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谈中国政府共识型决策模式(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42 次 更新时间:2013-07-0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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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 (进入专栏)  

任何社会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各式各样的挑战,任何政府都需要通过制定政策来确定应对哪些挑战,以及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一个有效的政府,一定是一个具有优良决策体制的政府,而具有优良决策体制的政府,通常也会是一个有效的政府。但从有限的经验来看,并不存在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政策制定方式,一国政府的决策也并不存在某种僵化不变的模式。即使那些较早进入现代化并建立起选举民主体制的西方国家,其政策形成模式也互不相同,并各自经历了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与相对稳定的政治体制比较,对有效决策的探寻更能反映一个国家政权的适应能力。

纵观当今世界,为应对种种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及时选择适宜自身发展的战略和方向,各国都在探索有效的决策模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代政府决策能力的高低,其意义已不仅局限于政策领域本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关乎这个国家的政府执政能力,关乎其政治民主发展的水平。任何政府要实现有效执政,都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是否有能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回应社会各种不同的甚至存在分歧的诉求?是否有能力以及通过何种决策机制有效地分配社会资源和权力?任何政府要提高回应能力、实现民主发展,都必然面临这样的问题:是否有能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给予人民真正参与和影响政策的机会和权利?是否有能力以及通过何种机制在政策层面保障民主原则和民主权利的真正落实?

显然,探究当代国家重大决策的有效模式意义重大,因为它关系到整个政治体制的性质,关系到政府的回应能力,关系到政权的合法性。对于当今已经建立起竞争性选举体制的西方国家,不少人习惯于从形式上判断它们是民主的、高效的,而忽略了从实质上审视其是否具备充分的回应能力,是否在实际运行中贯彻了民主原则。换句话说,判断政治体制的优劣,不应仅着眼于权力的产生途径,还应关注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尤其要看关乎社会发展与广大民生的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是否回应了人民的真实意愿和需求,是否在政策形成过程中贯彻了民主原则。

经验观察和对一个国家重大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不仅有助于揭示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与本质,而且有利于从体制层面总结发展经验,找到继往开来的“密钥”。

中国政府的决策模式吸引海内外广泛关注

当今世界,具有全球意义的大事莫过于中国的快速发展与崛起。中国的发展已经对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全世界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而中国崛起将是未来可预见的影响世界发展的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如今,海内外高度关注中国的发展道路,中国的政治发展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新中国成立至今,虽历经波折,但中国的政治体制成功应对了各时期的挑战,经受住了持久性的考验。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海外的中国问题专家开始以更加开放、谦卑的心态看待中国,并对中国政治发展背后独特的制度与文化支撑表现出极大兴趣。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裴宜理最近就不止一次地提出:“中国这个国家的体制远比某些人想象的更具活力。”她从中国革命传统的角度出发,认为中国的决策者继承了创造性精神,能够针对变化的环境采用灵活政策,使得这一体制有能力将新生的社会挑战转化成为权力再生的资源。但她同时指出,“对于中国国家体制具备高度适应能力的原因,我们还知之甚少”。裴宜理的看法代表了近年来围绕中国发展问题的一个典型“困境”:一方面,人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显然具备某些优越的特质,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国可以在过去六十多年里(尤其是过去三十多年里)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的体制为什么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中国的政治制度为什么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人们不清楚,如果中国的政治体制具备某些优越的特质,这些特质到底是什么;与其他政治体制的相应特质相比,这些特质具有哪些优势;这些特质是一成不变的还是不断演化的。

对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和决策体制的研究分析,是认识和理解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有效途径。要洞悉中国巨大的发展成就、政府体制的高度适应能力以及中国的国家性质,一个重要角度就是研究中国政府的决策体制。曾一度高呼“历史终结论”的美国学者弗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对中国的决策机制表现出浓厚兴趣,2011年他撰文提出:“中国之所以能成功地应对金融危机,是基于它的政治体制能力,能够迅速作出重大的、复杂的决策,并有效地实施决策,至少在经济政策领域是如此。”其实,何止是在经济政策领域?与其他国家比较,中国的决策体制不仅在经济领域表现出明显优势和巨大效能,即使在外交以及能源、农业、教育、医疗等社会政策领域,也有着同样优异的表现。相较中国,福山对美国的了解就深入多了,他指出,美国人引以为傲的宪法设立了一系列制衡机制,结果导致美国变成了一种“否决体制”(vetocracy),重大决策很难出台,更不要说及时出台了。这与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人们并不是最近才开始对中国的决策体制感兴趣。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都被视作窥测中国政府运作逻辑,乃至政权特征和性质的一个重要观察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适应不同时期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自身政策制定的方式,提高政府的适应性。观察中国政策制定过程的现实形式和发展趋势,对于理解中国政府与政治制度的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议程设置与决策过程两个层次,政治学研究将“能否影响议事日程的设置”以及“能否影响决策过程”视为“权力的两方面”。本书作者的一项前期研究已经分析了中国政府议程设置模式的演变,指出中国政府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依据议程提出者的身份与民众参与的程度,可以区分出六种政策议程设置的模式,分别是“关门模式”、“动员模式”、“内参模式”、“借力模式”,以及“上书模式”和“外压模式”。该研究详细讨论了六种议程设置的模式在中国的实现形式和发展趋势,通过对议程设置模式的总结以及不同模式之间转换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深刻变迁有所领会。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中国政府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模式出现了变化,其决策过程本身也可能出现了重要变化。

中国政府决策模式的几种分析视角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今,海内外的中国问题专家针对不同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特点,对中国政策制定过程及其决策体制提出了不同的观察和概括。按照这些理论被提出的时间顺序,先后出现了“一言堂”、“官僚多元主义”、“碎片化威权主义”以及“咨询型政府”等几种有着广泛影响的分析视角和理论框架。

——“一言堂”视角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到“冷战思维”的影响,绝大多数研究中国问题的海外学者套用极权主义理论(totalitarianism),将中国政治体制想象为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重大的决策完全由最高领导人,或各级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垄断,政府决策的过程则被视为“一把手”们的“一言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概括显然有失偏颇,因为在这一阶段,受益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生活中所形成的“民主集中制”优良传统,中央曾一度成功建立了内部集体决策的模式,而且在建国初期的重大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文革”的爆发,民主集中制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在某些方面集体决策模式开始向个人决策模式演变,这给国家的经济社会各项政策带来了非常消极的影响。

“一言堂”决策模式的特点在于,它强调决策过程中个人权威的重要性,由于决策信息的来源完全来自内部,决策方式有个人专断的色彩;虽然党政官僚体系内部有一定范围的决策主体参与决策过程,但他们自身的意见很难得到表达或尊重,而广大群众虽然被动员起来贯彻和落实各项政策,但很少有普通民众能够有机会参与到各项政策的制定中来。从历史经验来看,这种决策模式的效果总体上是失败多于成功。不过,当时“一言堂”的决策模式主要出现在政治体制的顶层,主要体现在有关大政方针走向的决策上,在进行有关具体事务的决策时,在下级(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路线、广泛调研、集体决策的优良作风依然得以保持。

——“官僚多元主义”视角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一种新的观察视角开始在海外中国研究领域出现。一些人注意到,“文化大革命”前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有关重大政策走向存在着不同路线之间的纷争,中国的体制似乎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铁板一块。恰好此时,研究西方政治最流行的理论是多元主义,于是源自西方的理论再一次投射到中国研究领域。一些西方的中国研究者认为,就权力的多元化而言,中国决策体制与当时的西方国家具有基本的相似性,只是西方的决策权分散在社会领域,政治权力由多元的利益集团及它们的代表所构成,而中国的决策权力则分散在党和国家权力组织与部门的内部。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学者提出了“官僚多元主义”(bureaucratic pluralism)或“官僚多元化模式”这一理论框架来描述中国政府的决策体制。

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兰普顿(David Lampton)在他有关新中国医疗政策的研究中指出:受到中国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以及体制内部不同政策部门职能分工、方针、路线乃至意识形态分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决策权高度分散在党和国家不同权力组织和部门的内部,形成了事实上多元的政治派别和决策平台。虽然党政内部很少就各项政策议题进行公开的辩论,但由于不同政治派别和决策平台的领导结构、所面临的政治压力以及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并不相同,政策的形成实际上是他们彼此之间相互竞争的产物。

——“碎片化威权主义”视角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海外中国研究经历了从“威权主义国家”向“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转移。许多研究中国问题的海外学者非常感兴趣的问题是:改革开放对于中国这个国家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国家—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到底如何制定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治体系内部“官僚多元主义”的视角和理论被引入对中国经济领域重大决策的研究中,并且结合同时期对大量经济改革问题与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试图得到进一步的验证和发展。

受到这一动机的驱使,兰普顿、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和迈克尔•奥克森伯格(Michael Oksenberg)等人在80年代末期提出了“碎片化威权主义”(fragmented authoritarianism)这一概念,用以描述中国政策制定过程的特征。在这一视角看来,一方面,虽然社会在逐步开放,但决策权仍然由少数党政干部垄断,决策过程仍然是一个与社会力量隔绝的封闭的“黑箱”。换句话说,由于社会力量仍然被排除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之外,因此它仍然是“威权”性质的。另一方面,封闭的决策体系内部的权力又是“碎片化”的,政治系统自上而下,决策权被纵向和横向高度分割的决策部门和平台所共享。在这样的决策结构中,中央制定重大政策的唯一方式就是在不同的决策系统和部门之间寻求共识,而这样的决策结构似乎并不利于达成共识。因为中国的决策体制似乎缺乏一个将分散决策体系“拢起来”的机制和能力。在多数情况下,这一体制内部共识的获得只能依靠于建立在不同政治资源基础上的讨价还价和相互妥协。

同早期的“官僚多元主义”相比,“碎片化威权主义”同样将决策过程理解为体制内部不同决策平台和系统之间的博弈,当然它看到了改革过程中中国体制内部开始重回集体决策传统的努力。但是与早期以意识形态、路线、政治派别等因素将中国的政治体系划分为不同决策平台的理论有所区别,“碎片化威权主义”视角更强调中国行政体制中横向地区之间以及纵向业务系统之间决策权结构性分割的特征。它对这一时期中央决策机制的描述,十分突出政策体系内部“协调难”的问题,注重对重大政策制定背后利益和意见整合机制“失效性”的挖掘。这一理论的倡导者试图证明,中国的决策体制存在巨大的协调性缺陷,不足以应对重大决策的需要。即使作出了重大决策,也是不同决策平台和业务系统基于“权力”和“利益”相互博弈、妥协的结果,是占有优势政治资源的决策系统胜出的结果。直到21世纪初期,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李侃如仍然这么看待中国的决策体制,他认为,在中国垂直一体化的体制中,许多决定是在国家机构中相对较低的层次上作出的,中央通常会通过明确表达政策路线和目标的重大政策声明来指导下级,以便达成共识。 这样的方式在毛泽东时代十分有效,因为这一时期意识形态的普遍作用,非常有助于取得官僚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但是改革开放使意识形态丧失了它作为中央协调和贯彻其重点工作可用资源的作用,因此“在中央意识形态削弱的情况下,除了广泛的协商之外,没有什么其他方式能让这种体制有效运转”。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中国改革以“放权让利”为导向,它一方面有利于激发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搞活经济,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政策形成与执行的困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碎片化威权主义”突出互相分割的地区与系统之间的“协调难”,似乎满足了对改革时期中国国家转型研究的方法论需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仅许多研究专家拿它来分析各领域的重大决策,而且不少媒体、评论家也动辄以此作为评价中国政策体系的工具。“碎片化”一词几乎成了中国政府内部决策权条块分割以及政策缺乏一致性的代名词,“威权主义”则是贴在中国政治体制上的标签。这一理论长期被用来形容中国政府的决策体制,成为自90年代初期以来解释和分析中国决策体制最持久也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框架。

从“碎片化威权主义”的理论内容不难看出,这一视角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聚焦于分析国家体制内部决策者之间的关系,却假设社会力量对决策过程毫无影响。这显然忽视了一种可能性:在改革过程中,国家体制以外的力量对政策造成的影响日益扩大。“碎片化威权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奥克森伯格似乎比李侃如更具反思能力。在2001年去世之前,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中国的政治系统:21世纪的挑战”。在这篇文章中,他除了细数中国政治体制的变化以外,还对自己所提出的理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思。他认为,过去的理论概括并没有预料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亲市场”的社会力量的崛起以及国家体制自身的一系列调整。他提出,任何单一的概念(如“极权主义”、“列宁主义党国”、“官僚多元主义”、“柔性威权主义”)都不足以形容现阶段中国政治体制的复杂性,包括他自己以前提出的“碎片化威权主义”概念也过时了,因为这是一个静态的模式,而中国却在不断变化。尤其值得关注的两方面变化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须把这两方面的变化纳入中国决策机制的分析之中。

奥克森伯格的观念转变显然与中国社会和政治体制自身的变化息息相关。至世纪之交,经过近二十年的市场经济改革,中国的社会与政治结构已经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在这一阶段,市场经济改革释放出的力量开始凸显,以共同利益和政策诉求为基础的社会力量开始逐渐活跃,学术、商业精英团体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影响逐渐增大。与此同时,“放权让利”导向的改革已走到尽头,超越了分权的底线,不得不加以调整。从1994年开始,中国以财政“分税制”改革为先导,先后在审计、央行、金融、证劵、保险、电力、统计、外汇、海关、出入境检查检验、海事、地震、气象、测绘、粮食储备、烟草、邮政、物资储备、工商管理、国土资源、技术监督、公路、供电、环境保护、生产安全、食品与药品监督等领域实行了中央垂直管理、省级垂直管理或特殊垂直管理。同样重要但往往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改革是,1998年起,不再允许军队、武警、公检法系统“创收”,从而根除了地方势力挑战中央的可能性。分税制改革提升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其他方面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总体调控能力,矫正了此前过度分权化的倾向,在保留原有的“条块结合”体制基础上更加强调纵向管理体制和国家自上而下监管权的建设。

经过90年代中期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中国政府政策制定的模式不可能不受影响。“碎片化威权主义”模式的实证基础本是对中国能源政策的研究,近年来,一批中外学者对各方面能源政策的制定重新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发现,再用“碎片化”和“威权主义”概括中国的决策模式已经过时。在气候变化领域,于宏源发现,政策制定不再是“碎片化”的,而是高度协调的。在风能领域,阿德里安•利玛(Adrian Lemaa)与克里斯蒂安•鲁比(Kristian Ruby)的研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在敏感的核能领域,另外一位华人学者研究指出,许多方面(包括政府各部门、相关国有公司以及普通民众)都想方设法影响决策,不同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公共媒体中。在这种情形下,仍然使用“碎片化”、“威权主义”的官僚决策模式来理解中国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即使在李侃如与奥克森伯格曾下功夫作过细致个案研究的水电领域,情况也今非昔比了。毛学峰(Andrew Mertha)发现非政府组织、媒体大规模涌入决策过程,呈现出政治多元化的局面。他用“碎片化威权主义2.0版本”来形容目前的状况,在他看来,中国只是还没有举办“有意义”的选举,而在政策形成方面,中国与许多所谓“民主”国家其实差不太多。如果中国的政策形成过程既不那么“碎片化”了,也不那么“威权主义”了,风行一时的“碎片化威权主义”模式也就理应寿终正寝了。

——“咨询型政府”视角

通过政策咨询制定和完善政策,是中国的一项优良政治传统,但在传统政府体制下,咨询对象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是政府内部相关官僚以及党政体制内部智囊。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全球化水平、教育水平、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政策制定对越来越多的人影响越来越大,人们也因此越来越希望政策形成能反映他们各自多样化的诉求。尤其是当政府主动或被迫把注意力从经济政策领域转移到社会政策领域时,这种小圈子咨询就更难以回应各方面的诉求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在制定重大政策的过程中,为稳妥整合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广泛参考他国经验,提高政策制定的水平,开始主动进行广泛咨询。有人联想到早期香港和东亚政治转型的经验,提出了“咨询型政府”的概念,用以描述中国在这一阶段政策制定的模式。他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在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政策的过程中,已不再满足于咨询国家体制内部智囊和精英,而是将政策咨询范围扩大到政府以外,包括党外人士、学术与商业精英、重大利益相关者、非政府组织等,开辟和疏通他们反映意见的渠道,并将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之一。

从政策形成的角度看,相较于“碎片化威权主义”片面强调国家体制内部决策的特点,“咨询型政府”的理论视角更注重政策参与结构的变化,注意到决策咨询的范围正在向社会精英群体扩大,把目光延展到党政机构以外。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视角舍弃了“威权主义”这顶帽子。事实上,使用这一概念的人往往是那些拿着威权主义帽子不放的人。在他们眼里,中国依然是一个威权主义国家,只不过是一种咨询型威权主义。

“咨询型政府”视角的局限性其实很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克服“碎片化威权主义”片面性的同时,“咨询型”也带有自己的片面性,即其聚焦点忽略了国家体制内部参与方在决策中的作用。要理解中国政府重大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必须同时注意内外参与方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沟通机制。其次,“咨询”不足以概括决策者与国家体制以外参与方的互动方式。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咨询”意指“征求意见”。 我们稍后将指出,除了征求意见以外,政府决策部门还试图通过更多的方式体察民意,吸纳民智。再次,“被咨询”不足以概括国家体制外参与方影响决策的方式。那些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壮大的党外名流、政策学者、技术专家、商业精英、非政府组织领导等早已不再满足于坐等政府以内部决策的方式制定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政策,也不再满足于单方面的“被咨询”,而是开始采取主动行动,试图影响政策的制定。最后,国家体制外的参与方不仅包括各路精英,也包括普通民众。尤其是在互联网迅速发展与普及的今天,普通公民网络“问政”的意愿日趋强烈,无论被动还是主动,他们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政策形成过程与结果。总之,面对风起云涌的参与要求、多元化政策诉求和利益协调难的问题,决策者与国家体制内外参与方的互动方式呈多样化、常规化的态势。

显然,无论是“碎片化威权主义”还是“咨询型政府”的视角,都已经不能充分解释现阶段公共政策形成的特点,也不利于我们全面认识决策机制的转变。这些理论视角只是触及了现阶段中央决策体制的部分特征,或强调了集体决策机制中的部分逻辑,或关注到了集体决策基础上决策手段的变化(咨询),但都无法从参与结构和沟通机制两方面全景式地把握中国政策形成的模式。现在谁也无法否认,随着政策制定参与结构的变化,中国的决策过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开放,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不同利益、不同观点的交锋,甚至伴随着大规模公开、半公开的政策辩论。例如,一篇研究中国能源政策的论文发现,改革与全球化为中国的政治体制增添了新的动力源,从而致使中国的政策制定变得越来越带有咨询、参与、迭代(iterative)的性质,地方利益、产业利益、公司利益都深深卷入政策形成过程。该研究作者观察到: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商家以及其他利益群体在决策过程中促进与保护自身利益的方式超越了政治意识形态,与美国的情形没有什么区别。该项研究的结论是:“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的中国……其决策方式也经历了引人注目的转型。事实上,中国的决策过程与美国的决策过程越来越相似。”这里,作者所说的“相似”主要是指两国决策的参与结构。但在决策内外参与方的互动机制方面,中美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在后面的文章中会有相关讨论。

说到互动沟通机制,无论是“碎片化威权主义”还是“咨询型政府”都已严重滞后于中国现实,低估了中国中央政府在重大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的调控能力(steering capacity)。对决策意见和共识整合能力的担忧是“碎片化威权主义”理论模型最突出的一个特点,而“咨询型政府”有着类似的担心。“咨询型政府”理论的倡导者曾提出,随着咨询力度的增强,重大利益主体影响政策制定的资源、渠道和方式已不可同日而语,新兴的社会经济精英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增强自身对体制的控制力。换句话说,强大的社会参与力量可能损害中央做出有效决策的能力。?

然而从近年来的决策实践和效果来看,中国的重大决策不仅十分高效,而且相当顺利地解决了“协调难”的问题,这在气候、能源等领域的决策经验中已经有了证明。实际上,说中国中央政府的决策高效并非自吹自擂。从当前西方媒体的报道来看,中国大型国企的海外并购、稀土出口政策的调整、对非援助与合作等多方面的重量级有效决策都使西方社会感到震惊。这说明,在决策参与结构扩大的同时,在政策形成的过程中,国家体制内外参与方之间的互动已然变得更加频繁,并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又不断演化的沟通机制。新的参与结构与新的沟通机制共同作用,使政府决策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有人断言,现阶段中国的决策体制只有在“分配性”(distributive) 的改革领域才比较顺畅,才显示出制定与执行政策的能力,而在“再分配性”(redistributive) 的改革领域,中国的决策体制不仅没能解决“碎片化威权主义”理论指出的那些难题,而且制定与执行政策的能力也被进一步削弱。但是近年来中国在社会政策领域(如最低生活保障、免费义务教育、全民医疗保障、全民养老保障、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表明,在“再分配性”政策领域,中国的决策体制制定与执行政策的能力不仅很强,而且大大超过许多欧美国家,成功避免了重大公共政策遭特殊利益集团阻挠、被特殊利益集团绑架的现象。之后的文章中将要讨论新医改政策的制定过程,即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案例。

政策形成之门越开越大,中国政府的决策能力却没有被弱化。其中的奥妙到底是什么?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深入的个案研究能够向我们比较客观、全面地展示今天中国中央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全貌,一些新的研究虽然或多或少地触及了政策制定过程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的变化,但对于决策过程的整体并没有建立起一个清晰的图景,对于背后发挥关键作用的决策结构和机制,则谈论得更少。在今天中国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其决策“参与结构”和“沟通机制”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探索。

本文节选自《中国式共识型决策:“开门”与“磨合”》,王绍光、樊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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