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莉: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路径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24 次 更新时间:2013-06-1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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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莉  

【内容提要】 非政府组织是公共外交中的重要力量。在新时期,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道路虽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存在的问题与未来的发展方向都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结合国家战略,开展海外项目、拓展对外援助方式;借用国际平台,发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声音,真实展现、介绍中国的情况;有效可行的议题倡导,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中贡献力量是非政府组织国际化进程中较具可行性的路径选择。

【关 键 词】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路径研究

非政府组织是相对于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而言的,是致力于公益事业的介于政府组织与经济组织之外的非政治组织形态。虽然说目前学界中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界定和分类还有着不同的争论,但现实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已逐渐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举足轻重的“第三种力量”。非政府组织不仅在国内社会、经济乃至政治事务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而且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在本文中,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界定采用广义的内涵,即只要符合非政府、非盈利性的基本特征即可。这里面既包括严格意义上的草根非政府组织,也包含由政府自上而下设立,但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运作章程的准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从广义上看,是指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内事务向国际拓展或直接参与国际事务,在超越本国的范畴内发挥影响力的过程。伴随着中国融入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与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成为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阶段中不可回避的话题。虽然从目前的阶段看,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水平与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公共外交意义的突显,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对外交往在新时期发挥着独特的影响力。关注、探索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路径便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问题的提出

(一)中国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的活跃

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呈现出勃兴之态的。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其中,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5.5万个,比上年增长4.0%;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比上年增长3.1%;全国共有基金会2614个,比上年增加414个,增长18.8%,①中国非政府组织数量整体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越来越离不开国际舞台。在这个大背景下,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开展以及各类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合作项目的推进,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活动也逐步增多,并显示出独有的特点。

第一,中国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活动不断增多,开展对外交往的意识提高。无论是自上而下成立的有政府背景的非政府组织,还是草根型的非政府组织,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对外交流意识。很多发展程度较高的非政府组织已经把走向国际化作为组织发展的目标之一。在很多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构架中,经常能看到专门负责对外交流的相关部门,并且很多非政府组织也非常善于运用网络资源的便利来寻找国际交往的机会与渠道。以北京市为例,根据2009年开展的调查统计显示,北京市非政府组织中有经常性国际交往的占25%,每年一至五次的占45%,偶尔开展的占12%,基本没有的占18%。②这一结果虽然并不能代表全国的普遍水平,但这一数字本身印证了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交流领域中参与度不断加深。

第二,中国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的领域广阔、形式多样,影响日益扩大。非政府组织因其具有独立性与灵活性特点,在对外交往中呈现涉及领域广阔、形式多样的特点。从形式上看,有参加各类重大国际会议、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接待国际友人、争取境外资金资助等。从交往对象上看,非政府组织的交往对象有联合国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等。从影响领域上讲,各类非政府组织正呈现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即逐步从关注国内事务为主到开始关注国际事务,并有意识地努力成为国际舞台上真正的倡导者和行动者。

第三,中国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能力参差不齐,有着明显的区域差距。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事务,前提之一是要求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包括高度的国际视野、博大的知识面、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化知识和良好的多语言能力,除此之外还需要工作人员拥有丰富的参与国际事务的经历、熟练的沟通能力、较强的合作意愿和较好的人际关系网络等。这些客观现实因素,使得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对外交往能力和水平有着显著差距:在中国,既有完全以国际化视野进行项目运作的非政府组织;也有仅仅关注国内某领域事务,尚未有过国际交流经验的非政府组织。各地政府机构的扶持与引导作用也影响了地域间差别的产生,经济比较发达,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往往在促进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资源整合、提高活动层次方面有很大的帮助。总体来看,有一定政府资源背景的非政府组织是非政府组织对外交往中的主力军。另外,一些草根类非政府组织的对外交往和其核心人物的精英因素关系紧密,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二)中国开展公共外交的需要

公共外交与传统的政府外交的最大差异在于其主体的多元性,也正因如此,公共外交可以更为宽松、生动和灵活地采取多种形式在多种场合发出声音。在公共外交的大背景下,参与各方通过多种方式向国外公众或政府多角度地表达本国国情,并了解对方的有关观点,使得交流更直接、更广泛、更有效地表达本国的真实形象,从而起到增强本国文化吸引力的政治影响力,改善国际舆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③非政府组织是公共外交的重要力量,在各个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与影响力。

第一,积极维护中国国家利益中国非政府组织,可代表草根向国际社会发出中国自己的声音。现实中我们经常遭遇如此的困境:当一些西方非政府组织在人权、环保、贸易逆差等议题上纷纷向中国发难时,它们的政府却可以置身事外。然而,这丝毫没有减少中国承受的国际压力。因为西方草根提供的批评“论据”往往容易引起关注和同情,与之对抗的任何政府势必因激起众怒而丧失道义制高点。作为应对的方式之一,早在2003年11月12日,唐家璇出席中国联合国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时就指出:“中国应当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因势利导,在非政府组织领域增强中国的声音。”

第二,中国非政府组织可以作为政府间外交的有益补充者。非政府组织可以凭借其灵活性、专业性特征,在特定领域推动政府间非正式对话,在双边、多边外交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另外,通过在受援国开展项目拓宽中国援助外交的新方式,还具有在敏感领域搭建平台,促进相互了解,为发展国家间关系发挥独特功效。

第三,中国非政府组织有助于中国国家形象的多元塑造。随着中国的崛起,世界上开始传播对中国的各种误解,西方的媒体报道中也充斥着大量恶意的形象。因此,重塑中国形象,就成为中国对外交流的当务之急。然而,国家形象的塑造是一项由上到下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的参与,其主体不但包括政府,还应包括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和全体国民。从传播效果看,那些具体的、感性的、直观的、平凡的个体形象远比史诗般的单纯的对于国家和精英人物的颂扬更易于接受。一个鲜活的生命、一段幸福的生活、一颗保有尊严的心,比数字与产品更能打动人,更能将隔膜化解,更能塑造生动、全息的国家形象。在这一方面,众多的中国非政府组织及其领军人物以自身独特的魅力充实了中国新时期的国家形象。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的可行性路径

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进程大致呈现出视野国际化、管理模式国际化和开展项目国际化的发展阶段。其中,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量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互动的过程可以说是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走向世界的最初阶段。通过经费、培训、研讨会和自己的项目,国际非政府组织把在世界其他地区形成的理念、经验和办法带到了中国,帮助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与世界同行接轨。但另一方面,由于难以从国内得到资金支持,海外的资助就成为很多国内草根非政府组织唯一的或主要的收入来源。众多“喝洋奶长大”的非政府组织在独立性与可持续性发展问题上遭遇了更多的挑战。

在全球化影响日益深入的今天,随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国际化的发展路径问题不可规避。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深化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扩大,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在面临种种挑战之余也拥有以往时期没有的优势与机遇:例如,中央政府开始逐步重视社会管理体系的建立,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带来的连带效应等。一批新型的非政府组织也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世界舞台上初露锋芒,结合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本身特色,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路径显示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方向。

(一)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结合国家战略,开展海外项目、拓展对外援助模式

1.开展海外项目

当前,解决全球问题的紧迫性不断增加,国际社会间的联系日益呈现多渠道、多层次的特点,国际社会的空间结构也从一元的、等级的架构向多元的、网状的结构演变。只靠政府单方面参与全球治理难以取得全方面的沟通与成效,非政府组织从公共外交角度发挥效用,是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路径的有力补充。中国想要更广泛、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离不开非政府组织对外影响力的发挥。

作为中国的一家环境非政府组织,全球环境研究所的国际化路程颇具示范效应。基于全球环境研究所农村可持续发展项目在中国的成功经验,2006年,全球环境研究所在斯里兰卡设立了项目办公室,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工作,计划在斯里兰卡开展“可再生能源(沼气)”项目,目标是将中国成熟的沼气经验推广到斯里兰卡,为斯里兰卡的当地居民既提供了生活能源、又解决因饲养牲畜而导致的水及环境污染问题。2007年,全球环境研究所的项目获得斯里兰卡政府内阁的批准,开始与当地政府进行各项准备工作。该项目成为斯里兰卡自1947年独立后,第一个由政府批准的与非本国非政府组织合作的项目。截至2009年1月,全球环境研究所项目组在斯里兰卡全国九个省份中的五个省进行了沼气修建的系列培训,共培训当地技术人员23名,修建沼气池56个,圆满完成了项目目标。

2008年全球环境研究所设计了“老—中可持续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合作中心项目”(简称“老中项目”),帮助老挝国土管理署加强能力建设,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随着全球环境研究所工作的深入,2009年“老中项目”拓展为“老挝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市场化管理项目”,并与老挝国土管理署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全球环境研究所驻老挝办公室于2009年10月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老挝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市场化管理项目”不仅帮助老挝政府加强土地与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土地与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增强了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影响力,是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的新模式。

无论是“斯里兰卡项目”还是“老中项目”,全球环境研究所都坚持以中国的经验为基础,从自身擅长的领域出发,以南南合作为主线,由此作为组织国际化的基本路径。全球环境研究所在发展中国家环境项目的实施,不仅使得当地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政策日益完善,更多的是赢得了当地政府以及人民的好评。

2.拓展对外援助的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改变,世界对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角色和形象有了新的定义和要求,要求中国从受援国变为援助国。对于这种历史性的角色转变,官方和企业的传统思维和工作方法将受到严峻挑战。2010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援外工作会议上对新形势下中国对外援助作出了重要指示。温总理指出,要着力完善对外援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援外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和民间力量支持援外事业发展。

事实上,国际援助绝非简单地给钱,国际援助通过第三方——非政府组织去援助远比政府和企业直接去做要有效得多、有用得多。多元化的援助主体中,非政府组织是重要力量。非政府组织没有政府背景,没有政治色彩,纯粹是人道主义动机,纯粹是民间的行为方式,运作方式单纯,从而避免了非议与干扰;此外,非政府组织组织单纯而高效的运作,会使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得到帮助和受益。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对外援助中的力量,推动新的援助形式的创新,是未来中国对外援助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这一领域非政府组织先行者的代表,中国扶贫基金会早在2004年就提出“向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此后,基金会曾先后参与印尼海啸救灾、美国卡特琳娜飓风、巴基斯坦地震、海地地震等灾害的救济工作。2009年10月,基金会在苏丹完成实地调查,打算在苏丹建起13个妇幼保健医院,目前第一所医院苏中阿布欧舍友谊医院已于2011年2月竣工。中国扶贫基金会专门成立了国际发展部,在苏丹之后还计划进入埃塞俄比亚、乍得、肯尼亚等其他非洲国家。截至2011年6月,基金会累计投入6088万元用于国际援助项目,受益地区广泛分布在亚洲、非洲、美洲,项目效果赢得了极高的评价,也体现出中国对外援助方式开始发生改变。

(二)借用国际平台,发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声音,真实展现、介绍中国的情况

根据2011年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共有国际及其涉外组织类的社会组织582个,占2011年度462万个社会组织总数的0.13%。根据中国基金会网显示,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中国拥有国际及其涉外组织类基金会51个,占2744个基金会总数的1.9%。从规模和数量上,显得比较小,影响不大。但个别环保、人权等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始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以环境保护领域为例,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及转型期,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难以避免要以环境质量的一定程度的牺牲为代价。我国目前已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碳排放第一大国,世界各国对要求中国减缓碳排放量的呼声此起彼伏,中国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国际环保压力。与中国官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回应相呼应,自2005年以来,包括“自然之友”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一直在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工作。从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初见门道,到2010年10月在天津举行的气候谈判中利用主场优势小试牛刀。天津会议上,中国60多家非政府组织联手举行了20多场活动,发出了《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到2010年12月坎昆会议,中国非政府组织更显成熟,联合美国非政府组织共同起草了《中美公民社会组织长期合作协议》,来自两国的30家非政府组织签署了这份协议。向参与气候谈判的各位代表展示了中国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低碳发展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尝试,发出了中国非政府组织自己的声音,在应对国际环保压力的斗争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阿拉善生态协会被誉为“最多资本方注资的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在2009年11月拥有了参加联合国环境会议的资格。核心成员王石表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是企业家主动承担环境成本的集体表态,“对于节能减碳的经济成本,我想政府不是不愿意承担,而是怕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作为企业家,我们觉得自己应该承担,而且绿色生态环保领域里可能会有新的市场机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代表施泰纳(Achim Steiner)对阿拉善生态协会予以了表扬:“我每天都在呼吁保护沙漠,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防治沙化的公约执行效果却是最不好的。看到中国的企业家们在治理沙漠领域具备如此高的效率和专业性,这个场面让我欣慰。”

另外,在人权这一较为敏感的领域,官方的国际对话往往局限性较大,而民间的国际对话可以更轻松、更开放,表达更容易让对方接受,也更利于减少分歧。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的一系列活动就为世界打开了一扇了解中国人权发展的窗口。其品牌活动“北京人权论坛”已成功举办四届,其主题总是与国际形势相结合,与当前世界人权状况相结合,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北京人权论坛”由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人权专家和学者组成,中外代表各占一半,并有各大媒体报道。与会者平等交流,让不同的观点得以充分表达,在辩论中加深理解,在研讨中扩大视野。“北京人权论坛”也安排中外专家去北京街头巷尾考察,这种会议程序上的巧妙设计更是匠心独运。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中国人权的发展状况更要用事实说话。在北京街头巷尾的所见,能使中外的人权专家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有更深刻、更真实的感受。在参观东四奥林匹克体育文化中心时,一位印度尼西亚的人权官员表示,这次参观让她印象深刻,特别是对残疾人的关怀方面,她从中学到了人权工作中的不少经验和创意。

从一定意义上讲,利用国际平台真实展现与介绍中国的情况,是中国非政府组织走向国际、展现自我的方式,也是其国际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责任与使命。

(三)有效、可行的议题倡导,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中贡献力量

议题倡导是非政府组织发挥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选择具普遍性的国际问题,提出有特色的解决方案,是非政府组织实现其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全球化有力地推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种种发展中的问题。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必要通过市场这一媒介,把企业的作为和市民的参与联系起来,建立信息公开的机制。基于这种思考,2007年21个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组成了绿色选择联盟,开展了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促进正确选择消费品,即“绿色选择”的活动,并呼吁企业努力建立绿色供应链,鼓励民众对企业进行监督与举报。目前参加该联盟的非政府组织已多达41家。

绿色选择联盟项目以动态更新的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数据库为基础,开发出一套系统性解决方案,使得企业公民可以更加有效地发现环境违规的供应商,并通过透明、参与式的方式对其进行审核,促使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加入绿色选择联盟项目的企业成员公开承诺在中国不使用污染企业作为供应商,并通过一系列程序去识别供应链条上违反中国环保法规的企业,将为企业环境守法提供新的动力。

绿色选择联盟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融入现行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中,促进中国制造业提升环境表现,实现节能减排。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先后公布的五期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已督促620余家中国企业及跨国公司进行了整改,推动了它们的减排。其中以苹果公司的回应最具代表性,苹果公司从一开始对非政府组织倡议的漠然置之转变到后期主动承诺让供应链透明,这个过程显示出在全球环境之役中非政府组织的独特力量,非政府组织在跨国企业和市民社会中构建了绿色的桥梁,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找到了一条可持续选择的推动之路。

三、提高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程度的政策思考

早在十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上,吴建民委员就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几点想法》的发言中指出:“中国也有一些非政府组织,但是在国际非政府组织集会的讲坛上几乎听不到中国的声音。然而,在许多国际讲坛上,非政府组织是以反映人们的心声而自居的。他们的言论对国际舆论有一定影响,是应该考虑我们的人民团体、大量非政府组织如何有序参加国际活动的时候了。这项工作如果做好了,对影响国际舆论,推动外界对我国的了解,协助政府外交,将发挥重要作用。”④就总体而言,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虽然处于数量快速增长期,但在质量和国际化程度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种背景下,就更需要从战略视角分析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化进程中的机遇和威胁,合理、及时地规划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道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引导、扶持策略,将民间组织走向国际纳入国家外交的总体架构之中,开拓公共外交的新渠道,有效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外交领域的积极作用,以实现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一)赋予非政府组织合法的身份

中国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草根非政府组织面临的最大生存与发展障碍在于合法身份的获得。合法身份的获得是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基础和前提,良好的生存发展土壤才能孕育出健康、成熟的非政府组织力量。

我国现行法规仍然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登记门槛过高使得中国实际存在大量不能获得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据学者估计其比注册登记的组织更多、更广泛。这种现象其实对于政府的有效管理来讲,并非好事。中国处于转型期,对于迅猛增长的非政府组织力量,作为政府,只有容纳才能主导,相关政策易疏而不易堵。

值得庆幸的是,传统的社团管理体制已经渐渐有改变的迹象。在广东省,一些有利于非政府组织迈入合法化门槛的政策已经开始出现。⑤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合法发展有了先试先行的机遇平台。非政府组织走上国际舞台,发挥有效力量,同样也需要政府政策的规范与支持,在现有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条例中尚未明确提出民间组织在世界各国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办事处的内容。⑥另外,要想做到吸收一批有国际视野和经验的专业人士进入非政府组织领域,规范民间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当务之需。

(二)帮助非政府组织有效突破资源瓶颈

就资源来源而言,通常都认为捐赠是非政府组织的特色资源来源,但从各国的实际情况看,捐赠虽然是非政府组织的特色资源,却并不是其主导资源。另外,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国际事务过程中经常会受到资助方观点和立场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非政府组织的收入结构往往会影响组织自身的观念与行为。⑦尤其关注的是,近六、七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成绩被世人所关注,国外基金会的项目资金正逐步从中国撤出,而国内的同类基金会却很稚嫩,有待成长,有的基金会成立只有两到三年,处于所谓的“婴儿期”。如何来扶持、辅助、陪伴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育和成长,是一个新鲜的课题。在这段青黄不接时期,政府更应该伸出援手,鼓励一批新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开展国际交流和公益项目合作,同时政府设立专门的配套资金进行支持,一方面避免不良境外资金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健康国际化进程的干扰,同时也将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成长与中国社会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在中国,鼓励一批优秀的非政府组织利用官方发展援助开展国际交流、人道主义援助和人力资源培训事务,并逐步扩大规模和积累经验也是可选途径。

(三)搭建非政府组织国际交流的平台,鼓励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提高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交往能力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在实际工作层面上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就开始尝试探讨合作的可行性。近十年来,世界银行行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会议上都邀请非政府组织参加会议,与其代表展开直接的对话、交流和沟通。此外,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都特别重视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纷纷通过成立非政府组织中心和网络、召开非政府组织磋商会议、合作执行项目等方式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同时,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得到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内的谘商地位而积极地参与联合国及国际事务。截至2011年,在全世界拥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谘商地位的3534家机构中,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只有44家(其中包含香港和台湾地区的非政府组织组织),仅占1.2%。这与中国的实力地位是很不相符的,也说明了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参与度的有限性。

因此,搭建非政府组织国际交流的平台,鼓励其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提高其国际交往能力就成为中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道路中的必要选择。这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政府要在观念上加以转变,学会借力,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外交中的独特作用,例如在中国参加气候谈判的过程中,如果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国际谈判中对于谈判的一些技术细节能够参与进去,给出更有技术含量的建议,对谈判国之间的沟通和推进共识的形成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二是要关注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交往能力建设,搭建国际交流的平台,在这方面,中外民间组织论坛便是很好的尝试。在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国际化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也要进一步鼓励具有较好资质和能力的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更多的国际和区域民间组织联盟,或参与国际机构民间组织委员会(或工作小组)的事务,以获得更多参与国际事务的机会,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

在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议题虽然有所涉猎,但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在中国非政府组织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更需要关注非政府组织的质量与影响力,这其中就涉及到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议题。开放的中国需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助力,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路径更需要政府的理性规划与扶持。影响力日趋壮大的全球公民社会中,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不应缺席。

注释:

①民政部“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参见http://www. mca. gov. cn/article/zwgk/mzyw/201206/20120600324725. shtml。

②胡东、房波、马中璞“支持北京市民间组织主动参与国际活动——促进首都社会建设的政策思考”,参见http://www. bjqx. org. cn/qxweb/n42885c613. aspx。

③赵启正《公共外交与跨文化交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④吴建民“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几点想法”,参见http://www. people. com. cn/GB/shizheng/1026/2381583. html。

⑤2011年7月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中,提出要放宽民间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国庆前夕,汪洋批示地方主管部门不能对公益组织搞“有罪推定”。2011年8月5日东莞开始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松绑”,这类社会组织不需再找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直接注册登记。2011年11月省民政厅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作起草说明,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2011年底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登记审批时限从60日缩减为20日,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直接申请登记。2012年4月15日汕头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政府规章,宣告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

⑥霍布金斯大学对22个国家的研究数据显示,来自个人、企业和基金会的捐赠仅占非政府组织收入的11%,而其接近一半(49%)的收入来源是会费和运作经营,另外来自公共部门的资金占到40%。

⑦例如,欧洲民间组织的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它们的工作方式和项目内容客观上都受到政府机构的影响;美国的部分民间组织也受美国政治势力的影响,它们接受后者的资助在东欧、中亚等地建立了大批政治民间组织,借此推广美国民主和形成不同颜色的革命浪潮。而欧洲的绿色和平组织由于希望保持自己独立的观点,曾经一段时间不接受任何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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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年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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