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国民党用革命手段建立党国,并非辛亥革命正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22 次 更新时间:2012-11-1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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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 (进入专栏)  

  

【提要】:辛亥革命真正终结的日期在1926年4月,标志是3·18事件以后段祺瑞下台,段祺瑞挽救共和的努力失败。从那时候开始,整个三权架构就完了,那个时候东北军阀进关,根本不要三权架构,成立了京军政府,一年多时间后国民党建立了全国政权,从苏联学来而建立党国体制。所以国民党要捧着辛亥革命的招牌,台湾说建国百年,好像它就是正统,我想这不对,因为它是另外一个重新用革命手段建立的新的政权。

本文摘自:《昨天的中国》,作者:袁伟时,出版:浙江大学出版社

张千帆:今年是辛亥百年。100年中国是怎样走过来的?中国又向何处去?这两个问题紧密相关。托克维尔曾经说过,一个不能把握自己过去的民族也不能把握自己的未来。这句话说得很对,中国目前就是属于这样的民族。今天晚上非常有幸请到袁伟时教授,下面把时间留给袁老师,大家欢迎!

辛亥革命尝试把中国建设为三权分立的宪政国家

袁伟时:感谢大家来这里与我进行交流,这个交流很有意思。其中一个很尖锐的问题是:辛亥革命究竟是胜利还是失败?或者讲胜利在哪里失败在哪里?对于百年宪政究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今天晚上跟大家交流,想将我自己的一些读书心得跟大家分享。

我认为辛亥革命是一个伟大的胜利,但跟一般的教科书所说“辛亥革命推翻掉2000多年的帝制”的结论我不太认同,因为有没有皇帝对一个现代国家来讲不是一个问题,很多国家有皇帝,但宪政推行得很好。所以不是这个问题所在。另外,推翻掉了专制,实际证明辛亥革命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到现在有一些东西,辛亥革命提出来我们还在做。所以说辛亥革命推翻了专制帝制的结论可能靠不住,但确实有很大的变革。

这个变革在哪里?我想这样一个革命就带来一个社会制度的大变化,主要是政治制度的大变化。这个变化是一举建立了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制度。议会、独立司法系统,还有行政系统,一下子就建立起来了。在清代最后十年的新政是有意识的推行这样的政治体制改革,从1906年决定预备立宪开始就在地方到中央推行三权分立制度,好些地方在这方面有很显著的成绩,直隶(河北)、浙江乃至其它省份都有很突出的表现,但在全国范围内,虽然准备向这方面前进,但关键时刻没有迈出最重要的一步:真正的实行三权分立。辛亥革命以后一下子就实现了,从此以后整个历史就围绕着是要结束还是要巩固这样的制度。

第二个成绩,一下子把自由度大大提高。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些一下子就实现了,学术自由也实现了,这是前所未有的,从这方面来讲是一个胜利。

为什么辛亥革命的成果巩固不下来?

为什么当时提出在中国实行民主、共和的目标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原因在哪里?这是一个最值得探讨的问题。所以,研究历史的人都有一个说法,辛亥革命失败了。但对于失败的解释有各种各样,有一些解释说袁世凯是偷窃革命果实,袁世凯登台意味着辛亥革命失败。这个说法跟历史事实不符,因为袁世凯当临时大总统是经过法定手续当选的,当上第一届正式大总统也是经过法定程序当选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窃”的问题。另外,他是不是卖国贼?历史研究已经否定了这个结论,袁世凯在“二十一条”的谈判中的表现可以说非常好,得到历史学家的赞扬。当时的条件下中国那么弱,日本那么强势,日本提出要强迫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袁世凯在当时的条件下尽了最大努力,“二十一条”分5部分,关于第5部分袁世凯说这一部分简直是把中国变为日本的殖民地,要求在中国政府各个部门请日本人做顾问,要用日本的武器或者跟日本合作在中国制造,中国的警察、军队要请日本的教官等,袁世凯说这些部分坚决不讨论,所以“二十一条”第5款(好象有七条)那部分根本没有进入议程,其它部分他也想尽办法拖延谈判或者是讨价还价,将消息透露出去,利用列强之间的矛盾给日本施加压力。到了最后,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在不得不接受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一共不过十多条,袁世凯才签订。所以历史上有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但没有中日之间达成协议的“二十一条”。签字之后他马上召开有关官员会议讨论怎么执行,那时所有的办法都是怎么抵制,尽可能减少中国的损失。实际上达成协议当时的十多条都没有实行。所以战后日本有一个著名首相吉田茂应大英百科的要求写一个《百年日本史》,中文翻译是《激荡的日本百年史》,里面对“二十一条”下了结论:这个全部没有实现,徒然增加了日本被中国人咒骂和不满。

这个不是我的创见,所有认真研究过这段历史的中国历史学家或者世界各国历史学家,都是这么认为的。袁世凯当选不是辛亥革命失败的标志,袁世凯的称帝是辛亥革命的一大挫折,但很快取消,而且他也死了,死了以后又继续维持原有的政治架构。这个政治架构直到什么时候被破坏掉?辛亥革命真正终结的日期在1926年4月,标志是3·18事件以后段祺瑞下台,段祺瑞挽救共和的努力失败。从那时候开始,整个三权架构就完了,那个时候东北军阀进关,根本不要三权架构,成立了京军政府,一年多时间后国民党建立了全国政权,从苏联学来而建立党国体制。所以国民党要捧着辛亥革命的招牌,台湾说建国百年,好像它就是正统,我想这不对,因为它是另外一个重新用革命手段建立的新的政权。那样一个党国体系建立以后,中国人面临的任务就是怎样重建一个民主国家、宪政国家,原有的那个体制就完结了。辛亥革命所取得的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也在国民党统治下基本终结,不给人家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受到很大限制,这是一个大的倒退。在这个基础上要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宪政,在国民党的党国体系下怎么样慢慢恢复这样一个体制?这是另外一个课题。

再讲前面那一段,前面那一段没有巩固下来,表现在什么地方?主要一条是军阀混战。但是1926年4月以前这一段(我们通常叫北洋时期或者北洋政府),现在冷静的考虑一下,北洋政府对中国历史的贡献相当巨大,主要是:第一,这个时候经济继续发展。过去讲那个时候经济发展比较快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我们钻了空档,结果发展起来,这个讲法有一定的道理,这是国外的条件。更重要的是清末义和团事件以后,慈禧太后痛改前非决定接受市场经济制度,决定要实行教育革命、司法和法律体系的革命,这两个革命很了不起,而且都成功了,同时要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个没有成功,关键时刻失败)。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发展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基础,在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经济一直是高速发展,特别是民国建立后10年间,工业以年平均增长13.8%的速度增长的速度增长,到20年代,世界经济一再发生危机,但总体上中国经济是上升的,一直到抗日战争。所以一个法国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把义和团事件以后和抗日战争之间的时段说成是“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政治上经济上是这样的。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辛亥革命的任务没有完成

过去我们说北洋政府是卖国政府,是否这样?除了刚才讲的袁世凯那个事件以外,其它在外交上应该讲北洋政府是收回中国主权的开端,它维护了中国主权。这里面有很多历史事实:首先从领土来讲,想办法维持整个国家的统一,蒙古在沙皇俄国的支持下(要求独立),沙皇俄国想把蒙古变为殖民地,后来苏俄建立以后继续延续沙俄的政策,要把蒙古变成它的殖民地,段祺瑞政府就进兵蒙古,第一次就把蒙古收回来,而且袁世凯在生时也经过谈判迫使沙俄承认中国的宗主权。除了这个以外,所有的关税自主权、司法自主权还有以及其它不平等条约的废除都在努力,都在谈判。比如关税自主权已经达成协议,于1929年1月开始交回中国,但由于只是当时谈判达成协议还没有最后签字。由于26年段祺瑞下台,国民党上台在这个基础上捡了一个大便宜,1929年1月实现了关税自主。治外法权废除也是在那个时候达成协议的,五四运动1919年爱国学生要求收回青岛主权、山东主权,在北洋政府时代,1921年末到1922年初华盛顿会议就将讲这个问题解决了,将青岛收回,山东利权收回,也就是说五四爱国运动提出的要求在北洋政府期间解决了。所以北洋政府不是一个卖国政府,而是收回中国主权的开端,它没有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主要问题就是乱,巩固不下来。巩固不下来的原因在哪里?我们的眼光更宽一点,从世界范围来看,所有的革命政权最初都有一个混乱的阶段,1640年的英国革命到什么时候才真正胜利?到1688年光荣革命才巩固下来,前面那38年都是混乱的,不断内战,1688年以后实行了法治,慢慢改革,就稳定下来。法国大革命什么时候巩固下来的?1799年拿破仑上台讲大革命终结了,是否就此终结?没有,一直到1871年普法战争后才巩固下来,所以中国现在的问题是辛亥革命的任务没有完成。

北洋政府没有完成的原因在哪里?在于几大政治势力都没有完成向民主政党转化的历史任务。辛亥革命以后,革命组织的中心任务是要由革命组织变为民主政党,假如不完成这个转变,整个社会会动荡,没有办法稳定下来,没有办法使整个国家走上法治道路。但为什么各大政治势力都没有完成这样的转化?

先从北洋派讲起,当时国内整个掌握政治军事实力最强的是北洋派,本来清末宪政时它是推行中国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支柱,发展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它支持;改变中国的管理体制、推行三权分立的制度,它支持。到辛亥革命以后,所有各省乃至中央的军政要员口口声声讲法治、民主、讲军人不要干政,那套话语跟现在的官员比起来,口号还要响一点。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势力派一方面有想维护三权分立体制的表现,另一方面又有破坏的表现。破坏表现是什么?比如袁世凯成立了一个所谓军政执法处,这个军政执法处实际上是他的特务机关、他的东厂,随便乱抓人、杀人,包括湖北一那些革命领导人,武昌起义的领导人。因黎元洪跟这些人有矛盾,向袁世凯推荐说这些人到中央去做官吧,后来黎元洪打电报给袁世凯说这些人应该杀头,袁世凯真的就将这些人抓起来杀掉。这是胡作非为,专制的本性表现出来,不是真正的支持实行法治。类似的情况有,这是一方面。可这样侵犯法治不但是来自政府,民间也是这样,同盟会、国民党照样这么干,当时最突出的是国民党里面的陈其美那一派在辛亥革命胜利时,因为同光复会之间有矛盾,派人将与他们争任浙江都督的陶成章杀掉,这是蒋介石干的事。除了这个,国民党还在北京砸报馆。它这方面是很突出的,民间也搞暴力。这是一个方面。但你说它不想转变也不是这样,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大家在读历史教科书都说安福俱乐部是臭名昭彰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是不是这样?其实是段祺瑞那一派势力,想向一个政治组织乃至政党组织转化,但这个转化没有完成,北洋方面是这样的。

另外是原来的维新派或者保皇派梁启超这一派的势力,这一派势力变为进步党,但有一个问题,辛亥革命以后它立即跟袁世凯合作。跟袁世凯合作没问题,他接受袁世凯的支持,所有梁启超办刊物的资金是袁世凯给他的,组织进步政部党的经费也是袁世凯给他的,它作为依附北洋政府势力时期的一个组织,没起到监督执政方面的作用。我想它是不是中国的参政党的一个开端?这里面他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到袁世凯称帝时,原来的独立本性又发挥出来,成为护国运动、保卫共和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力,表明这一部分势力还不是完全丧失独立性;但没有形成一个很大规模、很有力量的监督政府的反对党,或者执政党。

国民党的失误是没有及时完成从革命组织向民主政党的转化

更关键的是国民党,国民党没有完成这个历史性的转化,没有从革命组织向民主政党转化,情况更加突出。它名义上是改组了,从同盟会变为国民党,但这个国民党在很多方面都在违法。在我看来,辛亥革命的成果不能够巩固下来国民党要负很大的责任。因为北洋实力派本来就是大清帝国的文官武将,有专制的持续性,一点不奇怪。问题是号称革命组织的这一派力量在革命成功以后怎样运作?当时全国对他们都寄予很大希望,所以第一次国会选举,国民党在800个席位里占据了大部分(我只能笼统说大部分,没有准确数字,为什么?原因后面会讲),但它没有真正的按照法治、民主程序管理这个国家或者推动这个国家向民主、法治道路前进,从南京临时政府时代开始就践踏法治。为什么这样讲?有两件事最突出:南京成立临时政府时,由最初17个省的所谓军政府革命政权派出代表,成立一个临时代表会或者临时参议院来选举产生。原来有过一个声音,革命力量方面跟袁世凯有过协议,只要袁世凯支持共和就选他做大总统。这个协议达成后,袁世凯南北议和,袁世凯本来的希望是召开一个国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他为总统,没有想到要另外先成立一个以孙文为临时大总统的政府,孙文回来以后运作的结果是成立临时政府。成立后就要按照民主原则实行选举。1912年2月12日清帝发表退位诏,2月13日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大总统。那个时候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临时参议院表决通过,将首都迁到北京,孙中山和黄兴非常不满,结果黄兴发话:赶快给我改过来。临时参议院说,你不同意,总统有权退回我们的决议案,你提出咨文来说这个不合适,得重新讨论。孙中山、黄兴说,没有必要那么罗嗦,明天给我改过来,要是不改,就派兵将你们捆起来。黄兴是革命党,道德方面没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地方,就是这样讲。这标志着当时的革命党人的水平就是这样。不能怪某一个人,这是当时思想文化发展的现状。这是第一。

第二个问题更大,本来临时政府是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出来的,既然是通过组织法成立临时政府,袁世凯也是临时大总统,让他继续这样下去,然后制定宪法就顺理成章。但那些革命党不干,说政权马上要交给袁世凯,那我们原来实行的总统制,总统有实际的权力来执政的这个架构不行了,要改变,马上开始制定《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就是当时的宪法文件,这个宪法文件过去一直认为是很准确正确的,但历来有很多宪法学者研究,综合起来加上我自己的意见,这个《临时约法》的制定很荒唐,它是一个漏洞百出的宪法文件。荒唐处在哪里?首先制定的方式、步骤不对。为什么?制定一个宪法,一定要全国各种势力、各派,来自乃至民间代表,特别是民选的代表,很慎重来拟定。但没有这样做,当时已经通过临时参议院要改组,改组由各省军政府派代表改为由各省省议会选举出五名代表参与,这些代表还没有选出来,应该等这些代表选出来以后在临时参议院比较健全的情况下来制定,这样的文件制定应该由当选总统组织和主持下来进行,但不,他就在已经辞职的总统组织下、由已经决定重新整顿改组的临时参议院,那样匆匆忙忙的制定,无论从政治角度或者法律角度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制定以后由谁来签字?已经到了3月份,3月10日袁世凯已经完成一切手续,除了当选当时还有个争议,他究竟在哪里宣誓?3月11日《临时约法》公布,3月10日袁世凯宣誓完毕,他当总统的一切手续完全完毕,但孙文还在3月11日也就是第二天签署《临时约法》,这样的话,制定的程序上就有很大缺陷。为什么会这样?这值得我们追问。

同时临时约法从内容上来讲很多错误,有多少错误?首先一个错误,没有达到世界上宪法的最高水平。当时成文宪法制定最好的是美国宪法,里面《权利法案》规定“国会不得通过法令限制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但中国的《临时约法》抄日本的宪法,还是延续大陆法系的那些条款,每一条公民有什么自由,比如有言论自由,后面加一个“非依法不得限制之”,假如制定一条法律就可以限制了。每一条几乎都是这样,或者最后加上这一句。当时的章士钊在是民国初年真正懂得法治的,从英国学法律后回到中国的法律界的先驱。他提出,假如有人违反宪法约法,你说了那么多自由,那怎么保障?《临时约法》是保障不了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他说应该设立好像英国“人身保护令”那样的制度,要逮捕带走一个人,他的亲友或者朋友马上可以要求法院审查,你的拘捕是否合法,要审查,马上交给法院依法审理。但约法没有,人的自由保护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另外还有一个大的问题,体制从总统制变为内阁制,但又没有内阁制互相牵制的制度,行政方面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样就留下很大漏洞。还有,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等等这些缺陷我将他归结为五大缺陷,在我的一篇文章《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联手摧毁民初宪政》有详细讲。这个法律成为后来整个北洋时期的一个政治纷争的原因。

除掉这方面以外,没有转化为民主政党的组织,那些国会议员都是腐败的,基本上都是贪污的,应该也有少数比较清廉,但整个风气是贪污的。不但国民党议员是这样,其他议员也是这样,从选举到例行履行国会议员职责都是这样。根据当时记者记载和的有关回忆录,你说他是哪一个党根本说不清楚,一到火车站就有很多接待议员的人等到那边,一来就拉到我们那边去,由哪个党招待就成为哪个党的。后来不甘心的又去另外一个党捞一笔好处,全都是这样,几个月捞了几千块(当时教授的收入一个月是300到500银元之间)寄回家,后来的贿选在那个时候就有了。另外不好好讨论,不好好制定法律。选议长就选了十天,还没有搞定。很腐败的状况。不但国民党议员这样,其它党议员也差不多。同时有一些重要问题,如袁世凯死后,段祺瑞提出来我们应该宣布参战,结果不行。为什么不行?不是说参战对中国不利,其实参战对中国很有利,我们可以取得战胜国的权利,比如德国或者其它敌对国家的东西我们可以马上收回,但在国民党下支配下的国会就是不答应,原因在哪里?背后进行很肮脏的交易。德国跟协约国方面是敌对的,它拉拢这些政治人物,跟孙中山谈判说不要支持中国参政参战,给孙中山几十万(当时是一笔很大的资金),德国也曾找过段祺瑞说你不要参战,段祺瑞说不行,有损我国家利益不能干。段祺瑞拒绝了,可孙中山就接受了,这些档案在德国外交部上有记载,蒋介石日记上也有,我在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看蒋介石日记亲眼看到,他说这笔钱是他接受然后转交的,非常确凿。要中国不要参战,然后孙中山授意朱执信执笔写了长篇文章,论证这次大战是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都是不正义的,接受列宁主义的关于帝国主义战争的论点,我们不能参加。其实背后不是这样。

这是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再加上国民党在此之后打着护法旗号,一连发动过三次战争,在我看来都是错误的。

首先是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被刺案件发生以后,全国各界都要求这个问题由法院解决,孙中山不接受说要进行二次革命,国民党内很多人反对,说力量对比太悬殊,打不赢,他一意孤行,结果发动以后一个多月全军覆没。这是一个错误,被袁世凯抓住把柄,迫使那些议员选出大总统以后就说,你们是叛乱组织,国会议员资格是不合法的,予以撤消,一下就将国会陷于停顿,因为法定人数不足,授人以柄,这是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后来袁世凯登上皇位去掉了一个障碍。

第二,张勋复辟。孙中山又发动一次护法战争,在广东陆陆续续搞了5年,但护法根本不合法,国会议员800人,他拉拢了200个议员说要成立另外一个政府,这不是叛乱吗?但因为后来他掌握了全部政权,到现在一些人都在歌颂这是革命,很伟大很正义的斗争,其实这是违法的一个行动,对中国是不利的。

第三,1922年、1923年以后,他接受俄国人的帮助,再搞一套,又发动革命,叫国民革命,发动北伐战争。这个战争有没有正义性?1922年6月徐世昌已经决定辞职去总统职务,当时北京以蔡元培为首的一共有一两百各界名流联合签名发表声明,打电报给孙中山,也在报纸上公开呼吁,说你发动护法战争不外乎是要恢复原来的约法,原来选举的总统,现在徐世昌决定接受恢复原来的国会,也请黎元洪再当总统,你护法的要求实现了,所以也请你孙中山不要当所谓非常大总统,全国统一起来。孙中山不听,还是要跟着俄国走,在广东建立所谓革命根据地,俄国人出顾问、出枪、出钱,建立黄埔军校,练一支党军(后来叫光荣国民革命军)发动战争,这是一个大的倒退。国民党就是这样办的。

段祺瑞为了挽救共和制度煞费苦心

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国民党跟共产党联手利用学生一再破坏(我讲历史没有办法,假如有得罪各位的地方敬请原谅)。3·18事件跟你们所了解的不同,其实有些历史学家做了很好的研究。3·18事件大沽口要中国军队撤出,这是怎么回事?张作霖的海军舰队就是在那个时候要跟直系的力量联合起来,利用海军运一些武器上来。反对他的力量国民军方面就开炮打。本来是内争,但这违反了条约,当时这个地区本来是不准设防的,要保障自由通航。你可以说这是不平等条约,但按照条约、历史事实就是这样。国民党和共产党其实多数是书生,国民党是左派,他们联手发动要打倒帝国主义侵略,要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鼓动这个,然后开会示威,利用、调动大家的民族感情反对帝国主义。明明是内争,扯到反帝,而且要立即收回一切,这现实吗?加上当时外交谈判已经谈好了,这个问题本来可以通过外交谈判解决,国民军方面的冯玉祥(这个人颠三倒四,历史上很关键的时刻他就倒,哪一方面投机能够捞到好处就干),本来达成协议,可以和平解决,他却不,就要破坏,这是一方面。

另外,段祺瑞为了挽救共和制度煞费苦心,他在1924年11月,当各方面力量联合,包括冯玉祥起作用,将曹锟赶下台以后,各方面邀请他出来组织临时政府,就任临时执政,总统总理都由他一人担任,是过渡性的。段祺瑞有一个很宏伟很正确的计划,首先要开一个善后会议,邀请各方面的代表参加,怎么样收拾这个残局,挽救辛亥革命成果。跟段祺瑞结盟的孙中山也到了北京,但他不喜欢在段祺瑞支配下在国内恢复和平,稳定下来,就节外生枝,提出一些问题:第一,这个会议代表性不够,没有民众团体的代表参加。段祺瑞立即接受,说原有的规定已发出去,要大修改难,我接受你的意见,由各省议会议长参加补充这个不足,另外要各省商会、教育会、农会等都派出代表参加,但是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他们的一些意见可以接受。政治是妥协的,为什么不能够用这个方式解决?在计划里,这个善后会议要讨论召开一个国民代表会议,效仿美国的费城会议,制定一个宪法来建设我们的国家。这不是很好吗?孙中山说不行,要召开国民大会。全国四万万人开大会根本不可能。段祺瑞用词对汉语的理解比较准确,叫国民代表会议,孙中山的汉语好像没有认真学,叫国民大会,其实完全是字面之争。但就是不行,然后就说是帝国主义的走狗等,问题是有真凭实据吗?在段祺瑞的执政下,刚才讲到关税要收回来,司法主权要收回来,想办法建设一个美国式的国家,蓝图都出来了,却由于孙中山等人的捣乱,全部变为泡影,以后辛亥革命的成果就没有办法巩固了。3·18事件段祺瑞其实不在现场,他的卫队开枪杀死一批人,这个非常痛心。段祺瑞采取的措施是,一方面说这是国民党一些人在捣乱,要通缉那些人,除此外他说学生是无辜的,要抚恤,发表了抚恤令。但有些人讲段祺瑞为死者跪下来忏悔从此吃斋,这是不可靠的,是野史,这个传闻证明是假的。其实,北洋派里有一些人有远见,想挽救辛亥革命成果,但失败了。没办法。

辛亥革命为什么会失败?就是由于各方面的力量没有转化,特别与作为革命组织的国民党没有完成由革命党向民主政党转化,没有选择走民主法治的道路有绝大关系。我讲的就是这些,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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