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舵:什么样的平等才是好东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5 次 更新时间:2012-09-17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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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舵  

改革开放的发动,伴随着对计划经济"吃大锅饭"、绝对平等主义的价值观批判,邓小平开始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果没有这个重大的价值观变革,市场经济的发育以及由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空前繁荣就无从谈起。现在,三十多年过去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钟摆开始摆向另一个方向--更多的平等;在极左派的话语当中,平等更被神圣化,和"公平正义"画上了等号,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新神;这个新神的人间代表,就是"重庆模式"。

然而什么是平等?平等就是正义吗?平等越多越好,平等越多就越正义吗?不把这个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问题讨论清楚,任由左派把持着"平等"的解释权和独占权,改革就是个泥足巨人,改革派、自由主义者们担心"文革再来一回"就不是杞人忧天。

自从法国大革命把"自由、平等、博爱"写在"人权"这面光辉旗帜之上,"平等"就成了现代社会的新神之一。奇怪的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三位新神发出的指令却是十足混乱的、相互冲突的!自由和平等是冲突的,平等和博爱是冲突的,自由和博爱也是冲突的!所以,在这面旗帜指引下的队伍,最终大多数都要陷入内斗和自相残杀,就是毫不奇怪的了。

左派和右派对于法国大革命的评价历来大相径庭。右派基本上是把它作为一个社会病态的负面案例来看待,左派则或多或少对它加以肯定。左派中最极端的是马克思这一脉,他把法国大革命的血腥恐怖和自相残杀称为"阶级斗争",并给予极高的道德评价,断言它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马克思把"自由平等博爱"以及其它一切"真正的"好东西都放在"被剥削被压迫"的穷人一边,主张用"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阶级斗争和极端专制("专政")消灭"剥削压迫阶级"即一切精英、富人和上流社会,消灭私有财产,然后,穷人用"剥夺剥夺者"得来的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和"有计划、按比例"的生产,共产主义人间天堂就此产生,自由、平等、博爱便得以完全彻底实现。

马克思明显违背了起码常识。

我们说,"自由"之所以可贵,首先是因为它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前提下,给每个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追求自主设定的人生目标提供了充分的机会和空间。而"追求卓越"这类人生目标不但是人性中固有的冲动,是不可能消除的,而且,它对于他人和社会也大有裨益。然而,"追求卓越"意味着"出人头地",也就是高于众人,这就必定会拉大差距,扩大不平等。至于卓越的个人用这个不平等来做什么,那是根本不同的另一回事;就算他们永远注定了会用自己高出众人的地位来为社会造福(这显然是毫无保证的幻想),你也无法否认这个"不平等"的现实。而且,这个不平等是不可能用消灭私有制,用物质分配的任何平等方案来解决的。把解决不平等问题的眼界局限于物质("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说什么其它一切的不平等都是由此"决定"的,这种"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实在是过于庸俗、狭隘、一厢情愿,也过于低级了。

"博爱"则不但意味着对陌生人和亲友一体看待,还要像一个慈爱的母亲一样,对弱势的个人和群体给以格外的关爱;还要实行"反向歧视",即让弱者比强者所得更多--马克思就是这样主张的。而这当然就不能容许个人有自主决定对谁更好一点的自由;"反向歧视"当然更是严重违反了平等原则。你可以把它称之为"矫枉过正",称之为无边无际的博爱,但无论如何,那绝不是平等。

简而言之,这就是自由、平等和博爱之间无法消除的矛盾冲突。

让我们先把哲学争论放一放,回归现实,看看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只要我们不被哲学的重重迷雾弄昏头脑,睁大双眼看看自己身边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甚至,看看一母同胞的小猫小狗,立刻就能看清一件基本事实:尽管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都有区别于其它物种的共性,"家族类似",但是,不论拿任何一种属性(外貌、个性、智力、体力、神经类型、精神品质,等等)来衡量,个体之间的差异都非常巨大,有时甚至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同一物种?也就是说,人人生而不平等,这是不容否认的起码事实。西方那句广为传颂的名言"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把它当作事实陈述,那就是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实际上,这是左派经常犯的"事实"和"价值"不分、以主观愿望代替客观现实的老毛病,是以事实陈述面目出现的价值诉求。

马克思主义在人性的研究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这一点就连狂热的马克思主义信徒萨特也不得不承认(萨特有一句名言:"马克思主义是人性的荒漠")。马克思不承认人的动物属性,宣称"人的本质就是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全部社会关系"就是由私有制所决定的阶级对立、阶级斗争的关系!我们现在随便拿一种大学本科生的社会学教科书翻一翻,浏览一下里面所包含的各色各样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不同意,一种"学说"竟能武断、粗陋、幼稚、极度简单化到这种地步。比如,就是根据这样一种粗陋和武断,导致马克思无视人类个体之间的"异性争夺"--人类同性个体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永无休止的竞争和斗争,以及由此而来的权力斗争;而这是什么唯物主义哲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学说、公有制"必定"取代私有制、历史唯物论等完全不加理会、当然也无法处理的。资源是有限的,"稀缺性"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本出发点,而稀缺的不仅仅是经济学所处理的物质资源,还有优质的异性--不管你怎么定义这个"优质",事情都是如此。仅此一点,就注定了完全平等、没有竞争的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是痴人说梦。

人人生而不平等,加上不可能消除也不应该消除的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两件基本事实放到一起,结果就是贫富分化、强弱对立。这就是不得不过群居生活的人类所面临的最重大、最根本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古往今来,以致今后,人类都一定要被它困扰,真正是"无可逃于天地之间"!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彻底消除了不平等和竞争的社会制度的成功先例,相反,凡是被这种完全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主导的社会,都走向普遍贫穷加普遍奴隶制,也就是既没有经济繁荣,更没有个人自由。理由很简单:一切违背基本人性的社会制度,都一定要靠专制政权的极端强制力,来压抑人性不可消除的强烈冲动,结果一定是既专制,又没有活力和积极性,更别提什么创造性。这种建立在梦幻"理想"之上的社会,要么放弃幻想、回归现实,要么彻底崩溃。说到底,这就是苏俄模式终究要垮台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但这绝不意味着不平等就一定是好的,更不是说越不平等就越好。从人性的角度说,如孟子所言,人固有"恻隐之心",利他、善良、同情心,看到别人受苦就心生不忍,心里就难过,这也是人性固有的一部分。社会生物学家的研究表明,恻隐之心不仅仅是社会化,即后天文明教化的结果,相反,是人作为动物--当然是群居动物--的生物特性,是人类基因里固有的本能。至于为何如此,根据何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一些社会生物学的书来看。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鲜明地申说这一点,实在了不起--尽管他既没有论据,更没有论证,仅仅是直觉,是猜想。

有恻隐之心、道德良知丰厚的人类个体就不能容忍过分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人间苦难;当这种不平等确实是由社会制度人为造成的,这些人类个体就会提出变革社会的主张;如果这种变革要求被既得利益集团坚决拒绝,那时候,革命的大潮就要开始涌动,阶级斗争的悲剧就要登场。而革命首先要消灭旧的既得利益集团,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把剥夺他们的财富暂时恩赐给穷人,再拿一套一套的甜言蜜语笼络住穷人们的人心,然后用专制权力把无权的绝大多数人统统强行拉平,接着,新的专制统治集团把持全部权力和财富,很快--从天下初定那一天开始--演变成新的特权腐化阶层,从而造成更大、更严重并且几乎没有任何合理性的新的不平等。这就是"革命"的内在逻辑。

一句话:有些平等是好东西,有些平等则相反;同样,有些不平等是好东西,有些不平等则相反。换句话说,好平等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寸和边界,过分、越界,好东西就变成了坏东西。平等是如此,其它一切"好东西",秩序(安全)、自由、效率(活力)、博爱,等等,莫不如此。这就是我们古圣先贤早就明白的"中庸之道",也就是科学新方法论中的"系统论"、"控制论"的核心原理;同时,也就是政治学中的"共和正义"原则;而符合共和正义原则的政治制度,就是自由民主。详细一点的论证,可参看拙著《渐进民主文集》中的"促成自由民主的共识"和"共和非民主"两篇文章。

接下来,进入到具体实践层面,什么样的平等才是好东西呢?

首先,并且最关键、最核心,堪称生死攸关的,就是人权,即人人(只要是"人"这种动物,不是阿猫阿狗、桌椅板凳!)都必须享有的,平等覆盖、平等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适(普世)性平等自由权利。人权的哲学基础是人性论和人道主义;马克思不承认"人皆有之"的人性,当然也就不可能认同人道主义,于是,他把人性论、人道主义统统斥之为"资产阶级欺骗性的、虚伪的庸俗理论"彻底加以否定,他的"学说"里也就没有"人权"的位置,没有保障人权的自由宪政和法治的位置,只有穷人和富人之间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斗争和杀戮,只有"无产阶级专政"即多数穷人针对少数富人"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暴力压迫和剥夺,而这"富人"、"阶级异己分子"、"反动派"、"反革命"是由"天然代表"穷人的那个"先锋队"的领袖随意界定的,实际上包括了所有的"非无产阶级"在内,也包括了一切原本属于"无产阶级",但是后来和领袖有了意见分歧,或者被领袖怀疑为"潜藏的阶级敌人"的任何人在内。由于"阶级斗争的残酷性",领袖们几乎无一例外,最后都变成了怀疑一切人、不信任任何人的变态狂、迫害狂,而这也是"革命"的内在逻辑。

穷人之所以是穷人,一部分是不合理的社会造成的(纠正这些不合理完全可以通过渐进改良,而不是暴力革命),但由于个体差异比如智力、意志力、想象力、体能等差异的存在,也一定有一部分是穷人自己造成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般都是穷人,大家的起跑线基本平等(党政官员及其子女除外),为什么现在有人白手起家、成为亿万富翁,而有的人依然一贫如洗?这是仅仅"社会原因"根本无法解释的。重庆模式的拥趸们无视现实,挖空心思把贫困完全归咎于社会,这不是毛派们独有的盲目症,是全世界左派从马克思那里感染的通病。马克思否认人性,也就否定了个体差异和个人责任,把一切不公平都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唆使穷人把改善生活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极其短视的抢夺富人上面,完全忽略了自身的能力培养和个人责任,这一整套教唆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的破坏,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一个社会一旦养成这样一种扭曲的穷人价值观,不但贫困问题难以解决,稍有风吹草动,社会仇恨、暴力和对立就很容易爆发出来,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当前中国的执政党面临的严重社会冲突问题和治理困境,正是他们至今仍然尊崇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出的恶果。马克思极其自负,他嘲讽他的信徒说,他种下龙种,却收获了跳蚤;实情其实是,他种下的就是跳蚤。

很多穷人在马克思主义的误导下,以为人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偏袒富人的,是"资产阶级骗人的鬼话"。他们竟然不明白,私有制意味着饭碗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人格独立、个人尊严和其它一切自由权利最基础的保障。饭碗掌握在政府或其他人手里的人必定是奴隶;不管这奴隶头上顶着如何美丽的花冠("国家真正的主人","最先进的阶级",等等),他都只能是奴隶。其次,穷人那一小间茅屋,那一小袋粮食,其实比富人的任何财富都更加生死攸关,富人可以把财产分散保管,可以逃亡国外;穷人的茅屋如果被土匪点一把火烧光,粮食被强盗夺走,他们就可能立刻冻饿而死。这"土匪强盗"可能是乱世中的遍地枭雄,也可能就是专制政府里胡作非为的各级官员,"大跃进"、"人民公社"饿死3700万人就是典型,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人权保障使得每一个人不必战战兢兢看政府或者别人的脸色行事,这就叫"免于恐惧";再有了第三代人权这个社会安全网的覆盖,又可以"免于匮乏"--这怎么会是专门偏袒富人的呢?

马克思主义是人权、法治、宪政的危险也很有能量的敌人--因为它裹挟着被马克思煽动、蛊惑的人数巨大的穷人非理性的暴力--这么说丝毫也没有夸大。但这不等于说,有了法治和宪政就天下太平了。由于前面所说的"一切好东西相互之间都是冲突的",所以,人世间没有完美可言,任何"好制度"都不能不面对这个根本冲突,稍一不慎就会失去平衡,就会走极端,就会使冲突恶化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就以"人权"为例。

人权有一个逐步递进的历史过程,从第一代人权的"最基本自由权"--生命(人身安全)、财产、居住、迁徙、择业、创业、经营、订约、信仰、思想、言论、出版、通讯、集会、结社等项自由(姑且称之为"自由权利"),到第二代人权的平等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再到第三代人权以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为核心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严重的问题在于,"民主权利"在具体的决策过程中一定会发生扭曲:平等的政治权利意味着"全体一致同意",但这是很难实现的,于是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决定权交给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而不论交给哪一部分人,都从原则上违背了平等,而这就是不论哪一种"部分人"(一人、少数人、多数人)掌权都必须对其严加防范,都必须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的原因所在。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都要由政府强制性对富人实行差别税率,即不平等税收来买单,这显然没有什么平等可言。总之,就是在"人权"范围内,冲突也无处不在(详细一点的论述,请参看拙著"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刊于《领导者》总第42、43期)。所以,人权即基本自由权利的平等,说到底也就是一个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动,不断重新平衡和调整的过程,一个"多目标综合决策"的统筹兼顾、分寸和尺度把握的问题。

第二,机会平等。有了自由(人权),我们就可以不受政府和他人(包括集体、群体、多数人)的侵害,这是自由的保护性功能,所谓的"消极自由"("消极"是"否定表达"的意思,"不受"侵害,"免于"被强制,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有了自由之后做什么"的问题,即"积极自由"问题--改善生活,追求知识、名望和权力,追求幸福,等等。总之,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就需要具备能力,而能力一部分是天赋,一部分是后天教育培养出来的,于是,"平等"就意味着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即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否则,贫寒家庭的子女就被堵塞了上升的主要通道。而什么是幸福,什么样的人生目标适合于自己,只能通过在各种可能性之间摸索、尝试、调整来获知,这就需要各种选择的可能性向每个人敞开大门,这就是机会平等。

人权(平等的自由权利)加上机会平等,这就是符合公平正义的平等。超出这个合理范围,平等就走向反面,就是非正义的。

最后,总结一下要点:

1.事实上,人人生而不平等,这就是天赋的不平等;2.天赋的不平等是不可能消除、也没有必要消除的;3.人皆有恻隐之心,对于天赋差异造成的不平等,可以靠自愿的慈善捐献来部分弥补;4.当自愿的慈善捐献不足以为弱势群体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时(毕竟巴菲特和比尔o盖茨是富人中的少数),政府就不得不承担起社会保障责任,此时不平等的差别税率就不可少了;5.差别税率和第一代人权中的"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是冲突的,所以应当慎用,原则上应当征得富人的同意;6.如果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扩大了天赋的不平等,那就要以社会改良加以纠正,这个过程是没有尽头、充满了矛盾冲突的,人间不会有天堂;7.符合公平正义的平等限于人权和机会平等,超出这个合理范围,平等就是非正义的。来源:《领导者》总第46期(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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