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的若干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9 次 更新时间:2012-09-1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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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明  

随着“海洋”世纪的来临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特别是《公约》内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实施,国际社会尤其是主要海洋大国,出现了争相出台海洋战略和海洋法制的国际趋势,以在国际、区域相关制度尚未成型、无法修正完善的背景下,更多地获取海洋及其资源和利益。国际社会的这种趋势,加剧了各国抢占海洋及其资源的力度,使海洋权益争议频发。这就要求我国尽早地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否则,我国将会处于不利或被动的地位。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海洋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一以贯之。例如,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年)就提出了“实施海洋开发”的任务;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中提出了“应重视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中指出了我国应“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任务;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强调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明确规定:“我国应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这为我国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可见,国际和国内形势已经明确地要求我国尽快出台统筹海洋事务的国家战略,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解决当前海洋突出问题,确保我国生存利益和发展利益的重要路径选择。

三个阶段性目标

对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的目标,首先为区域性海洋大国和海洋强国,进而发展为世界性海洋大国和海洋强国。具体来说,笔者认为,我国海洋发展战略的目标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近期战略目标(2012-2020)。主要为设法避免海洋问题的升级或爆发,采取基本稳定现状的立场,逐步采取可行的措施,设法减少海洋问题对我国的进一步威胁或损害,以利用好战略机遇期。具体目标为:完善海洋体制机制建设,包括设立国家管理海洋事务之类的组织机构,完善海洋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为收复岛屿和岩礁创造基础条件。

中期战略目标(2021-2040)。创造各种条件,利用国家综合性实力,设法解决个别重要海洋问题(例如南海问题),实现区域性海洋大国目标。具体目标为:逐步收复和开发被他国抢占的岛屿和岩礁,并采取自主开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共同开发为辅的策略。

远期战略目标(2041-2050)。在我国具备了充分的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性实力后,全面处置和解决海洋问题,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世界性海洋大国目标。具体目标为:无阻碍地管理300万平方公里海域,适度自由地利用全球海洋及其资源。

内容及保障措施

一般来说,发展国家海洋事业的基本路径为:首先,应明确国家核心利益,制定包括国家海洋发展在内的战略。对于我国来说,核心目标是建设海洋强国;其次,完善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实施的海洋政策,包括强化海洋理念与意识,加强海洋事务协调,提高海洋及其资源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弘扬海洋传统文化,不断开拓创新海洋科技,拓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国海洋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再次,制定海洋基本法,以保障海洋发展战略和海洋政策的推进落实,重点为完善我国的海洋体制和机制,包括设立国家海洋事务委员会等之类的组织机构;最后,制定实施海洋基本法的海洋基本计划。

为切实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重要的是完善组织机构,固化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内的政策,即需要制定海洋基本法。其内容包括:宣布国家海洋政策,包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构筑和谐海洋理念,并对外作出宣介;设置管理海洋事务的国家机构,以统一高效协调管理国家海洋事务;公布国家发展海洋的重要领域。具体包括:推进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推进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资源的开发活动;确保海上运输安全;强化海洋调查工作;研发海洋科学技术;振兴海洋产业和加强国际竞争力;强化对沿岸海域的综合管理;拓展海洋新空间、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活动;保护岛屿及其生态;加强国际协调和促进国际合作;提升国民海洋意识,培育海洋人才等。

三个层面的举措

笔者认为,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国际层面的举措。第一,深入研究和遵守《公约》的原则和制度,适度发挥中国的综合优势和作用,争取修改和完善《公约》相关制度,包括就军事活动问题努力缔结新的补充协定。第二,发挥中国的主导作用,就国际海峡和海域通道安全举行论坛,在此基础上缔结国际通道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第三,加强对国际司法制度特别是国际法院制度的研究,为今后利用国际司法制度解决岛屿争议和海域划界问题等提供理论储备。

区域层面的举措。第一,努力缔结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南海共同巡航和渔业管理合作制度,维护南海区域和平与航行安全,保障各国资源能源供应。第二,中国应延缓就缔结诸如“南海各方行为规则”那样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谈判进程。努力与东盟的个别国家就争议岛屿归属问题展开双边谈判,并争取业绩,以向国际社会证明通过双边谈判可以解决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岛屿归属争议问题,延缓或阻止南海问题的国际化进程。第三,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加快该组织内资源合作步伐。同时,中国应与俄罗斯加快海洋问题合作进程,包括在北极区域就资源调查和环境保护、科学考察等活动展开合作,以丰富中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

国内层面的举措。第一,我国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结合主要国家海洋战略和政策实践,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完善海洋体制和机制。第二,我国应遵循国际法和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综合而合理地处理中国面临的各种海洋问题,使其对我国的影响或威胁降低到最小限度。第三,进一步明确中国政府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与立场,发布中国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白皮书,包括加强两岸海洋问题合作,发布中国针对钓鱼岛问题和南海九断线政策白皮书,公布我国所属领土岛礁的领海基线并加强对其的开发和管理。第四,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律制度。第五,我国应完善并实施海洋领域规划,如海洋产业规划、海洋科技规划、海洋资源调查与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和保护海岛规划、海洋人才发展规划等,以全面提升应对和处理海洋问题的能力与水准。

总之,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处理和解决海洋问题,维护和确保我国核心利益和海洋权益,实现我国由区域性大国转向全球性大国,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同时,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出台也有利于国际社会认识和理解我国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与方针,对我国和平发展道路的顺利推进、国家统一大业的实现,也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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