性循环。

道德底线失守与道德冷漠呈上升趋势。所谓道德底线,就是守卫人最基本的尊严,使人不致沦落为禽兽的最后防线。人类文明共同的道德底线是尊重生命和公平正义。然而,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猎杀野生动物问题、官员腐败问题等,都是对道德底线的失守。与底线失守相联系的是一些人面对他人苦难和需要时出现的道德冷漠现象。道德冷漠实质上是对恶的纵容,因而是恶的帮凶。

正是这些具体症候的持续发酵,才使得道德从约束人的行为的权威力量下降到遭受质疑、少被遵守和被边缘化的境地,恶化了社会风气。

 

导致我国社会产生突出道德问题的社会根源

相关制度安排欠缺。长期以来,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知就是经济人的利己动机及其支配下的利润最大化。实际上,市场经济的主体都有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权利,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合理的,但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同样的权利。市场经济应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将利己与利他有机结合起来,塑造出合理追求个人利益又具有利他品格的人,这才是市场经济的人性基础和市场经济应该塑造的现实人格,但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制度安排还有一定的欠缺。

法治建设滞后。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而法治则是使人趋向完美,成为 “最优秀的动物”的最重要的前提。“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但从我国的现实来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分配不公不能不说是导致不满情绪加剧的直接原因。当今世界,判断一国利益分配公正与否的标尺是基尼系数,它是指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越接近0,收入分配越公平,反之,收入分配越不公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2000年的基尼系数为0.412;2008年为0.491;2012年为0.474。10多年中基尼系数大都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收入差距扩大和贫富两极化,使贫困者产生焦虑、不满和怨气。当这些情绪转化为社会仇恨时,人们就会突破道德底线而肆无忌惮。

权力腐败是导致道德问题日渐加重的一个重要因素。权力腐败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或偏离权力职责的权力蜕变现象。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生活奢靡是权力腐败的突出表现。当前,我国权力腐败现象如“四风”的盛行,给社会带来强烈的恶性示范,它不仅损害了社会公正,也损害了经济效率,同时还诱发了各种经济犯罪,毒化了社会风气,对国家和社会构成潜在威胁。

公共空间的发育不足是社会公德匮乏的深层原因。目前,造成国人公德淡漠的原因之一是社会结构中公共空间的发育不良,民间组织的生长比较缓慢,以民间组织为基础的公共意识和公民美德难以发育出来。社会公德实际上是一种公共关怀和公共精神,是超出个人界限去关怀公共领域的事情。而公共关怀的缺失恰恰是产生道德冷漠现象的深层原因。

 

道德问题有效治理的基本策略

针对上述突出道德问题的症候及其产生的社会根源,采取有效的策略加以有效治理,是当前我国思想文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通过良性制度安排推进道德问题治理。制度安排是指国家或某一经济或社会组织所制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制度安排的功能之一是:协调组织内外的利益冲突,防止机会主义或“搭便车”行为。推进对突出道德问题的治理离不开良性制度的安排。当前,对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要优先予以调整和创新,因为这些制度的选择与供给,体现了广大成员的共同利益,能够得到普遍认同和执行,这对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具有基础性作用。

完善社会赏罚体系。社会赏罚历来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它是指政府和各类组织根据特定行为的好坏与善恶对行为者实施奖励或惩罚。社会赏罚的目的是激发人们的知耻心、敬畏感和道德践行能力。社会赏罚由经济(利益)赏罚、行政赏罚、法律赏罚、道德赏罚等所构成。其中,法律的处罚最具威慑力。它通过对恶的严惩,迫使人们为自己的犯罪和败德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并由此学会遵守法律和道德。因此,道德治理过程中必须运用好以法律为核心的社会赏罚体系,对善德善行和恶德恶行一定要奖惩分明,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发生,也不让任何一个作恶者逃避所应得的惩罚。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树立起对法律和道德的精神信仰,社会也因此走向和谐。

建构公平的利益分享机制。如前所述,非理性社会心态是由利益表达不畅和利益分享不公造成的。利益表达的需求产生于利益失衡,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就会使利益表达行为以不可控的方式和力度发生。因此,建构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和公平的利益分享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才能逐渐抚平社会的非理性情绪,由此引发的非理性行为亦会随之消失。

提升权力的道德领导力。权力的“道德领导力”是指执政党与各级政府官员高尚的道德操守所形成的巨大影响力。从根本上看,“道德领导力”的形成与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相关,但不可否认,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乃个中关键。提升党和政府的“道德领导力”要坚持:依法配权,即执政和行政的权力由宪法来配置,并严格接受法律的监督;以制制权,即建立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将权力限定在制度的框架内行使;以权限权,即以公民的权利来制约政府官员的权力;以新闻媒体监权,把权力腐败彻底暴露在阳光之下;以道德塑权,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培养出一支以德服众,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给社会大众提供榜样和良好示范。

发挥民间组织的道德整合作用。民间组织通过服务性、公益性的活动引导和教育公民,有利于提升公民的公共意识,培养公民的健康心智,增强公民的责任认知和道德情操。可以这样说,民间组织是最具效益的公民教育者。因此,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情让民间组织去做,由民间形成自律性公共规范管理约束公民,实现社会的道德整合。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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