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迎春:“南海行为准则”给中国念紧箍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5 次 更新时间:2013-09-05 12:46

进入专题: 南海行为准则   南海问题  

张迎春  

近段时间以来南海问题持续发酵,延宕多年的“南海行为准则”终于有了新的进展。8月14日,东盟各国外长在泰国海滨城市华欣举行非正式会议,与会外长就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建立达成共识,本月中旬,中国和东盟将对此举行正式磋商会议,这是双方为了制定避免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发生冲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举行的首次正式磋商。国人似乎有理由担忧,东盟国家会否抱团应对中国,为中国的南海维护主权行动套上“紧箍咒”?

由于一些南海主权声索国小动作频繁、某些局外国乘机介入,近年南海局势趋紧,其中菲律宾已经成为争夺南海主权的“急先锋”。菲不但在南海反覆挑衅、加强军事存在,还一再拉拢美日等域外国家插手,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多边化,导致解决争端更加复杂,“南海行为准则”问题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被不断放大。目前,菲律宾与越南正在全力推动各方就“南海行为准则”进行谈判,而不再是谨慎的“协商”。

但是,菲律宾的种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初衷。“南海行为准则”是要在2002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签订的《中国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下,制定一套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关于南海问题的首个多边政治文件,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争端提供政治框架,是政治文件而非法律文件。

有分析称,由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既没有规定处理南海问题争端的办法,也没有约束与惩罚机制,只是模糊表述“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这为南海周边国家蚕食中国岛礁打开了缺口,但也为中国扩大在南海地区巡航,强硬回击菲律宾、越南等国提供了理由。

由于南海很多有争议的中国岛屿实际控制权不在中国手里,所以对中国来说,签订“南海行为准则”形同套上了“紧箍咒”。现在菲律宾等国只想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抛弃维护南海和平大局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目的是将其占据的中国岛屿、海域合法化,并且禁止中国动用武力维护南海领土主权。它们鼓噪,只有达成“南海行为准则”,才能制约中国在南海的所谓“强硬”行动,进而化解南海争议。

从目前来看,东盟与中国就“南海行为准则”进行磋商的氛围并不乐观。在中国实力不断上升,美国战略重心向亚太转移的背景下,夹杂在两大国之间的东盟抱团之势日益明显,东盟秘书长黎良明曾表示,东盟已就“南海行为准则”中包括的要素达成统一,东盟已经做好准备和中国协商。这意味着,东盟在南海问题上很可能已经或者将要达成统一战线,今后将作为一个整体与中方讨论南海问题。

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也在积极开展外交公关。作为主攻亚洲外交出身的外交部长,王毅自今年3月上任后密集访问东南亚,走遍了除菲律宾外所有南海争端声索国,南海问题自然是多次对话中不可避免的话题。有评论说,“南海行为准则”是中国和东盟之间签署的,不是中国与几个与中国有领土纠纷的国家签署的,因此,减少分歧的一种可能是,中国会同与中国没有领土争端的国家率先商议,制定出符合多数国家利益的条款,会在经贸关系和海上安全上优先考虑。而王毅此前也曾在多个场合强调,双边争议本应通过双边协商予以解决,相比与整个东盟进行谈判,与东盟成员国分别举行会谈更有利于有效解决争端。

需要指出的是,“南海行为准则”并非旨在解决南海争议,而是为了增进各方互信,深化各方合作,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个别国家将“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视为针对中国,显然是把局面搅浑,让中国承担不相干的责任。而国际舆论把“南海行为准则”至今未签署的责任归咎于中国,宣扬中国因担心被“捆住手脚”而不愿签订,这不客观,也有失公允。以中国的综合实力,某些时候在南海维权过程中采取强硬行动并非难事,但中国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有关争议问题。

南海争议涉及多方利益,复杂敏感,妥善解决远非朝夕之功。“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关系到各方利益和地区长治久安,更需要有充分的空间和时间来磋商交流,不可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更不应歪曲制定准则的初衷,使其成为某些国家挑战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利器”。尚且,即使东盟各国能够所谓抱团制衡中国,也不是铁板一块,彼此之间各有算盘,中国仍有转圜空间。

    进入专题: 南海行为准则   南海问题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国际关系 > 地区问题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67371.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