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灏:埃及新宪法公投与包容性政治体系的建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49 次 更新时间:2014-01-22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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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灏  

 

埃及新宪法草案公投于1月14日和15日举行。此次公投是前总统穆尔西于去年7月被解职后的首次全国范围投票活动。埃及最高选举委员会18日宣布,新宪法在全民公投中,以98.1%的支持率获得通过。

去年7月, 埃及新的街头革命促使军方政变,推翻了穆尔西民选政权。埃及军方备受争议,主要是其上台被指责为对民主的颠覆和强人政治的回归。 美国政府敦促埃及尽快还政于民,向文治政府和平过渡,但并没有谴责埃及军方推翻穆尔西政权的做法。之后,埃及动荡局势加剧,穆兄会的暴力抗争和临时政府的清场运动接连上演。

为了证明军方不是民主的颠覆者,而是国家的拯救者,占主导的埃及军方不能长时间的站在幕前,要保持军方“远离政治”的姿态。在过渡期内,军方需要制定出政治进程的路线图——即首先举行新宪法公投,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议会选举或者总统选举,为最终实现政治过渡提供基础。

宪法是国家政治运行的基础,规定了政治发展方向,有助于主导势力的意愿表达。穆斯林兄弟会执政时期,其所颁布的宪法规定伊斯兰教法原则是立法的主要来源。此次新宪法主要内容包括在政党制度上规定不得以宗教为基础成立政党;在议会制度上取消了协商会议,即议会上院,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在司法制度方面允许军事法庭审判平民。

新宪法的重要使命就是淡化伊斯兰色彩,为建设现代民主世俗国家增强合法性,这也意味着穆兄会为代表的伊斯兰主义者将被取消参与政治进程的可能性。民众在公投中大力支持新宪法,反映了埃及人在动荡之后迫切需要稳定的心理。新宪法草案虽未满足埃及人全部的诉求,但对大部分矛盾集中的问题给予回应,照顾到了政治派别的利益,也照顾了绝大多数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它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民主的尊重,对于国家权力做出了明确划分。

新宪法的通过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还需要正视埃及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议题,即政治发展方向的争论。世俗化与伊斯兰化的较量贯穿于埃及政治现代化的始终,著名历史学家钱乘旦认为宗教对抗国家成为埃及现代化的难题。以尊严党、社会大众联盟党、埃及社会党为代表的世俗派力量支持新宪法草案;而由伊斯兰政党组成 “支持合法性全国联盟坚决反对过渡政府,宣布抵制由过渡政府推出的新宪法公投。世俗派同伊斯兰势力之间的斗争由此再度激化。

新宪法并没有弥合世俗力量与伊斯兰势力之间的裂痕,反而可能增强两者的对立。公投的结果主要是说明谁是主导的政治力量。在穆兄会执政时期,宪法也是以较高票数通过,而世俗力量在等待时机,反观目前局势,穆兄会以及其他伊斯兰势力都主动或者被动游离在政治体系之外,对新宪法不予认同,也将不会以国家的建设者面目出现。

在新宪法通过之后,军方还需要有勇气来面对穆兄会为代表的伊斯兰势力,穆兄会还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简单地打压穆兄会并宣布其为恐怖主义恐怕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军方能否保持主导型政治力量的保持和壮大,才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穆巴拉克时期对穆斯林兄弟会实施实施容忍和控制的双重政策,保持了国家的稳定,也是可以值得借鉴的。

在埃及朝着政治路线图迈进的道路上,最大限度的让政治派别的利益得到表达,吸收各个派别包括穆兄会成员,消除政治势力的弥合,启动包容性的政治是今后埃及朝着民主方向迈进的可选路径。军方应将宗教势力作为政权的辅助和延伸,纳入到国家政治框架中来,避免穆兄会走向自我实现恐怖主义的预言,使穆斯林兄弟后走向温和,成为国家政治的建设者。

作者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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