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鸣: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化解之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6 次 更新时间:2012-09-0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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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鸣  

自从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做出政治决策,市场经济在中国社会舞台得到正名已经二十年了。二十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坎坷的过程中也充满了质疑之声。现在社会上对中国市场经济的质疑,与其说是对市场经济本身的否定,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的微词,是爱之愈切苛之愈刻的期待。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外,下苦功夫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做些筑基、塑魂、正心等建设性的工作,才可能真正为市场经济开辟出一条中国道路。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要把保障权利的工作做好,该补的课要大大方方地补

既然市场只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一种经济运行的方式,中国当然也可以拿来为我所用。市场固然只是一种手段,不反映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但市场运行是要有前提的,这就是其运行社会中的社会主体权利是有充分保障的。不管市场再怎么发挥基础性作用,能量再大也不能突破权利的底线。一个社会中,如果有权利保驾护航,市场就只能造福而不可能为害,只能为人嫁衣而不能鸠占鹊巢。

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权利保障在很多方面还不是很到位,导致了市场在中国社会的诸种不良表现。所以,不是说中国不能搞市场经济,不能说中国搞市场经济搞错了,而是我们没有把搞市场经济的条件认真准备好。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要想走好、走通,先要把保障权利的工作做起来、做好,该补的课要大大方方去补。

不过,汲取这些年来中国改革的教训,做到这些还稍显不足,我们还应该再往前走一步。这就是当我们讲要保障权利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保障谁的权利,保障什么样的权利。

之所以要分得这么清楚,是因为现代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与权利,固不必然是对立与冲突的,也不全然是一致和互补的。我们仅以城乡二元体制为例。长期以来,客观上形成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城镇居民无论在社会福利还是劳动就业方面都比农民优越,这主要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但也有在实行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比如,城市化拿走了农民的土地,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或保障方式不当,导致补偿单一,本质上并不是完整的城乡一体化;再比如,为了在国际贸易中维持低成本的比较优势,进城务工者只拿很低的工资。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市场经济造成的原因,都不能成为未来延续下去的借口。要想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从制度上彻底改变这一状况。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从先让城市中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到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等等,都是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补”的课。

既要把市场经济好的东西拿过来,又要避免其固有缺陷,需要改革实践者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甘于付出

市场并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十全十美的,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弱点和消极方面。这些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可能不是什么大问题、甚至还是理所当然的,但在社会主义社会则是我们必须予以严肃应对并认真解决的问题。

比如收入分配差距问题。适度的收入差距是效率的要求,但差距究竟大到什么程度才是合适的,市场经济并不能给予明确的回答。但问题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就算是当初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邓小平,他更在意的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晚年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还比如,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尽管就长期来看,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确实能起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市场的有序。但这一过程是相当漫长的,而且其代价也是相当巨大的。在这一自然演进过程中,往往是市场的作用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又存在着市场盲目发展和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我国这些年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经济主体投资冲动导致经济过热的现象就是典型例子。

再比如,驾驭资本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是有作用的,但是资本在社会中的地位不能放大,行为不能放纵。如果让资本肆无忌惮,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出现了,像资本侵占劳动,像虚拟经济挤占实体经济,像农产品炒作引发食品价格暴涨暴跌等等,更有甚者,围绕膨胀的资本还衍生出一些畸形的社会群体和社会心理。

面对这些问题,单靠市场经济是不可能有效缓解和彻底解决的。靠什么?靠社会主义,我们要为在中国进行的市场经济塑魂。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规范的文件报告中,中国市场经济的正规名字一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其它的缘故。中国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这四个字可谓画龙点睛,其意图很明确,就是既要把市场经济的好东西拿过来,又要避免市场经济的一些固有缺陷。

有了“社会主义”这四个字,市场经济就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了,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方面,能充分发挥国家对市场活动的宏观指导和调控这一社会主义的巨大优势。通过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当然,理想的图景不会自己给自己开辟道路,理想的图景不变成现实就只能是空想。如何把这样的理论图景在现实的市场经济实践中不打折扣、不含水分地落实下来、体现出来,需要对市场经济的深刻认识和对社会主义的高度自觉。而这两方面都需要我们的改革实践者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甘于付出,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退缩。

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公有制与产权明晰有机结合,化解市场经济负面效应

由于社会运行制度的差异,市场经济在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发展环境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差别就是运行主体有着本质的不同。西方社会行政权力与市场运行保持相对的分离,无论是“守夜人”还是“小政府”的模式,都在表明政府不过多介入具体经济运行,其市场经济主体的性质也相对单一。但在中国社会,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负有政治责任,我们的党员干部是推进市场经济的直接“操刀人”,我们的国有企业绝非单纯的经济主体。

这一系列特征决定了中国市场经济将会与西方社会既有的市场经济大不一样。有人可能会讲,这正是中国社会市场化发育不充分的表现,是非市场经济甚至是反市场经济的表现。其实不然,市场经济绝非“独木桥”,现有的西方市场经济样态绝非唯一的市场经济模式。中国的市场经济把政治权力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把公有制与产权明晰有机结合或许还正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正向功能,化解市场经济负面效应这一复杂方程的一项最优解。中国社会和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有这样的自信和抱负。

只是这样宏大的抱负同时要有高度的觉悟相支撑,否则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进入市场经济的权力不是建立在出以公心的基础上,如果进入市场经济的权力掺有一丝一毫的私欲与小团体利益,如果公有并没有做到真正的全社会公有,这一市场经济的模式就会严重变形、变异、甚至会自毁。

作为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寥寥数语为市场经济正名足矣;作为改革的具体实践者,我们应脚踏实地为市场经济的实现去添加一砖一瓦,真正用行动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绩效在实践中发扬出来,让社会公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好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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