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光清:中国政改的当务之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2 次 更新时间:2012-08-1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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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光清 (进入专栏)  

近年来,中国高层领导者反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强调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中国普通民众也对政改寄予了很高期望。那么,为什么中国急需进行政改呢?

第一,发展困境。中国经济在今年上半年增长7.6%,这是2009年初全球金融危机最严重时期以来最缓慢的,也就是说,中国经济增长明显减速。许多人开始思考,这是否仅仅只是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问题,还是中国开始陷入发展困境(或者说是中等收入陷阱)的信号?如果只是前者,可能过两到三年,经济形势就好转了,就没有大的问题了;如果是后者,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将会长期停滞不前,问题就大了。

政治上不改革,不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技术创新环境,没有制度方面和技术方面的创新,恐怕真是很难避免掉入发展困境之中。中国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创新能力,防止两极分化,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韩国这么小的国家,就有三星和LG。有人问,中国人能不能搞出iphone?真是不好回答。反正人家搞出来了,在中国市场上,就有了iphone的行货、水货、山寨货和返修货,等等,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能搞明白,这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中国人很聪明,可是,在国际上,就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我认为,中国最丰富的一种十分重要的资源就是人才,如果能有一个安静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折腾、不捣乱、不搅局,他们肯定能创造出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第二,维稳困境。新加坡国立大学陈刚研究员今年年初在《联合早报》上发文预言,经济减速将使中国面临更多“内忧外患”。但愿不要被他不幸言中。可是,事实是,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维稳也是中国政府官员最头疼的事情。有人说,中国维稳的经费超过了军费。可能这一说法有问题,但是,维稳的经费肯定是非常高的。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公平和对社会问题的处置不当导致社会中积聚了很多怨气,整个社会宛如一个“火药桶”,似乎一点就爆。

要疏导这种怨气,平息社会上的不满情绪,就必须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促使利益分配公平化与合理化,这当然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做“蛋糕”是经济方面的事,分“蛋糕”则是政治方面的事了。“蛋糕”大了,分起来更重要,也更有难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才是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根本之道。

第三,合法性困境。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统治绩效一直是中共执政合法性的主要来源。然而,经济增长存在周期性波动现象是一个客观存在,由此就导致寄托于经济增长之上的统治绩效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当前,中国的经济形势很不乐观,这一问题就可能表现得更为突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中共的执政合法性仍然要由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来支撑,显然,这种合法性来源就无法维持。

一般而言,一个成熟的政治系统不会产生普遍的对现存政治体制进行颠覆性变革的要求,然而却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开拓新的合法性资源,提高政治体制的合法化程度。当前,实现中共执政合法性主要来源由统治绩效向深化民主制度建设的转变,并在增强民主选举作为中共执政合法性来源的同时,继续发挥意识形态、领袖魅力和统治绩效作为中共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来源。要实现这种转变,也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总之,无论从为经济发展创新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持社会稳定,还是从维护中共的执政地位来看,都急需进行政改,并且,必须下决心,排除阻力,进行推动。那么,中国政改,当务之急应改什么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1980年8月,邓小平就特别强调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重要性。今年3月,温家宝在北京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当前,急需下决心进行改革的问题包括:改革权力高度集中,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状况,完善领导干部交接班制度以及干部选拔制度,完善人民民主制度和党内民主制度。

第二,监督和限制权力。孟德斯鸠非常明确地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十分紧迫。要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并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体制内监督与体制外监督紧密配合,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和网络。同时,要限制权力发挥作用的范围,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并改革党政关系和政企关系,同时,确保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相对独立与相互制约。

第三,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政治生活中最基本、最复杂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国家已经不能完全垄断各种社会资源,社会组织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是,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的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国家的力量过于强大,而社会的力量过于弱小的局面并没有完全改变。中国要下决心走出“全能主义”的国家模式,国家或政府不要管得太多,“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实际上,管的越多,问题越多。把社会组织培育起来,让社会组织发展起来,它们可能把社会治理的更好。

第四,推进法治化进程,提高制度化程度。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制度建设很快,但是,中国“人治”的色彩还是非常浓厚,很多人也没有养成遵守制度的习惯。因此,应通过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进程,提高法治意识,从而提高制度化程度。要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真正使人民代表大会履行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要真正做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或者超越宪法和法律。

(本文发表于《联合早报》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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