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宪澄:砸烂公检法和清理阶级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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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宪澄  

文革前公检法毛主席称之谓"刀把子",曾几何时,砸烂所谓反动公检法成了毛主席在文革中的重要棋子,后果极为严重。然而在文革结束后,鲜有揭露它的起因和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不是穿靴戴帽一笔带过,就是遮遮盖盖语焉不详。

砸烂公检法的罪魁祸首表面上是原公安部长谢富治,但他不是头脑简单的政治打手。前半生是战功显赫的上将和在云南治理禁毒和治安颇有政绩的省委书记。他对某些敏感问题能够深入调查敢于坦露,1965年他在浙江乔司劳改农场蹲点时曾在省公安厅作过报告,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他讲到云南省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打击对象面的调查统计--以被打击的一家三口计算,打击面超过云南省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说"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应该说在当时的上层领导中是非常清醒的认识,问题是同样是这个谢富治为什么会在文革中嬗变成唐朝著名酷吏来俊臣式人物?只能说他心目中把对领袖的忠诚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封建的臣民思想在作祟。什么"原则和道义"统统束之高阁。

据陪谢富治在浙江乔司农场蹲点调查的省公安厅徐××透露:1965年谢在杭州向毛主席汇报在乔司农场蹲点情况,毛要他回去好好读《水浒传》第一回。他回来当夜要徐帮他找《水浒传》并连夜阅读研究,以他作为公安部长的嗅觉和悟性,他领悟毛主席要发动政治运动,而且是史无前例的,像《水浒传》第一回中描述洪太尉打开伏魔殿放出天罡地煞一大批牛鬼蛇神造成天下大乱,来清除被毛主席认为是政敌的人以达到所谓天下大治的目的。它反映了毛主席当时的心态,文革发展也证明毛主席为了达到打击被他认为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人员,他是不择手段,亦不计后果。

1968年4月砸烂所谓反动公检法是从北京市公安局开始的,在谢富治的教唆下,北京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刘传新(某军副政委)炮制了《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间谍活动的一些情况的报告》,报告称"北京市公安局10个正副局长、117名正副处长以及分局、县公安局长全都是特务叛徒和三反分子"。"全局有一千多坏人"。并诬陷"公安侦察部门通敌、资敌","侦控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等等骇人听闻的莫须有罪名,只要稍有正常思维能力的都会难以置信的,毛主席当然知道,但他需要这样骇人听闻的材料作为政治上的突破口,所以他毫不迟疑地在此件上批示"请各地军管部门注意此类情况"。这样由国发第142号文件下达,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砸烂公检法的高潮。现在可以清晰地看出当时通过这个充满谎言的文件来砸烂公检法,来达到打倒刘少奇、彭真的政治目的。真是像封建王朝那样"欲加以罪,何患无辞"。

此后,谢富治公开说:"毛主席在我面前讲到要砸烂公检法没有十次至少也有七八次……"。此话可信,它真正道出了毛主席把砸烂公检法当作文革中一着重要的棋子。所以全国公检法被军管,并由公安部长谢富治带头砸烂公安机关就不奇怪。于是各地公安机关军管会纷纷向北京公安机关军管会看齐,学习刘传新罗织罪名经验,一时间像大跃进年代放卫星那样,什么某地"公安机关是坏人当道,特务专政",某地"名为侦察工作,实为通敌渠道"等等纷纷出笼。

据不完整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干部遭受打击逼害的达34万之多,被逼死打死的1200余人(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死在秦城监狱),被致伤残的3600余人。

浙江公安机关是被砸烂中的重灾区,省公安厅三位正副厅长和警卫处长侦察处长以及一名女侦察干部共六人被押送北京关押审查。省公安机关军管会主任朱全林学着北京市公安机关刘传新的腔调说:"浙江旧公检法十七年没有做过一件好事。"在全国砸烂中发生的恶性事件里,浙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乐清县公安局预审干部被枪杀在预审室里。台州公安干部对被莫须有罪名判刑不服,在劳改农场遭枪杀。杭州市公安局侦察干部汤良被诬外国特务罪名愤然自杀,妻子生活无着流落在街头讨饭而无人过问。在省公安厅院子里,有被批斗后遭殴打而上吊自杀的,有用铁钉砸进脑袋里自杀的。全厅批斗会上,吆喝着:"把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带上台来!"结果满台挤不下,职务较低的只能站在台下前排接受批斗。

其实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对美蒋特务斗争成绩是十分显著,浙江的海外情报工作是公安部的重点单位,1955年浙江是最早获悉美蒋特务在香港实施爆炸"克什米尔"号客机的罪恶计划的单位之一,使周总理参加万隆会议躲过一劫。对美蒋特务潜来我省的也基本做到了如指掌,1956年12月台湾专员级特务张毅潜来杭州,杭州、嘉兴被张毅认为是两个可靠的落脚点,结果这两个可靠的落脚点的群众都主动报案,并配合我们工作,迫使张感到走投无路,最后向我投案自首(张被安排在杭某院校后评为教授)。同年有一起代号"1141"的案件获取美蒋特务制订的"××计划",时毛主席在杭,副厅长丛鹭丹要我立即抄成小山核桃大的字体上报,毛主席在抄件上签上"阅"字后退回归档。为了配合两岸和谈,通过海外关系将奉化蒋氏墓道修葺后的照片转到蒋介石手里,蒋介石看后笑着对宋美龄说:"奉化修墓,浙江江华是无权决定的,看来是北京毛泽东决定的。"上述情况也是及时上报公安部并转报毛主席的。然而浙江公安机关军管会为了学习北京市公安机关军管会罗织莫须有罪名经验,不顾党和国家利益,唆使原派遣处干部包某等人,把上述相关的案件端上大批判栏,作为公安机关,"通敌罪证",甚至把与海外通讯的转信地址也编印成册发至有关单位追查所谓敌特分子,其后果是无法估计的。当年我们打入台湾"国防部"二厅驻香港一机构,因工作失误被港英警察机关发现而遭到逮捕,港英当局拟以台湾特务准备遣返金门,我们的人员才宣布:"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间谍人员。"他们被遣返后公安机关军管会不分青红皂白把这一批海外密干和情报人员一律以通敌罪名统统送金华劳改农场劳改,甚至还把留在海外工作的也诱骗回来一并送往劳改。当时这些隐蔽战线的战士的行李堆满在公安厅大门的门厅里,我们见状欲哭无泪。

公安机关被砸足足三个年头,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召开全国第十五次公安会议,这次历史性的长会,既没总结砸烂公检法的所谓"伟大成果"(实际反证了北京市公安机关军管会炮制的《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间谍活动的一些情况的报告》是彻头彻尾的政治诬陷),也没提砸烂中的消极教训,而是组织学习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论述。讨论毛主席的指示:"对公安机关要一分为二,也(还)有好的么。"这是砸烂公检法的结论。说得明白点,一分为二中少数是好的,多数是坏的。尽管在会议后期,周总理讲话中端出了解放以来公安工作的实情。周说:"解放后十七年,是无产阶级革命路线领导下的,不能说黑线统治","条条战线毛主席亲自管的最多的一是外交,二是公安","好多次公安会议文件,都毛主席亲自修改和审批的,有的是毛主席亲自起草的。一共开过十四次(公安)会议,毛主席亲自过问的就有十次。而且还有很多具体批示……"。"就整个公安队伍看还是好的,怎么能说整个系统垮掉要重建?……"显然周总理为公安工作讲好话,希望扭转这种黑白不分的局面。然而毛主席并不认可周总理的讲话(也为后来批林批孔批周公埋下伏笔),因为他看不到全国乱局的尽头,更看不到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最终的曙光,所以他批准的《会议纪要》仍要继续对建国十七年来的公安工作错误路线进行批判,认定"刘少奇、彭真、罗瑞卿的黑线远未肃清……"。会后公检法还得继续砸下去,大批公检法人员被组织下放改行,提倡"掺沙子"把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安排到公安部门,留用的以"旧公检法人员"对待。

1971年"九一三"副统帅林彪叛逃事件发生后,怎么从残局中走出来成了毛主席首当思考的问题,用他自己的一句话:"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然而年近八十,心神交瘁,在他身上出现明显思维混乱迹象。1972年12月铁道部部长刘建章的夫人刘淑清(外交部干部)因丈夫被关在秦城监狱久押不决,通过王海容转信向毛主席诉说监狱里每天只有两杯开水和30分钟放风等等,目的是希望早日解脱出来。毛却在信上批示:"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似乎对刘建章这么一大批副部级以上干部关押在秦城监狱审查,是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他是一概不知,所以要一律废除。难道他忘了是他自己提出要清理阶级队伍的最高指示,1967年12月6日"两报一刊"还发表社论?中央文革直接领导的中央专案组一、二、三办(后加上清查516办公室)的成立,此前秦城监狱日夜施工的扩容工程难道是别人背着毛主席干的?其实"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的批示是推卸责任,给自己下个台阶,根本不是真的要把关押审查的干部统统放出来。只是从1973年开始陆续地释放一些,如上述的刘建章,又如瞿秋白的夫人杨之华(中共五大唯一的女中央委员,毛主席当时是中共候补委员)病危临死前三天才被宣布解除审查,通知家属准备后事。

据中央组织部资料,文革前全国党政干部1200多万,清理阶级队伍中被无辜审查的230多万人,占总人数的19.2%,中央、省、市、县领导干部占75%,中央各大区书记囚居在京西宾馆,部级一律送秦城监狱(秦城监狱容纳不下又临时把政法干校、交通干校作为临时审查室,设施简陋,据浙江省公安厅邹景玉、陈明两同志反映,他被关押时每天两餐,每餐一只窝窝头加盐菜用手捧着吃),中央直接专案审查近600多个案件,每案涉及人数不一,少者一人,多者数十人不等(浙江省建设厅一位姓秦的高级工程师莫明其妙地被中央专案组二办一个电话通知给抓了起来,理由是"涉及某个案件",寄押在公安厅看守所后四年无人过问)。省、地、市、县的被审查对象也分级关押在招待所、庙寺、看守所等处。至于毛主席以党中央名义发出"要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在工厂、学校、农村"的号召之后,清理阶级队伍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被审查的无法统计(一说为3000多万,多为《公安六条》中的21种对象),于是群众专政名义的组织纷纷登场,土牢遍设,刑讯逼供无所不用其极。湖州发生对被审查的人用火烧阴毛,东阳县用公猴逼供女被审查人员,永康县审查中用毒蛇威胁,绍兴一酒厂领导在审查中被饿饭两天,夜间去食堂偷饭时遭到看管人员阻止而发生斗殴,忍无可忍下将看管人员打死,结果以阶级报复罪判处死刑。如果说关在秦城监狱每天两杯开水和30分钟放风是"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那么数以千万计的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受到群众专政的人身摧残(个别地方出现民办枪毙,集体棒杀的惨案),是汉语中找不到准确的词语表达的,只能说是"人间地狱"。这种惨无人道的清理阶级队伍又是谁规定的?

那个年代,"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最高指示一句顶万句,谁敢不学习,谁敢不执行?全国监所无不组织学习一番,结果没有一所监所执行,不是不执行,是没法执行。1973年我陪同北京秦城监狱副监狱长等人以中央专案组名义去江山执行任务时谈起此事,他讲:"我们是同行可以讲讲,两杯开水,30分钟放风已是最大的努力。问题是监狱里关押太多,关押时间太久,又是高干(副部长以上),他们情绪一激动就找我们发泄:你们还要把我关多久?我过去身体很好,现在血压高……等等,我们只能解释:你的案件是专案组办的,我们只能替你反映,你身体不好我们可以陪你去医治,其实我们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我曾问他秦城监狱在押人员中患监狱综合征的多不多,他不敢多谈此类问题,只是透露原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双眼失明,原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精神失常等等。其实,一天两杯开水30分钟放风是人道主义的监所生活,而任意罗织罪状,单独关押又久押不决(起码已关四五年)是极容易患监狱综合症,精神失常,那才是真正的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更不必说在审查中刑讯逼供(如原北京市公安局长冯基平在秦城监狱遭到24小时轮番审讯和反背铐等酷刑。中专二办在制造所谓浙南叛徒集团冤案时,在丽水县公安局竟用扁担将被调查人季彬肋骨打断。浙江原警卫处长邹景玉、侦察处长陈明在公安战线上是有功之臣,然而在北京被审查时都遭到刑讯逼供,邹至今留下头部被殴打的后遗症。与邹一起被押送北京的女侦察员李梅被逼供致精神失常……)。

"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应一律废除",还得问一问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专案组,他们立案的根据是什么?单凭一张名单或某领导的一句话行不行?捕风捉影的材料经过调查结果怎么样?查不下去又该怎么办?专案组成员有的是坚定的"阶级立场",可缺的是起码的办案程序常识。砸烂公安部之后居然出了赵登程(空军第八军副军职)这样的人当上副部长,他不敢正视土牢遍设,冤案堆山的局面,公然提倡1300年前《大唐六典》的所谓众证定罪办案,即"一人供听,两个人供信,三个人供定(案)"。案件以口供定罪,这是司法制度的大倒退。在那个年代无人敢抵制,于是刑讯逼供,株连无辜成风。

在"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批示一年多后,只有27岁的毛远新被任命为沈阳军区政委,主政辽宁省。1974年4月4日他对省委宣传部干部张志新因在学习会上批评毛主席从反右以来的错误,竟以"恶攻罪"将她判处死刑,并下令在执行死刑前先将她的喉管切断。1979年我参加全国预审工作会议期间找沈阳市公安局预审处李某询问此案,他还透露,类似案件有六件之多。这可算是对"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最辛辣的讽刺。真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毛主席真正把"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摆到议事日程上是在1975春季,这是因为1974年12月他提交全国人大特赦全部国民党战犯,引发下面各方面的强烈不满,特别多的是"干革命几十年的老干部还关着,释放的还没有结论,战犯倒全部释放,安排工作"。毛主席指定华国锋等人负责清理审查工作。据说1975年3月毛主席在杭州亲自对准备释放的300多名高级干部材料逐个过目(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北京市公安局长冯基平等一批人除外)。毛又担心这些属中央管的高级干部释放后内心不会臣服,规定除个别外一律遣送回原籍安置。

所以说"废除法西式的审查方式"的批示实在过于做作,是极不高明的遁词。

公安部长谢富治人生最后岁月,因颁发《公安六条》以言治罪的恶法和砸烂公检法有功,被钦点荣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他死后却被开除出党,骨灰清出八宝山公墓;北京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刘传新自知罪孽深重,在粉碎"四人帮"后畏罪自杀;毛远新则获刑17年。毛主席地下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

"诏狱多滥,自古而然"。从上世纪50年代处理潘汉年、扬帆开始,不断地重演悲剧,越演越烈,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中砸烂公检法和清理阶级队伍,造成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历史大悲剧。中国共产党应该严肃地面对历史大悲剧,哀而鉴之,上下互动,加快政治体制改革,防止权力被滥用。否则真是呜呼哀哉。

来源: 2013年《炎黄春秋》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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