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国有与民营都该看成共和国的“亲儿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0 次 更新时间:2013-11-2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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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 (进入专栏)  


青评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您怎么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常修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这次会议决定的亮点。从我三十多年从事经济改革理论研究中所掌握的情况看,关于中国对市场经济的地位定性,迄今有三个台阶:

第一个台阶,1980年代后期提出要发挥市场(当时虽未提市场经济,但已提市场)的“重要”作用,提重要作用,原则上是不错的,但何等重要,并没有“捅破”。

第二个台阶,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在中共十四大讲到市场经济的时候,提法是“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请注意这三个字——“基础性”。应该说,“基础性”比模糊的“重要”要明晰得多,但是“基础性”却留下了很大的漏洞,它容易给人一个印象,似乎在“基础”的上面还有一个决定的力量。这客观上给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或称政府干预型模式提供了一个理论借口。

第三个台阶,现在,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基础性”改为“决定性”。“决定性”与“基础性”相比,不是一般的修饰性词汇变化,而是一个重大变化。不仅仅是指它的强度、力度、深度等量的变化,更重要的我认为它也有某种质的提升,它反映了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深化,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青评论:很好。对此您又有什么新的思考?

常修泽:我现在思考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里的市场决定性,其内在机制是什么?

根据我的理解,主要是三大决定机制:一是供求决定机制,市场经济活动首先要考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二是价格决定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包括垄断性行业的竞争性环节。这就意味着,价格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信号;三是竞争决定机制,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今天,新阶段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也需要遵循这条规律。

青评论:市场怎么起决定作用?

常修泽:所谓市场配置资源,是谁在配置资源?这只手是谁伸出来?从经济活动的实践来看,起决定性作用者,也可以说是最后拍板者。谁拍板?我看这里有三个方面,而且是三个“自”:

第一个是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这是第一主体。

第二个是消费者,自由选择。在市场活动中的千千万万个消费者也是主体。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有一本书就叫《自由选择》。现在企业和消费者实际上都是自由选择。

第三个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商品虽不是一个行为的主体,它是流动的一个载体,流动的对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壁垒是什么东西?就是障碍。例如,按照我的《结构性破垄论》,假冒的自然垄断和利用权力的行政性垄断,就是其中一个壁垒,它设置了一道一道的障碍,因此要清除壁垒,内在就包含要打破垄断。

前两个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主体,也是人格化主体,后一个是市场经济中的物化主体。这三个“自”就构成市场配置的决定,你问决定性是谁决定?三自主义就是决定性。

青评论:市场起决定作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产生何种影响?

常修泽:既然是三个“自”——企业是自主经营,消费者是自由选择,商品和要素是自由流通,那就意味着,政府不要干预,别的权力组织也不能干预。这就提出一个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决定强调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青评论:您在11月15日的访谈中曾经说过,它表明中国要向政府主导型或称政府干预型模式告别,这是中国人经过三十年努力才得出的对市场经济地位的新的理性认识。

常修泽:是的。当然,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不能过度夸大解释,市场只能决定它能决定的东西,决定不了它不能决定的东西,它本身是有局限性的,不能形成“市场万能论”。何况,从1774年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这一著名论断后,人类文明又向前发展了230多年,市场经济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今天人类实行的现代市场经济不同于原教旨的市场经济。要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历史观来看待这一问题。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也并非仅仅是个“守夜人”角色,拿中国现阶段来说,其职责和作用主要是:1.保持宏观经济稳定;2.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3.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4.推动可持续发展;5.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总之,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部分。关于这个问题,不再细述。

这里我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市场决定性提出后,不仅影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必然会对所有制关系以及实现形式产生影响,并使之发生深刻变化。这是需要探讨的新问题。

国有与民营:应爱之如一

青评论:那么,将产生什么变化?您怎么看待民营经济在当下的地位?

常修泽:在我看来,国有和民营都是共和国的亲骨肉,好比是手心手背,都是亲骨肉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句话说得好,它们“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请注意,都是!这样一来,我们这个基础可以称“综合经济基础论”。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12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5万亿)的 61.3%。如果不承认民营经济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那么,国家的经济基础不就削弱了吗?所以我在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一书提出一个基本观点:“包容性体制总体优于排斥性体制”。在此处,我主张建立“包容性体制”,不赞成建立“排斥性体制”。书中专门有一部分讲“产权体制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

青评论:您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很有哲理,但国家真会把民营经济当成亲骨肉吗?

常修泽:是的,“产权体制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理论上应该是这样的,但实践上有些部门并没有把民营经济当成国家的亲儿子,而仍然看成是“庶出”,其骨子里是这个思想,但未必说出来。

由于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社会上存在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形成了在处理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关系方面“贵国有,贱民营”的弊端。

不知你看过《资治通鉴》没有?里面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在处理周边民族关系时讲过的一段名言:“自古皆贵中华(指中原),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我在新书中套用唐太宗这个句型:“长期皆贵国有,贱民营,应独爱之如一。”

青评论:怎样“爱之如一”呢?

常修泽:具体做法就是实行“两平一同”,即:1.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2.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3.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真的“爱之如一”,就要把国有民营都看成是亲儿子。能否做到以上三点,是区分是否“爱之如一”的试金石,也是产权结构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从全会决定来看,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思路是明确的。但也须看到,现在是太爱大儿子,对小儿子虽也开始爱,不过关键时刻还是认为他野性十足,挺淘气,不喜欢。实际上,往往是淘气的孩子有出息。

目前来看,由于受传统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观念影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很多,诸如“玻璃门”、“弹簧门”之类的现象依然存在,现又出现“旋转门”(民营资本进去,然后又转出来,像某民营航空公司)。

下一步,应切实落实好三中全会的决定,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真正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实现国有与民营包容性发展。

包容“国有”与“民营”要求政府转型

青评论:您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心胸很宽,我也明白了您写《包容性改革论》一书的意思,有一定的超前性,符合《决定》精神。请问,按此政府如何转型?

常修泽:两条线:一条线是从“人治”政府转向“法治”政府;另一条线是从“干预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青评论:您能不能谈谈这两条线如何推进?

常修泽:服务型政府对立面就是管制型政府或者叫干预型政府,法治政府的对立面是人治政府。法治(制)这个词,有“制”和“治”两种用法,是“刀”制,还是“水”治?这两个词学问很大。我从有关系列文件看,讲法治政府都是用“治”,不是“制”,注意这里面汉语词比较丰富多彩,大家可以研究。

从经济改革角度来说,与所有制变革相适应,应把管制型政府或者干预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我认为,与转变政府职能相适应,各级政府应该变成中立型政府,在经济活动里面,政府要保持中立,比如刚才我们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实行“两平一同”,在国有与民营面前,政府站哪一边?中立。手心手背,都是亲骨肉。在政府、企业、劳工这三个角里面,企业和劳工或者资方和劳方,这个方面政府站哪边?我看政府超越一下为好。

前几年,我到北欧几国作过实际考察,印象深刻。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大三角,政府一个角,企业一个角,劳方一个角,政府是中立的位置,是一个“善治者”的角色。政府要确立市场规则,并且切实做到“善治”。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王石川)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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