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泥:杨荫杭和宋教仁的命运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16 次 更新时间:2013-03-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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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泥  

20世纪初的中国留学生,大体分两类:一类留学日本,偏向暴力革命;一类留学英美,偏重渐进改良。杨绛之父杨荫杭的曲折经历,颇可说明不同文化、生活环境,对于个体内在转化功能产生的差异,所谓“涵养”,所谓“耳濡目染”,所谓“潜移默化”是也。

杨绛在《回忆我的父亲》中说,杨荫杭留学日本时,还是个激烈派,激烈派“鄙视稳健派”,回国后鼓吹革命,受到清廷通缉,又跑去美国留学一呆四年多,“脱离了革命,埋头书本,很可能对西方的‘民主法治’产生了幻想。他原先的‘激烈’,渐渐冷静下来”。再回国“不复是鼓吹革命的‘激烈派’”。他发现,“革命”只是改朝换代,而“改朝换代,换汤不换药”。

辛亥革命后,杨荫杭当上民国高官,自觉“成了卫护‘民主法治’的‘疯骑士’——因为他不过做了一个省级的高等审判厅长,为了判处一名杀人的恶霸死刑,坚持司法独立,和庇护杀人犯的省长和督军顶牛,直到袁世凯把他调任。”

庇护杀人犯的省长叫屈映光,督军是朱瑞。杀人犯是朱瑞的亲戚。督军的职位接近于前清的抚台,省长相当于藩台,高等审判厅长相当于臬台。二人都是杨荫杭的顶头上司。然而当时施行“三权分立”,督军、省长不能干预司法,“我父亲坚持司法独立,死不让步。我不知双方僵持多久,约一九一五年袁世凯称帝前夕,屈映光到北京晋见袁世凯,我父亲就调任了”。面对宪法赋予的权力,上司拿杨荫杭没办法,只能向总统游说告状。这是“三权”牵制的结果。

杨荫杭自杭州调北京,历任京师高等审判厅长、京师高等检察长、司法部参事等职,可见他的坚持并未遭受报复,反而得到重用。担任京师高等检察长期间,杨荫杭竟然依据法律,把“贪污巨款的总长(现称部长)许世英拘捕扣押了一夜,不准保释”。

吴学昭在《听杨绛谈往事》书中,补充了一些背景:“久后才知道,原来父亲主持工作的京师高等检察厅,审理交通部总长许世英受贿案违犯了官场的惯例:该厅开始侦查后,尽管传唤、讯问、搜查证据及交地方厅继续侦查,一切严格依法进行,本无丝毫不合,只是这位有犯罪嫌疑的交通部总长,曾担任过北京政府大理院院长、司法部总长、内务部总长诸多要职,非一般等闲人物,许多上级官员,纷纷为他说情。传唤当晚,杨家电话一夜不断。天亮之后,父亲就被司法总长停止职务了。司法总长张耀曾事先就出面干预,不顾媒体揭发、议会质询,意欲停止侦查此案。父亲不理会上司默示,反‘亲诘司法总长,是否总长个人意见认为许世英道德高尚,绝无嫌疑之余地?司法总长回答说:“交情甚浅,并不能保。”’司法总长话虽如此说,但当京师高等检察官于1917年5月4日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搜查证据时,司法部竟立即呈文大总统,以检察官‘违背职务’为名,将京师高检厅检察长杨荫杭、检察官张汝霖停止职务,交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处。”

按照杨荫杭的说法,“‘停职审查’虽然远不如‘褫职查办’严重,也是相当重的处分;因为停职就停薪。我家是靠薪水过日子的。”

当时的公众舆论,同情和支持杨荫杭。“1917年5月25日、26日的《申报》,在报道‘高检长杨荫杭因传讯许世英交付惩戒’的要闻时,就将杨检长的申辩书全文与司法部请交惩戒的原呈同时刊出,使读者对‘此案的是非曲直,亦可略见一斑’。杨荫杭的申辩书,依据法律法理,义正词严地说明问题实质,逐条批驳司法部请交惩戒的呈文,将司法总长强指的所谓‘违背职务’驳得一无是处,并指控司法总长‘交付惩戒’之不合法,有袒护之嫌。申辩书气势之壮,充分显示出他的大义凛然和当时的激愤之情。”停职不久,杨荫杭复职,在司法部任职。

经此事件,精研法律、热衷法治的杨荫杭很是心灰,“对官官相护的北洋政府已看透了,无意继续做官”。两年后辞职南归,“没等辞呈照准就带了全家动身南下”。

算起来,许世英是一个英美派司法专才,曾以护驾之功被慈禧太后任命为奉天高等审判厅厅丞(省级法院院长)。1910年清廷委任徐谦为正代表、许世英为副代表,赴美国华盛顿参加万国司法制度会议,会后考察欧美十国司法制度,到1911年春天才返回国内。民国成立后,许世英担任司法总长,和段祺瑞结为盟兄弟,1916年后,担任段祺瑞内阁的内务总长、交通总长。由于杨荫杭的依法查办,许世英以辞职告结,1917年复任华意银行总裁。1921年任安徽省长。1925年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

辞职返乡的杨荫杭与位高权重的许世英之间一直相安无事,足见建立在宪法之上的“三权分立”制度虽有舞弊、虽不完美,但自上而下已经形成共识,大体与世界潮流同步,公然打击报复的现象并不十分严重,连大总统袁世凯都无可奈何。如果没有外来的捣乱、干预,输入暴力革命的种子,假以时日,中国该是最早实现民主宪政的东方大国。其逆流和祸根,却是1913年暗杀宋教仁时就埋伏下来的。恰如孙文为宋教仁撰写挽联时所说:“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宋教仁去世,南方革命党与北方袁世凯无法调和,中国历史由此拐弯,社会思潮越来越偏于激进,权力高层像杨荫杭、宋教仁这样维护宪法、依法纠偏之士,起来越稀少罕见。

1913年3月21日,袁世凯得知宋教仁被刺的消息后在电报中表示说:“民国建设,人才至难,执事学识冠时,为世推重,凡稍有知识者,无不加以爱护,岂意众目昭彰之地,竟有凶人,敢行暗杀,人心险恶,法纪何存?”3月22日确认宋教仁去世后,袁世凯再次发电:“宋君竟尔溘逝,曷胜浩叹!……宋君才识卓越,服务民国,功绩尤多,知与不知,皆为悲痛。”

早在1908年,与那桐一起担任清政府外务部尚书即外交部长的袁世凯,就开始赏识写作《间岛问题》的留日学生宋教仁,并且利用《间岛问题》在外交谈判中据理力争,从而为整个国家挽回了与台湾岛面积大致相当的间岛地区,也就是今天的延吉和鸭绿江地区。被袁世凯赞誉为“才识卓越”的宋教仁惨遭谋杀,刚刚步入民主宪政轨道的中华民国,也因此被国民党方面挑起发动的“二次革命”引上了军阀混战的政制歧途。那么,究竟是“谁谋杀了宋教仁”呢?张耀杰有此一问,出此一书,答此一疑。

一般认为,宋教仁是袁世凯所杀。张耀杰在《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团结出版社,2012年5月)一书中,经过大量的资料耙梳和证据勘查,一举推翻前人之见,认为袁世凯恰恰没有刺杀宋教仁的必要和可能。相反,午睡刚起的袁世凯得知宋教仁被杀的消息后愕然道:“这是怎么好!国民党失去宋遁初,少了一个大主脑,以后越难说话。”

1913年3月,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结束,宋教仁主持经营下的国民党,获众议院269席、参议院123席,得票均比袁世凯支持的第二党共和党多出一倍多。宋教仁沿江东下,从长沙、武汉、安徽到上海、杭州、南京,一路发表演说,阐述自己的宪政理想,锋芒毕露,招人忌恨。袁世凯邀他去北京,宋教仁根据《临时约法》组织内阁、出任总理,至少在理论上已经没有悬念。此前,袁世凯就曾经有过邀请宋教仁出任总理的打算,被宋教仁坚决拒绝。袁世凯为政权、为社稷谋,能得到第一大党实际领导人加以辅助,是远见,也是策略。反倒是不在其位却想谋夺权位的人,才会忌惮宋教仁的干才。

宋教仁的政见,一直与国民党理事长孙文相左。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致力于建立彼此合作、依法竞争的责任内阁制,将传统意义上的暴力破坏、无序竞争、忠于党魁的革命会党,改造为现代意义上的议会政党。孙文、黄兴、陈其美等人所擅长的是破坏性的革命而不是建设性的宪政,内部构成冲突后,宋教仁最有可能是被同为国民党的陈其美等人所谋杀。

按照张耀杰的反复论证,第一时间被国民党人联合租界巡捕抓获归案的应夔丞,应该是专门为陈其美收集纸上谈兵的情报信息的双面间谍。既物色武士英执行谋杀任务又物色王阿发充当报案线人的,是吴乃文、陈玉生、冯玉山等人。整个谋杀案的幕后指挥者,显然是应夔丞与吴乃文、陈玉生、冯玉山等人的共同上司陈其美。正是在陈其美等人的幕后操纵之下,比应夔丞更加直接地参与谋杀活动的吴乃文、陈玉生、冯玉山等人,即使在租界巡捕房公开通缉的情况,也没有被抓捕归案;第一凶犯武士英,偏偏又是在陈其美、黄郛、蒋介石等人所组建的陆军六十一团的兵营中,被杀人灭口。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方面所需要的显然不是宋教仁案的事实真相,而是通过真假难辨的舆论宣传对袁世凯、赵秉钧及中央政府实施道德上的妖魔化,进而退出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挑起发动‘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

随着国民党人在“二次革命”中一触即溃,宋教仁主持缔造的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内从事非暴力的议会选举、阳光参政的现代议会政党国民党,因此被彻底断送。“一举消灭国民党军政实力的袁世凯,在没有政治反对派监督制衡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向他所梦想的皇帝宝座”。时任江苏高等审判厅长的杨荫杭,是督办此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只是由于“二次革命”的爆发打断了该案正在进行的审判程序,导致杨荫杭等人最终在此案中无所作为。借用杨荫杭的女儿杨绛的话说,“我是脱离实际的后知后觉或无知无觉,只凭抽象的了解,觉得救国救民是很复杂的事,推翻一个政权并不解决问题,还得争求一个好的制度,保障一个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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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粤海风》2012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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