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君:论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落脚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3 次 更新时间:2013-10-2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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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君  

 

(1)

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打破不同社会领域之间的壁垒,清除人为设置的障碍,促进不同区域之间的流通,让各种资源充分运转起来,形成社会内部的“周易”运动,就象涡旋电场一样,生生不息,周而复始,这会极大地激发社会以及个体的内在生命活力。只有在一个社会内部形成无数的“周易”运动,这个社会才能充满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场”。若将制度看成是“电磁场”,那么制度推动社会的运转就相当于电磁场推动带电粒子的运转;若将制度看成是“万有引力场”,那么制度推动社会的运转就相当于万有引力推动地球的运转。

制度若是大海,那么社会个体就相当于大海中的鱼;制度若是土壤,那么社会个体就是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植物;制度若是宇宙真空,那么社会个体就是宇宙中的恒星、行星与其它星体。

就象无所不在的宇宙真空渗透入于宇宙世界的万事万物之中一样,制度是社会的根基,是社会的苍天大树,它渗透入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社会中的每一个生命个体就是制度大树的叶子,这就是制度的重要性。

当无数的叶子长得脆绿可爱时,我们就会知道制度大树生机盎然,这就是制度大树的春天;当无数的叶子凋零飞落时,我们就会发现制度大树已经枯萎了,制度大树的生命冬天就快到了,在这个时候,社会的改革就是历史的必然事件,只有改革的春风才能再度迎来社会制度的春天。由此可知,社会改革并不能毕其役于一战,它具有历史的“周易”性,每当生命的冬天来临时,改革的春风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需要。

就中国社会的封建历史而言,当旧的制度再也无法令人满意而走到了生命的历史尽头时,就象一棵大树已经千疮百孔、奄奄一息一样,最大程度的社会变革——改朝换代就是历史的不二选择,只有这样,中国社会的历史才能继续发展下去,这就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

在制度的生命之树彻底死亡之际,革命就是历史的必然,然而革命却并不一定会带来更好的结果,如果人们没有在历史的废墟上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社会制度。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探讨法国大革命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与中国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一样给中国社会的改革敲响了沉重的历史警钟。

东西方社会演变的历史史实所要传递的历史意义其实只有一点:改革与革命从来都只不过是手段,建立完善的社会制度才是改革与革命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社会历史的进化与发展在本质上是社会制度的进化与发展,这才是历史的真谛。

(2)

社会制度做为一种抽象的生命之“场”可以推动社会个体的运动,然而只有当社会制度之“场”的能量被充分吸收且转化成为社会个体的生命能量时,才是真正成功的社会制度。

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的改革,只有促进人们回归自我,开发自我内在的生命潜能,让每一个生命个体依靠自我内在的生命力量站立起来,才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制度改革。

那些为金钱与权势所迷惑的个人,其实正是丧失自我生命的个人,因为他们已经再也无法开发自我内在的生命潜能了。他们以为金钱与权势才是生命的靠山,他们不知道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的根本原因是内在于生命自身的。

那种仅仅依靠自我内在的生命力量而站立起来的,才是真正伟大的生命。那种纯粹依靠外界的金钱与权势的力量而站立起来的,实际上是些可怜的生命,这些生命在表面上是无限风光的,然而在实质上却是无限可悲的,因为他们的风光其实纯粹是金钱与权势的风光,这与自我内在的生命毫无关系,就象一个人如果仅仅因为他的穿着华丽而有魅力一样,那只不过是“人妖”。

只有纯正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大力推广,才能引导整个社会积极向上。其实社会主义制度正是纯正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展现。如果缺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生命灵魂,社会主义制度的身体也难以支撑多久,它必将遭受各种外界力量的不断腐蚀而自我毁灭,就象铜墙铁壁饱受酸雨的不断冲击而逐渐毁于无形之中。只有坚定而强大的社会主义理想的精神支柱才能铸就抵御外界诱惑与腐蚀的中流砥柱。

(3)

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理想的有形可见的身体,社会主义理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生命灵魂,两者一内一外,一身一心,息息相关,缺一不可。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的社会主义理想是纯粹的梦想与乌托邦,那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与海市蜃楼,没有社会主义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没有生命灵魂的僵尸,那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虽生犹死。

依靠权势才能更好地生存的社会是封建官僚主义社会,依靠金钱才能更好地生存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其实这两种社会都是奴隶社会,充满权势与金钱的压迫与剥削。依靠个体自我内在的生命力量、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从而站立起来的社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这并不排斥向别人所掌握的先进科学知识的学习与借鉴,因为别人其实是另一个自己)。

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引导人们追求金钱与权势的力量,而是引导人们追求科学与技术的力量,只有这种力量才能帮助人们开发自我内在的生命潜能,引导人们走向宇宙世界的生命真理,从而摆脱外界的奴役、压迫与剥削。

只有摆脱金钱与权势的外界诱惑,生命才能回归自我,才能开发自我内在的生命潜能,才有可能在自我的生命中找到永恒的生命真理。

熠熠生辉的生命真理是社会主义制度璀璨而耀眼的生命王冠,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护神。远离生命真理的太阳光辉,社会主义就会陷入黑暗的笼罩。

生命真理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终极追求之所在,也是人类历史以及个体生命的终极追求之所在,只有它才具有无上的尊严与荣耀,生命因为真理而永恒。

(4)

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落脚点在于个人,而不仅仅是某个区域,某个行业,某个系统,某个局部时空与社会组织结构。

人是一切社会组织结构的生命主人。如果主人具有生命活力,那么它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组织结构怎么可能没有生命活力呢,如果主人自身缺乏生命活力,那么,它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组织结构怎么可能具有生命活力呢,社会组织结构是人的生命活力的折射。其实社会组织结构就是人的拓展了的手与脚。

在任何时候,人的因素都是社会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人的解放就没有社会整体的解放。

人的解放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解放的根本前提条件,而不是相反,因为所有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其实都是由人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来的。人们被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所奴役,这就是“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或者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其实是愚昧无知的可怜表现。

“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再次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人们才能将陈旧落后、僵硬老化且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运转的社会生产关系推翻并加以深刻的改造,从而打开社会内部流通的广阔渠道与崭新时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有可能进化到更高的历史发展阶段。

如果社会中的每一个生命的活力都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外涌流出来,那还有什么困难是伟大的中国社会所无法克服与解决的呢?无数从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的奴役下解放出来的个体生命,必将强有力地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巨大进步与发展,中国社会必将无往而不胜。

(5)

个人的生命源泉是社会进化的终极源泉,只有充分激发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社会整体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才有充分的保障。

激发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的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让个人从受束缚的奴隶角色与地位解放出来,让他(她)自我作主,成为自我的生命主人。

解放每一个生命,促进生命的自我解放,让每一个生命都成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生命主人,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之所在。

当不再有任何别人替你、我、他(她)的人生作主时,每一个生命就必须充分调动自我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从而为自我的生存与发展开辟崭新的人生道路。

这样的生命其实就是所谓的上帝,因为上帝没有任何外界的依靠,它完全依靠于自我内在的生命活力与潜能的开发。

就象“原子”回归于自我的时候却发现了惊天动地、威力无穷的“原子弹”一样,生命只有回归自我才能发现宇宙世界生生不息、永恒不灭的生命真理。

伟大的生命真理不是在无数个人的抽象集合体身上,不是在社会的整体身上,而是在个人身上,而且是在无数的个人身上。

每一个生命都是真理的直接化身与客观载体,只有这个真理性认识得以无限推广,人们才能从任何他人的奴役中彻底解放出来,生命才能真正深入自我潜能的开发与挖掘。只有在无数个人的生命之井中挖出生生不息的泉水,这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才有可能永不衰竭地流淌出来。

个人是社会土壤的生命种子,没有个人的茁壮成长,就没有社会这个大自然的生机盎然。

(6)

作为一个抽象整体而言,大自然本身是一个虚构的集合体概念,它自己是没有任何生命活力的。大自然的生命活力在于大自然中的每一个花草、每一棵树木的生命活力,是无数个生机盎然的生命共同建构起生机盎然的大自然。

大自然只是作为一种历史遗产而被人们接受继承下来,人们当初并不知道大自然是如何形成的。大自然其实是另一个自发的人类社会,只不过它是在无意识之中形成的。

人类社会其实是另一个大自然,只不过是另一个自觉的大自然,它是人类生命意识的建构产物。其实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只不过是梦想重新建构一个生机盎然的人类社会的大自然,整个人类历史其实一直在重复着大自然的生命历史形成过程。

大自然是人类社会的抽象蓝图,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境界。

大自然可是万紫千红,百花齐放的。那种以为只有在无数个人的抽象集合体身上才具备的生命真理正是奴役一切个人的罪魁祸首,社会主义曾经走过这样的错误历史道路,那就是“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对于极端社会主义的弊病,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提出了鲜辣而中肯的客观批评,这其实是促进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有益历史借鉴。

令人遗憾与忧虑的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自身却还没有深刻反思“人民公社”这个历史性的巨大错误所遗留给我们的珍贵而难得的历史教训,今天的社会主义仍然视个人主义为死敌。

社会管理者将个人主义误认为是极端自由的无政府主义而加以消极对待与严厉打击,人们感到社会主义并不是促进个人自由发展的伟大推动力量而是羁绊与捆绑个人手脚的无形铁链与枷锁,社会主义制度正经受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生存危机的历史考验。

显然,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的认识矛盾并没有真实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正是这个矛盾冲突促进“大一统”的社会主义向充满活力的个人主义的真实转化。

(7)

过去的人们一提起“社会主义”就认为那是必须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根本前提的,人们以为个人自由发展是导致错误泛滥成灾的洪水猛兽,人们没有看到个人自由发展所蕴藏着的巨大生命价值与社会价值。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就不知不觉地滑向了极端个人主义的反面,这就如同人们把澡盆中的洗脚水倒掉的同时也把澡盆中的孩子无意识地甩出去了,整个社会陷入万马齐喑、死气沉沉的绝境而难以为继。

正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力挽狂澜将中国社会从濒临死亡的悬崖绝壁之前拉了回来。历经重大挫折之后人们再次走上了生命解放的光明大道。从那时开始,中国社会就开始重启个体生命自由解放的伟大事业,拉开了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序幕。

其实彻底集中的社会主义与极端自由的个人主义是半斤八两、不相上下的,没有哪一个比另一个更接近真理,就象历史的钟摆从错误的一端摆到了错误的另一端,这两者都是远离矛盾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真理的客观表现。

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社会的高楼大厦,是有形可见的砖块、水泥、门窗与铝合金等支撑物,正是它给居住于其中的人们提供自由呼吸、自由发展、自由活动的广阔空间。

社会主义制度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海阔凭鱼跃”;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望无垠的蓝天,“天高任鸟飞”。在思维无限广阔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自在、淋漓尽致地展现生命的活力与潜能,这才是伟大的社会主义社会。

(8)

依靠生命真理与科学技术将个体生命的潜能由内而外地激发出来,充分激活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保障个人的充分发展与自由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不仅是当前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落脚点,也是历史教训的智慧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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