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温岭钉子户的补偿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3 次 更新时间:2013-03-1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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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进入专栏)  

最近媒体关于温岭火车站钉子户的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这些报道普遍强调温岭钉子户罗保根五层小楼618m2,建筑成本即花去60多万,补偿才26万元,这样低的补偿显然是损害了农民利益,罗保根当钉子户就理所当然了。例如,其中《华西都市报》记者的报道标题即是:“路中钉子户”60万建的房赔26万,当然不同意搬迁,各大门户网站连续多天在显著位置跟进报道温岭钉子户事件,浙江卫视和央视也多次跟进报道。

从媒体报道和网络舆论来看,温岭钉子户事件中,罗保根的利益极大受损,政府征地拆迁完全无视农民利益。但从接下来的报道来看,事情没有这样简单,首先就是,罗保根所属下洋张村共459户,有451户均接受了安置政策,同意拆迁,仅有8户不同意拆迁,这说明政府给农民的拆迁补偿绝对不可能是让农民利益严重受损的。很快,后续报道出来了,原来此次拆迁有两套方案,其中一套是在原地块西南方向两公里左右补偿一块宅基地,再按300元/平方米补贴拆迁户造房成本。按镇里的说法,“新的宅基地虽然面积略小于现在,但好处是国有土地性质,住户三证俱全(土地证、房产证、契证),而不象之前的集体土地,只有土地证”。“这相当于排屋概念,房子不仅可以自住,还能买卖、抵押”。

另外一套方案则是选择住进现址东北方向百余米处的农民公寓,“农民公寓的补偿面积按照60平方米/人的标准计量,如此前面积超过这一标准,则以之前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不自建新房,罗家可以拿到与现住房一样大小的618平方米(约4套)的农民公寓,代价则是总价为120万元(2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此外,沿街商铺还可按照20平方米/人分割到户,虽然没有产权证(由村里统一经营),但罗家6口可以这120平方米的商铺面积,每年获得分红[1]。

罗保根和全村绝大多数农户一样都选择移地重建方案,只有村里经济条件最差农户才选择第二套方案。农民不傻,选择第一套方案,是因为第一套方案对自己利益最大。那么,这个利益有多大?我们先看第二套方案的利益。

镇工作人员说:“其实老罗可以算算这笔账,政府的补偿条件也不算寒碜。农民公寓距离温岭高铁站不到500米,这里的商品房都卖到6500元/平方米了,而且以后肯定还会升值的。”“另外,就算120万元的购房款不能一次性拿出,我们也允许拆迁户先卖一套凑钱”。

我们来算一下,按第二套方案,罗保根家可以拿到多少补偿。按618平方米补农民公寓,按6500元/平方米来计算,总价为400万元,减去120万元购房款,得到280万元。另外,按每人20平方米商铺,商铺肯定要比房价高,估算为1万元一平方米,120平方米商铺即价值120万元,加起来即达400万元。这个补偿应该说是很不低了。

当然,罗保根家的房是要住的,而不是要卖出去。但即使留三套住,卖出去一套再加上120平方米商铺,就价值200万元以上。这个补偿应该是不低的。

但下张洋村绝大多数村民都没有选择第二套方案,而是选择了第一套方案。即移地重建,其中原因当然是移地重建的利益更大。

移地重建的最大利益在于,之前农民建的房子是用集体建设用地,所建住房是不能抵押、买卖的,只能自住,现在移地重建,土地是国有土地,所建住房三证俱全,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两幅宅基地上建同等面积住房,虽然26万元补偿建不起来,但只要自己借点钱来建房,建起来房子的价值就极高,因为通天排屋比农民公寓的市场价要高,在温岭应可以达到上万元。即使按罗保根讲的建同等面积住房要80万元,而一旦建成,房子价值600万元以上,80万元的建房成本就是小数。

所以,只要是手头上有钱的农户,都愿选择第一套移地重建的方案,甚至宁愿借高利贷也要自建通天排屋,其中利益农民当然算得十分清楚。只有村中经济最困难实在无力借到钱来自建房的极少数农户才愿意接受第二套置换农民公寓的方案。

现在罗保根选择第一套自建方案,但他又要求政府帮他建起相等面积的住房,而不愿自己再出钱或借钱来建房。“这个观念传统的老人不能接受房产的实际损失,市价多少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房屋的功能就是简单的居住……,于是,一步步地升级,罗保根不愿意再对赔偿金额提出要求,而是直接提出给他两间建好的五层通天排屋。”[2]

无论具体自建两间同等面积的通天排屋是要40万元、60万元,还是还是罗保根所说80万元,罗保根认为26万元的补偿太少了。他当然不会说现在宅基地由集体性质转变为国有性质所带来的巨大增值收益。在自建地址的宅基地,每块已值100万多元,“罗保根只要卖掉一间地基就足以修建另一间”。但他是不愿讲这个逻辑的,他按他自己逻辑来计算,他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虽然全村村民都知道拆迁有利益,且利益很大,但罗保根不愿懂或故意不愿懂这个道理,是希望获得更大利益。但是,如果地方政府满足了罗保根的要求,地方政府又如何面对全村其他拆迁户的找补?

最终,在媒体暴光以后,尽管罗保根千不情万不愿,罗保根还是接受了26万元的补偿款,按第一套方案来自建新宅。

温岭钉子户事件颇为典型,这个典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钉子户的罗保根的行为可以算作典型钉子户。注意,这里的钉子户不一定是负面评价,而只是中性评价,其中要害是,他们只按自己逻辑来提要求,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就不罢休,而他的要求几乎是不可能正常被满足的。二是媒体和网络舆论甚至专家学者对钉子户的态度,这些态度总的趋向是不问对错,断章取义,义正辞严一番,然后不顾常识地站在抽象的农民利益一边对国家或地方政府痛加指责,而不愿意深入到事情内在的复杂机制中去。

先讨论罗保根的钉子户行为。

2010年初在广东番禺榄核镇调研,修广深港高铁征地拆迁,绿村村委会梁主任和他的叔叔、姐姐三家都在拆迁之列。高铁占地是沿线占地,只有极少数农户的土地被占,房屋要拆。梁主任的房子三层,建房成本大约20多万元,且关键是已建很多年,结构和材料都不好,梁主任早想重建了。这下好了,高铁拆迁,移地重建,村里在村部旁边划出一块宅基地(仍然是集体的),村主任拆迁补偿的60万元,花40万元就可以建起一栋远好于之前住房的新房。这个新房仍然是农房而不是商品房,其价格远不如罗保根所重建的三证俱全的通天排屋。但这个房子比过去要好,因此梁主任很高兴。尤其是他一家竟有三户碰巧获得被拆迁重建机会,真是运气太好了。

罗保根在2001年建房,2007年装修。下张洋村过去只是一个偏僻的村庄,罗保根的房子,无论从结构上还是从建筑质量上,都不大可能太好。现在移地重建,不仅具有三证,而且可以按最新最好的住房结构新建,且政府到底还是补了26万元,而建成新房后,房子市值很高,甚至现在一块宅基地就值100万多元,何况他家有两块宅基地呢!这个帐,罗保根当然是算得清楚的,其他村民也是算得清楚的。

按《三联生活周刊》的调查,罗保根所在下洋张村有459户,1600多人,道路建设实际需要征用的只有罗保根所在的一片排屋,共计37户56间。“下洋张村村委会提出要求,希望村庄能够整体拆迁改造,市里同意了这个要求。2007年11月,下洋张村村委会自行提出了前述两套拆迁安置方案,11月15日,40名村民代表一致通过了这个方案,提交温岭市政府后批准通过”。

可见,村民很清楚拆迁对自己有利,所有村民都愿意参加拆迁。下洋张村村民的运气比番禺绿村村民要好,因为绿村只有正好在高铁建设沿线的几十户被拆迁,其他村民没有机会拆迁后再建更好更气派的新房。下洋张村300多户本来不用拆迁的农户却通过村委会向市政府争取到了拆迁机会,且显然,下张洋村拆迁安置方案要比番禺绿村有大得多的利益。

一旦已经确定了拆迁,尽管已有巨大利益,但没有人会认为利益太多了,而总是要想办法争取更多利益。比如自己的特殊偏好,家庭贫困,房了装修花了钱,等等,从而要求更多利益,这些要求本身并不一定没有道理,但地方政府很难满足,因为地方政府无法一一回应每个农户特殊的利益诉求,而只可能从大局出发。还有一些强势农民则可能提出无理要求,找出各种借口要求更多利益。装疯卖傻、软磨硬泡,最终成了钉子户,政府有时为了息事宁人迁就钉子户的要求。政府叮嘱钉子户得了好处千万不要再对外面讲。一旦好处到手,钉子户几乎不可能不拿出来显摆自己的“本事”,那些早已拆迁的农户也就感到自己吃了亏,因此要么向政府找补,要么吸取教训下次勇当钉子户。

钉子户是常有的。地方政府不能随便同意钉子户的要求,否则今后工作就无法做。因此,温岭地方政府口气都很硬,说“不会因为外界聚焦改变钉子户补偿标准”。钉子户与地方政府的僵持有时会擦枪走火。正是这样的擦枪走火,将各种有理无理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公布于天下,对双方都构成约束。若只是片面强调维护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不能出事,就一定会有人借机要挟,以实现利益最大化。这无关是否关心农民利益,无关地方政府工作方法,也无关拆迁补偿多还是少。

有趣的是,媒体和网络舆论是每每遇到钉子户,都会有一边倒的声音。例如,《华西都市报》题为:“路中钉子户‘60万建的房赔26万,当然不同意搬迁’”的报道,到新浪新闻首页的标题进一步改为“浙江温岭钉子户:60万建的房赔26万当然不搬”。网友‘艺往清深’跟贴:“我对媒体经常冠名民众什么‘钉子户’挺烦的!就浙江这家钉子户五层才补26万太少了啊,一平米300块我都想去买地养狗玩了。”

更有趣的是专家的声音。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评论温岭钉子户事件时说:“国家已经富强了,不能再以牺牲农民等部分人的利益来实现公共利益。我们完全能够按市场价格来补偿农民的损失”。他所不知道的是,温岭给农民的补偿已达数百万元,而钉子户主罗保根目前的经济状况是“老两口的收入来自家养的100只鸭子和生产的鸭蛋,(罗保根)清晨到田里采薯叶回来喂鸭子成了罗保根每天的功课。(老伴)沈玉彩则一天手不得闲地编草帽,即使如此也要三天才能编成一顶,一顶能卖10元钱”,由此可见这次拆迁给罗家带来的利益之巨大。国家富裕了,但国家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怎么能随便由专家拿去乱送人情?

中央电视台新闻1+1,在2012年11月27日以“温岭钉子户,钉在了什么地方”,也借温岭钉子户来说事。主持人在节目最后说“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应该是响当当的一句话,我们期待着有一个答案给农村。”“对于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当这个土地被征走的时候,到底该怎么样补偿他们,给他们现在以及今后的生活以保障,这正是要给出答案的时候了”[3]。

我只能说,央视新闻1+1拿温岭钉子户来说改革征地制度之事是搞错了对象。无论如何改革,钉子户总会有。且最大的问题是全国农民都盼着被拆迁以离开自己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拿到数以百万计的补偿进城生活呢。但问题是,非城郊的占90%以上的农民却没有实现自己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从而可以获得补偿的机会。或者说,中国绝大多数农民是无法分享到城市扩张带来的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的。从温岭钉子户事件中可以看到,拆迁已经给了农民高达百万元的补偿。再高,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将承受不起。无原则地提高钉子户的补偿,可能带来危及中国现代化的严重后果。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他的新浪微博上讲得好:

浙江温岭火车站前大道,这样的“钉子户”,这样的报道,令人看后感慨,哭笑不得。我不知道该同情这户人家,还是同情温岭的公共利益。房市的上升和媒体对被拆迁者的无条件支持不断提高人们对拆迁补偿款的预期,加强了对立。各地的拆迁补偿大多超过了正常的卖房价格,拆迁不公平的方向似在历史性运转”。

这种逆转对正处在艰难的中等收入阶段的国情,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

2012年12月10日晚

[1]见叶建良、朱健:“温岭钉子户‘追踪’”,《都市快报》2012年11月23日。

[2]贾子建:“温岭最牛钉子户:温柔对峙下的拆迁变局”,《三联生活周刊》,2012年第49期。

[3]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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