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言:论平等的三种形态及相互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60 次 更新时间:2013-09-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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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言  

摘 要:平等作为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历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由于受所处时代和社会地位的限制,往往对平等的认识和理解不尽相同。平等是一个多形态的复合存在,只有从不同的维度或形态观察、分析平等,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平等思想观念蕴涵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诉求,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实现了人类平等思想史上伟大的革命性变革,是认识和理解平等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平等运动是实现平等的途径和方法,平等运动领导者的阶级属性决定平等运动的性质与走向。平等制度作为人类在追求平等过程中形成的规则体系,具有独特的功能。平等思想观念、平等运动与平等制度作为有机的统一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关键词:平等;平等思想;平等运动;平等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内一系列与平等相关的问题陆续凸显,日益牵动着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目光,近年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决定和文件相继提出了与该主题相关的新命题和新论断。在此背景下,从历史与逻辑、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从不同的层次和维度对平等进行新的透视和解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毫无疑问,多年来,对平等的研究形成了诸多成果。相当多的学者从不同的领域,将平等区分为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加以具体研究;有的学者从过程的角度,将平等分解为起点(机会)平等、程序(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等等,相联系和相对应地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实现平等的原则、制度和机制的设计。然而,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而言,上述成果更重要的价值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起点。平等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乃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多形概念”,“在理论上弄明白谁抱有的见解是正确,这实在很困难。”我们认为,从不同的维度观察和分析,平等具有多种存在形态。本文拟从思想观念、运动和制度三个维度以及相互关系出发,认识、把握平等的内涵。

一、作为思想观念的平等

皮埃尔?勒鲁认为:“平等不是一个事实,或者更确切地说,不是我不知其外表的、偶尔从我们的一切演说、推理、法规中发现的事实;平等是一项原则,一种信仰,一个观念,这是关于社会和人类问题的并在今天人类思想上已经形成的唯一真实、正确、合理的原则。”平等作为一种思想观念,是平等在精神、意识领域的反映和表现。在历史的长河中,平等思想蕴涵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诉求。不同时代的人们都孜孜以求寻找它的真谛。“人类平等观念,久已成为公共信条,虽有强者,莫敢撄也。”在人类历史上,平等的思想观念曾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也曾栖身于宗教的圣物、政治的幻想、浪漫和理想的彼岸。它在工人阶级寻求自身解放的过程中成为科学,找到了实现平等的途径和动力。可以这样说,平等的思想观念贯穿于人类有史以来的全部过程。每一个时期的平等思想都会在其时代大环境的影响下显示出不同的特点。正如恩格斯所说,“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是永恒的真理。”因此,追溯历史上的平等思想家们的平等思想和观念,进行相应的比较,有助于我们的平等观念更加的科学化。

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派从法律意义上将平等看作真理和正义的要求,伯里克利提倡确立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平等权,悲剧作家则较早地从自然权利的角度论证平等法则,这一平等理想在斯多葛那里获得更加丰富的描述,而智者们则进一步将天赋与权利、智慧与美德联系起来,进一步使平等的内容体系具体化。与此同时,柏拉图虽然否定了自然正义意义上的平等,却在政治的理想国中谱就了人人平等的蓝图。亚里士多德吸纳了古希腊平等观念的精华,率先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平等思想,提出最稳定的正义需要构筑在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两种平等基础之上,认为公民具有平等的人格,并以平等为标准衡量政体的优劣。古罗马时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然成为罗马法学派的核心思想之一,塞内卡的超出社会结构的精神平等,西塞罗的理性平等和权利平等的学说,以及建筑在这些具体思想之上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平等观都体现出这一时期人们平等的思想观念体系已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中世纪,平等是神的创制、代表“上帝的话语”,体现为某种更深刻、更绝对的平等。在某种意义上,虽然精神层面的平等的确是为了掩盖现实生活中巨大不平等,但是它也彰显了生命权、人格尊严的绝对平等,“所有的人在天地间都是平等的。”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强调个人主义,将抽象的精神平等改造为更接近实践领域的人性平等,特别注重现实社会中的平等关系,着重论述了人类平等和自由的思想。近代意义上的平等思想来自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平等叙事的转向。“天赋人权论”是平等思想在体系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跨越。它既说明了权利应被平等地享有,又设计了符合这一判断的人性学说。格老秀斯较早地以平等权解释自然权利,霍布斯则提出了自然状态的平等通过作为自我存在意义上的自由成为社会中必然的平等,将人们的完全平等放在自然的天平上。近代平等思想的进步集中体现在由承认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平等到承认其政治上的平等。英国的平等派一方面主张激进的平等理念,另一方面也曾提出实现平等的现实方案,并提倡政治、经济领域内的共同平等。

作为开创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传统之一的洛克吸收了启蒙以来关于平等的进步观念,他一方面继承了平等派的政治平等主张,另一方面又借鉴和改造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更加注重两种平等的一贯性和一致性,提出了平等状态就是自然状态,人们的自然权利因其自然状态的平等而平等,这种自然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法律等形式既维系了经济领域的差序性,又坚决捍卫政治领域的普遍平等。孟德斯鸠则认真思考了民主共和制与平等的关系,指出民主共和制的原则是对祖国之爱、对平等之爱。需要注意的是,他的平等思想一方面体现了“民主的平等”的权利普遍性,另一方面其“共和的平等”的理论中却也内含着鲜明的倾向统治阶层的保守性,比如他提出“平等的真正精神的含义……并不打算不要主人,而是仅仅要和我们平等的人去当主人”,甚至认为“有君主政体就要有优越地位、品级,甚至高贵的出身。荣誉的性质要求优遇和高贵名爵。”伏尔泰支持洛克、孟德斯鸠的领域性、差序性平等的观点,但是他更关注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认为“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一人的真正生活,即自然生活,就是这样。”其反对人与人之间的从属关系,却对社会不平等和巨大的贫富差距表示冷漠,这准确地体现了新生资产阶级在对待君主、大贵族和无产阶级、社会底层态度时的两面性。

与以往西方的其他平等论者相比,卢梭的平等思想更加彻底,作为平等权利最重要的辩护者,他认为平等普遍适用于道德、法律、财产等不同领域,通过分析不平等,他深刻地批判了社会权威和私有制。,并精要地描述了不平等发展的三个阶段,揭示了不平等出现的根源,探讨了人类如何探求平等的可能路径,主张通过暴力革命实现平等并依托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建设平等的社会。指出“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的程度应当绝对平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和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的足以购买另一个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的不得不出卖自身。”卢梭重拾“节制”这一古典美德,从生命的有限性论证了自由、权利必须建立在自我节制的基础上,而普遍的节制是实现平等的基础。

除此以外,狄德罗、罗伯斯庇尔分别从理论设计和制度安排的角度论述了作为自然权利的平等和作为共和政体基础的平等。而潘恩则将欧洲的平等思想传播到美国,认为天赋权利的平等是实质的和绝对的,而公民权利的平等则可以调节,需要依靠政治统治的力量加以保障,阐明了平等权的历史性和阶段性。随着资产阶级平等思想的日益丰富,平等逐步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原则。杰弗逊明确指出人民平等权是一项宪法原则,《独立宣言》开宗明义地把思想家们所倡导的自由、平等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宣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从此,平等权利观念逐渐地植根于人们的心目之中。

现代平等思想 “不仅是人类理性的进步,同时也是文明与社会进步的现实表现”,形成了具体的、经验的、关注现实的平等观。边沁的功利主义的平等观主张“一个人的价值正好同另一个人一样”,每个人“只算一个,谁也不比一个人更多一些。”他将伦理、法律上的平等与法定权利联系起来,强调履行法定职责与享受相应权利的一致性。在边沁之后,约翰·密尔指出实现人类社会的最大幸福就必须促进人的权利平等、消灭特权;斯宾塞则认为人生而平等来源于人的内在的权利本能(自然情感)。

对于当时占主流的天赋论平等观,黑格尔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批判。他认为,权利来源于人的自由意志而非天赋,以此观之,“平等是理智的抽象同一性,反思着的思维从一般平庸的理智在遭遇到统一对某种差别的关系时,首先就想到这一点。在这里,平等只能是抽象的人本身的平等,正因为如此,所以关于占有的一切——它是这种不平等的基地——是属于抽象的人的平等之外的。”由于不同的人对自由意志占有存在多寡,因此“其实,人们当然是平等的,但他们仅仅作为人,即在他们的占有来源上是平等的。……但是特殊性的规定,即我占有多少的问题……”,“其实特殊性就是不平等所在之处,在这里,平等倒反是不法了。”

托克维尔从民主国家的理想境界角度看待平等,提出与自由和谐统一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因为人人都将完全平等,所以人人也将完全自由,反过来说,因为人人都将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将完全平等。”认为“显示民主时代的特点的占有支配地位的独特事实,是身份平等,在民主时代鼓励人们前进的主要激情,是对这种平等的热爱。”他认为“极端化”导致了平等悖论,因此必须警惕绝对不平等的出现。

勒鲁认为,“平等这个词概括了人类迄今为止所取得的一切进步,也就是说他概括了人类过去的一切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代表着人类已经走过的全部历程的结果、目的和最终事业。”他详细论证了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唯一基础,批判了狭隘性、虚伪性的平等观,区别了平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巨大差异,彰显了平等思想的永恒光辉。

西方平等思想观念的谱系中,空想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平等思想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空想社会主义的平等观以批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弊端为开端,阐发无产者的要求,描绘理想社会。他们借助西方理性主义的人性论思想,试图构建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后来的共产主义者更加深刻地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平等根源,提出平等社会的实践方案和权利要求,较为彻底地抛弃了以前空想社会主义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倾向,把平等思想推向了一个新高度。这些思想反映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权利要求,其中合理的、天才的设想和见解比比皆是。抛开其历史局限性,它们对西方古典平等观和资产阶级平等思想的全面超越也是值得人们肯定的。

在对资产阶级平等观展开批判的阵营中,无政府主义无疑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就其本质而言,无政府主义的平等思想既是一种极端的平等观,又是一种不彻底、易变化的平等观。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蒲鲁东主张完全平等,将完全平等作为完全无政府状态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他强调“平等权也是天赋的,不可以出卖和转让的权利,”“既不能受限制,也不能有例外”,并认为“有了平等的机会,求得美好的生活就应当是劳动者的任务了。”而巴枯宁则提出人性作为一种最高价值追求需要个人的充分自由,社会平等和团结互助则是实现这种自由的条件,而“政治平等只能建立在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平等来实现自由——这就是正义。”

在当代,平等作为一种整体性理想的地位正在消退,它的具体性和现实性则不断增强。在自由主义迅速发展的20世纪初,平等思想家广泛关注的是平等与自由这组重要的关联性范畴。特别是在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的争论中,平等与自由的优先性问题成为划分不同政治思想阵营的重要标尺。主张平等优先于自由的思想家一般认为自由的基础是平等,机会平等意味着人人平等,平等是一种最初权,而社会不公的矫正并非实现平等而是慷慨美德的延伸;而支持自由优先于平等的思想家则认为自由是人存在的目的,追求更多的自由是永恒不变的,平等作为自由的补充和限制体现了一种节制性,超出自由的平等就会侵犯人的自由而走向自由和平等的反面,因此“人生而平等”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在行政管理中享有平等地位;每一个都有平等的权利来表达他自己的判断;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来发展他自己的才能;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来贡献他可能贡献的任何东西。

随着政治哲学的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更加辩证地看待平等与自由的关系问题,托尼较为全面地诠释了英国式的温和平等观或现实的平等观。温和平等观反映了一种妥协主张,却缺乏规范性。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罗尔斯才通过其正义理论表达一种建构论的平等思想,力图找到平等在思辨与实践、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阿基米德点。他在平等问题上的调和是全面的,包括了方法论、理论预设、原则论证、可行性验证等诸多环节。围绕两个正义原则,他先后支持、验证和诠释了理性的平等、基本自由的平等、平等的流动性和现实的非平等均衡状态(正义状态)的认同性等问题,多层次、多面向地重塑了当代西方平等思想。正是这种综合性的建构论,重拾人们对平等实现的信心(如,哈耶克的否定平等观),又为诺齐克、德沃金、阿玛蒂亚?森、巴里(Brain Barry)等人提供了批判的机会和发微的可能。从某种意义上,罗尔斯之后的西方平等思想进入了一个现实平等与实质平等的角力时期。诺齐克的平等观是对国家主导下的平均主义倾向的抵制,米瑟斯的平等观是程序主义的法律平等论,艾德勒则认为平等是多元的,平等指导人们行动的基本原则,分为主体对平等的价值选择和主体对平等的价值追求两种层次与部分,萨托利将平等看作一种抗议性理想,“是个两面玲珑,而且是唯一的一个能够同时与相同性和公正联系在一起的概念。作为相同性的平等和作为公正的平等的纠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并构成了语言上的重合”,德沃金的平等观更加偏重于对象平等,即人们如何能够占有平等资源,使之与自身具有的平等美德相匹配,而阿玛蒂亚?森显然更加关注不平等问题,他的平等主张可概括为不断增强人们消除不平等的能力,以减少实际的不平等扩大现实的平等。在这些丰富的平等思想中,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平等思想演进的一些基本规律,并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可资借鉴的进步内容。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在共同创造辉煌历史的进程中,提出和创立了丰富的平等思想,形成了诸多平等观念,有关平等思想和观念也成为中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分”“别”“等”“差”为本质特征的传统社会中,平等思想家始终肯定均、平的价值,并将平等、公平强调为均平和平均,将大同与均平视为理想境界。

先秦是中国平等思想观念的萌芽时期,在此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王道平平”、“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等均平思想。儒家思想中蕴含了丰富的平等认识。整体而言,孔子理想中的平等社会是一个“大同社会”,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孔记?礼运》)具体而言,就是“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在他看来,财富分配不均的危害大于财富的多寡,因此孔子主张“博施济众”,“泛爱众”“均无贫”。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平等观,但其民本特征更为明显,认为“圣人与我同”(《孟子·告子上》)、“尧舜与人同耳”(《孟子·离娄下》)、“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离娄下》),表达了人在品质、人性上的完全平等。道家的均平思想具有出世的意境,侧重于原始平等。老子曾乐观地设想“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之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而对现实的不平等,他主张“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逆者。”(《老子·第七十七章》)。庄子的“至德之世”进一步表现了道家对理想的平等社会的假想,而且将这种理想建立在愚民则平的基础上,提出“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颂,知作而不知藏,与而不求其报,不知义之所适,不知礼之所将,猖狂妄行,乃蹈乎大方,其生可乐,其死可葬。”(《庄子·山木》)这种极乐世界中的平等状态及其实现过程,在思想起源层面类似于西方的“天赋论”。墨家注重实用之术,同情弱者是其一贯主张,因此它的社会平等思想体现为“尚贤”思想。而法家的平等思想体现出法度平等即工具性的平等观。与儒家提出的大同世界不同,法家眼中的理想的平等社会是一个“大治”社会。如商鞅所言“刑无等级”,即“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于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中国古代社会的平等思想首先体现在“社会下层劳苦群众的平等观念”,代表了被剥削阶级对平等的向往和斗争。东汉末农民军以“天下太平”,唐末农民起义军以“天平”、“平均”“均等”“均平”为政治旗帜;北宋农民起义提出“均贫富”,南宋农民起义提出“等贵贱”的政治口号。元末农民起义军断定“杀尽不平方太平”,主张“摧富益贫”;明末起义号召“均田免粮”;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以基督教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和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为理论依据,提出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

当平等观念成为一种具有正义价值的社会思潮之时,它就不再是穷人群体或被统治阶级所独有的观念了。明代思想家李贽在系统批判儒家和道学传统时,突出人心和所能的自然平等观,认为人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庶人非下,侯王非高”(《李氏文集》卷1,《明灯道古录》);主张人神平等(主要指人与佛)、“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答周西岩书》《焚书》卷1);提出氓圣平等,“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李贽文集》卷18);倡导男女平等,“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焚书》卷2,《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清初学者唐甄则提出了“天地之道故平”的思想。在他看来,人与人的天赋平等,平等是世间万物的基本准则,夫妻、君臣都应在面对个人生活、公共生活的过程中的规律尊重平等、实现平等。而身处社会变革之际的龚自珍以匡时济世之志,深刻阐发了“贫富论”。他认为,平等是君主治理天下的最高原则,是平天下、安天下的奋斗目标,天下安和食天下的基本原则,他的思想集中体现了“齐贫富”的本意,即“齐之以礼”,平、均、齐的主旨是每个社会成员按照宗法社会规范占有与等级地位相应的财富,无过与不及。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康有为从自然人性论出发,提出“人类平等是几何公理”,认为“人皆天所生也,因为天之子,同此圆首方是之形,同在一种族之中,至平等也。”他的平等思想中既有卢梭天赋人权论的影响,又有传统中国均平观的影子,还包含了乌托邦主义的情怀。他脑海中的真正平等,需要“去九界,即去国界、去级界、去种界、去形界、去家界、去产界、去乱界、去类界、去苦界。”而与康有为现实政治哲学中的“保守不同,谭嗣同激烈批判了作为中国古代平等观基础的“三纲五常”,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颠覆性地从打破等级社会的角度论述了人性平等、性别平等、地位平等、分配平等等问题,精妙地提出“平等者,致一之谓也,一则通矣,通则仁矣”。至于严复等新学家,则在不断引入西方平等思想的同时,初步完成了对中外平等思想的比较与综合,为中国近代平等思想的历史转型提供了较为全面的素材。

孙中山是近代中国将平等思想写入政治纲领的第一人。他提出“民族主义是对外人争平等的,不许外国人欺负中国人;民主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的,不许有军阀官僚的特别阶级,要求全国男女的政治地位一律平等;民生主义是对于贫富争平等的,不许全国男女有大富人和大穷人的分别,要人人能够做事,人人都有饭吃。” “平等是人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能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这体现了他基于机会平等的权利平等观。1912年颁行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确立权利平等,宣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的区别,并一体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营业、言论、集会、通信、信教等自由。

在“五四”运动时期,平等成为了先进知识分子津津乐道的文明观念。在思潮纷立、新旧学激烈交锋的年代里,平等成为革命和独立等新精神的天然同盟。“中国近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的统计表明,1900年到1905年,提到平等的文章数455篇,同时提到革命和平等为202篇,占平等文章的44%;1905年到1911年,提到平等的文章共计546篇,而同时提到革命和平等有210篇,占平等文章的38%;而1919年之后,提到平等的文章数迅速落后与革命为关键词的文献,这也许表明平等思想已然融入中国式现代革命观念,并开始指导中国革命。

古今中外平等思想观念的发展历程表明,平等思想观念应当是认识和理解平等的基本维度。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通过抨击不平等现象、颂扬平等社会、界定平等内涵、构建平等的价值体系等精神活动形成和丰富了平等的思想观念。平等思想观念不论内容是否抽象、体系是否健全,都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关系的反映。恩格斯曾这样指出:“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有充分的意义。”平等不是孤立的精神符号,如果没有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就不会有平等的呐喊和思辨。不同的平等思想观念对于不平等的实质、属性、程度、内容、领域乃至形式的不同理解,决定了平等思想观念的分殊。当然,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特别是不同的思维形式和情感因素对于平等思想观念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它们并不是决定平等思想观念内容的决定因素。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平等观时,分析了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和平等思想观念的关系,指出:“平等仅仅存在于同不平等的对立中,…,因此,它们还摆脱不了同以往历史的对立,就是说摆脱不了旧社会本身。”离开不平等本身的平等思想,除了一种纯粹的精神自足之外,并不能对人类追求平等的进程发挥积极的作用。这一观点也能在思想观念的内在逻辑中得到证明。

平等思想观念如同其他思想观念一样,“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种关系不是独断论的,需要借助思想谱系本身得以实现。思想观念是经过人的大脑及思维活动改造后的精神活动,具有主观性。 “一方面是在人类的本性中取得自己的来源,另一方面又从建立于私有财产基础上的社会环境中取得自己的来源”,“平等不是单一的理想,而是众多理想”,对于不平等现象,不同阶级、群体乃至个人会有不同的反映,存在着认识程度、认识内容和认识范围的不同。不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平等观大相径庭,而且即便是在相同时代、同一阶级内部的不同社会主体的平等观也各不相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们总是在反思、改造不平等的过程中形成不同的平等观。奴隶社会的政治结构决定了亚里士多德的平等观,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第三等级”在谋求经济地位政治合法化的斗争中必然宣称任何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应平等对待、不可侵犯。学术界提出的平等权利说、机会平等说、资源平等说、能力平等说、公正平等论,乃至“复合平等论”、“高阶公正性”(内格尔)等形形色色的平等思想观念等都是特定社会实践特别是政治实践的思维形式;平等意识和平等思维思考的都是“现实的平等”,“现实的平等”自然可以引申出“目的的平等”。这是一种基于经验、实践基础上的高级反映。深入分析不同形态的平等思想观念,那种人本主义的平等观解决的是人和神的关系平等、“地球宣言运动”的平等观则是物种平等的变形,这都可以归于人与非社会(广义自然)之间关系的平等观念;权利平等只不过是对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待的理论反映;伦理学中义务论,道德利他主义,以及黑格尔式的精神现象可以被看作是对于人为什么需要平等的客观解答。在平等思想观念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主体关系的演变,不断产生新的平等思想,要求改变既存的平等观,这种改造需要评价理性的介入。特别是作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平等观,蕴含了历史和现实的平等评价,并通过反思评价和建立价值体系的规范形态而确立平等思想的主导地位。可以说,平等思想从反动学说到虚幻的观念再到科学的境界,是一个发展过程。它的实践品格和精神属性决定了对人类在追求的平等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平等思想观念是一种主观性、多样性、创造性的意识活动,所以总是表现出客观和主观统一。这种特征赋予平等思想观念许多独特的功能。平等思想观念是一种具有反思性的思想,是批判的范畴和批判的方法的共同载体;平等思想观念对不平等的不满和平等理想的渴求,不但是平等思想观念的重要形式,而且直接唤醒被剥削受压迫社会主体追求自由、权利、公平对待的平等愿望和行动,特别在社会矛盾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平等思想观念往往是平等运动的导火索;平等思想观念告诉人们什么是平等、平等的目的、不平等的根源,实现平等途径等,并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将一般理念转化为个人意识和集体行动;平等思想不论是将平等视为一种理想状态还是斗争武器,平等思想观念都具有指向性,即便是不彻底的平等观,也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平等思想观念考量、评价现实是否平等,进而鼓动、号召和引导人们从事平等运动,因此,平等的思想观念具有批判、动员、引领和评价等功能。

纵观整个人类思想的全过程,不同时空、不同阶级的平等思想家大都阐发了各自的平等观,主要集中于对现实不平等的批评和对美好社会的诉求。对社会不公、阶级特权和贫富悬殊的抵制性呐喊构成整个平等思想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类型的平等思想往往是处于社会底层、社会不平等的受害者的直觉意识和革命呐喊。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平等主张,英国的平等派吁求的地位平等,法国第三等级对平等选举权的争取等都是这种平等理念在西方社会的表现;在东方,这种理念体现在从封建社会农民起义和革命中提出的“天下太平”、“杀尽不平方太平”,到“平均”、“均等”、“均贫富”、“均田免粮”再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旗帜“三民主义”等各种主张中。这种平等思想的确“是我们所有理想中最不知足的一个理想”。对平等的憧憬往往诉诸于某种人性的、政治的、社会的合意和合理状态,离不开“善”、“对”、“好”的道德判断。庄子提出的“和谐社会”,《礼记》中的大同社会,佛陀经文里的“彼岸”,神学家的“上帝之城”,乌托邦学者的“乌托邦”、“太阳城”,启蒙学者的“平等社会”,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想社会”,契约论者的“自然状态”,以及“交往共同体”的主要论旨等都是这种平等思想的典范。

众所周知,“人类从历史发展中继承下来的意识,它已经自然而然地渗透于人们业已习惯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之中”。这种表达不仅有情感的、直觉的,也有理性的;从平等思想观念的理性程度而言,既有表现为直观的、零散的、不稳定的、非系统的有关平等的情感性认知,也有系统化的平等理论,作为体系化的平等思想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思维活动,是对不平等现象的本质和平等主体的能动作用的升华凝练而就的平等思想,真正体现了平等思想的理论品格。具有理性化、系统化、科学化和创造性等特点。与情感性的平等理念相比,系统的平等理论对“意识和实践关系”的理性认识体现了它作为平等思想高级阶段的独特性。其教育、凝聚、鼓动、引导的功能和作用更为明显。作为学理性思想观念的平等是一种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它基本围绕“谁之平等、何物平等、何处平等、平等何为、平等何往”等基本范畴描述平等,存在理论假设,方法选择、解释路径和效果试错等学理性论述。

由于人类对于不平等根源的困惑和追求平等的迫切,使得平等蒙上了神秘的面纱,所以大量的平等学说都力图梳理平等的精神发展史,抽象的平等概念、形而上的逻辑推理和精神的“历史的叙述”的交叠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描述性的平等知觉。其本质都是将“问题刺激”从大脑中描述出来,试图解决的是判断能力与判断原则之间的一致性问题,即“历来的观念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关系”问题。“历史主义”和“现实主义”分别从判断能力决定判断原则及其相反的角度解答了,如何使“平等判断”和“平等原则”相吻合。这一类型平等观的特点在于它们建立起不同理论来说明平等判断的能力。人们对于“持久的不平等”与“永恒的平等”的对立命题,使得平等知觉、平等认知更加深入化、多面化和综合化。

人类平等思想观念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表明,平等思想观念是一个复杂的范畴结构,存在于多层次和领域的发展过程,其相对独立性和交互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平等思想观念的丰富和发展。平等思想观念的内容、构造和目的不同,它们对于不平等观察的深刻程度、理解平等的成熟程度和解释平等的完备程度更是大相径庭。在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诞生之前,形形色色的平等思想观念无论是批判性的平等观念、还是憧憬式的平等思想,不论是作为政治口号的平等,还是作为学理性的平等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未能将平等思想观念与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未曾找到平等的基础和实现平等的社会力量以及途径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实现了人类平等思想史上伟大的革命性变革,它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特别是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社会关系过程中,通过揭露各种虚伪和不彻底的平等观而批判地建构起来的,并逐步在无产阶级夺取和建设政权的过程中得到丰富发展。其最显著的理论特点就是“批判”,正如列宁曾经指出的那样“任何一个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人,甚至任何一个只要读过一本叙述马克思学说的通俗读物的人都会知道:马克思恰恰是把他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很大一部分写作和很大一部分科学研究用来嘲笑自由、平等、多数人的意志,嘲笑把这一切说得天花乱坠的各种边沁分子,用来证明这些词句掩盖着被用来压迫劳动群众的商品所有者的自由、资本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从不美化平等,将其奉若神明;而是从实际的平等思想观念即历史的、现实的、形形色色的平等观入手,批判地建构他们的平等观。

有学者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平等的反思存在两个角度,“(1)理论批判的角度,如对杜林、拉萨尔和蒲鲁东抽象平等观的批判;(2)现实批判的角度,即对资产阶级平等原则之虚伪性、欺骗性和反动性的无情揭露和批判”。这些都指向现实的旧世界,“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决定,那么我们便会更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

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平等占有思想”时就指出平等占有观的错误在于“蒲鲁东在政治经济学的异化范围内来克服政治经济的异化”,这就不得不落入脱离实物、人的存在和人与人的关系抽象的谈平等的窠臼,也不能从本质上理解不平等产生的根源。而对于拉萨尔的劳动平等论,马克思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财富并不因为劳动量的增多而获得平等的可能,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劳动是不可能平等的,因为不平等是阶级社会条件下社会生产方式的必然表现,本质上“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不论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鲁里亚的神权政治首领,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在劳动者不掌握生产资料的任何时代,平等只能是虚伪的或者不彻底的。当杜林提出“作为意志相等的平等观”并据此描摹出人类平等的理想未来时,恩格斯戏谑般地讽刺杜林的平等观是这样的:“他们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的和个人的特性,以致留在这两个人身上的除了人这个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于是,他们当然是“完全平等”了。”总之,就整体而言,马克思主义的平等思想从本质上反对将平等思想与其存在的物质的社会关系割裂的观点,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迈向科学理论的首要步骤。

马克思主义者总是站在最普通、最底层的社会大众层面分析社会不平等问题。这种阶级立场决定了他们的平等思想不满意于既往平等思想提出的各种理想图景,而是从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角度揭露意识形态统治阶层许诺的平等幻境。马克思主张对于思想启蒙的反思一定要做到内容上坚决,即将严厉斥责资产阶级平等论者的平等观与纠正无产阶级平等主义者的思想谜团结合起来。前者的揭露是否彻底极大影响了后者的说服力。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不同场合屡次强调对于统治阶级的平等意识形态应该谨慎提防、彻底抛弃,他们指出“一旦资产阶级把意识形态阶层看作自己的亲骨肉,到处按照自己的本性把它们改造成为自己的伙计;……。这是资产阶级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力求‘在经济学上’证明它从前批判过的东西是合理的”,而那些在平等价值符号装扮下的“所有过去的时代,实行这种吸血的制度,都是以各种各样的道德、宗教和政治的借口来粉饰的”,平等不过是其中最具蛊惑力的说教之一,而“资本主义既有形式上的平等,又有经济上的不平等和随之而来的社会的不平等”,因此“各阶级的平等,照字面上理解,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所拼命鼓吹的‘资本和劳动的协调’”,而不论它们形式如何,只要站在一切受压迫被剥削阶级及无产阶级的立场看,那种永恒平等、调和平等和妥协平等终将是一种思想谬误。这就使得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不但具备了一切平等思想的一般功能,而且在彻底批判的绝望中给真正平等以实现的希望,它“已教会很多人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教他们至少要努力去减少这些现象”,而这也自然引向了批判的另一层含义——建构。

必须承认,对于平等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像其他平等思想家一样专门进行研究,因为他们“没有时间,也不打算,更没有书斋的宁静,来把这些思想全部整理出来。”因此,理解建构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其内容应该有三个方面的来源: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中蕴含的平等观、从马克思主义对其他平等观念批评中反射出来的平等观、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类似于平等范畴的其他范畴论述中(如自由、民主、正义、权利等)引申出来的平等观。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劳动的物质世界决定了不平等的存在以及平等意识的出现。平等思想是平等意识的高级形态。人的意识是在长期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出现的,这种改造活动就是社会实践——劳动。劳动为平等意识的出现提供了客观基础。不论从哪个角度观察和分析,平等意识都是人通过劳动改造物质世界的必然结果,它“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而且“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阶段,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至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持久巩固,并且不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或甚至衰落。”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平等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认识活动的产物。恩格斯指出,“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人类反对不平等的实践活动决定了平等思想的内容及其历史面貌。“在最古老的自然形成的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在古希腊罗马的民主政体中也是如此。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的作用比任何平等要大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等等,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希腊罗马人看来是发了疯。——……基督教只承认一切人的一种平等,即原罪的平等,这同它曾经作为奴隶和被压迫者的宗教的性质是完全适合的。此外,基督教至多还承认上帝的选民的平等,但是这种平等只是在开始时才被强调过。在新宗教的最初阶段同样可以发现财产共有的痕迹,这与其说是来源于真正的平等观念,不如说是来源于被迫害者的团结。僧侣和俗人对立的确立,很快就使这种基督教平等的萌芽也归于消失……可是大家知道,从资产阶级由封建时代的市民等级破茧而出的时候起,从中世纪的等级转变为现代的阶级的时候起,资产阶级就由它的影子即无产阶级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随着。同样地,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由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伴随着。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起初采取宗教的形式,借助于原始基督教,以后就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论本身为依据了。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 “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主义反对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的平等空想,认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真正平等的实现需要很长的历史过程,当然这不是一个消极等待的过程,可以通过革命运动、制度建设等多种手段加以实现。

列宁把平等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他认为:“谁承认阶级斗争,谁就应当承认在资产阶级共和国中,‘自由’和‘平等’只能表现为而且从来就表现为商品所有者的平等和自由,资本的平等和自由。”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不消灭阶级,就谈不到个人的真正自由(不是有产者的自由),就谈不到人与人之间在社会政治关系上的真正平等(不是有产者和无产者、饱食者和挨饿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虚伪的平等)”, “只要阶级还没有消灭,对于自由和平等的任何议论都应当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哪一个阶级的自由?到底怎样使用这种自由?是哪个阶级同哪个阶级的平等?到底是哪一方面的平等?……只要闭口不谈这些问题,不谈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和平等的口号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谎话和伪善。”他曾这样指出,“恩格斯说得万分正确。平等的概念如果与消灭阶级无关,那就是一种极端愚蠢而荒谬的偏见。……如果不把平等理解为消灭阶级,平等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我们说:我们要争取的平等就是消灭阶级。因此也要消灭工农之间的阶级差别。这正是我们的目的。”他说:“无产阶级革命将彻底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因而也将彻底消灭由这种划分所产生的任何社会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在列宁关于平等的思想中,男女平等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积极主张在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他曾强调指出“简单说来,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斯大林曾概括马克思主义平等观 “马克思主义所了解的平等,并不是个人需要和日常生活方面的平等,而是阶级的消灭。这就是说:(甲)在推翻和剥夺资本家以后,一切劳动者都平等地摆脱剥削而得到解放;(乙)在生产资料转归全社会公有以后,对于大家都平等地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丙)大家都有按各人能力劳动的平等义务。一切劳动者都有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社会主义社会);(丁)大家都有按各人能力劳动的平等义务,一切劳动者都有按需分配的平等权利(共产主义社会),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在社会主义时期或共产主义时期,各人的口味和需要在质量上或在数量上都不是而且也不能是彼此一样,大家是平等的。”

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认为经济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基础,将消灭剥削和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平等的核心内容,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势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策略,他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 政治平等是毛泽东平等思想的核心内容。在毛泽东看来,政治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保障,平等的历史前景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是建立在消灭阶级特权和阶级基础上的平等,并将此作为实质平等和形式平等的前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尚不足以支撑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平等权利、促进社会成员的平等意识,在此情况下,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彻底推翻一切特权、消灭三大差别,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造旧的社会分工。特别是在政党平等和民族平等问题上,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重视民族平等,抗战时期就强调“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 他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民族歧视,认为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 认为民族平等是一项基本的政治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即“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 ,而且要“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 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认为民族之间的平等是本质上的平等,基于恩惠基础上的民族平等是虚伪的,因此“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 除此以外,毛泽东较早地认识到社会平等(公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人们的工作有所不同,职务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论官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 ,提出“发动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 ,将社会平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景目标。邓小平提出以先进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证明社会主义平等的先进性,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平等的真实性,通过各种体制的改革,以调整、协调的社会主义的各种关系推动平等的共享性。进入新世纪以来,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谱系中,更加强调社会公平正义。并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相一致的要求,实现了平等思想的深化和飞跃。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平等理论并不是抽象地谈论平等,简单地情感式地憧憬、设计平等社会,而是将平等与人类社会实践、特别是与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尤其是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考察、分析,并真正找到了实现平等的动力、途径和方法,具有无可比拟的科学性和现代价值,毫无疑问是认识和理解平等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

二、作为运动的平等

平等运动是解决不平等问题的直接动力与实现平等的途径和方法。许多以“平等思想家”自诩的人往往蔑视平等运动,画地为牢,甚至厌恶和恐惧谈论平等运动,美其名曰“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而其实质不过是保证其在形而上学的平等“罗陀斯”里自我陶醉。中外历史告诉我们,平等不应当停留在“彼岸世界”的理想国中,而应该具体到实现这一理想的历史运动中。平等运动是一切不平等的旧制度的天然敌人,旧制度从来不会主动退出历史舞台,总是需要平等运动作为新制度的“助产士”。离开了平等运动,平等就没有进步的可能;平等运动作为所有社会进步和平等发展的孵化器,都表明平等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不完全是自然的,而需要自觉的历史活动,平等运动使“平等”富有生命力。

从平等运动的历史来看,平等运动具有多种类型和属性。一切平等运动往往都指向某种不平等,都是对不平等社会的反动。从某种意义上观察,历代历次平等运动明显表现出两种主要方式,即偶发的平等运动和理性的平等运动。从某种意义上,区分这两种方式,便于总结平等运动的历史经验,真正发现平等运动的根本动力和有效途径。

偶发的平等运动,顾名思义是指引发平等运动的主要原因是某种或某些具体不平等现象引发的激烈的利益冲突和阶级冲突,其目的是消除极端化的局部的不平等,以争取和维护某些权益的运动。偶发式的平等运动具有几个重要的特点:1、缺乏纲领。不仅表现在运动的组织和发生是针对某一不平等现象或者特权阶级的具体人物,而且缺乏先进思想的指导;2、缺乏缜密的论证和准备。对平等运动的客观形势没有深入的分析,带有一定的盲动性;3、缺乏一贯性。虽然可能提出若干平等性的口号,但这些口号往往缺乏现实性,无法在运动中得以实现,或者一时得到了满足却不能持续下去;4、领导者缺乏远见卓识,往往在运动初见成效或者陷入困境时成为“保守派”、“投降派”并背离平等运动的初衷,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

理性的自觉的平等运动,是在一定的平等理论的指引下开展的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革命性活动。其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具有先进阶级的领导,二是具有系统科学理论的指导。更为主要的是由于社会不平等现象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并为领导者所认识。

站在历史的高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察问题,平等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指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人类社会的历史和自然史是同一的,人的意识、认识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在物质生产中逐渐产生形成的。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是人第一个有意识、目的的活动,其他一切活动都来源于此,这表明“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从自然历史过程的角度理解平等运动,可以作这样的解释:社会生产方式推动平等运动。自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不平等的现实就摆在人类面前,从此人类也就萌发了有关现实社会是否平等的探索,并开始了为争取平等而进行的斗争。这种探索和斗争交织在一起,汇集为平等的历史画卷。这种历史的发展,尽管具有平等观念和平等运动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和规律,但真实的内在原因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产方式的作用。一方面,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人的需要的内容和水平,从原始社会的低级的简单的粗糙的生存需要,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较为单纯和简单的生活生产需要,再到高度商品化社会的物质精神等各方面的发展需要,最终实现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物质极大丰富条件下的自由发展需要,生产力的水平及其与生产关系的协调性不但决定了平等的主体和对象,而且还决定平等实现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它)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生产资料掌握在剥削阶级手里,劳动者的劳动就只能是异化劳动而已,只是受剥削的程度不同罢了,在此基础上的社会交往形式不可能存在事实上的平等。另一方面,平等的实现程度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和反映。而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是不会停歇的,由此推动平等诉求的变迁,直接决定了平等运动的动态性。因此,只有真实的平等代替形式的平等,平等运动才能停止(消亡)。

阶级对立决定了平等运动的不可避免性。尽管平等运动的规模、内容、水平和领域千差万别,但是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平等运动遍及人类活动的绝大部分时空。人类的第一需要是生存需要,这就决定了利益存在的必然性,“每一个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利益的实现来自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生产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交往形式的全部。特别是生产的社会关系通过劳动、分工和交换,使得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差距逐步扩大,一方面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界限和鸿沟,这种隔阂逐渐成为阶层、等级和阶级。另一方面,以阶层、等级和阶级为单位的社会力量推动了劳动、分工和分配的进一步深化,带来阶级利益的矛盾,并不断要求解决这种矛盾,由此带来了“不平等的阶级根源”与“平等的阶级斗争”之间的对立统一。因此,平等运动是处在不同阶级和同一阶级内不同派系的平等主体的现实活动,而平等运动的真正实现“单有探寻‘捷径’的善良天真的愿望是很不够的,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需要成为这样一个思想家,他不是代表置身于斗争之外的直接生产者,而是代表那些投身火热的斗争并完全与资产阶级的‘生活分开’的人们。”

既然平等运动总是某个阶级的具体行为,那么平等运动的参与者的阶级属性就决定了平等运动的状况。平等运动的主体尤其是领导者的属性决定了平等运动的性质。资产阶级推翻贵族特权阶级的努力,只是要求他们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得到国家权力的平等保障,而当无产阶级试图将“人人平等”的理想付诸实践时,即使是最革命的资产阶级平等派也会自然地露出保守主义的真实面目。尽管工人、失地农民、小手工业者等是近代以来历次平等运动的重要力量,但在分享运动成果时,要么被贵族和资产阶级拉拢腐化、要么被裹挟蒙蔽。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是别的,只是因为那时的无产阶级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核心利益和根本利益,并没有将斗争和运动引向维护自身权益和经济政治地位的高度,在政治上是从属者,对其他阶级仍然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因而也就难免会沦为其他阶级“平等运动参与者”工具的地步。正因为如此,近代以来,没有无产阶级真正参与的平等运动终究是乏力和不彻底的,在旧的不平等势力强大或者复辟的时候,平等运动往往陷入低谷甚至灰飞烟灭。不可否认“资产阶级在同中世纪的、封建的、农奴制的等级特权的斗争中,提出了全体公民权利平等的要求”,但实现这种要求的过程充满了妥协和自我欺骗。以其他阶级为骨干的平等运动的曲折性根源于阶级的矛盾本性。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的吉伦特派挑起了以争取平等权益为名的战争,却在运动中倒台。其原因不外乎是他们“宣布了战争,但又不知道如何去进行这场战争;他们废除了国王,但又不敢判处国王死刑;他们请求人民支持他们反对君主制,但又拒绝与人民一道进行统治;他们促成了经济危机的恶化,却又拒不满足人民的全部要求。”阶级的局限性限制了平等运动的真实性和彻底性。取代这种形式的平等运动,应当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在阶级意识不断觉醒和阶级组织逐步健全条件下出现的无产阶级的平等运动,而这种平等运动要求有一个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核心领导和科学理论为指导思想。

领导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曾这样指出“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他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平等运动的领导权既来自于平等运动参与者的先进性,又体现了这种先进性的能动要求。实现无产阶级平等运动的领导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生产方式的根本作用之外,它还需要经过长期而艰苦的探索。其一,只有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才能掌握平等运动的领导权。这种先进性不仅仅是阶级的先进性,而且包括理论的先进性,即“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平等运动领导权问题决定了平等运动的性质和走向,就无产阶级政党而言,广泛联系并支持无产阶级的平等运动,不是从党派性、局部性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出发,而是要求最终实现整个社会从不平等中彻底解放出来,强调政党在平等运动中与资产阶级平等法权的差异性(对抗性),这是无产阶级平等运动区别于资产阶级平等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无产阶级的平等运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领导这一运动的政党,在平等运动的彻底性和终极目的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要坚持领导权,应当有明确科学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的彻底性决定了平等运动的坚定性。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不平等现象以来,平等运动随着人民群众的不断觉醒而逐渐成熟。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平等运动领导阶级的成熟程度决定了平等运动的性质、规模和最终结果。当然平等运动领导者的觉醒程度取决于平等运动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国际共产主义的历史轨迹和基本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运动才能具有正确的方向和路线,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修正主义,有力地推动平等运动健康的发展。

平等运动指导理论的彻底性必须以反对资产阶级的平等理论为前提。无产阶级肯定资产阶级的平等理论主张——废除一切不平等的阶级特权,实现政治平等的进步性。但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资产阶级领导的平等运动只能实现政治平等,而不可能触及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因此他们的理论只能应用于抽象的平等原则。无产阶级平等运动只有从理论上彻底批判和推翻资产阶级的平等学说,才能够向人民群众说明资本主义平等运动的不彻底性,唤醒广大劳动者不断革命的热情,并逐步形成以实现真正平等为目的的平等运动。除此之外,还应当认真辨别除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各种社会主义派别的具体平等主张。社会主义各流派的共性特征,就是这些派别都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并提出了很多方案废除或改造这种不平等。但是,这些思想之间的侧重点和具体主张又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如有的社会主义者主张极端的平均主义和财产共有、有的则愿意在减轻剥削条件下与资产阶级妥协,有的持有激烈的革命主义倾向、有的则倾向于温和的调和理论,还有的则是群众运动论的信奉者和密谋派痴迷者。这些平等理论反映出城市小资产阶级、流氓无产者、农民阶级等阶级具体琐碎的利益诉求,他们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和政治统治的问题上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共识,但是由于指导思想的非科学性和不彻底性,导致往往在革命的艰难时刻、在其自身利益受损和更大范围的平等运动到来时,逶迤不前甚至背叛无产阶级争取平等的运动斗争。这些原则和思想或许比资产阶级的平等理论更加值得警惕。

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工人阶级平等运动的理论体系,从平等运动的主体、动力、过程和长期性等方面为无产阶级平等运动谱就了宏伟的蓝图。将无产阶级看作进行平等运动的主体,他们参加平等运动的宗旨彻底性体现在“(1)实现同资产者利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进行暴力的民主的革命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关于平等运动动力问题的理论,来源于社会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资产阶级平等运动无法克服其固有的内在矛盾,只有无产阶级平等运动的不断发展,才能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面对敌对的、虚幻的和混乱的平等观念,工人阶级不但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巩固运动成果,而且“一时一刻也不能因为听信民主派小资产者的花言巧语而动摇对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组织的信念。他们的战斗口号应该是:不断革命。”显然,马克思主义是最彻底的平等理论,以此为指导,不但能够揭露既往一切平等运动的优劣和真假,而且能够推动平等运动顺利发展。

平等运动不仅善于破坏一个旧的不平等社会,而且也能够建立一个平等社会。无产阶级夺政权之后,将平等原则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建设中,采用建设性的改革性措施实现平等,这就要求必须实现经济发展,寻求包容性增长的有效途径,加快民主政治建设和各项平等制度的建立,不断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民覆盖,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者有其屋、老有所养、病有所治、教有所及;与此同时,必须有效地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结构性不平等问题——发展不均衡、分配不公平、权利不平等等,防止利益集团的出现,杜绝“合理的不平等”的错误意识;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对于社会矛盾特别是因为腐败、政策不公正、利益偏狭等引起的社会对立不能简单地划归为稳定问题,支持人民群众的平等主张和行为,在法制秩序内实现党对平等运动的正确领导。共产党领导的平等运动的基本原则是明确的,那就是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才能真正实现平等。

三、作为制度的平等

平等制度的意义在于逐步实现平等的规范化。平等制度的设置和演变从本质上反映特定社会的性质、阶级关系和利益关系格局。人们对于某个时代或者社会的平等程度的评价和比较,首要标准就是平等制度的状况。这是因为平等制度对严重损害社会成员利益、危害社会结构稳定和干扰政治公正和谐的不平等问题被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当然,由于社会发展阶段和阶级关系的现实性,真正的平等并不能一蹴而就,并从这个制度中获得改造不平等和实现真正平等的积极因素。因而也就自然会为维持平等制度的持续存在进行自我调整,成为实现平等的基本框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平等制度的构建具有优先性。

一般而言,制度是社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平等制度作为制度化的平等,是人类在追求平等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平等的规则体系,具有独特的功能。

第一,保障功能。主要是指平等制度能够保障平等的实现。在实现平等的过程中,人们通过制度保存并继承历史上的平等思想和平等运动的成果。在当今几乎所有的平等表达中,平等制度是唯一能够体现平等原则、路径和结果的结构。事实上,得到制度保障的平等才是合法的。身份平等是平等制度王冠上的蓝宝石。西耶斯有一段论述“1. 第三等级是什么?是一切。2. 迄今为止,第三等级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么?什么也不是。3. 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这是法国大革命平等思想的精华,也是整个大革命的根本诉求。在争取平等的斗争中,获得某种地位的诉求只有上升为制度才能够得到保障。正因为如此,《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不但成为法国平等制度的体现,而且将人人生而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通过宪法这一政治制度形态固定下来。不论历史风云如何变幻,帝国和共和国交叠不休,革命与反革命斗争不断,人们试乎相信任何政权在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应该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无差别的人格尊严。反之,失去了制度的保障,即平等思想和平等运动无法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则往往会陷入循环往复的怪圈。当然,这样的制度保障是极其有限的。新中国建立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与社会平等制度从根本上真正保障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平等地位与平等权利。事实上,制度要么保障平等,要么保障不平等,二者之间不存在灰色地带。因此,平等的主张如果不能获得制度的保障,那么就要接受不平等的控制。

第二,规制功能。从制度作用对象的角度而言,保障功能针对的是合法的平等权利,而规制功能则是不平等的行为。平等制度之所以具有规制功能,是因为平等制度并不等于平等的真正实现。马克思指出:“在宗法制度、种姓制度、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下,整个社会的分工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这些规则是由哪个立法者确定的吗?不是。它们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才上升为法律。”正因为如此平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平等的实现程度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平等以及平等的最终实现都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只有当经济社会发展到社会分工、阶级彻底消亡后,平等才能最终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任何平等制度尽管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步骤,但是必定存在不彻底性,特别是阶级性决定了平等制度必定要为统治阶级服务,根本上保障的是统治阶级的平等权利和诉求。近代历史一再证明,在推翻封建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不但是自诩为“第三等级”,以“平等派”、“社会党”自居。一旦他们掌握了政权,却只承认资产阶级的平等,而背弃了昔日的“革命战友”,甚至将剥削等不平等现象合法化。但是,他们却忌惮旧势力和无产者的联盟,因此在制度设计中既彻底与旧的不平等决裂,又增加了诸多限制。这种不同平等主体的博弈,直接催生了平等制度的规制作用。在规制功能的演变中,统治阶级力图实现的是对于被统治阶级的规制,即迫使他们服从现行制度而维护他们的不平等特权;同时,竭力避免规制的反身效应。以选举制度为例,在破除性别、种族、财产不平等的同时,资产阶级发明了选区设计、多轮选举和“选举嘉年华”,巧妙地将不平等输入选举制度,并奉之为平等制度的典范。这当然也是规制功能的作用结果,也是不可完成的永恒神话。概括起来讲,制度的规制功能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它可以表现为立法和法律,通过立法界定平等实现的范围和内容,以法律的强制性强制人们遵守平等规范,并对违法平等制度行为进行制裁。也可以表现为礼俗、习惯或乡约,通过非正式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认同控制人们的平等意识,控制公共领域之外的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还可以表现为国家暴力机关的强制行动,即通过军队、法院、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关,以恢复社会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和恢复政治平等等理由,实行司法裁决、社会控制甚至镇压行为。总之,平等制度的规制范围十分广泛,凡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都必然体现为一定的规制作用。

第三,引导功能。任何制度都必然体现创制者的意志,而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有利于对这种意志的灌输和教化。具体而言,这种功能包括几种主要方法。1、启蒙式的引导。通过平等制度,启发人们追求对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不清或者以前无法主张的平等权益。2、激励式的引导。平等制度作为包含价值标准的制度框架,具有平等价值的鼓动性,鼓励人们在平等化的政治体制中,实现个体在经济、政治、社会的相互对等,这种制度的动员性通过平等主体范围的扩大,不但激发人们的平等感,而且鼓励人们通过合法行为保护此种平等制度。3、解释式的引导。尽管阶级社会的平等制度是不彻底的,但是平等制度的存在毕竟是实现平等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局限性和本质的局限性决定了平等制度不是真正的平等,而平等制度内部也必然面临不平等问题的挑战。在此情况下,平等制度可以通过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相关体制的变改,将不平等问题消解在制度稳定允许的范围内,或者健全制度的某些内容和形式使之更加符合人们不断提升的平等认知,引导人们在渐进改革中维持既存平等制度的稳定。4、教育式的引导。从总体而言,平等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关于平等的哲学的、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等的理论。因此,一种平等制度的存在必然会引发人们对于平等、平等制度和实际制度的平等性等问题的思考,特别是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形成平等制度的思考,这些思考不但推动制度的文明化,而且深化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当然更加深入、系统的平等意识的形成需要平等制度的教育引导。5、批判式的引导。当一种平等制度赖以维系的社会生产方式不复存在,新的追求平等的主体、利益诉求和阶级基础已然形成之时,旧制度就铸就了自己的掘墓者。旧的平等制度便成为人们追求平等的批判导师,催生出新的平等思想、鼓舞人们投身新的平等运动,为新的平等制度诞生提供一切准备。

第四,象征功能。理解平等必须在一定平等制度的环境中思考平等的相关问题。众所周知,人们总是在他们的社会环境中评价,推论,追求目标,承担责任,解释生活。对平等也是如此,离开了具体的平等制度,平等就只能停留在空想和混乱之中。制度创制实际上是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通过制度的形式制度化,成为人人都可理解、都应遵守的规则体系。这就意味着平等制度的创制为平等的实现提供了最直观具有象征意义的“真实的文本”。这些象征物,可以是平等“法典”,拿破仑就曾这样指出“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胜利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它可以是国家象征,这种象征物经常能够巧妙地将平等制度的基本精神和根本诉求通过艺术性的手段展现给人们,正如法国人民可能无法重述《人权宣言》和所有平等权利,但却能够胸佩“三色徽章”捍卫平等法典,而“‘正直的共和派’的祖先们曾经拿着他们的象征即三色旗走遍了全欧洲”;它还可以是文化结构,在平等制度运行中逐步形成具有自然、民族、地域等特性的制度文化,作为象征的平等制度文化不是松散的,而是经过制度运作后体系化的文化表征。韦伯曾说:“法律的逻辑结构里,有某些共同的特色,却是彼此极为不同的支配形态所产生出来的。”,可见即便是最刻板和理性的法律也需要面对这种文化结构的支配。当然,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平等制度还有许多象征物,它们的作用范围和效力各不相同,但它们集合起来便构成了平等制度的“软实力”,极大地支撑着平等制度的存续。

第五,沟通功能。平等制度的根本作用之一是打破不平等的制度壁垒,促进社会流动。这个作用需要借助沟通功能。平等制度的沟通功能将平等主体置入一个可供平等交谈的制度结构,使得人们能够借助平等制度赋予平等权利,自由地发挥自己的力量进行交流。平等制度的平等属性决定着沟通功能的必然性,与一切不平等制度相比,平等制度并不是依靠强力、霸权获得合法性权威,而是在人们就各种利益、尊严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产生发展的,离开沟通的顺畅,平等制度就无法维系。与此同时,平等制度的制度形态决定了沟通功能的可行性,在不平等现象充斥人类社会时,人们的平等诉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只能以反政府、无政府或者革命主义的形态表达。制度建立了一个“意见集散地”,在一定程度上将平等主体的复杂需要控制在一定的秩序框架内,在相对固定的领域内针对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以达成共识的协商。平等制度的沟通功能不但有利于减少危害平等制度存续的破坏性行为,又能够成为平等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是平等制度保持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需要提出来的是平等制度的各项功能是从整体意义上、从积极意义上而言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体现不同阶级利益的平等制度,其功能发挥的程度和范围截然不同,这是观察分析平等制度功能所必须铭记的。尤其切记的是平等制度是具体的历史的,从来没有超越时空的不加区分的平等制度。

平等制度在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类型。就平等制度的创制主体和享受主体而言,可以划分为资本主义平等制度和社会主义平等制度。资产阶级是第一个公开挑战不平等的等级社会秩序的阶级,这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也是资产阶级的阶级属性的内在要求。在经过了漫长的中世纪后,农业耕种技术及其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生产工具的进步、分工的细化和手工业的壮大。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社会生产的专门化水平不断提高,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家族领地式的封建自然经济被以商品贸易和货币交换为主的商品经济取代,特别是买卖劳动力的出现不但带动了现代工商业的发展,而且打破陈旧的生产关系(例如同业公会)。为了适应这种变化,那种封建主义的土地制度、身份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资产阶级的精明之处就在于将他们的根本利益与无产阶级的生存困境和权利诉求结合起来,用“平等”掩盖了“利益”和“阶级”,用商品的平等性取代了人的平等,用“劳动—工资”的平等遮蔽了剩余价值的剥削,在这时没有什么比“平等制度”更加激动人心。资本主义国家的平等制度“证明这一社会形式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样高度的水平所必需的:在这个水平上,社会全体成员的平等的、合乎人的尊严的发展,才有可能。”

资本主义平等制度本质上是维护资本私有制的制度保障,必须在平等实现的历史和现实中理解这种平等制度。由于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基础是社会生产资料特别是资本的私有制与雇佣劳动中的剥削关系。因此,资本主义平等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资产阶级巩固私有制和强化剥削的制度安排,是在资本控制整个社会生活的前提下,维护资产阶级的剥削和统治的支配性平等制度,是维护资本主义政治秩序工具。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创制者是资产阶级,不论是在国王的等级会议还是资产阶级的议会,掌握平等制度创制权的只能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运行必须体现资产阶级的需要,“按照市场过程来设计政治过程,实行所谓选举制、代议制这些形式上全民自由平等的制度,使得政治过程成为类市场过程。但是,由于这些制度的实际运行要求金钱的驱动,……(是)资产阶级实际控制和主导着……”;资本主义平等制度在具体执行中保证资产阶级内部的平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包括福利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和行政领域内的一系列变革微调,都是为了调和资产阶级内部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巩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和调节经济社会危机下的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资本主义平等制度虽然也在缓慢地发展演变中,但只要这种制度仍然保持着服务于资产阶级,而不是实现向更高层级平等制度的飞跃质变,它在实践中维护平等的功效也终究是相当有限并令人怀疑的。

相较而言,取代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社会主义平等制度,建立在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上,是对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否定与超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社会化大生产,突破限制和阻碍其发展的社会分工,否定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主张公有制条件下的相互平等和按劳分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催生了无产阶级,他们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逐步成熟的无产阶级必然要求否定资本主义的平等制度维护的剥削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建立体现和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平等制度。通过革命斗争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平等制度从根本上取代资本主义平等制度,以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权利为基础进行制度构建,最终确立需要逐步抛弃资本主义平等制度。毫无疑问,任何对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挑战都是对于资产阶级利益的否定,都会受到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镇压。因此无产阶级只有打破这种旧的制度,才能确立真正的平等制度。当然,社会主义平等制度并非一蹴而就。由于社会生产方式状况的制约,本质的先进性和目标的合理性并不可能一步到位。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平等制度的长期性并不等于掩盖问题,“而在于要自觉地参加我们眼前发生的改造社会的历史进程”,“问题不在于走得多快,而在于往哪里走。”

就平等制度在社会诸领域的体现而言,可以主要划分为经济平等制度、政治平等制度和文化平等制度等。经济平等的意义和作用主要取决于经济关系和以生产资料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在以往的阶级社会,真正平等的经济制度是不存在的。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是要建立平等的经济制度。现阶段中国平等的经济制度意味着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从根本上真正建立和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逐步探索经济体制和社会组织的利益分配形式和途径,促进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促进劳动者享有不同形式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充分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过程中管理权的结合,实现经济关系中的主人翁地位。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革新公平分配的理念和办法,祛除经济制度中的不平等因素,使得人们充分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经济平等制度不仅是本质的,而且是具体的现实的。对经济平等必须从经济发展对经济平等的要求和实现之间的适应程度出发。

纵观平等制度的发展史,政治平等制度一直是平等制度的关键和核心所在。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在未曾真正实现平等之前,政治制度为平等的实施发挥不可替代的功能。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明确地规定着平等的存亡。政治制度是在特定社会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规定的或在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各种政治主体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维系这种关系而如何组织、分配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各种原则、方式和程序等强制性规范的综合。因此,经过政治制度确认的平等,在广度、深度和强度上均对整个社会具有约束力。况且政治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平等内容,也需要政治制度的确认,政治制度明确规定着平等的性质和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追求平等的历史。政治制度是不平等现实的需要,也是不平等的结果。政治平等制度的根本任务是在合法稳定的政治秩序内控制不平等的范围与程度。因此社会中不同阶级力量的实力对比,决定了政治平等制度为谁服务,也就决定了此时的平等制度的性质。同时,政治制度为特定地位的社会主体规定了一整套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并设计完备的规制措施,从而维系政治平等的有序运行。与资本主义政治平等制度维护资产阶级的特权和利益相比,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所确立和保护的平等,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才具有实质性意义。宪法和法律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形式,在法治社会,政治制度的法制程度是衡量政治制度权威性的重要标杆。公民的一律平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政治制度“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这本身就是平等的政治价值之所在。

如果说经济,尤其是经济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平等的实现程度和什么人享有平等权利,政治最为直接和深刻地影响着实现平等的可能性和实施范围的话,那么文化的发展状况是决定平等能否实现和实现程度的深层次原因。真正的平等制度需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这一方面需要人们能够理性地看待不平等问题,另一方面需要人们能够在具体的平等制度的构建上协商并达成一致。这两个方面都需要人的理解力,而理解力是文化素质的重要表征。科学文化水平,是产生平等意识、形成平等权利、建立平等制度的重要条件,一个国家或民族,其平等的发展状况以及平等制度的有效性和这个民族的文化水平、以及国民的文化素质密切相关。历史上,当人的精神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阶段,平等更多的是停留在潜意识中,而较少反映为具体现实的平等诉求,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实现平等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平等制度既是肯定人的理性和理解能力具有平等性的保障,更是完善政治平等、提高经济平等的隐性动力。在社会主义平等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整个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有益于工人阶级的文化水平的提升,使得平等意识更加明确,能够激发人们追求平等的民主权利的激情。文化平等制度就是通过广泛性、普遍性和持续性的规范形式将平等观念牢固地扎根于民族心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平等实现道路的多样性。文化制度就是思想掌握群众的途径,因此真实的平等要求社会主义的平等制度不能停留在客观的经济和政治领域。

平等制度是从规范性的层面上界定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的形式。这意味着平等的主体性是平等制度的首要属性。在一般的意义上,人们总是从起点、过程和结果的分配角度看待制度的平等性。平等制度的创制就是为了确定哪些主体是平等的、在哪些领域平等,同时哪些主体是享受不到该种平等制度的及其原因。平等主体存在多种类型,可以根据性别、年龄、种族、区域、民族等因素加以区分,但是最为根本的区别标准是阶级。平等制度创制主体的性质决定着是平等制度真实性和广泛性。

不同的平等主体属于不同的阶级或利益集团,它们要求平等制度保护的内容、制约的对象、作用的结构和活动的方式需要符合特定阶级的根本利益,少数的占据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要求建立的平等制度无法从根本上尊重人民群众的权益;不同平等主体创制的平等制度,需要通过国家政权统治管理形式实现其合法性,平等制度创制主体的属性决定了平等主体的范围,也就决定了权利的界限、制度的内容,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无产阶级才能实现平等制度的创制者和享受者的最广泛意义上的真正统一。

从平等制度演进的历史进程看,平等制度的创建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众所周知,不平等可表现为身份歧视、利益矛盾、理念对立、阶层分化,也可以表现为身份焦虑、分配失调、认同缺失、组织崩溃。平等制度是解决这种分化的重要载体,实现这种整合需要制度化手段,而“社会的发展水平、完善的制度设置、广泛的社会认同试试先社会平等制度化调节的三项基本条件。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规则公平是实现社会平等的基本要求”,具有高度整合能力的平等制度是一个强调结构合法、程序公正和广泛参与的有机整体。整合能力越高,平等制度就能够更加有效地避免社会分化,将社会不平等控制在秩序允许的范围内。在一定稳定秩序内持续运作的平等制度,能够充分展现平等的价值,为逐步实现平等提供广泛社会认同的平台。

四、平等思想、平等运动、平等制度的辩证关系

平等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平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一个阶级的范畴,一个社会的范畴,并非抽象的价值,也不是僵硬的概念范畴。因此,应当从多个角度辩证地看待平等思想、平等运动和平等制度之间的关系。

平等思想观念极其复杂,不同结构的思想观念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不同的作用。平等思想是对平等的内涵界定、价值阐释、目标说明,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重要精神现象,是体现人们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平等态度、平等意志、平等情绪、平等认识、平等信念、平等习惯和平等价值的总和,以及对平等理想的感性诉求和理性表达。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平等思想表达了不同的人们对平等的理解。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平等思想反映了人类文明社会价值体系的状况,平等思想越是全面深入,人类实现自我解放的步伐将会越发坚定。作为一种理性思维,平等思想通过对各种直观的、零散的平等认知进行抽象加工而形成的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不仅展现了平等认识的历史过程,而且提供了平等的学理基础。作为一种历史道德,它提供“人们彼此之间负有责任”的道德规范,界定、褒扬、激励一切符合平等要求的行为和规则,批判、拒斥、揭露破坏平等的动机和压迫。

平等思想观念在平等的三维或三种形态结构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论证、说明、号召、动员等功能作用于平等运动和平等制度。平等思想观念论证和说明平等运动和平等制度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古代中国朴素的平等思想普遍影响了农民起义。在“等贵贱”、“均贫富”等平等观念影响下,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史不绝书。在启蒙运动之中,形形色色的平等思想观念共同构成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声,成为资产阶级革命追求的三大理念之一,实现了人类对平等理想的系统升华。乌托邦运动同样离不开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平等主张。与此相应,平等思想观念也直接影响了平等制度的建立,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制度的形式、真实性和稳定性。任何平等制度都是平等思想观念的表达和体现。以中国古代为例,在历次农民起义运动中,平等思想观念从 “等贵贱”、“均贫富”都试图逐步向具体土地制度、税收制度、财产制度乃至整个政治制度的层面发展。众所周知,太平天国运动尽管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是在太平天国运动中提出的“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理想及其具体的平等主张,不但建构了一套维护自身统治的制度,而且极大地震动了统治者。权利平等、身份平等等一系列宪法规范和相应政治制度的创制也都影响了启蒙运动以及以后的平等思想。当然,那种抽象的平等思想观念导致了资本主义平等制度的局限性,平等权利的范围,实施平等制度的不彻底性,都可以在资本主义的平等思想中找到说明。在众多情况下,针对不平等问题,平等思想要求调整平等制度,并在动员和号召人们进行平等运动。众所周知,平等思想是平等运动的先导,也是平等制度建立的先声。“任何一个社会的新旧更迭,起初都是因为有了先进的政治意识和理论的存在,这种意识和理论一旦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就会产生巨大的思想变动,从而影响政治行为的变化,甚至社会形态的变迁”。平等思想观念中富有革命性因素,可以动员号召被压迫者反抗一切压迫和不平等对待,平等思想观念中的建设性内容,则可以在打碎一个旧世界的同时,鼓舞平等主体按照真正平等的要求,建立新的平等制度。因此,当“消灭阶级”成为无产阶级的平等诉求时人民群众的诉求就“要更进一步,从形式上的平等进到事实上的平等,即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这就意味着一切围绕事实平等的运动都必须认识到“不消灭阶级,就谈不到个人的真正自由(不是有产者的自由),就谈不到人与人之间在社会政治关系上的真正平等。”

平等运动作为实现平等的根本途径,它与平等思想、平等制度紧密相关,是平等思想和平等制度相互联系的唯一途径。平等运动是在平等思想支配和平等制度规范下的平等实现的具体过程和表现形式。在平等意识的驱使下,对平等的追求者们将其对于平等的理解和对不平等的批判融合在社会政治生活和交往中,其外在形式可能表现为抗议、游行、示威,也可以是壁垒斗争、工人暴动、武装斗争。平等运动作为政治行为的一种,以不同方式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历史已经证明,没有资产阶级的革命,就不存在资本主义的政治平等;没有无产阶级的斗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平等制度;没有民族国家的反抗,殖民主义的不平等制度就不可能自我瓦解。具体到劳动休息权、男女平等的选举权、黑人的解放和平等对待等等,任何一个微小的平等制度的进步都离不开平等运动。显然,平等能否实现,如何实现,实现的效果如何,只能在平等运动中形成、发展和检验,正如恩格斯所讲的那样“问题不在骗人的花言巧语,而是在实现绝大多数人本身的真正利益;诚然,这些利益当时还没有为这绝大多数人所认识,但是在其实际实现的过程中,由于具有令人信服的明显性,一定很快就会为这绝大多数人所充分认识的。”与此同时,平等运动直接影响平等思想的表达与平等制度的形成,决定了它们体系化和完备性的程度。正是因为平等运动存在激进与温和之别、片面与系统之分、彻底与不彻底之间的差别,平等思想才有了不同的表达途径,才能够使得产生于不同社会不平等条件下的平等意识、观念和主张有多领域、多层次的实现可能,也正是在这种变化和选择中,平等制度从运动的实践结果中获得不同的表现形式,成为一种制度框架内的试错机制,促进平等制度的创立以及不断体系化和完备化。社会主义的平等思想也不是资产阶级平等思想的救火队员,社会主义平等运动之所以开辟了实现真正平等的道路,是因为它改造了旧的平等思想和平等制度并孕育了新的科学的平等观念与更加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平等制度。

非但如此,平等运动不仅是一个过程范畴,更是一个实体范畴,平等思想是它的起点,平等制度是它的终点;不过,在更长的历史长河中,在利益分野的情况下,平等运动延绵不绝。正因为如此,当我们今天面对应该如何看待平等运动是平等实现的根本途径这一命题时,就应该继续坚持在社会主义平等制度框架内不断创新平等的思想观念,完善平等制度。

平等制度作为平等实现的标尺、结果和保障,是有关平等的规范体系。平等制度既是平等思想观念在制度上的凝结,更是平等运动的核心诉求和最终形式。平等制度的历史发展表明,它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平等属性和社会行为的规范状况,使得平等成为一种现实,并在一定规范、秩序内保障和推动平等的不断进步。具体而言:平等制度是平等实现的标尺。人们在比较人类历史阶段的平等程度和平等实现的速度时,都以平等制度作为标准。这是因为平等制度反映平等在整个社会中的基本状况和实现程度,既是一切平等诉求(平等思想、平等运动)的目的,也是对平等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实现程度的标志。同时,平等制度也是平等思想的承载者,没有平等制度,平等思想就是空洞的抽象意识;平等制度作为平等运动的最终形式,体现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平等实现的内容、形式和程度,因此是平等实现的结果。当然,平等制度并不是平等的最终形态,应当是人类追求平等的坡道,是实实在在的进步阶梯,正如托克维尔指出的:“人人都在不断追求,跌倒后再爬起来,虽然时时感到失望,但又决不绝望,而是不停止地沿着尚待跋涉的漫长人生道路,走向他们只能渺茫地看到终点的伟大目标。”

平等制度直接反映社会各种势力在不同社会生活领域的各种权益,作为一种状态,意味着它不是消除不平等或者彻底反对不平等,而是将不平等控制在一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以保证相对平等。平等制度在具体运行中,必然依托国家机器,由国家正式的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平等的实施范围与内容,并通过政治强制力保证平等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得以实现,缺乏平等制度保障的平等只能流于空想和陷入动乱。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就当代中国社会而言,这种作用应该体现为:通过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平等制度的民主性,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完善平等的法律制度,维护平等实现的和谐基础;通过完善司法机制体制,当平等权利的实现被威胁时能够获得有效的救助;通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使得改革成果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平等可感、可知、可用;通过收入分配的平等制度,保护公民合法所得,调节社会结构的不均衡,防止收入差距加大造成的社会不稳定,以保证平等实现的有序性;通过更加人性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制度的有效调控而缓和社会生产发展水平造成的刚性的不公平问题。总之,平等制度是平等实现的必要条件,须臾不可放松。

一言以蔽之,平等思想、平等运动和平等制度是相互作用、互相交织和矛盾的统一体。忽视这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之间的相对区别,把它们混为一谈是欠科学的;绝对强调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的独立性,而不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偏颇的。从模型角度而言,这种相互联系存在于“应然的平等状态”和“现实的不平等现象”之间的“橡皮带结构”(如下图所示)中。

三维或三种形态平等的“橡皮带”结构模型

“橡皮带模型”本来是在卡利尼克斯对收入平等的分析中提出的。他指出“每个人的收入围绕着‘一个较长时间内’相对固定的‘平均数’上下波动。这个价值是收入摆动幅度上的一条带子,人们的收入通过一条橡皮带与其连接起来。人们或许从一年至下一年偏离这一条带子,但终归不会偏离的太远,因为橡皮带把他们与这条带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从好几年的实践跨度来看,人们易于反弹并围绕着这条带子移动。”对于整个政治生活而言,这种移动更为复杂。罗尔斯将社会作为一个合作的公平体系和良好秩序的社会,而形成这个判断的基础已经“得到了基本结构、原初境况和公共证成等基本理念的支持和关联,这又进一步关联于反思的平衡和重叠共识的理念”,这不啻于是一种“弹性的理论结构”;沃尔泽在罗列了诸多平等领域和复合平等的规则后,也表达到“一个平等主义社会的建立将不是争取平等的斗争的结束。我们可以期望的是,随着男人们和女人们学着忍受诸分配领域的自治并承认不同领域对不同人造成的不同结果造就一个公正的社会”。对于平等而言,橡皮带结构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应然的平等状态(A)、三维或三种形态平等(假定三个维度分别以1、2、3表示)、现实的不平等现象(B),它体现了平等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如何在与应然的平等状态和现实的不平等现象的“贴近—疏远”关系模型。在这里存在两个体系判断,即平等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在与A、B之间相互的距离层面上的相对静态的平等体系,以及平等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在与A、B之间相互距离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呈现的动态的平等体系。对于前者,三维平等或三种形态在与A、B的相对状态中共同构成平等的基本范畴,舍弃任何一维,都无法与A、B具备逻辑一致性和结构同等性。与此同时,三者不可能超越由于A、B所界定的框架,有三层含义:其一,应然平等状态的边界关系,保证了平等的三维结构或三种形态始终是指向“平等”的,不论何种形式、类别或者层次,平等的理想状态是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共同的理想诉求;其二,平等与不平等是一对相互依存的范畴,是辩证统一关系的具体表现,马克思指出“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所以,范畴也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性的和暂时的产物”,因此“平等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总是伴随不平等而存在。任何一种平等都蕴含着某种不平等,绝对的、不包含任何不平等的理论是不存在的”,三维或三种形态正是解释平等正是平等与不平等的途径和方法。其三,平等的三维或三种形态不是平等或者不平等绝对三维或三种形态,而是相对独立地存在的实践性维度。

此种“橡皮带模型”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其体现在几组张力关系上。第一组张力关系存在于平等体系内,即平等思想、平等制度和平等运动的相互关系。平等思想是理论导向,平等制度是规范保障,平等运动是实现途径。这三种功能都归属于现实的平等实践。平等必然存在于对何为平等的理解问题上,这就催生了平等思想;当某种平等思想获得了一定范围内的共识,需要以规范形式固定下来时,平等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而平等思想要想成为现实,在平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平等运动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组张力关系存在于不同维度与平等理想状态和现实的不平等现象之间。如图所示,平等存在于第一组张力范畴中,它们在这个范畴圆中的位置既取决于在不同社会阶段何者处于主导地位,也受制于各个维度和A、B的关系。这也就形成了“应然的平等状态→平等思想←现实的不平等现象”、“应然的平等状态→平等制度←现实的不平等现象”、 “应然的平等状态→平等运动←现实的不平等现象”等3个新的维度(1¢,2¢,3¢),因为平等是一个以A、B为两个极端状态的椭圆形范畴,必然存在维度1¢、维度2¢、维度3¢非均衡分布状态,这种非均衡不但使整个平等是一个动态过程,同时也使整个平等具有历史的相对稳定性。第三组张力关系存在于平等与A、B之间。在上面二组张力关系的共同作用下,平等的三维或三种形态既在内部相互关联,又分别与A、B相关联。这就意味着,平等必然会在平等环境的椭圆形范畴中出现移动,从而形成平等环境¢(位置a、位置b、位置c、位置d…)。值得重视的是,在三组张力关系之间,也并非是静止的。2、张力关系3的结构关系。平等环境之所能够保持整体性和稳定性,就是因为上述三种张力关系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更根本的原因则是平等理论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关系体系的存在。不论平等的三个维度或三种形态如何定义、如何变化,它们都是“橡皮带模型”动力来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密切相关,是一个整体。平等思想、平等运动和平等制度是“现实存在的平等”。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平等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人在感受它的时候,立即知道它的来源”,“平等的美好时时刻刻都能使人感到,并及于每一个人:高贵的人不能无所感,普通老百姓皆大欢喜。因此,平等造成的激情既是强烈的,又是普遍的。”这种美好,可以是一种思想、观念或者意识,它同人类文明的历史同步,随着剥削、奴役、掠夺、欺诈等等不平等现象的产生而产生,在关于平等的思想争鸣中产生了各异其趣的平等学说和平等价值观。这种美好,可以是一种行动、实践或运动,它为了使平等理想早日实现,总是自觉或不自觉、有组织或无组织地组织一切可以动员团结的社会成员,不屈不挠地争取实现“真正的平等”。这种美好,可以是一种原则、规范或者制度,它将一切关于平等的主张与行动升华为某种较普遍认同的原则,建立起符合这种原则要求的规范体系,并用组织化的形式使其有序运转起来。

平等是一个异常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体系。比起波澜壮阔、浩瀚无边的平等发展史,我们的研究只能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如果说这个研究有些许意义的话,那么就是它反对抽象地和片面地讨论平等,而是将从理论形态、实践形态和制度形态透析、研究有关平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多角度、多侧面、全方位地理解和掌握平等的确切内涵和外延,在争取平等,实现平等的过程中,不仅创立平等理论,为追求平等、争取平等不断奋斗,促进平等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完善,从而有序、高效地推动社会主义平等的最终实现。

真正的平等是最质朴的。人们对于平等的修饰愈多,平等反而越发造作。从三维度或三种形态理解平等需要继续祛魅,为真正理解平等、争取平等和实现平等不懈努力。

郑 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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