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衡:理解社会的突变——兼与吴思先生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12 次 更新时间:2013-05-0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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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衡  

引言

历史总是喜欢出人意料。1789年5月,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他绝不会意识到这会是一场伟大而残酷的大革命的开端;1911年春天,几乎没有人相信几个月后大清帝国会被推翻;1988年初,只有大约3%的西德人认为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两德统一;而在1989年夏天,面对苏联的突然崩溃,包括情报机构在内的整个西方世界一片茫然。由此可见在社会科学领域预判革命并不比在自然科学领域预报地震更可靠,尽管我们可以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条缕分明的细致分析,但从系统理论的角度来说,这又犯了一个方法论上的大忌--对社会这样的复杂系统而言,其整体性行为并不能从其各部类的独立行为中获得解释。就拿我们最为熟悉的辛亥革命来说,如果传统的阶层分析成立的话它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占据社会主体的农民阶层全不知革命为何物,工人阶级也弱小的不值得一提,革命党行辞激进但人数甚少,几次起义都全军覆没,不仅清廷没放到眼里,他们自己也大都心灰意冷,士绅阶层有钱有势却压根不屑与“乱党”为伍,但革命还是发生了。可见,传统的阶层分析尽管是必要的,但仅靠阶层分析连最基本的历史都不能很好地解释,更匡论对未来的研判。

如果把社会领域的革命比作自然领域的地震,恐怕没有几个人会反对,实际上,从系统理论的角度来说,二者都属于系统的“突变”,确实可以用大致相同的理论模型来描述。但人类社会毕竟不同于地壳岩层,在庞大的社会面前我们并非完全无能为力,只要历史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那么预测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积极地塑造未来。而要发现这些可能的选项,就必须对社会变革的内在机制有一个相对清晰的理解,对此我准备从以下四个层面,并以辛亥革命为例递次讨论这一问题:

首先,在可以预见的时间,一个社会有无可能实现结构性的变革?

如果能,是天翻地覆般的突变,还是按部就班的渐变?

如果是突变,是像明治维新那样的“和平演变”,还是像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暴力运动”?

如果会爆发革命,它将会如何发生?

这四个层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极富挑战性的课题。

一、社会变革的可能性判断:进化vs循环

为什么要首先讨论这个问题?除了理论的需要,还因为在现实生活语境中的“革命”一词含义非常模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更像一个政治用语而非一个学术概念,它有时是指某种“彻底的、决裂性的进步”或曰“结构性变化”,有时专指“暴力运动”或曰“造反运动”,二者显然并不等同。但我无意于改变这种模糊的状态,只要指明本文所说的“革命”乃是前一种意义上的“革命”,而将后者作为前者的一种但并非唯一的“手段选择”。

1、主导社会发展的三大参量

一个系统要想得以续存,必须能够维持整体的稳定性。社会也是如此,社会稳定就是既有秩序的维持,与秩序相关的决定变量称为“序参量”--这个概念由前苏联理论物理学家朗道首先提出,是描述系统有序程度(如物理学中的磁化强度、热力学中的墒)的物理参量,协同学创始人哈肯将其引入自组织理论,作为系统从无序到有序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主导力量。用它来描述社会也是非常合适的,依据与既有社会秩序的关系,可以划分如下三种序参量:

旧序参量:维护既有社会结构秩序的参量。

新序参量:追求新的社会结构秩序的参量。

非序参量:破坏现有社会结构秩序的参量。

其中,社会“旧序参量”是既有秩序的获益者和支持者,其优势在于现实实力,“新序参量”是新秩序的追求者,其优势在于适应环境变动的强大生命力,二者所追求的社会结构不同,但都以维持良好社会秩序为己任,因此可以统称为“维序参量”。与之对立的是“非序参量”,它既不追求新秩序降临,也不在意旧秩序的维持其优势在于超常的自我增殖和资源争夺能力。“非序参量”在各种系统中(如人体)普遍存在,比如癌细胞就是人体的“非序参量”,它具有超常的营养争夺能力,一旦人体免疫力降低到不足以抑制其发展,它就会夺取正常人体细胞的营养供给而恶性膨胀,直致人体整个结构秩序的崩溃。

需要指出,作为一个基于行为取向的抽象概念,“参量”有类于阶层,但又不同于阶层。其中,“旧序参量”可以形象地称为“守旧势力”,“新序参量”则是社会的“新生力量”,“非序参量”则是社会中的“腐败因子”。

满清之末,“守旧势力”可以看作是以曾国藩、李鸿章诸人为代表一批“中兴重臣”和个别开明满族权贵,他们很不愿意看到满清三百年江山毁于一旦,为此极力支撑。“非序参量”自然就是那些无能而又蛮横,专事弄权,中饱私囊的以满清皇族为代表的“腐败分子”,他们虽然并不希望把清廷“砸吧砸吧挖个坑埋了”,但真要有人这么做,他们也决不会真的“誓死捍卫”。至于“新序参量”,并不是作为社会底层的农民阶层或者什么无产阶级,而是以留洋生和少数工商人士为代表的一批“乱党”,这是一批民族精英,甚至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虽远离权力中心,但显然也不是社会的底层--实际上,人类历史上所有那些有意义的社会变革都不是社会底层所导引的,尽管他们是必不可少的推动力量,社会变革就其最后的实现来说,都属于当代社会学家科斯所说的“边缘革命”。

2、社会发展的三种可能

旧序参量决定了结构维持的稳固程度,新序参量决定了结构变迁的演变方向,非序参量则决定了结构续存的生命周期,三者之间的相互斗争和力量对比决定了社会发展的可能与方向。

如果旧序参量非常强大,社会虽有发展但极其缓慢,整体上处于一种长期停滞状态。这种情况以人类早期社会为代表:社会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如一日,几乎看不到大的发展,在非洲、美洲、大洋洲的很多地方,以及中国一些边远地区,甚至在上个世纪初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如果新序参量能够产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力累积,终会获得导引旧序参量转变或战而胜之的力量。这以西欧资本主义的兴起为代表:黑暗的中世纪尽管漫长,宗教神权和封建统治势力也非常强大,但经过缓慢发展,终于产生了新教革命,在此基础上又发生了启蒙运动、科学发展、工业革命、资本主义革命这些环环相扣的历史事件,资本主义得以确立。需要指出,作为现实力量的新序参量并不一定就是新生的,欧洲最早的资产阶层很多就来自昔日的封建主和旧官僚。

如果非序参量(腐败因子)滋长蔓延,它将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强势争夺削弱旧序参量的实力,并极大压缩新序参量的发展空间,新旧参量之间的竞争格局随之被破坏。特别是由于其恶性膨胀的速度远大于新序参量健康成长的速度,在新序参量累积足够实力之前,整个社会结构就先行崩溃了,新序参量也将随之陪葬,历史将进入“崩溃--重建--发展--再崩溃”的循环模式,只有周期性的振荡而无革命性的变革。需要指出,腐败因子之所以能够恶性膨胀,通常是因为旧序参量在与新序参量的斗争中,为将新序参量彻底“消灭在萌芽阶段”,而采用一些极端措施和手段,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健康基因和自我修复能力,为腐败滋长提供了土壤。

这以中国秦汉之后的社会为代表:各代建政之初无不励精图治,社会经济经过一段时间休养生息,很快得以恢复并实现新的发展,从而进入短暂的“盛世”,“资本主义萌芽”开始出现,但官僚体系的腐败也同时滋长,在短短十几年(最多几十年)的时间内就掏空结构稳定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社会很快败象丛生,在新一轮改朝换代过程中,新生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毁灭在农民起义玉石俱焚的烈火之中。但到满清之末,在西方新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冲击之下,中国历史第一次出现了跳出循环的历史转机,这就是李鸿章所说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一大批一定要将中国拉出旧巢窠的热血之士,“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他们人数虽少,但终究会大有作为。

二、社会变革的模式分析:渐变vs突变

社会发展的根本是结构变迁,结构变迁的实质又是“稳性转换”,“稳性转换”分为渐变和突变两种模式。依照突变论开创者、法国数学家托姆(Rene Thom)的论述,在一定条件下,如果在向目标方向演变过程中经历的中间过渡态是稳定的,那么它就是一个渐变过程,否则就是突变。简言之,渐变是指社会稳步发生的改变,突变是指社会整体性的“突跃”。 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变化过程中结构整体性和可控性的有无,其中的关键参量就是结构稳性。“拆墙”的例子可以形象地说明二者的区别:面对一堵墙,如果从上面开始一块块地把砖头拆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速度多么迅速,都不会出现问题,这就是稳定的渐变过程。而如果从底脚开始,不管拆墙者多么小心谨慎,拆到一定程度墙就一定会哗啦一声倒塌下来,这就是不稳定的突变过程。

对社会发展来说,渐变就相对于人们常说的“改良”,由于整体结构并未崩溃,整个社会还处于秩序之中,具有一定可控性,不会出现大的社会动荡。突变则是整体的改变,整个社会极易进入暂时失序的无政府状态,出现大的社会动荡。通常情况下,渐变是一种比较舒缓的变化,突变都是急剧发生的,但并不绝对,渐变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有条不紊”的完成,突变也可能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动荡阶段。比如近代中国从“太平天国运动”开始,就进入了社会大动荡时期,直到“辛亥革命”爆发,依然没有稳定的迹象,结构变革也远远没有完成。相比而言,人们显然更喜欢渐变,但与人们的普遍愿望相反,突变却是社会发展的常态,何以至此?特别是在那些历史的关头,许多人在不可避免的社会变革面前,即使面临整体崩溃的危险也要拒绝哪怕只是部分的妥协,他们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费解的“非理性”行为呢?

1、“刚性结构”

有些社会结构通常具有很强的刚性特征,“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使是那些在人们看来很小的让步,对他们来说也是关系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问题,就像钢板上的裂缝一样,一旦作出妥协,就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和更大的压力,面对不断强化的挑战,他们不仅不作必要妥协,反而变本加利,极力压制。可见,他们并非完全“非理性”,只是宁可小心守护着这种“铁板一块”的僵局,希翼能够继续维持下去。

但幻想总归幻想,社会稳性不断下降,刚性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脆性。一旦稳性降低到一定程度,即使愿意作出一定妥协也为时已晚,历史已经走上了不归路,大厦将倾,狂澜既现,纵有非常之人也很难再将社会拉回稳定发展的轨道。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那些之前原本不太严重的内外部冲击也已很难应付,任何一种无意的偶然都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有意的变革又将成为撕裂钢板的第一道裂缝,面对突然爆发的排山倒海般的反对力量,旧结构只能轰然倒塌。

从“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的对比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结构的强大制约。二者有很多共同之处,比如都存在君主统治,都是面对西方列强和西方文明的冲击而救亡图存,都是自上而下的上层变革,在时间上也先后发生,特别是前者又以后者为榜样,然而结局却截然相反,原因何在?社会结构大不同也!变法之前日本是相对松散的封建社会,而中国却是严重对立的官僚社会,特别是中国除了已经非常对立的官民等级关系之外,还有更为对立的满汉种族关系,反对君主立宪的不是皇帝本人,而是那些满族王公贵族。学者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就曾指出:“假使当时中国的统治者不是异族的爱新觉罗王朝,而是同族的什么王朝,那么,在社会转型当中就少了一项种族间的猜忌与倾轧,也许比较容易实施像日本那样的立宪步骤。”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满清王朝尽管已被掏空实力,但社会尚有很大的稳性储备,人们对它也有很大期待,但以慈禧为首的顽固势力“恶新学如仇”,断然拒绝维新派主张,不肯做出任何实质性让步,提出的“五不议”甚至连保留宦官都包括在内。最后,内外交困之下不得不宣布“立即行宪”,表示“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以前旧制旧法有不合于宪法者,悉皆罢除”(《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但为时已晚,人心失而不可复得,在辛亥革命隆隆的炮声中,早已无人理会。

2、“繁荣的陷阱”

对社会变革的条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曾有一个著名的论断: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3页)

但托克维尔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时代背景时发现了一个“悖论”:

“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64页)

这并不是孤例,战后许多民主国家的转型同样如此。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悖论”,不是现实出了问题,恰恰表明我们之前根深蒂固的观念大有问题。社会之所以进步,不是因为自己的失败,而是因为自己的成功。无论的经济的发展还是文化的进步,社会各阶层通常都可以从中获益,统治阶层必然是最大的获利者,社会从而呈现出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但这是一种“繁荣的骗局”,因为这种繁荣在增强统治者实力的同时,也培养了更多有实力的反对者。在这种骗局之下,统治者即使已经感受到现实中的巨大挑战,也会本能地相信“挑战与机遇并存”,感到只要能够挺过眼下难关,中兴可期。这种盛世在望的自信,特别是自恃“有兵在”的愚蠢心态,决定了他们只会作出某些顺应时代的姿态,而不会进行根本性变革,从晚清的“同治中兴”中就能够看到这一点:清政府通过与英法媾和缓解了外部压力,太平天国也终于被击溃,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诸人也自发图强,大搞洋务运动,一系列官办工业相继建成,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这反让人感到“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及”(李鸿章语),对西方的思想和制度不屑一顾。但实际上,这些官督商办企业效率低下,无不沦为官商勾结、中饱私囊的工具,连自身生存都成问题,更匡论强国。随着甲午的战败,这些靡费巨资建成的企业也最终大都烟消云散,清王朝也失去了最后的一线生机。

3、“囚徒困境”

最后,可以从统治阶层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冲突来理解。作为统治阶层一员,他们能够比一般社会成员更清楚地看到社会崩溃的危险,但既得利益规模之大已使他们甘冒此险,认为只要能够及时“跳船”,未必受到最后清算。特别是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无论大船沉没与否,擭取更多财富都是最佳策略,这是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即使统治阶层的每一名成员都能看到整体的风险,都对腐败之风痛心疾首,也一样无法阻止整体的腐败。

总之,在我看来,社会究竟是突变还是渐变,与人们的普遍愿望关系确实不大,主要是结构使然。若非统治者在社会尚具较大稳性储备时像从上到下的“拆墙”过程一样,开始自上而下的结构性变革,突变几乎不可避免。

三、社会变革的手段选择:和平演变vs暴力革命

面对革命的暴烈,稳妥的和平演变无疑更容易为人们接受,古典保守主义者伯克(Edmund Burke)就有一个非常著名并被很多人所推崇的观点:

“社会进步要循序渐进,用革命的手段把现在的制度全打碎,人类的非理性将失去控制,就可能造成严重的混乱,为了恢复秩序,往往建立起比被革命所推翻的制度更加专制的制度。”

但古往今来,暴力革命屡屡发生,和平却凤毛麟角,事实似乎反复证明马克思那句流传极广的格言:人类的历史不是田园诗,是用血与火的文字载入史册的。何以至此?革命的逻辑深植于人类本能的人性心理和普遍的利益追求模式之中,不会随人们的愿望而轻易改变,这一逻辑可称为“暴力循环定律”。

在社会变革的前夕,无论是社会结构的制约还是“繁荣的陷阱”,抑或个体的投机都使得统治阶层难以作出妥协,开明者“宿夜兴叹,无可奈何”,投机者却自思“我去后,哪管洪水滔天?”顽愚者更自恃“有兵在,不用怕!”什么历史的责任、道义的要求都是一句空话,暴力才是他们唯一能够听得见、听得懂的语言--于是,暴力革命也就逐步成为一种选项而被提出,并逐渐被更多的人所认可。波兰工人运动领袖瓦文萨就曾深有感触地说:

“甘地确实非常幸运,假如他遇到的不是英国人,而是遇到了斯大林和勃列日涅夫,他一定成不了什么圣雄,人们可能都不会知道,这世界上曾经有过一个叫甘地的人物,因为他连进监狱的机会都不会有,便会连同他的家人,直接被扔到贫民公墓里去,这可能都是比较好的结局”。

但这并不意味着革命就会发生,因为革命者特别其先行者要为此付出极大代价,而他们必定是社会的精英分子,甚至是精英中的精英,在旧统治至少在表面上看来还很强大的时候,一个精英分子要下决心抛弃自已的功名利禄,甘冒杀头破家的危险起来领导革命,决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他们最初总是希望能在现有秩序下进行温和、渐进的改革,只要这条路还有一线希望,革命就不可能成为主流话语。而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一开始不仅不会投身革命,反而会极力与革命划清界限,甚至为此甘受牺牲。这种普遍的恐惧和忍耐给统治者的暴力镇压以不断增强的自信,“敢动手,下得了手”被统治者本能地看成渡过难关的必备胆识。

然而,暴力的滥用却是一条不归路,因为只有不断扩大的暴力才能威慑新的反抗。这不可避免地累积着社会仇恨,一旦仇恨和愤怒超越了恐惧,革命的号角就吹响了。革命一旦爆发,就会依照其自身的逻辑运行,统治者也失去了选择的权力。革命者改天换地的理想激情、清算历史旧账的复仇冲动,以及对“反攻倒算”的恐惧心理,都决定了这些革命者们几乎不可能重回和平妥协之路,也决定了统治者的可悲命运。那些原本主张理性宽容的“改良派”,不是被之前的统治者赶尽杀绝,就是被后来的革命队伍彻底边缘化,革命就只能以摧枯拉朽、玉石俱焚的形式进行到底了。

我们再回头看看辛亥革命之前的情形。旧结构早已日渐衰朽,但人们还是并不想靠革命推翻它,戊戌维新运动就把希望寄托在由一个好皇帝来推行改,义和团运动打出的旗号也是“扶清灭洋”,甚至孙中山一开始也曾上书李鸿章。在辛亥革命中作用巨大的立宪派一开始对清廷的预备立宪也是真诚拥护的,在国会请愿运动中,他们恭谨虔诚地呈递请愿书,毫无越轨行为,结果清廷却“直以热心爱国之绅民与革党会匪齐观而等视”(《大公报》1910年12月29日)。事实教育了立宪派和期望改革的人们,使之认识到和平请愿无法达到目的,但并未达到绝望的程度,他们不准备与清廷分道扬镳,更不会与“革党会匪”为伍。然而,立宪派的克制和期望并没有得到清廷的认可,就连思想相对开明原本主张立宪的摄政王载沣也觉得是他们故意与朝廷为难,满清权贵代表人物奕劻更是恨之入骨。1911年5月8日,载沣竟批准成立以奕劻为总理大臣的皇族内阁,这离辛亥革命的爆发只剩下短短5个月了。皇族内阁成立仅仅两天,就公然与民争利,于5月10日宣布实行铁路国有,将原来的商办铁路收归国有。宪政之门既已打开,渴望民主自由的人们就不会允许再将其关闭,剥夺民权,争夺民利,在民风已化的情况下公然开历史的倒车,不可能不遭到社会上下的唾弃,满清统治面临着严重的“合法性危机”。铁路国有的政策更使清廷信用扫地,不管清廷是要“真立宪”还是“假立宪”,人们都其所作所为都大表怀疑、毫不信任,这种“信任危机”,更剥除了革命最后的缓冲带,使清廷直接暴露在星火燎原的危险之中--武昌首义便是随之而来的星星之火,倘若清廷尚存一点信誉,这一偶然事件终不致不可收拾。可见,清廷既非亡于苦口婆心的立宪派,更非亡于发难人数微不足道的革命党,而是自取灭亡,正如梁启超感叹:“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诚哉斯言。

四、社会变革的具体过程:斗争vs协同

如前所述,如果把社会细分为各个阶层,就会发现往往是想革命的没有力量,有力量的不想革命,这几乎是一种常态,但革命还是发生了。这是因为对于革命这种整体性的社会行为来说,我们不仅要看社会各阶层的独自状态,更要看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对于这种相互作用,传统理论一直将其归结为“阶级斗争”,进而又把这种斗争理解为你死我活的“决斗”,但在我看来,这种“决斗”通常属于农民起义式的“社会清算”而不是“社会革命”,它有一定的“正义性”但未必具有“进步性”,在社会发展起着主导作用、甚至说支配作用的还是各阶层的“协同”。所谓协同,就是通过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乃至每一个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而形成的一种主导性的社会潮流。实际上,学理意义上的协同也包括强势一方迫使弱势一方与之随动的情形。对此,系统科学家、协同学的创立者哈肯有一段形象的描述:

“看来革命之前总是出现不稳定,大量民众不再维护或不再坚决地维护现存的体系,此外,还有相互的易感性和相互的影响……对统治体系的否定态度以排山倒海之势而来,这种猛烈的来势更因现存体系的支持者越来越自我孤立和缄默而加强。”([德]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68页)

这在辛亥革命过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驻守武汉的新军虽然不是革命的急先锋,却会在情急之下打出国民革命的旗帜以求获得各界的支持和响应;以士绅阶层为根基的立宪派虽然一贯反对革命,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在革命爆发后对失望透顶的清廷顺势一击;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虽然一直成不了什么气候,却可以凭借以往的革命声望和资历后来居上获取革命的领导权,主导斗争的方向;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系原本是清廷最后的依靠,如果他们能够再次像曾国藩的湘军那样忠于朝廷的话,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却没有想到一顶“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帽子就让袁氏轻易倒戈--这环环相扣,一浪高过一浪的情势不正是相互的激励与随动吗?面对这突然“涌现”的排山倒海般的反对力量,清廷还有机会去斗争吗?

总之,在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我们不能轻言革命,也不宜轻言无革命,无论你是一个相对的悲观主义者还是一个谨慎的乐观主义者都是可以的,毕竟在我们面前还有进化与循环、渐变与突变、和平与革命这三大岔路口。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坚信,预见未来最后的方式就是着手去塑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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