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学界务须“无中心”和“祛导向”的提出

——对庞晓光、彭卫民、黄涛的答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9 次 更新时间:2012-09-2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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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进入专栏)  

【核心提示】笔者坚决反对以各种单一格式、模式化“规范”为中心而宣告其他学术研究载体、旨趣、格式、渠道的非法性,这在很大程度上窒息了学术多重生长的可能性。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7月2日“争鸣”版刊载了庞晓光《学界怎能“无中心”和“祛导向”》(以下简称“庞文”)和彭卫民、黄涛《端视当前两种学术“中心论”导向》(以下简称“彭黄文”)二文,与拙文(《学界务须“无中心”和“祛导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4月23日)展开对话,笔者认为有必要予以回应。

“学术中心论”实践意义有限

拙文是在与李醒民《学界要以学术为中心和导向》(以下简称“李文”)一文探讨中形成的,显然,李文提出“学界以学术为中心”的观点仅仅是在学界本体(中心)论的层面上讨论问题。笔者同意严格意义上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也同意学术确实受到了诸多场外权力因素的影响,但是如果仅仅依据“存在利益链”和“学术评价腐败”这两项因素,就简单臆断出“当前学界已经以权力为中心和导向了”的论断则是笔者难以接受的。因为得出该定性结论的方法是不严谨的,学界以“权力”为中心和导向的论断至少缺乏多项共识性学术指标实证检验的科学论证。

同样,如果学界在本体论层面上已经不再以“学术”为中心和导向了,那么学界本身也就散落为“一地鸡毛”而不复有其存在的社会合理性了。

笔者同意本体层面上的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但并不满足于在这样一种无法增添新内涵与意义的先天分析判断论证链中循环。这样一套本体论意义上的论证体系只可能对当前学界中存在异化行为展开道德主义式的批判,而对于现实中学界之疾的实际祛除并不能起治本功效。

我们需要深入学界之疾内在的肌体层面去实证观察一系列真正的学术问题:为什么学术会受到外在权力影响?这些权力影响学术的背后核心究竟是什么?这些权力的运作为什么会挑衅当前学界本体层面上的学术中心论,以至于部分学者退出“真学界”而以“伪学界”的名义成为了权力的“战俘”?李文中提出了八个自上而下进行学术治理的对策,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现实的学术生态比较复杂,这样的对策难免陷入“彭黄文”所论述的愿景式学术窠臼中。

“学术祛中心论”是对抗权力侵袭学界的工具

基于对学界受到权力影响的学术生态危机现实,笔者在同意李醒民本体层面学术中心(本体)的基础上,把此命题引向更有现实操作价值的方法论层面讨论之域。庞晓光认为笔者并非是在同一问题域中与李醒民展开对话的观点实质上是对笔者文章的表层阅读。

抵制不当的权力对学界非法侵蚀的方法绝不能只是在道德层面,而必须要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学术方法论的层面上。此时的讨论就应该是在学术中心(本体)基础上,去深入思考在方法论层面,学术究竟应该以什么为中心?或者到底要不要中心?

而对这个方法论层面上的学术命题解答就需要分解为以下系列追问:学术的载体究竟应该是书写中心还是言说中心?学术旨趣应该是本质中心还是现象中心?学术生成的对象应该是思想中心还是技术中心?学术加工格式究竟是论文体格式中心还是随笔、杂文、评论、诗歌、片段或者对话等其他思想流体中心?学术研究以“问题意识”为中心还是以“学科体系”为中心?学术的获得渠道到底是以“理论”为中心还是以“体悟”为中心?

显然,笔者在方法论意义上所提出的学界务须“无中心”和“祛导向”的立论正是建基于李醒民学界学术本体(中心)论之上的深化版,目的是在不能即刻彻底展开其所提出的八大自上而下式学术治理策略的现实情况下,通过学界在方法论层面主动的自由研究,以对抗被权力渐趋操控的学术评价制度。所以笔者认为在上述“二元对立式”中心论中,非要确定一个现代主义式的合法性中心是没有意义的。

学界在学术方法论上应充分自由,学术载体既可以是书写,也可以是言说,不能只重文本上的科研,而忽视知识的教学与传输;学术研究旨趣既可以是本质主义式的挖掘,也可以是现象学意义上的感知和体验;学术的生成对象既可以是思想层面,也可以是技术层面。

在自然科学中,思想层面表现为基础性学术研究,在技术层面则表现为应用技术开发;在社会科学中,思想层面多表现为哲学与人文科学的观念型研究,在技术层面多表现为经济与社会层面的实证型研究。

学术加工格式既可以是论文体格式,也可以是包括随笔、杂文、评论在内的多种其他思想流体。前者如康德、黑格尔的学术论文体专著《纯粹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法哲学原理》等,后者如柏拉图的对话体作品《理想国》、鲍德里亚的片段体作品《冷记忆》等;学术研究中的学人既可以做“问题意识”型的学术,也可以是“学科体系”型的学术,前者如公共知识分子,后者如学院派知识分子。

由此可见,笔者建基于“方法论”层面而非“本体论”层面上的学界“无中心”和“祛导向”立论,绝非故意标新立异。

“学术呈现格式”问题

笔者坚决反对各种单一格式、模式化的以各种固定样本呈现的学术统一“生产—加工”逻辑,并美其名曰“规范”,以此“规范”为中心而宣告其他学术研究载体、旨趣、格式、渠道的非法性,这在很大程度上窒息了学术多重生长的可能性。

当然笔者从来没有任何一个论点是在论证要拒绝必要的学术规范,笔者学术形式上的“祛中心”和“祛导向”只是说面对不同的学术研究输出成果(或思想的或技术的),我们应该选择最合理的呈现形式去承载学术,而不是绝对的以被中心化了的论文体格式来呈现,当然如果论文体格式是最合理的,那么毋庸置疑,应该选择论文体格式来承载学术并遵循严格的学术规范,显然庞文是错误解读了笔者之意。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9月24日第3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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