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加怡: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中国理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14 次 更新时间:2005-02-0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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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加怡  

[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和目标。中国是否能向国际社会充分、准确、系统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主张,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中国能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有效建立起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良性互动关系。一个发展的中国不仅应当向世界贡献自己的物质成就,还应当贡献自己的哲学思想和发展理念。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中国理念应当包括:共存、共享、共赢的哲学观;自主、开放、人本、可持续的发展观;鼓励生产要素全面、充分、合理流动的全球化经济观;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全球治理观;历史、动态、实践的方法论。

[关键词]国际经济关系;中国;价值理念

新世纪之初,中国的发展令世界瞩目。但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肯定中国的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崩溃论”与“中国威胁论”交替出现,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发展与崛起在赞扬中夹杂着疑虑,少数人甚至怀有敌意。应当看到,决定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地位的固然是中国的综合国力,但中国是否能向国际社会充分、准确、系统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主张,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中国能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有效建立起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良性互动关系。一个发展的中国不仅应当向世界贡献自己的物质成就,还应当贡献自己的哲学思想和发展理念。

一、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国际关系的“非意识形态化”,即确认国家利益,而非意识形态,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出发点。但承认这点并不意味着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是割裂和对立的。事实上,一定的意识形态总是代表一定的利益。一定的利益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意识形态来表达。只是当特定的意识形态不能有效地支持特定的利益时,才需要对意识形态作调整和更新。美国之所以要在全世界倡导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理念和“民主”“人权”等价值观,不仅是为了找个幌子掩盖其谋求自身利益的实质,而且因为这些理念与价值观也确确实实地代表了美国的利益。相反,一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意识形态的缺失往往反映了它对自身利益的认识不够清晰。

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发达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势主导是十分明显的。源于欧美的西方经济学及哲学观构成了意识形态的主流,其中居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仍然是英美新古典主义或称新自由主义的经济主张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辅之以“民主”、“人权”等超越纯粹经济范畴的价值观。这套意识形态体系能够较为有效地表达发达国家的利益指向。新自由主义的经济主张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即主张经济自由化、私有化、资本账户开放、以消灭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为标志的宏观经济稳定等等。“华盛顿共识”的背后,是支撑传统资本主义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功利哲学,其政策主张的利益导向是保护强者的利益,构筑对强者有利的国际经济秩序。

在主流意识形态中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后华盛顿共识”和“欧洲价值观”。“欧洲价值观”基于欧洲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价值理念,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倡导人权、环保、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但由于近二十年来,欧洲福利社会型的资本主义在与美英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欧洲国家在政策导向上整体向“华盛顿共识”靠拢,因此“欧洲价值观”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是软弱乏力的。近年来,随着“华盛顿共识”的片面性越来越为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所证实,以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列茨为代表的一批西方学者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进行了批判[1]。“后华盛顿共识”强调与发展相关的制度因素,认为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是社会的全面改造。因此,“后华盛顿共识”不仅关注增长,还关注贫困、收入分配、环境可持续性等问题,它从信息不对称出发,指出市场力量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承认政府在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倡导的私有化、资本账户开放和经济紧缩政策。“后华盛顿共识”从发展中国家的事实出发指出“华盛顿共识”的局限性,切中要害,因而得到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认同。

尽管“后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作了合乎情理的批判,但它毕竟是站在西方学者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并不能等同于发展中国家对自身发展问题的思考。目前来看,发展中国家整体上似乎是陷于意识形态的缺失。这种意识形态的缺失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界追随“华盛顿共识”,很少有新的原创思想;二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出现的“反全球化”思潮在理论上不成熟,批判有余,建树不足;三是在学术界出现否定发展经济学的思潮,一些西方学者明确提出:不存在什么发展经济学,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完全可以指导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发展中国家意识形态的缺失反映了它们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存在困惑。例如:应当如何对待少数发达国家主导的现存国际经济秩序,是挑战这一秩序,还是承认现实并从中尽可能获益?如何看待发展的自主性和开放性,是坚持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还是接受某种程度上的主权让渡?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利弊究竟在哪里?应当不应当接受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治理的概念?如何认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作用?等等。应当承认,在这些问题上,发展中国家的认识是不一致和不清晰的。

在各类国际经济论坛上,发展中国家在重大问题上认识的不一致、不清晰,与发达国家总体上鲜明一致的立场形成了巨大的不对称。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状态固然根源于它们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弱势地位、利益分化和实践基础的薄弱,但这种情况又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协调与政策对话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自身利益和改革国际经济秩序的要求缺乏逻辑一致的理论表达,同时缺少理论创新又反过来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创新。因此,建设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指向的价值理念以回答重大的现实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迫切性。

二、构建符合中国利益定位的价值理念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同样遇到了意识形态缺失的问题。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有条件、有能力率先走出这种缺失,构建符合中国利益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为表达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丰富世界发展思想作出自己的贡献。这首先是因为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中国在发展过程中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迫切需要让国际社会了解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利益追求,以便与之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关系;其二是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独特成功经验为形成中国价值理念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其三是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政策对话,在不同的多边经济论坛上就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大问题表达了一系列的看法和主张,为系统地构建中国价值理念提供了丰富的思想素材。

构建中国价值理念的基础是明确中国的利益定位。中国是一个开放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这就决定了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不能充分体现中国的利益,因此,中国对于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有批判的倾向和改革的要求。中国是一个开放经济体,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这就决定了中国与国际经济体系不是对抗的关系,中国的发展不是撇开国际经济体系另起炉灶,而是在参与、合作的过程中推动其改革。中国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国,这就决定了中国对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不是被动、无奈地接受,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和融入国际经济体系本身就是国际经济秩序的变革因素,因此,中国必将成为国际经济关系中推动创新的力量,但同时,现存秩序的既得利益者对中国的疑虑乃至敌视也将伴随中国成长与崛起的整个历史过程。

构建中国的价值理念应当围绕以下几个基本目标:1、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我国内发展目标和对外战略目标相一致,能够准确有力地支持和表达中国的国家利益;2、协调中国在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关系,帮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发展目标及中国发展对世界的影响;3、回答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表达中国对改革国际经济秩序的看法和诉求;4、推动世界经济格局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与国际社会共享中国的哲学观、价值观和发展经验,丰富世界发展思想与实践。

中国价值理念应当同时具备兼容性、批判性和建设性。所谓兼容性就是并不全盘否定国际主流价值理念,能够与主流价值理念对话与衔接,可以用国际社会通行的语言来表述。所谓批判性就是要旗帜鲜明地批判主流价值理念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这种批判不仅针对具体结论,更着眼于方法论。所谓建设性就是不以批判为最终目的,“破”是为了“立”,要实现价值理念与方法论的创新,为中国自身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提供新的理论工具。

中国价值理念可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继承和更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观;其二是学习和吸收近现代西方文化中的先进思想,包括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接纳当代西方市场经济思想;其三是总结和提炼当代中国的发展经验。

三、国际经济关系中中国理念的基本要素

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了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WTO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了APEC、10+3、20国集团、亚欧会议、马尼拉框架、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边经济论坛。在这些国际经济组织和论坛上,世界越来越多地听到中国的声音。中国的发展经验日益得国际社会的肯定,中国的立场和主张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我们认为中国的经验、立场和主张已经包含了中国价值理念的基本要素,应当加以总结与系统化。

根据我们对中国利益定位的认识,并基于中国近年来在多种国际场合表达的基本立场,笔者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中国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一)共存、共享、共赢的哲学观

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应当以中国文化中共存、共享、共赢的哲学理念为支撑,批判“零和游戏”的霸权主义逻辑。“零和游戏”是“中国威胁论”的逻辑基础。美国一些人担心,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将会改变世界经济政治利益格局,中国将会像二次大战之前的德国和日本那样要求重新分配利益,从而威胁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这是典型的以已之心,度人之腹。毋庸讳言,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当然会改变世界经济政治利益格局,但这并不说明中国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必然导致他国利益的损失,更不能推断中国将威胁他国的安全和世界和平。只有“零和游戏”的霸权主义哲学才会得出如此推论。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毛泽东、邓小平到江泽民,中国几代领导人都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不称霸;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近年来我领导人在不同国际场合倡导的“平等、互惠、共赢、共存的经济全球化”[2]、“充分尊重各国文明发展的多样性”[3]、“以邻为善,与邻为伴”[4]等主张,表达了中国在追求自身发展和强大的同时,愿意尊重他国利益,与他国和平共处、共享繁荣的良好愿望。中国的立场并不是权宜性和策略性的,它不仅基于中国对自身现实利益的认识,更出自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和文化哲学理念。中国在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曾与世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但并未侵略扩张谋求世界霸权;近代中国饱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中国人民最反对以强凌弱,最厌恶霸权主义,最珍惜世界和平,因为中国人信奉“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

中国传统哲学一向崇尚共存、共享、共赢。共存就是尊重多样性,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乃至不同利益的人也可以和谐相处。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5]。他深刻地阐述了“和”不必一定要“同”,而“同”者也可能“不和”的道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体现了中国人尊重多样性的宽广胸怀。共享就是主张人们应当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与机会。中国古代素有“均贫富”的主张,孔子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剔除其“平均主义”色彩,“患不均”正确地指出了“不均”的不可持续性,而这种“不均”并不仅指财富分配数量上的不均等,更是指社会运行规则的不公平、发展机会的不平等。今天我们倡导共享,并不是否认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平衡。发展的不平衡是绝对的,正因为发展的不平衡性,落后国家才有可能后来居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我们反对的是贫富差距的固定化和扩大化,我们倡导的共享既包括关注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也包括强调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规则,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支持和鼓励贫困人口、贫困国家奋发图强,改变自身的命运。共赢就是主张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维护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并尊重他人的不同利益。孔子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6]来描述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他强调“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7]显然,在这个理想社会,人们不仅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且关心全社会共同的利益,不同人的不同利益得到普遍尊重。一国如此,国际关系也应如此。老子倡导“大者宜为下”[8],主张大国应当谦虚忍让,强者应当尊重弱者的利益,更是与“弱肉强食”的西方哲学反其道而行之。

共赢的思想也符合西方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理论,即在存在资源配置扭曲的情况下,通过改善资源配置,可以实现一些人经济利益的增加,而不以另外一些人经济利益的损失为代价。在全球资源远未达到优化配置的今天,中国的发展将改善全球资源配置,为全球经济创造新的机会,从而促进全球经济趋于“帕累托最优”。

共存、共享、共赢的哲学观倡导的是一种既承认国家利益驱动,又确立彼此尊重对方利益、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道义原则的新型国家关系。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宣布:中国不接受“零和”逻辑。中国追求的目标不是建立新的全球霸权,而是建设人类共同利益得到普遍尊重、各国各民族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天下为公”的世界。

共存、共享、共赢的哲学观并不是绥靖主义的,中国尊重他国利益,也理所当然地要求他国尊重中国的利益。中国的哲学观包含着对霸权主义的彻底否定、对世界经济政治新秩序的追求向往,进步性和批判性自在其中。确立共赢、共享、共存的哲学观将从根本上打掉“中国威胁论”的逻辑基础,从而为中国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

(二)自主、开放、人本、可持续的发展观

中国是一个创造了成功经验的发展中国家,回顾中国的发展经验,其中所包含的发展理念至少有以下几点[9]:

-自主与开放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中国始终坚持发展的自主性,自主选择发展模式,自主掌握改革进程,自主决定发展政策。在国际层面上,中国倡导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尊重发展进程的历史性,既承认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承认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主张各国人民有权选择符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中国坚持发展的自主性并不意味着闭关自守,相反,中国同样坚持发展的开放性,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体系和经济全球化,从中获得强劲的发展活力。实现自主与开放的统一是中国对世界发展理念最重要的贡献。

-发展优先的国家理念。长期以来,发展始终是中国第一位的战略目标,和中国领导人的执政理念。半个世纪之前中国的革命和选择计划经济模式是为了探索赶超世界强国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指出:“发展是硬道理”;当前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再次确认“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10]。中国的发展过程尽管历经曲折,但发展优先的执政理念无疑是中国一切发展成就的政治基础。这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发展目的。中国一向强调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今天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要确认利润原则、效率原则,但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仍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终极目的。中国不仅要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还要解决发展为了谁的问题。我们认为,公平与效率的替代关系只在一定范围内成立,而更基本的层次上,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极端的不公平不会导致极端的高效率;极端的无效率也不会导致极端的公平。我们发展过程中应倡导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使大多数人从改革和发展中得到利益。与此相一致,我们在国际层面上主张纠正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发展不平衡,为不同的国家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实现发展成果的公平分享。

-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观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11]是国际通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中国版本。根据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约束紧、生态压力大的特点,中国提出了“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强调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扩展了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内涵。

(三)鼓励生产要素全面、充分、合理流动的全球化经济观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既通过国际贸易、吸引外资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也深深体会到全球化的缺陷和局限性。笔者认为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缺陷在于不同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性不对称[12]。对发达国家有利的要素流动比较充分,如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与服务;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要素流动相对不充分,如劳动力的流动、技术转让等。这种要素流动的不对称造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利益分享与成本分担的不平衡。因此中国应当从鼓励生产要素全面、充分、合理流动的角度倡导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具体主张可包括: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全面充分开放市场。贸易自由化不能搞双重标准。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性质上不同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后者是保护经济结构中相对先进的生产力,前者是保护经济结构中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因而前者不具备经济上的合理性。

-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应当消除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的人为障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掌握在与知识产品开发成本和正常利润相称的合理程度内,知识产权不应成为技术垄断以获得超额利润的工具。可以探讨通过多边开发机构对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提供某种形式的资金补偿性支持。

-鼓励劳动力的跨国有序流动。劳动力是发展中国家相对充裕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跨国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获得合理的要素回报,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获益。中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成本具有长期的国际竞争优势,因此应大胆倡导增强劳动力的国际流动性。我们并不是主张各国取消边境管理允许自由移民,而是要敦促发达国家开放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市场,允许、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有序的劳务输出,改变发展中国家高端人才流向发达国家,而一般劳动力无法参与国际流动的不合理局面。

-提高资本流动的稳定性与生产性,鼓励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生产领域。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应当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生产性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应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则,包括探索通过税收杠杆进行管理,以减小其波动性。

-促进全球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缩小数字鸿沟。应鼓励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之间智力资源的双向交流,世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应当为这种交流提供平台;应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政策来保护和开发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智力资源,使发展中国家的本土文化、本土知识成为经济资源。从这个角度看,倡导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

(四)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全球治理观

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的另一个基本矛盾是全球公共产品的缺位。经济全球化要求有相应的全球公共产品来协调全球利益关系,纠正全球化过程中的发展不平衡。但由于目前并不存在有效的权威性全球治理机构,因此一些全球公共产品不得不由某些强势主权国家或由强势主权国家所主导的多边机构来提供。例如由主权国家货币充当国际储蓄货币、由主权国家自愿提供官方发展援助等等。这一方面导致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另一方面造成全球治理中权利与义务脱节。一些主权国家享受因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带来的权益,但并不全面承担相应的义务,个别国家甚至以全球利益为名,行一己私利之实。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应当有自己的全球治理观,应当强调全球治理的民主化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体包括:

-让渡主权应当有严格的限定条件。首先接受主权让渡的全球治理机构(包括承担这一职能的国家)应当得到国际社会的民主授权;其次,全球治理机构在接受主权让渡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亦即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换句话说,如果“人权高于主权”,则“高于主权”的“人权代表者”必须由全体主权国家民主选举产生,它必须为保障主权国家的人权承担全部义务。否则,“人权高于主权”就不能成立。同样,国际机构对主权国家提出政策条件,它就应该对这些政策在该国导致的结果负责。

-改革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以强势主权国家货币充当国际支付与储备手段是全球治理结构中权利与义务脱节的典型。国际储备货币国家在享有巨额铸币税的同时,并不承担调节全球货币供应量的义务,其货币政策仅仅根据本国宏观经济基本面来决定。这就造成发展中国家或面临国际支付手段不足(外汇短缺),或遭到通货膨胀输入,汇率因素成为主要风险来源。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发展中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外部制度性根源。

改革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可以有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际储备货币国家应当对全球经济稳定承担特殊的责任,它们应当考虑自身宏观经济政策的外在影响,保持主要国际储备货币之间的汇率稳定。这个层面的措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但其中的基本矛盾在于主权国家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是建立在该主权国家的经济、政治信誉上,维护该主权国家的经济强势地位,是维护其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前提。因而国际储备货币国家很难在服务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和承担调节全球货币供应责任之间牺牲前者而取其后者。因此期望通过主要储备货币国家在国家层面和彼此之间的政策调整来纠正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注定是困难和有限的。

第二个层面是加强区域货币合作,通过区域各国相互提供国际收支流动性支持、汇率协调、乃至单一货币等方式,形成合力来减少汇率冲击的风险。这个层面的措施兼具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当前世界经济区域化加速发展的潮流。欧元的成功启动为区域货币合作展示了光明的前景。但区域货币合作毕竟是较为高级的区域合作形式,涉及参与国之间复杂的政策协调和主权让渡,需要坚强的政治意愿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对于发展中国家是富于挑战性的。“10+3”框架下的“清迈倡议”是东亚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共同开展区域货币合作的一个尝试,尽管从目前的双边货币互换到较为高级的货币合作形式还要经过漫长艰巨的历程,但由于其巨大的潜在收益,值得我们为之努力。

第三个层面是在全球层次上建立货币供应调节机制,补充国际支付手段的不足。如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发行和使用范围,使之成为国际储备与支付的重要补充手段。这个层面的措施是最具根本性的改革,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碍是主要储备货币国家缺少政治意愿,一些主要储备货币国家把扩大特别提款权的发行和使用看作是对其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挑战,因而持抵制态度。事实上,这种看法是片面和短视的。扩大SDR的发行和使用固然会使IMF在一定程度上与主要储备货币国家分享铸币税收入,但它同时也为这些国家分担了它们本该承担的调节全球货币供应的责任,使“特里芬两难”[13]矛盾有所缓解,避免主要国际储备货币汇率发生过大幅度的调整。因此,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不仅有利于全球经济的稳定,也同样有利于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稳定,是双赢的解决方案,中国应当倡导向这一方向努力。

-改革国际发展援助,建立全球资源转移机制。发展援助不是恩赐,是纠正全球发展不平衡、维护全球发展可持续性的必要手段。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内在矛盾,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无法通过市场的自发力量得到纠正,必须依靠全球层次上的资源转移机制。国际发展援助应当承担起全球资源转移的职能,这一职能与国别层次上的财政转移支付相类似,应成为全球治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发展援助依赖于发达国家的捐款意愿,这是不够的。应建立更具约束性的发展援助机制,将发展援助占发达国家GNP0.7%的目标作为国际标准准则的组成部分,由多边开发机构监督实施。应倡导发展援助的多边化,坚持发展援助的专业原则,反对发展援助的政治化。发展援助应与改革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相结合,构成全面的国际发展合作。

-国际标准准则[14]应当承认经济全球化的内在矛盾,全面反映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需要相应的经济制度安排和运行规则,我们应当承认建立经济范畴的国际标准准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近年来,IMF、世界银行在金融、财政等领域建立国际标准准则的努力也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必须指出,目前的国际标准准则体系是不完整、不平衡的,它更多体现的是全球化资本流动的要求,更多反映的是发达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更多依据的是发达国家的现行制度基础。完整的国际标准准则体系应当体现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合理流动的要求,如应当包括鼓励劳动力的国际流动、管理短期资本流动,促进技术转让等方面的规则;完整的国际标准准则体系应当反映不同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既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普遍性,也尊重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使标准准则的执行在发展中国家也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完整的国际标准准则应当促进全球化利益的合理共享和成本合理分担,例如应包括国际发展援助的标准、国际储备货币体系运行的行为准则等;完整的国际标准准则应接受实践的检验,基于发达国家现行制度规则的国际标准准则未必是符合全球化要求的最佳做法,同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际标准准则不是发达国家用来约束发展中国家的行为尺度,而是国际社会从各国实践中共同总结、共同遵守、自我约束与多边承诺相结合、不断发展完善的规则体系。

-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应多元化和多边化。理想的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当来自国际民主授权的全球治理结构,但这毕竟是一种理想状态,离今天的现实还很遥远。在今天的世界上,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还必须依靠主权国家和主权国家所主导的国际机构。在承认现实的基础上,改进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多边化,即尽可能地强化和改进现有国际经济组织的职能,使其能有效地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多边机构相对于单个主权国家更有利于接近全球治理的民主化;二是多元化,在必须由主权国家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情况下,应鼓励多个主权国家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使其供给多元化,这将有助于不同来源的全球公共产品相互竞争,提高质量,补充不足。由此,我们不必回避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治理的概念,而应当把研究重点放在谁来提供、提供什么、如何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问题上。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多边和双边方式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公共产品的提供,推动建立合理的全球治理框架。

(五)历史、动态、实践的方法论

我们在国际经济领域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区别不仅在于具体的观念和结论,更在于方法论。中国从自身的发展经历中总结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对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继承和创新。基于这一方法论,我们用历史的、动态的、实践的观点分析发展问题,寻求解决方法。

我们认为发展是一个历史进程,认识今天的发展规律不能割断历史。我们向发达国家学习,不仅要学习其当前的先进做法,而且要了解其历史演进的过程与逻辑。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重复发达国家走过的历史进程,而是说了解历史进程有助于我们认识问题的实质并作出正确判断。

我们认为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评判其发展的成败并不是看她目前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而是看她是否在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从不完善走向比较完善。就世界经济格局而言,发展就意味着落后者并不一定永远落后,先进者并不一定永远先进;发展就意味落后可以赶超先进。对于由此带来的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国际社会应当抱欢迎和支持的态度。

我们认为发展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实践是真理的来源,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我们与“华盛顿共识”的根本分歧并不在于具体的观点和结论,我们甚至同意其某些观点,我们的根本分歧在于反对把“华盛顿共识”作为垄断经济发展思想的终极真理,反对用它来评判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同样地,我们构建中国的价值理念也不是为了制造新的教条来强加于人,而是为了以理论创新来推动发展实践的创新。

四、结论

中国是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大国,中国的发展将深刻地影响世界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国际社会的支持与合作。因此,中国需要向国际社会准确充分地表达中国的发展目标和利益要求,国际社会也需要充分了解中国的目标和要求。建设表达这种目标和要求的中国价值理念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中国价值理念的适当定位和表达将有助于协调中国与国际经济体系的互动关系,从而为中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所表达的价值理念应当让全世界认识到:中国的强大是世界和平与进步力量的增长,中国的发展将有利于世界繁荣与稳定。

从更深刻的意义上讲,中国的价值理念不仅代表着中国的利益指向,而且代表着中国也和世界各国、各民族一起,共同创造人类改造世界的精神力量。中国价值理念的形成需要对中国发展实践的系统总结,需要严肃的理论创新,因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本文只是对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中国理念谈一些初步认识,还远远够不上对中国价值理念的恰当表达,希望籍此引起更多的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思考。中华民族追求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寻求真理的过程。我们相信物质的力量,我们也相信真理的力量。

[注: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机构。]

注释:

1,关于斯蒂格列茨对“华盛顿共识”的批评可参阅Stiglitz,Globa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New York, U.S.A. W.W. Norton, 2002,

2,江泽民:《在2000年APEC工商界领导人峰会午餐会上的演讲》,2000年11月15日,引自《人民日报》2000年11月16日,

3,江泽民:《加强亚洲团结合作,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亚洲开发银行第35届年会上的讲话,2002年5月10日,引自《人民日报》2002年5月16日,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月日11月8日,引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页,

5,《论语》:子路篇,

6,《礼记》:礼运,

7,同上,

8,老子:《道德经》六十一章,

9,关于我国在发展问题上的立场比较集中的表述可参阅项怀诚《在联合国发展筹资国际会议上的口头发言》,2002年3月21日,

10,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引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11,同上,第21页,

12,邹加怡、莫小龙:《从世界银行政策变化看全球化的矛盾和发展援助的职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1期,

13,著名经济学家特里芬曾经指出:布雷顿森林制度的矛盾在于: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的价值与数量取决于美国政府对美元兑换黄金的承诺,并依赖于美国国际收支出现长期性赤字,而美国国际收支的长期性赤字又会动摇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基础。参见Robert Triffin, Gold and the Dollar Crisis, the Future of Convertibility, New Haven, U.S.A.,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1。尽管今天的美元早已实行浮动汇率,但由于其仍保持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这一矛盾依然存在。

14, “国际标准准则”英文为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Codes,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近年来制定的在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等领域指导各国行为的规范,目前已经制定的核心国际标准准则约有12项,涉及财政、货币与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保险市场监管、会计、审计、公司治理、破产、清算支付等诸多方面,由这些组织的成员国自愿遵守。但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的推动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加强了对各国实施标准准则的监督,标准准则的约束性日趋增强。

作者单位:财政部国际司,来源: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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