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当前世界民主变种与未来大势

——自由与民主之间:紧张感与血腥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02 次 更新时间:2013-09-23 00:09

杨光斌 (进入专栏)  

自由与民主是一对典型的政治哲学范畴,如果只在思辨层面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但不会有更多的智性增益,相反还可能会混淆视听,把简单明了的关系复杂化,从而产生观念上的误导。政治哲学概念的产生与演绎一开始就离不开比较政治发展和世界文明史,只有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理解,它们真正的蕴涵和边界才能得到更好的厘清。秉着这一常识,本文把自由与民主置于人类曾经经历的和正在发生的故事中,以便看看自由主义者是否真的偏爱民主,民主主义者是否真的拥戴自由。文中历史场景的还原或许会传递出一个并不新鲜但多少有些令人尴尬的判断:坐拥万贯家产的自由派之爱民主或者民粹民主派之爱自由,最终都不过是叶公好龙。

西方的自由与民主:关系简史

自从“自由民主”在冷战中以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人民民主”的面目出笼以后,尤其是打赢冷战以后,“自由民主”在全世界成为最流行也最具有道德优势的概念和观念。

应该说,二战后美国社会科学的最伟大成就就是把自由与民主这对两股道上各自运行、甚至相互冲突的概念揉和在一起、而成为一种流行的观念。但是,即便是“自由民主”理论的缔造者之一萨托利也曾清楚地表述过:自由与民主不是一回事。“自由民主”其实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即基于财产权的或者保护财产权的民主,否则民主将危及自由;危及自由的民主是“不自由的民主”,和暴政无异,是多数暴政。这不但是西方国家的历史,更是转型国家正在发生的情景。

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张力贯穿了西方近代政治史。我们无需深究自由与民主各自不同的历史渊源及其相互之间的恩怨情仇,简单地说,坊间流行中的“自由”就是洛克式自由主义,即以财产权为核心的各种个人权利,而当洛克提出财产权时,他正参与贩卖奴隶,显然所说的财产权绝不是众人之事,属于英国式特殊阶层的“自然权利”。与此相对应,流行中的“民主”就是卢梭提出的“人民主权”,即自古就有的、体现为“公意”的多数人统治,而直接传承卢梭思想的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更多是平等主张。因此,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必然涉及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如果说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多少有些让人费解,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则很明了,二者具有与生俱来的紧张关系:个人权利与多数人意志之间的张力,少数人拥有财产权是常态,主张平等的多数人觊觎少数人的财产特权也是常态。

也就是说,尽管判断自由和民主的标准很多,区分自由与民主的最简单也是最原始和最适用的标准还是财产权,由此才能真正厘清二者的或合作或紧张或你死我活的关系。正是因为基于财产权上的分野,有财产权的少数和无财产权的多数之间的博弈历史几乎成为人类文明史的最基本线索,从国内政治史到国际关系史到世界文明史,都可以从中找到最发人深思的脉络。

其实,直到20世纪之前,从古希腊先贤到开近代思想之先的洛克以及其后的西方主流思想家,都排斥民主而或明或暗地偏爱自由——尽管存在法国思想家贡斯当所说的古今自由之别。思想家是有身份意识的,说到底是在捍卫自己的或自己认为“正当”的利益,而财产权的自由是等级制和贵族制的基础。

到了近代,自由必然带来民主,这是因为自由的资本主义扩张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产业工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众权益的出现。就这样,在西方资本主义革命以后的200年历史上,仍出现了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而导致西方世界的危机四伏。然而,经过一波又一波的危机转型,最终结果似乎还不错,那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和谐共处。

但是,在政体意义上西方和谐的“自由民主”被熊彼特-萨托利-达尔简单化为“选举式民主”,很多人对此也全盘接受。但正是因为将自由民主等同于或简单化、简明化为“选举式民主”,在正在发生转型的国家才进一步导致了自由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

其实,即使二者之间是“和谐”的,也不是二者本身之功,而是宪法政治所设定的基本行为准则而使得民主的主体即大众即使有了投票权以后,也不得不按宪法政治的游戏规则去玩。有了基于自由权之上的宪法政治的秩序保障,洛克式自由主义者突然发现,原来大众政治来了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我们描述的这种心态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思想现状,而在此之前两个世纪的大危机中,思想家们最怕的就是民主,视大众政治为洪水猛兽,怕民主侵害了自由。因此,萨托利才说自由与民主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其实,萨托利说的还不准确。自由与民主应该是一股道上跑的两部赛车,你追我赶,有时会会车,有时则会猛烈地撞击在一起,同归于尽。

在早发达国家,尽管存在这种纠结,但总体上是在同一个民族国家即“国家认同”的前提下发生的碰撞,自由与民主之间的斗争有时表现为激烈的阶级斗争,但斗争本身不涉及另起炉灶问题,大家还要在一个炉子里吃饭,还要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对于国家建设的后来者而言,情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夹杂着或裹挟着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对立,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冲突足以摧毁一个国家。第三波民主化以及随后的“阿拉伯之春” ,不但在事实上重蹈西方国家那段长达两个世纪的血与火的历史,还因为民族分裂主义这个重大变量的出现,经济严重落后而导致的社会分裂型结构,以及不妥协的教派政治的活跃,决定了转型国家的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博弈夹杂着更多也是更严酷的变量,转型之路更加艰辛,甚至因转型而导致治理上的国家失败和国家分裂。

第三波民主化:平等取向的民主化PK不平等的自由化

对于很多国家和观察家而言,第三波民主化不但没有带来期望中的民主,反而是“民主的回潮”甚至是“政治衰败”;民主不但得不到巩固,即使巩固了的民主也难以实行有效的治理,因而是英格尔哈特所说的“无效的民主”。原因何在?这无疑是西方人的政治焦虑。民主化涉及诸多因素,诸如国际-政治-社会-经济等硬力量和利益-观念等软力量及其所构成的变量组合,本身是一场制度突变或制度演化的过程,只有在制度突变或制度演化的过程意义上理解民主化,我们才更有可能接近故事的真相。

对于很多转型国家而言,第三波民主化属于制度突变,尽管突变背后有长期的制度演化发生。被忽视的事实是,民主化是政治运动,是一种政治突变;而第三波民主化中转型国家的政治突变与经济突变,即1980年代开始席卷全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而产生的轰轰烈烈的市场化、私有化等自由化运动同时发生。当政治突变与经济突变撞击在一起时,结果会是什么呢?

这需要回到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的本义。政治民主化就是一个大众追求平等化的过程,其中一个具体的平等形式就是一人一票。欧洲的民主化也是如此,其标志就是一人一票的选举权。与第三波民主化不同的是,欧洲的大众平等化运动是经济自由化的产物,即时间顺序上的先自由化后民主化。这样,以平等为诉求的民主之锚泊定于自由化之中。常识是,经济自由化需要宪政、分权、自治等根本性制度框架的前提性存在;或者这些制度框架是经济自由化过程的结果。这样,虽然民主化与自由化也有重大冲突,比如西方普选最终到来,但是获得平等选举权的大众并不能突破或者不遵守作为自由化前提的或者由自由化结果的制度框架。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政治平等与经济不平等而导致的二重人格。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带头学者日瓦斯基(Adam Przeworski)的一个重大发现是,欧洲社会民主党人原来指望通过普选而占据议会,通过阶级立法而实现社会主义,但是在实践中根本行不通。因为阶级立法必然会有损企业界、资本家的利益,他们会用脚投票,由此导致的经济下滑会使社会主义者在下一次大选中落败,最终无法实现理想中的阶级立法和社会主义。一句话,围绕自由化而固化的制度矩阵使得获得平等权的大众只能“安分守己”,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事实上存在政治合法性问题而大家都不去谈这个话题的根本原因——谈也没用。

在时间顺序的意义上,第三波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同时发生,而且都是突发性制度突变。作为治国理政的新自由主义,核心就是“三化”:财产所有权私有化、经济体制市场化以及国家作用最小化。这些其实是古典自由主义即放任自由主义的再版,但古典自由主义是发生在国家秩序底定、法治规则牢固的框架内;即便如此,放任也带来人类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比如两次工业革命后的悲惨英国、甚至两次世界大战。对于很多转型国家而言,新自由主义更是一副典型的江湖医生的药方。

其实,在没有共享观念如法治的前提下,新自由主义无疑就是丛林规则(自由化),这对于获得了平等选举权的大众(民主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看看发生在俄罗斯的故事吧。且不说在自由化与民主化运动中民族分裂主义如何撕裂了苏联,民主化解构了苏联而出现了俄罗斯,那么,突然民主化了的俄罗斯又是如何治国的?

视新自由主义为圣经的“圣彼得堡帮”盖达尔和丘拜斯对新自由主义的“三化”国策照单全收。在经济结构转轨最需要国家干预的时候,政府首先取消了除燃料价格以外的所有价格管制和国家指令(1992年),同时大幅度削减政府支出。政府支出从1991年所估算的占GDP的47.9%,掉落到1992年的占GDP的38.7%,1993-1994年的35%,1995年的26.9%,甚至低于美国的34.5%的水平。

在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改革的同时,盖达尔政府大力推动私有化改革。“私有化的总设计师”丘拜斯的全部理念是,把俄罗斯的工厂白白送人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把它们转移到私人手中。在缺少原始资本的条件下,为了加快私有化,政府决定将有偿私有化与无偿私有化结合起来,其中最突出的是私有化第一阶段(1992-1994)实行无偿的“全民私有化”即“职工私有化”。多数股权落入职工手中,因为股权可以流通,一些企业经理就以不发工资或其他手段而迫使职工向其低价出售认股权证,全民私有化因而成为企业经理敛财的手段,2/3的中型和大型企业控制权落到原来的管理人员手中,从而形成了多数贫困阶层并造就了一个“红色资本家阶级”。因此,“全面私有化”非但没有为新政权提供新的阶级基础,反而使多数贫困阶层迅速成为现政权的反对者。

自由化和私有化没有带来预期的稳定化和经济增长,相反是恶性的通货膨胀和严重的经济衰退。在休克疗法以后的4年里,GDP下降了42%,工业生产下降了46%。与之相较,美国在大萧条的4年时间内国民生产总值下降了30%,而俄罗斯的衰退居然超过美国。与此对应,1992年工人平均实际收入下降到1990年的68%,到1995年下降到1990年的48%。因为生存危机,1992-1995年间人口均为负增长,死亡率大增。与其他转型国家相比,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最好的俄罗斯,经济表现最差,经济持续恶化,到1998年成为前苏联东欧地区唯一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

休克疗法导致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根本性地改变了俄罗斯的阶级结构,也迅速改变着既定的政治生态,形成了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总统与代表多数人利益的议会之间的持续冲突,直至1993年10月流血事件,叶利钦武力围剿议会。

经济持续衰退使叶利钦的政治基础受到动摇,民意支持率不到5%,最低时只有3%。但是因国内财政之急需,在1994年7月到1995年底,俄罗斯实行了第二阶段的私有化即财团私有化。鉴于第一阶段私有化的问题,国会通过了禁止私有化的法律。但是寡头们设计了规避法律的私有化即著名的“抵押拍卖”(pledge auctions)。通过内幕交易的抵押拍卖,将俄罗斯最有获利能力的几个巨型国有企业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拍卖给几个财团,从而形成了著名的“七财团寡头”,它们和其他金融工业集团一道,控制着50%的俄罗斯经济。

即使在英国的《金融时报》看来,这场交易也不是市场化行为,而是一场程序合法的公开掠夺,而寡头们之所以能够掠夺国家财产,是因为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对官僚体制和财产有完全控制能力的政府,而是一个极度衰败的国家,这个国家既没有能力行使征税这样的基本国家职能,也无法依靠其强制力保持对其财产行使政治或经济上的控制力。

叶利钦把国家资产送给财团寡头,寡头们则把自己的政治支持给了叶利钦。在1996年大选前的4个月,叶利钦的支持率只有5%,无法和共产党候选人久加诺夫相提并论。1995年12月的国会选举意味着,叶利钦几乎没有可能赢得大选。正是寡头们利用其控制的全国性媒体和雄厚资金,最终让叶利钦成功连任。

叶利钦赢得了政权,但却输掉了国家,人民输了。在1998年叶利钦行将结束任期的时候,与1990年相比,俄罗斯GDP下降了50%以上,居民的平均购买力和生活水平下降了40%,生产和人民生活下降的幅度在独联体国家中是最大的。更为重要的是,叶利钦的俄罗斯是一个只有“民主”而无法制的社会,更谈不上法治。俄罗斯重蹈了西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覆辙,一个高度依附性国家必然伴随着治理危机,甚至是国家的失败。到叶利钦后期,即使在西方学术界,也已经没有人不再承认俄罗斯转轨的失败。

俄罗斯转型失败,实际上是民主化输给了自由化。深受自由化之苦的大众最终呼唤“王者归来”——普京。普京的出现意味着大众用普选权打败了自由化、或者至少遏制了自由化,用民主找回一点尊严,但是没有自由的民主最终是什么样呢?

俄罗斯转型中民主与自由的血与泪的故事并不例外,南美的政治怪圈事实上也是一样:民主化催生自由化→自由化侵害大众权益→大众政治民粹主义化→呼唤普京式-查韦斯式“威权政体”→压制自由化或者导致经济衰退→人民不满而呼唤自由化……

如何安顿躁动的自由之心脉,又如何抚慰不安的民主之灵魂,让自由与民主成为和谐共处而不是相互伤害的一个“心灵”,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大课题大挑战。以“竞争性选举”为根本标志的“自由民主”理论不是好的答案,俄罗斯以及其他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故事本已给了否定性回答。遗憾的是,悲惨的故事并没有结束,第三波民主化余波未了,有“第四波民主化”之称的“阿拉伯之春”又来了。

“阿拉伯之春”:水火不容的“自由”与“民主”

如果说第三波民主化中“民主”已与民族分裂主义结盟而变成了“民族民主主义”,“阿拉伯之春”中的“民主”则与宗教联姻而变成了“宗教民主主义”——而伊斯兰教义的一个核心就是平等。明白了民主身份的嬗变,西方人期许的“阿拉伯之春”变为“阿拉伯之冬”就很容易理解了:如果平等理想盖过自由,民主政体就会再度灭亡。

2011年春天起始于突尼斯的中东剧变,是自由派即城市中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没有互联网,突尼斯事变就不会迅速地波及也门、利比亚、埃及和叙利亚,这是城市中产阶级作为革命主力的最鲜明例证。但是,发生在伊斯兰世界的政治却印证了佛教教义的“因正因而生变果”:伊斯兰民主派或者说是乡村平等派最终窃取了革命的果实;同时,长期被世俗强权压制的伊斯兰势力在“春天”后迅速崛起,成为各自国家的最重要的民主政治力量——摩洛哥出现了第一个这种宗教党以及宗教党派推荐的首相;在突尼斯第一次大选中,刚刚组建半年的“复兴运动”成为第一大党;把卡扎菲赶下台的利比亚以极端宗教武装派为主体力量,一上台就宣布要靠伊斯兰法治理国家;埃及的穆斯林兄弟会赢得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宗教党派成为最大的赢家,这是自由派始料未及的。

埃及的故事最为典型。穆斯林兄弟会虽然长期被纳赛尔、萨达特、穆巴拉克打压,但基层组织良好,基本由农村村民和穷人构成,成员遍及全国,而且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势力关系密切。这样,在军事强人突然倒台后的一系列重要选举中,在其他政治力量还不及组织起来并进行政治动员的情况下,穆斯林兄弟会及其盟友完胜自由派政党。

2011年11月28日开始的议会选举,被认为是埃及历史上第一次自由公正的选举,拉开了埃及民主的序幕。由于埃及国内的反对派力量中,几乎只有穆斯林兄弟会有强大的基层组织能力、雄厚的资金和从事政治活动的长期经验,这次选举仿佛就是专门为它量身定制。选举结果是:革命主力军即城市自由派年轻人只赢得了有限的几个席位;占埃及一半多的女性在议会中得到的席位不足2%;占埃及人口总数约10%的科普特基督徒只拿到了少于2%的席位;而连同穆兄会和萨拉菲派的“光明党”在内,伊斯兰主义政党赢得了压倒多数的70%席位。让人错愕的是,选举所拉开的民主序幕却成了后穆巴拉克时代流血政治的新篇章。

按照军政府的政治路线图,2012年6月举行总统选举。曾号称不参加总统选举的穆斯林兄弟会在选举日前7天决定派候选人参选,结果并不困难地拿下总统宝座——穆尔西以51.7%对48.3%的微弱得票率优势击败军方支持的候选人、穆巴拉克时代的最后一任总理艾哈迈德·沙菲克,成为埃及历史上首位民选总统。

拿下所有重要选举并完全掌控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穆斯林兄弟会开始有恃无恐,其作为甚至比军事强人穆巴拉克更蛮横:很快更换国防部长;出台“扩权令”,规定在过渡时期政府不受司法审查,这事实上赋予了总统及其所作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无限权力;通过公投强行通过了强化伊斯兰主义的新宪法草案;不经议会批准而将总检察长免职,而这却是穆巴拉克都不敢干的事,无疑是将行政权、立法权(绝对多数控制议会)和司法权集于一身。在经济社会政策上,穆尔西政府政府甚至试图规定将“扎卡特”(zakat)——即伊斯兰教徒每年一度的慈善捐款——规定为强制性的而非自愿的,招致城市自由派的恐惧。在文化领域,国家电视台开始改变风格,播出的政治节目与爱国歌曲越来越多,电视剧和情爱视频越来越少,一些规定禁止亵渎神明和进行侮辱,并允许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对媒体实施审查,思想钳制毫不逊色穆巴拉克时期。

所有这些,让世界震惊,让世俗派和基督徒感到恐惧与愤怒,于是他们重返广场,再举义旗。一贯以“护国者”自居的埃及军队再次出手,就像两年前拿下穆巴拉克一样轻易地拿下穆尔西,只不过这次更血腥:死亡900多人,伤近万人。

对于埃及的“二次革命”,美国国务卿克里说是“恢复民主”,不愿意承认这是一场军事政变;而对于被西方彻底洗脑的一些观察者而言,选举就是民主,用军事政变的方式拿下民选总统就是专制。后者的判断完全停留在书本上而不是实践中。其实,当熊彼特、萨托利、达尔等论证选举等于民主的时候,是冷战的需要,自己阵营有竞争性选举而对手没有,因此对手是专制。冷战以后,很多国家发现选举是一项技术活,并没有那么难,自己也可以玩,因此开始搞竞争性选举。但结果却是,选举出一个又一个强权总统:普京,内贾德,查韦斯……以及新名单上的穆尔西。选举出来的总统们甚至比非选举下的强权人物更有权势,如普京和穆尔西等可以随意任免地方行政首长,可以随意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并强迫人们宗教化。

观察家们或许会说,即便穆尔西再专制,也是选举出来的,也要通过选举的方式实行政党轮换。这完全是把中东伊斯兰主义世界当成了世俗化了的西方基督教世界。在伊斯兰主义盛行的中东国家,选举必然是教派之争,赢家永远是某一特定的多数派教派。在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来自前述的“乡村平等派”,埃及约有40%的选民不识字,在清真寺和宗教电视频道的影响下,埃及穷人会继续投票支持伊斯兰主义政党——如果给予他们投票权的话。政教合一国家的选举如此,在那些因贫富悬殊巨大而导致社会结构分裂的国家,选举的结果也是如此,只要有选举,赢家永远是“乡村平等派”们,如泰国。

至此基本上以祛价值化的方式描绘了自由与民主在中东地区的走势。自由基本上未变,即基于财产权的自由派;民主在中东不再是西方语境下的民主,已经与神权政治结合起来,事实上变成了教派民主主义。结果,在人数上居少数的自由派要么与西方民主理论所不能接受的军政府联姻而捍卫自己的基本权益,要么被伊斯兰民主派或乡村平等派压制得喘不过来气。

民主的变种与世界大势

如果说第三波民主化中夹杂着的民族分裂主义使得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呈现史无前例的复杂状态,而在“阿拉伯之春”中宗教势力的活跃应该是让自由与民主关系的复杂性空前绝后了。在早发达国家的自由与民主的博弈中,博弈主体是阶级,即富人与穷人,这其实是一种相对简单的利益纠葛。即便如此,其所带来的国内冲突和治理危机也是此起彼伏,在应对一场又一场的危机中才有今天的模样。这是在国内政治意义上所言。在国际关系意义上,一条主线就是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史:自由是西方国家通过海外贸易和殖民扩张而建国并压迫、剥夺其他国家的历史,而各民族的反应性自卫即自决史、解放史、独立史,完全可以看作是世界民主史的一部分。只不过西方人不会这样写世界民主化历史,世界近代史书写者或因智慧上的局限、或因政治上的需要而只是按自由主义的套路建构民主史,被殖民化的中国社会科学也只能沿着自由主义的路线图而牙牙学语。无论如何,对于早期发达的西方国家而言,自由与民主的关系,绝非今天自由主义理论家所说的“自由民主”的一致性,正因为二者不是一回事,近代世界才有如此多的冲击与回应、血与火的交替。

在第三波民主化中,民族分裂势力不是财产上的范畴,而是建国问题,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民主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即民主运动催生民族主义、民族运动抬高民主运动,如法国大革命与德国知识分子建国主张的关系,二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事实上也可以视为苏联所推动的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在民主化大势下,民族分裂主义借助民主化运动,表现为“民族民主主义”,变成一种撕裂国家的力量,因而自由与民主的关系演变为自由与“民族民主主义”之间的较量,后者足以完胜前者。事实上,苏联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中撕裂国家的首先是民族民主主义。

到了“阿拉伯之春”之际,自由与民主的张力表现为城市中产阶级自由派与以部落或乡村为阵地的宗教势力的关系,埃及的穆斯林兄弟会其实可以视为“乡村平等派”,但是这个平等派却是伊斯兰主义甚至是原教旨主义色彩的平等派,因而自由与民主的关系演变为自由与“伊斯兰民主主义”的关系。在这种情势下,在竞争性选举中,伊斯兰民主主义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打败城市自由派。

这样,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到第三波民主化,再到今日之“阿拉伯之春”,“自由”几乎是不变的,变化着的是“民主”,民主不再仅与简单物质意义上的富人和穷人阶层相关,民主已经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政治的旗帜。至此,可以看到,由自由与民主而演绎出的世界史,到了后冷战时代已经夹杂甚至让位于古老的政治元素即作为部族政治特征的民族分裂主义和中世纪神权政治特征的教派政治。

历史就是这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历史就是这么矛盾但又有其内在的逻辑性,因为历史是具有连续性而又充满张力的矛盾体。“必然的普遍性”总是持特定历史观的人所建构出来的,历史本身既是客观存在又是主观想象,因此历史事实又可以看作是一部观念世界。有了这样的历史观,或许我们就更释怀些,为什么从神权政治下走出来的世俗化世界,即自由与民主,又复活了前世俗化世界的政治态势,或者说前世俗化政治为什么再次裹挟了世俗化政治?事实上,不仅目前正在转型国家的政治把这种充满矛盾的观念世界演绎得淋漓尽致,那些已经民主巩固的国家,如印度和菲律宾,同样在用现代政治形式即民主来固化甚至强化着古老的政治社会结构。民主在菲律宾强化的是封建世袭制,民主在印度固化的是种姓政治。看来,即使存在所谓的意味着先进的“必然的普遍性”,“普遍性”下面依旧是顽强而古老的“特殊性”。这种历史观不论对错,至少会使人对待现实和未来更审慎些,而不是盲目甚至不失鲁莽的乐观。

想起历史和未来,不但乐观不起来,甚至不得不有些悲观。冷战结束以来,世界上的战争更多了而不是更少了,灾难亦是更多,原因何在?国际社会的不安全固然与基于自由财产权的美国式霸权主义相关,全球重新陷入无政府状态和全球失序也是不容回避的原因;而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则是前述的民族主义的复活、宗教冲突以及国家之间的历史积怨。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归根到底是在讲民族之间的恩怨和冲突。战略家们是有共识的,在布热津斯基看来,北非、西非、中东、波斯湾一直到南亚、西亚甚至是中亚,全球潜在冲突区域的范围不断扩大;尤其美国从阿富汗撤军后,建立在民族意识或者极端宗教主义基础上的民粹主义推动的区域战争,更有可能在大范围内爆发。这就是自由与变种后的“民主”所预示的世界前景。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政治制度研究所所长、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国家理论的反思与重建》(10xnl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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