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东山:关于对现代社会主义几个问题的探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4 次 更新时间:2012-05-1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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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东山  

现代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但是,对他的讨论与认识却是众说纷纭,百流千调,追其原因,从认识论上说是因为现代社会主义存在的客观实践还太短,还处于发展初期。本文也只是对现代社会主义几个问题的初步探讨。

一.现代社会主义是“过渡”还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历史形态

现代社会主义是什么,按马克思的传统理论,社会主义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一种“过渡”,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变革中的一种暂短“过渡”。但是历史却没有按马克思设想的轨迹发展,现代社会主义不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而是在世界社会生产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与国家,在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抗争中发展起来了,所以,现代社会主义不是一种对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不是一种马克思讲的“过渡”,而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不发达国家与地区产生的新的社会生产方式,这是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行社会历史形态。现代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目标是实现大生产的工业化,在政治上的目标是实现民主化,在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最终消灭私有制,实现全社会成员的平等,和谐,发展。

现代社会主义在经济所有制结构上就是多种经济成分,这是中国,越南,以及古巴等世界上目前还能称之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发展证明了的,当然,朝鲜除外。所以,我们认为现代社会主义不但不排斥私有制,而且应该发展私有制,而且在整个现代社会主义阶段必然是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社会产生的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这点我们就不讨论了,至于现代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不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那是现代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就意味着现代社会主义的消亡,意味着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诞生。到那时才会实现私有制的消亡,建立社会所有制,这种社会所有制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完全消灭了商品生产的过程,而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理解的公有制。在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国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实现的必然形式吗,显然不是,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单一公有制形式为什么要被多种经济成分所替代,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如果说单一的国家所有制是现代社会主义的目标,那么,目前世界上唯一采取完全国家所有制经济和社会封建世袭制的国家难道是我们发展的方向。私有制的消灭同时也意味着公有制的消亡,而会诞生一种全新的社会所有制形式,其社会基础就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完全摈弃了商品生产,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更具体说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对我们来说还是遥远的目标,到那时“阶级,国家,政党以及家庭”等伴随私有制产生的产物按恩格斯讲的也要伴随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我们目前还不能具体阐述在私有制完全消亡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所以市场经济,商品生产,私有制的民营经济以及跨国资本企业在中国的存在不是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愿意还是不愿意的事情,而是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的必然,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方式。

二.现代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生产的动力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什么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动力,传统马克思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私有制的社会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已经不能容纳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经阻碍了社会生产,于是解放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形式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所以,在传统马克思理论中,传统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里社会生产的动力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这里马克思理论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社会物质生产已经极大的丰富,劳动者的劳动已经成为劳动者的第一需要,显然实践现代社会主义的国家与地区并不具备这个基本条件。因为目前实践现代社会主义的国家与地区还只是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社会生产的目的还是在市场经济体系内,按商品生产的方式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赶超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我们说“社会主义好”,不能只是一个口号,在社会经济领域只有其发展实践得到证明才能实现,这里起码有二点,其一,在一定历史时期,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的发展速度超过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这一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实践已经为世界承认。其二,现代社会主义国家人均社会生产力水平超过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这一点,我们还没有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从较长的历史视角看,发展还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我们就要讨论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什么是社会生产的动力。首先,我们从劳动者来分析,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传统马克思理论已经定义了在这个阶段“劳动不是劳动者发展的第一需要,而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所以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个人物质利益是现代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者劳动的推动力。其次,我们从生产者来分析,这里又有二种情况,第一,私营企业主与外资企业显然生产的动力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或者集团}的物质利益。第二,关于国有企业,那么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国有企业社会生产的动力究竟是什么,我在2011年6月曾这样描述“现代社会主义,依然在世界资本主义金融,货币体系中发展,依然在世界资本主义贸易体系中发展,我们不但不能摆脱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等基本规律的束缚,反而,要认真的学习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基本法则,在资本主义基本规律下,发展我们的商品经济,或者说如何用更短的时间去完成现代资本主义已经用几百年的时间完成的产业革命与工业化道路。这说明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我们必须发扬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法则,在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内,实现我们的工业化道路,而不是否定它。”所以,在这个阶段,国有企业发展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等等并不能摆脱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特别是当股份制公司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后,我们无法区分中石油与美孚石油公司在组织社会生产上的区别。所以,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依然是现代社会主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社会生产的动力。

我们说在现代社会主义阶段,追求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是社会生产的动力。说到企业社会生产的利润最大化,我们不否认会产生对环境的破坏,造假售假,不平等交易,生产的垄断等“罪恶”,但是这些伴随社会生产发展产生的问题,也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上层建筑的完善,逐渐克服,这应该是政府的职责,而不能要求企业自身来解决。而且,我们发现,社会商品经济越发达,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社会法制化程度越完善,企业对社会生产利润最大化的自律越完善,反之,一切“企业社会责任”的口号,都是空洞的,不如“法制”的力度,而“法制”的建立与完善正是民主革命与现代社会主义的目标。特别对中国这样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对习惯高唱“东方红”,盼求“大救星”的民众来说更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理解为什么温家宝在自己最后一任政府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告诫“文革的错误和封建影响并未完全清除”。中华民族创造了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也创造了当时世界封建社会最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同时也创造了最完善的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上层建筑。这是中华民族对世界发展史的贡献,但是这也成为一百多年来,中国发展的包袱。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贡献就是伴随产业革命诞生的巨大社会生产力,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上层建筑。“法,平等,民主”这些在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的社会上层建筑又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我们不否认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相对于封建主义在世界范围的革命性,进步性,但是我们也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建立后,新兴发展中国家并不能完全复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老路,只能走一条自己的强国之路,我们称之为现代社会主义的道路。

三.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哲学基础

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哲学基础是什么,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争论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在中国哲学思想界很长时间内存在着的“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争论就是其表现。最后以毛泽东1957年在《党内团结的辩证法》中“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作为结论,而把“合二而一”批判为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一分为二虽然是指一切事务内部都存在着可分为互相对立,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二个方面,但是主要是强调事务的对立,事务的斗争,事务的转化,在政治上必然表现为扩大阶级斗争的作用,特别是当社会主义成为实践后,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迟迟不认识社会革命的历史使命的变化,于是出现了南斯拉夫铁托的“新阶级论”,和毛泽东的“不断革命论”。而合二为一虽然也强调事务皆存在对立的二个方面,相反相因,由此引起事务的变化与发展,但是主要是强调事务双方的依赖,共存,在政治上表现为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道路,首先提出这种执政理论的是苏联共产党的赫鲁晓夫,提出了“全民国家,全民党”的理论,而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上世纪60年代中苏论战中大批特批的所谓修正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人在自己执政三十年后终于才认识到这种理论的重要性,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三个代表”的理论。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中,即便在私有制产生以后,虽然阶级对抗,阶级斗争是一定时期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但是社会发展依然是历史的主要实践。要发展必然是要求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平衡,联系,和谐,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主要实践,或者用马克思的理解,当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还能容纳社会生产力水平的继续发展,这种社会生产关系就还是进步的,革命的。在这个历史时期,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平衡,联系,依存是必须的,在这个时期不是一种社会力量对抗,战胜另一种社会力量,而是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存,共同发展。这是人类历史各个阶段执政力量的社会客观存在,这也造就了长期以来,在认识论上合二而一的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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