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采:主义之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0 次 更新时间:2013-05-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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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采  

“义利”之辨是儒家文化的源头,展现出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变迁的基本脉络。而“主义”之辩是现代学术思想的灵魂,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指南针和价值尺度。对“主义”之辩,著名人文科学学者华炳啸、王占阳、甘阳、李建华等都有经典的论述,笔者在此综述大家论点,作为普及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的尝试。

在现代社会转型时,“主义”之辩就会成为社会热点。1919年新文化运动中,信奉实用主义的自由派知识分子胡适发表了《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文章,引发了与信仰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的“主义”之争。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催生了 “人道的社会主义”、新启蒙主义、自由民主主义、新权威主义等新思潮,形成了又一轮“主义”之辩。这次论争,加剧了自由主义激进派知识分子与新权威主义改革派知识分子的分化。1988年兴起的“主义”之辩,在1992年“不争论”“不问姓资姓社”的经济大潮中急转直下,但又在社会贫富两极分化,道德沦丧中悄然兴起,新自由主义、新民本主义与新社会主义的“主义”之辩借助新型传媒,思想的张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加剧了整个社会群体的裂变。

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的蓬勃发展,很有可能引发新的“主义”之辩,进而加剧自由主义宪政派与社会主义宪政派知识分子等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

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主义”。“主义”是一个外来词,它首先是标志着某种价值选择的范畴。在一定范围内,以某种价值为优选价值、首选价值、终极价值,即为某种“主义”。如在民主与专制之间,选择民主就是民主主义,选择专制就是专制主义。在基本肯定自由、民主、平等这三种价值的前提下,在这些价值之间出现矛盾时,自由优先就是自由主义,民主优先就是民主主义,平等优先就是平等主义。

“主义”还包括所选价值赖以实现的价值实践和价值支撑体系,进而包括作为价值实践结果的价值存在物。任何价值的实现都是需要一定的支撑体系的,这种支撑体系在观念中就是“主义者”关于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选择的大思路,在现实中则就是某种价值选择赖以实现的现实支撑体系,这种支撑体系在大的“主义”中就包括了相应的制度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社会行动体系等内容。

按照传统的理解,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相对“主义”而言,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其实质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避免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给社会生产造成危害。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价值,其次是价值实现。

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包括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公民权、富裕、文明、幸福等内容。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因此,从终极价值目标的高度看,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即现实语境下的“共同富裕”。普遍幸福主义不仅在于指出普遍幸福是人类天性深处追求的终极价值,而且在于研究和认识这一终极价值赖以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在实践中创造普遍幸福赖以实现的社会条件。这就是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所表述的“小康社会”、“共同富裕”和“人民想过的好日子”。

二、什么是宪政社会主义

世界宪政潮流发端于十七世纪英国,成熟于十八世纪的美国与欧洲。宪政潮流的四大基本原则为三权分立、多党竞争、普遍选举、新闻自由,这在国际社会已逐渐深入人心。 代议制民主分为两个部分:民主与宪政,民主是一种形式,着重于政权归属,宪政是一种制度,着重于政权权限,主要是约束政府、保障民权。民主与宪政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主是公共事务由选民及民选机构决定的制度,宪政是通过实施宪法以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机构权力的制度。

民主宪政五要素包括:一、普选制,一人一票,保障选举权人人平等;二、科举制,考试选官,组党竞选,保障被选举权人人平等;三、政党制衡,党派力量均等,不能一党独大。四、军队国家化,军队服从政府,不干涉选举;五、分权制衡,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互制衡,不能一权独大。民主宪政五要素只有全部实现,才能算作完全民主国家。

欧美民主制度仅实现四要素,没有实现被选举权人人平等,被选举权因公民财富多寡、地位高低而无法实现人人平等,导致政权常为财阀操控,平民子弟很难成为被选举人,脱颖而出,人才不能尽其用,影响国家长远发展。

我国的科举制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无论家庭出身均可通过后天努力学习获得参政的机会,从而保证“被选举权”的人人平等。前提是要实现宪政社会主义。

现代宪政是不是社会主义的,要看社会主义这种政治制度的功能,看这种功能的社会价值的性质。只要它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它就是社会主义的;反之,就不是社会主义的。从政治角度看,只有通过最终建成现代宪政民主政体,才能最终建成普遍幸福主义的新社会,所以现代宪政民主本质上只能是社会主义的。

再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张和现代宪政民主的来源来看,现代宪政民主也是社会主义的。欧美19世纪只有10%左右的成年人拥有选举权,所以那时的宪政确实是资本主义的。在这种背景下,马克思、恩格斯发展和形成了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宪政”的一套基本主张。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看,这种国家制度至少有八个要点:一是实行普选制;二是建立基于普选制的议会(即人民代表大会);三是使基于普选制的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四是实行基于普选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分权制衡;五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六是实现和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人权和公民权;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水平中产阶级化;八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高于国家。从现代观点看,这种国家制度实际就是社会主义宪政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经济基础应当是计划经济。但后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完全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而不是它在这种结合中就变成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宪政制度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化所必需的,而市场经济的生命力也使之实现为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更加切实可行的新型社会主义宪政,而且社会主义宪政在其现实性上,也只能是这种新型宪政。

由此可见,作为宪政视角的现代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不仅包括社会主义宪政,而且还包括了反过来规定现代社会主义宪政特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主义是新颖的,社会主义宪政和宪政社会主义也是新颖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宪政社会主义。

三、什么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原则、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原则。积极稳妥渐进地推进宪政民主建设,就能保持政局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维护人民团结,改善人民生活,实现民主转型。“正确方向”体现着一种占据主流支配地位的政治共识,是审时度势、凝聚共识、集中力量、重点攻关的现实可行的路线图。

要想准确地理解“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回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党的思想路线上来。现阶段能形成共识的就是准确把握“五个根本”,即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必须加以完善和落实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政优先、宪法至上”的人民民主宪政原则是不容偏离的根本原则,宪政民主的普遍幸福社会主义是不容动摇的根本方向,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现代化平稳转型的根本保障,渐进改革道路是实现民主巩固的根本策略。其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人民民主宪政,是政治改革的根本合法性之所在。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整合民意,形成公意,实现人民主权,发展共识型民主,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公意就是公共利益,人民的意志,这是共识的基础,是人民民主的灵魂。我们理应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宪政国家,信奉公意为大,服从人民的意志,依靠宪政和法治来实现人民的治理。通过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促进人民的权利、人民的利益、人民的生活、人民的团结、人民的幸福,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发展民主、彰显民权、改善民生,建设公意引领的人民民主宪政国家就是最大的政治方向正确。

四、超越左右才具有引领世界发展的生命力

在三十年经济改革所造就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当中国推开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大门的时候,中国道路是向左还是向右?这个问题正在拷问着当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与社会政治精英。

《超越自由主义》(华炳啸 著 西北大学出版社 2011-1)一书这样解释左与右:“传统上人们一般把意识形态区分为左、中、右三种类型,分别代表激进派、温和派和保守派。这种划分来源于1789年的法国国民议会,当时为了避免不同意见的议员拳脚相加,保证政治辩论的秩序,议员们按照观点的不同从右到左分类就座。此后,主张维持现存制度、反对变革的被叫做右派,要求彻底推翻现存制度、创建新制度的被叫做左派,主张温和改良的被叫做中间派。在当代,左派一般反对资本主义旧制度,主张建设社会主义新制度,赞同平等、福利等计划;右派则保守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主义理念,强调个人的创造性、私人经济活动和私有制的合理性价值,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改良;中间派则试图综合两派观点,走温和化的社会改良道路。”上述的左右概念比较符合国际上的常规用法。熟悉当代美国社会的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一书中指出,在美国高校的知识分子里,2005年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72%是左派,只有15%是右派。这一失衡在一流高校中尤其显著:87%倾向于左翼,13%倾向于右翼。而且,左右翼力量的变化,越来越向左翼倾斜。这一事实证明,在发达的文明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群体,绝大多数都秉持着追求更为公正和平等的理想社会秩序的左翼进步立场,从而使左翼进步事业成为引领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

但在中国,右翼自由知识分子似乎更为时髦,也更受欢迎,从而与国际知识界的进步潮流背道而驰。这里自然也有其合理的历史原因与社会心理因素。越来越多的人在经验实证主义逻辑影响下,对“社会主义”形成了一种严重非理性的排斥心理,而根本不论你搞的是哪一种“社会主义”。

总体而言,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都是在现代化运动中产生的进步主义思潮,而社会主义思潮更是在批判和超越自由主义价值的过程中表达了更为彻底的关于“现实的个人”的自由解放的诉求。自由主义学理有保守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自由民主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等之分,社会主义学理则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社会主义、列宁的布尔什维克主义、斯大林式的领袖集权社会主义以及立足于资本主义制度改良的民主社会主义,立足于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宪政社会主义等等。

斯大林式的集权社会主义模式片面以生产力发展压倒民主政治发展与公民文化发展,以强势的国家发展压倒公民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集中权力形成举国体制以赶超西方发达国家。但这种僵化的全能统治模式已经被一系列国家的政治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对内得不到国内人民的拥护,对外得不到世界人民的认同。只有与这种被证明失败的斯大林式集权社会主义模式实现切割,告别新权威主义,肃清封建专制主义遗毒,走中国特色的宪政民主新路,我们才能迎来“中华世纪”的光明未来。

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审视“主义”话语,自由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无疑都是宪政民主与市场经济的坚定支持者。就自由民主主义、集权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之间的区别而言,右翼的自由民主主义以资本主义宪政体制为前提,主张自由价值优先,坚持个人本位和私人权利地位,由自由出发追求民主与平等;左翼的宪政社会主义则以人民民主宪政体制为前提,以权利保障为底线,以科学发展为基础,主张平等价值优先,坚持公民社会本位,由平等出发追求自由与民主。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在学理的价值规范上比较接近,其分歧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实践理性上:民主社会主义全盘继承了自由民主主义宪政体制,坚持个人权利本位与混合私有制,主张共产党更名为社会党,实行自由多党制,并通过竞争性普选和议会斗争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政党的执政目标,推行社会主义政策;而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坚持和发展宪政规制下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坚持公民社会本位与社会所有制经济基础,主张一元战略共识、二元治权竞争、多元协商共治。在中国处于内外交困的现实情况下,只有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把共同富裕和普遍幸福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才能超越左与右的困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引领世界文明的发展方向。

五、规制特权,节制资本,推进平等人权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抨击财产和社会地位的极端不平等现象的根源,在于私有制以及维护这种私有制的法律的确立。在他看来,无知的儿童命令着睿智的老人,傻子领导聪明人,一小撮人占有绝大多数财富,凭借的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权势,违反了自然法则。从此,私有制成为了万恶之源。在这种不公正的制度条件下,由自由出发求平等,就如同缘木求鱼,得到的只能是日益扩大的不平等,因此,由平等出发去求自由,就成为了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基本诉求。

要加深对宪政社会主义的准确理解,就有必要了解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自由主义和以公民社会为本位的宪政社会主义在学理价值上的七大分歧: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基石,宪政社会主义则以共同体主义为基石;自由主义强调市场自由至上,宪政社会主义则更加重视宪政经济体制中的市场规制;自由主义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把现有国企分为政府所有制公营企业与人民所有制公营企业,使人民所有制企业产权与行政治权分离而划归人大常委会代理,实现产权明晰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自由主义主张发展私有制,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发展社会所有制;自由主义主张自由价值优先,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平等价值优先;自由主义强调“消极的平等权利”(指权利平等、身份平等、机会平等),宪政社会主义则在“消极的平等权利”之上发展“积极的平等权利”(指分配正义);自由主义实行众意型导向的多元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实行公意型导向的复合民主。

平等的人权保障是公民权利的底线,财产权保障则是公民权利的基础,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最有效的经济资源优化配置方式,宪政民主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政治资源优化配置方式,都绝非资本主义制度的专利,完全可以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以宪政规制特权、以民主节制资本、强健公民社会、推进平等人权、实行市场经济、发展福利保障、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政社会主义道路。

针对形成社会经济利益不平等的不同原因,宪政社会主义应持不同的对策:生产力发展的有限性导致社会财富相对不足,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这是根本原因。对此,只能采取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发展政策,先把蛋糕做大,以发展促平等。对于先天素质方面和人的社会资源的历史传承所导致的不平等,应当根据“差别原则”来实行基本社会保障和分配正义。对于制度的不合理、不公正所导致的“公正权益赤字”问题,应秉持社会公正立场,在宪政体制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改革措施,通过不断地制度创新来解决。

自由主义民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多元化的“私人利益”及其天然地寻求不平等“财富”和“权力”的“市民社会”作为其出发点,表现出鲜明的众意型民主特质;而宪政社会主义民主则是以共同体的公共生活为基础,以一元共识的“公共利益”,追求平等与正义的“公民社会”作为其出发点和旨归,表现出鲜明的公意型民主特质。而自由主义天然地倾向于精英政治,民主主义则天然地倾向于平民政治,精英利益集团构成了二者之间的鸿沟。即便是自由主义汲取了民主主义的价值而演变为自由民主主义,但仍然不能解决自由与民主之间的根本冲突。

人民主权被分割为难以统合的独立部分,而人民也被分割为只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投票的选民,多元化的政党则与这种多元化利益格局及其多元化选民相适应,成为众意型政党。这些政党只是一个实现政党利益的“选举的组织”,各自有各自的选民基础,因此缺乏基于“公共利益”的道德基础与基于“道德共识”的责任约束机制,所以政见整合往往为政党利益所左右。以争取选票为目标的政治市场化机制,必然要走过不择手段、唯“票”是图的原始竞争阶段。为了在政治博弈中使政党利益最大化,政党往往不顾公意和国家的利益,甚至有预谋地搅乱政局、混淆是非、无中生有、相互攻讦,进行政治交易,为对方执政施政设置种种障碍,并以抹黑对手、搞垮对手为能事。

不仅自由多党制在阻碍公意民主的形成,而且集团利益政治更加剧了政治民主参与的不平等以及公意民主价值的沦落。多元分立的权力结构、多元化政党、多元化利益集团政治以及被多元化分割与争夺的选民,使得自由主义民主成为最容易被资本利益支配的精英统治形式。然而合法性危机的核心并不在于精英统治,而在于精英为谁而统治。在这种民主中,民主是备用的,因而是暂时的、选择性的、有条件的。这就是说,民主仅仅是实现个人主义和个人目标的手段。布罗代尔在《资本主义的动力》一书中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是一部分人的特权,然而,没有社会的积极协从,其存在是不可想象的。”那么为什么人民会同意这种致力于私人的利益的统治?布罗代尔认为,尽管资本主义缺乏合法性,但是,要拒绝资本主义已经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它必然是社会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政治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一种文化现实”。

王绍光在《民主四讲》中把资本利益集团实际控制的“民主”称之为“选主”民主、“钱主”民主。在他看来,“所谓‘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中国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建设民主,它应是以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民主,是广泛参与的民主;完全不必向有产者作出巨大的让步,而对民主大打折扣。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盲目采用西方舶来的那些民主模式,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宪政社会主义理论正是在探索社会主义与民主价值实现的新方式的这一大方向上开辟出了一条新的路径,并提出了一套可供讨论和检验的新方案。

六、从价值理性到实践理性

在现实中,宪政民主理想最容易被官僚利益集团和资本利益集团绑架,成为现实政治利益博弈的牺牲品。“宪政民主”是一种先进的国家治理方式,不姓资也不姓社。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能采取宪政民主政体,走宪政优先、宪法至上的普遍平等、普遍自由、普遍民主、普遍正义、普遍幸福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是宪政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首要原则。坚持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意味着要通过直指权力来源与权力规制的全面的宪政改革,来优先推进民主制度化进程,建设宪政国家,实施宪法政治。这种宪政国家就意味着一种权力民主、权力民授、权力民享、权力规制、权力透明的责任政府,以及严格依照宪政优先原则和宪法精神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并以“宪治及法治的秩序性”和“宪法保障及规制下的公民权利的平等实现”为其产出物。宪政优先原则是宪法至上原则的前提,不仅精良的宪法来自于宪政民主的立宪过程,而且良好的宪法实施也要靠稳固的宪政民主体制加以保障。一般而言,宪政以共和为基础,以人民民主立宪为起点,以宪治和法治为根本原则,以分权制衡与法律规制为基本手段,以民主政治为基本内容,以尊重人权、保障公民权利为底线。宪政国家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治基础是立宪分权的宪政民主架构,社会基础是依宪自治的公民社会,社会心理基础是理性自觉的公民文化。

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要求以宪法为中心,优先实行宪政民主,确立宪治与法治秩序,优化完善宪制体系。宪政就是宪制实施和宪政民主,是宪治的基础和核心,宪治则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而宪制则是宪政的标志和内涵。有宪法不一定有宪制实施和宪政民主,没有宪制实施和宪政民主就不可能有宪治,而没有宪治则必定没有真正的法治。要实现宪治,就要首先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宪政民主体制,制定一系列精细严密、足以实施的制宪和行宪的宪法性法律制度,作为宪治的基础和内容,并以此推进法治的进程。对于宪政国家而言,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莫过于建立专门而独立的司法审查和违宪审查机构,确保司法独立,并切实监督执政党依宪执政,政府依法行政。

宪政的落实不仅仅在于用法律条文来表达一种价值追求或提供一系列宪制实施的保障性条件,而更主要地在于促进宪政理想的政治社会化进程,使宪政与民主的理念能完全地融入公民们的血液和行动中去,融入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和行为方式中去,以形成良好的公民素养(包括宪治法治素养、公民权利素养、民主政治素养、公共交往素养、现代媒介素养等)、参政能力和一种充满活力的公民文化。这种公民文化以先进的现代思想观念,强健的公民意识、公民德性、公共理性与宪政精神,良好的政治、职业与社会道德,较高的科学教育文化水准等为主要内容,发挥维护、运行、促进宪治秩序的重要功能。只有形成了这样的公民文化,宪治秩序才能历久弥坚。

坚持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有利于构建宪治秩序,确保政治改革稳健推进。未来三十年的改革,将是深层次利益矛盾调整的社会转型关键期,在各种利益博弈与改革斗争过程中,如果没有宪治秩序的根本保障,就会纵容“政治丛林法则”破坏国本,在失序的明争暗斗中滑向群雄竞起、天下大乱;如果没有把尊重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作为最高的政治伦理与政治道德,就会纵容“不讲规则者”祸国乱政,在政治实用主义逻辑中滑向人心散乱、社会溃败。为了确立起宪政至上原则,执政党不仅要严格落实“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宪政新理念,而且要从“只顾当下管用”的政治实用主义的“非理性”维稳思路转换到着眼于长治久安的宪政主义的“理性”维宪思路上来,依靠宪法和法律权威来维护社会稳定,确立起宪治秩序。知识分子(包括那些保持着知识分子家国情怀的大部分官员)要秉承中国士人传统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道统理想,把宪政理想作为新道统,做宪政民主的坚定维护者。

七、宪政民主的路径选择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的前三十年的中国改革,在其方法论和指导思想上强调“摸着石头过河”,即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和地方先行先试,基本遵循着“基层首创--改革试点--经验推广--系统配套改革”的自低端到高端传导的经验主义方法。

未来三十年改革攻坚的关键领域在于社会政治领域,要依靠科学化理性化系统化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紧紧抓住宪政社会主义建设工程的主动权、领导权,能够大大增强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与社会动员能力以及驾驭复杂政治局面的执政能力,并有力保障转型期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调国家宪政制度建设优先,以立宪政治带动民主政治,主张从高端到低端、自上而下地、依宪依法地系统推动宪政民主建设。在这一制度设计过程中,改革者将统筹考量现实利益格局、政经制度基础、历史文化条件、时代进步要求与民众实际需求等多种因素,既注重对设计对象的结构、功能、层次、标准进行总体把握和明确界定,而且也十分强调从理想到现实的技术化、精确化建构,着力铺展从政治理念到政治实践之间的新社会秩序“蓝图”。

可供选择的政改路径主要有四大类,即财政公开改革先行路径,包括国家层面的公共财政公开、预算民主、税收民主、审计民主等,以及治官层面的官员家庭财产收入公开、离任审计等;自由开放改革先行路径,包括落实言论表达自由与结社自由权利等;基层民主选举改革先行路径,包括以选举民主为核心要素的党内基层民主改革、基层人大民主改革、村民自治民主改革、县政民主改革等;宪政制度改革先行路径等。这四类路径也可简称为政治公开化路径、社会自由化路径、基层民主化路径与宪政制度化路径。

在宪政制度化之前,政治公开化、社会自由化、基层民主化应审慎适度推进。为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主张以执政党领导体制改革作为实现党内民主的突破口,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宪政制度改革作为实现人民民主的突破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只有当人民民主宪政的社会主义“国体”获得可靠的宪政安全保障和人民的普遍认同,当执政党的领导在宪政体制中取得新的宪政功能地位,改革者才能放下历史包袱,放弃集权垄断思维,放步“政体”改革,放手立宪分权,放权公民社会,放松权利限制,放行有序竞选,放心宪治秩序。要想到达这一境界,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扩大中道力量,增强理性声音,稀释偏激势力,构建改革共识,促进包容共享。理想的民主进程是:达成宪政民主共识,根据共识去设计和建构宪政民主设施,开放公民有序进入宪政民主设施,实现人民民主。而错误的宪政民主进程是:在没能达成宪政民主共识,或宪政民主设施尚未建成之时,就爆发了“井喷式”的民主参与,大量民众涌入,造成“宪政事故”。

但是,在现实政治进程中存在着一个倒逼机制,即,自发成长的社会动员及政治参与的“高热期”,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个政治“高热期”也即“井喷式”民主参与的重要观察点将在未来的2019年前后到来。那时,微博、手机等新媒体技术进一步发展,社会流动自由度进一步扩大,使得信息控制与社会控制变得越来越困难,在统治全能化的控制诉求与公共治理转型的现代化诉求之间,裂痕将日益扩大,高压、高成本、高风险维稳格局与日益成熟的自由诉求之间的矛盾将难以调和。在这种形势下,如果还没有真正确立起能被广泛认同与服从的宪政体制,那么,缺乏宪政秩序保障的市场经济体制将会严重畸变,而没有宪政秩序规制的社会政治改革,很可能会成为危险领域。

八、用党内民主促进实现宪政民主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以目前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及走向,两党制、多党制在中国还不具备生存空间,盲目照搬只会给我国带来分裂和混乱。其基本路径是以党内民主带动实现国家的宪政民主。党内民主要彰显三权:一是党代表大会行使决策权;二是党委行使执行权;三是纪律检查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国家机构的三权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而党内机构的三权则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现在中共有8500多万党员,发扬党内民主,让党的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作用,那对全党和各地工作就会带来很大的起色。“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党内民主的关键在落实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为党组织的权力机构,县级以上各级党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三个级别相同的机构: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的执行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它们各自的职责简述如下:

(一)决策权 县以上各级党代表大会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和专职专薪制。党代表的薪金由相应一级党的组织发给。为了提高效率减少支出,党代表人数要大幅减少。党代会代表按一定程序对执行机构和纪检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有选举权和罢免权,但无权插手其具体业务活动,同时他们还受全体党员投票者的制约。这样的分权制衡恰恰有利于增强党的生命力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二)执行权 各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9名委员,组成同级党的执行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对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审议。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必须及时向同级党代会常务委员会通报备案。

(三)监督权 各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7名纪检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纪检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同级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党代表大会代表、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进行纪律检查,但无权干预其日常工作;各级纪检委同时领导属下各级党的纪检委员会的工作。各级纪检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可以向上级直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在宪政社会主义制度设计里,政党制度将是在宪政规制下的“公意型一党领导、众意型多党参政”的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共产党在宪政体制下获得宪政制度性安排的领导党地位与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条件有五条: 具有公意性。共产党立党为公,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以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是公意型政党。 具有合宪性。共产党必须秉持“宪政优先、宪法至上”理念,始终坚决接受宪法和《政党法》的规制,严格在宪治秩序下依法活动。具有民主性。应坚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根本组织原则,始终坚决实行民主制、公开制,使全国党代会成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由党代会产生、对党代会负责,鼓励党内理性的政策辩论,保持党内民主活力。具有先进性。首先就体现在具有先进的宪政民主理念及其政治素养,其次体现在代表公意、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现实地推动社会主义进步运动,也即通过其强大的政治社会化功能来培养具有公意政治信仰、社会主义信念、宪政民主理念的先进的政治人,以保障人民民主国家既不会被某种“权贵化特殊利益集团”绑架,也不会被过度分化的众意势力撕裂,而保持共和国的自由、民主、公正、团结、和谐与进步。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共产党要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公意,不仅要密切联系广大公民,支持人民当家做主,落实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社会主义民主理念,参与和推动公民社会发展,而且要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严格按照统一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吸纳那些具有公意政治信仰的不同阶层、不同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参加,同时要始终保持国家权力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在宪治秩序下实行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即尊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群体多元化的现实政治利益格局,依宪依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权利,支持多元化的众意型民主党派和政治团体通过竞选分配众意代议机构议席,使这些进入了众意代议机构的民主党派和政治团体作为参政力量在众意代议机构民主协商机制中发挥众意表达功能。

宪政制度化进程必须优先于参与民主化进程。在国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民主化的最大推动力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就不会有中国民主化的光明前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由先进的“政治人”组成,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阶级和先进文化的先进政党,所以具有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化的内在驱动力。因为任何政党都必须进行民主化改革,将自身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民主型政党。而作为当今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首当其冲需要完成自身的改革任务,成为现代民主的楷模,才能切实提高执政能力,搞好中国的宪政民主建设。

九、宪政民主对公权力的制衡

宪政社会主义在其价值理性指引下,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国家宪政民主制度的构想。主张以人民民主宪政为国体,科学民主制为基本组织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四权分权制衡制为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为基本政党制度,基层政权与公民社会依宪依法自治制度为基本社会组织制度,开创宪政社会主义制度新模式。

人民民主宪政是共和国的国体,也是宪政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它意味着要在至高无上的宪政体制与多元协商的共和治理框架内实现人民民主、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并以宪政制度来合理规制人民主权、党权、政府治权与司法治权,发展公民社会,保障公民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国的政体,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分别设立公意代议机构(从现人大常委会改革而来,下同)和众意代议机构(从现人民政协改革而来,下同),由此,宪政社会主义建立立宪分权的四权分权制衡制,即由公意代议机构、众意代议机构、国务院和司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参政审议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在新的代议制度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议行合一的最高权力机关,公意代议机构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唯一常设的权力机关主要行使立法权,而众意代议机构则作为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非常设的民意代表机关,主要行使参政审议权。公意代议机构作为公意表达与民意统合的权力机关(发挥以公意制约权力的功能),实行议员的完全专职化,并着力凸显专业性与公共利益表达原则;众意代议机构作为众意表达与民主协商的权力机关(发挥以众意制约权力的功能),实行议员的兼职化,议员由多元化的各阶层、各界别、各行业、各团体及特邀民主人士按照法团主义原理组成,并着力凸显代表性与特殊利益表达原则。

国务院行使行政治权,并应实行竞选组阁制(即由执政党党代会提名产生两个政府候选团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或时机成熟时直接面向全国公民围绕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竞选,竞争政府组阁权,从而在公共政策治理层面实现“权为民所赋”的授权民主过程),推动公共治理改革,着力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型的责任政府。

司法院行使司法治权,建立人、财、物全面独立的司法院体制,使司法院党部发挥政治保障功能,建立严格的职业法官与职业检察官制度,财政预算由人大单列,同时实行独立的司法区划与垂直的管理体制,以排除各级党政力量等非正常干预,保证司法独立。

在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下,政党制度将是在宪政规制下的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即公意型一党执政、众意型多党参政制),领导党是公意型政党--共产党,而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参政的民主党派和民主政治团体则作为多元的众意型政团力量由共产党推动实现民主协商与多元共治,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的政团民主结构。当然,共产党必须通过党内民主改革与执政方式改革来实现现代化民主转型,成为一个追求“自由人的幸福生活共同体”并绝对服从公意、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的科学信仰组织,成为一个领导人民维护宪法至上地位、巩固立宪分权体制、遵守宪治秩序、守护宪政民主价值的维宪者组织,成为实行科学民主制、谋求公共利益、促成民主共识、引领公意方向的公意型政党,成为培养具有先进性的公意政治人、向国家输送公意型政治精英和发挥公意整合功能与组织动员功能的“人民精英型”先进政党,始终自觉接受国家公意机关以及众意力量、公民社会力量与公民力量的依法监督,并最终使国家、社会与公民在“一元共识引领、多元共治分享”的宪政体制中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中国特色宪政结构中的一组不可或缺的功能性构件,成为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最富有民主活力的战略稳定力量。

宪治秩序高于一切,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原则是宪政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高原则。同时,在宪治秩序之下,如果没有权被民所授(竞争性选举),没有权被民所议(审议民主),没有权被民所督(参与民主),没有权被民所用(自治民主),没有成熟的公民社会自治与基层民主自治,就不可能有宪政民主的真正落实。在这种宪政民主体制下,建立在强健的党内民主机制与组织效能基础上的公意型政党积极弘扬主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政治共识,维护宪政信仰,发挥“引领社会主流价值、导航国家发展方向”的卓越领导力,根据公意确定国家发展的大政方向(体现政治领导力),培养公意型精英人才并向人民差额推荐治国理政人才(体现组织工作领导力),领导公意代议机构依据公意提出立法草案(体现立法工作领导力),并经众意代议机构审议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确立为法律,从而使公意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为法治力量;在执政党全国党代会上脱颖而出的两大公共政策竞选团队则分别提出不同的公共政策治理方案,在民主竞选程序中经由人大代表或全体公民投票予以选择认可后获得国务院组阁权,并推行已获得人民同意与授权的公共政策治理;在施政过程中,国务院提出的新的重大政策建议与政府预算,不仅要经过众意代议机构审议,也要经由公意代议机构审查批准;司法院则作为宪治精神与法治原则的坚守者,只以法律为唯一准则,以事实为唯一依据,绝不受任何政治力的影响与干预。在这种体制下,通过竞争性选举实现“权被民所授”是使这种宪治秩序获得至高无上地位并被普遍认同遵守的重要因素。这个道理就好比是在一个共同的游戏中,只有当竞争机制合理有效存在、公正公开透明的时候,竞争者才会共同诉求于游戏规则的公平正义,从而才能使“规则”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因为彼此竞争的双方都要求只依据游戏规则来行动,并对于对手的犯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立场。同时,也只有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才能在道义上立足于合法性并获得最后的胜利。输家如果想要在下一局扳回来,就必须尊重游戏规则的权威,维护游戏规则的长期稳定性与执行有效性。在选举周期性的重新洗牌后,竞争者将会重新回到同一起跑线上,再度依据游戏规则开始新一轮公平竞争。而在整个竞争性选举过程中,一个强健独立的公民社会的存在将始终是竞争性游戏最好的监督者和仲裁者。

十、中国特色应有浓重的儒家传统文化色彩

建设中国的宪政民主制度,一定要重新考虑和中华文明的关系。著名学者甘阳认为,晚清以来中国最大的变化是中国社会、中国普通民众,特别是中国大学生对中国文明传统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在大学里如果还像从前那样对中国文明一棍子打死,人家就认为你是白痴了。这在10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发展道路的讨论,一定要和对中华文明的整体性重新认识结合起来,首要面临的就是中华文明自我更新的问题。如果不抓住人心上这样一个最大的变化,不抓住对中华文明的重新认同,就是没有抓住当前的最大问题。对整个中华文明传统的拒绝是晚清以来最大的潮流,而现在最大的变化就是开始重新肯定传统,这就是文明自信逐渐在恢复。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自1949年以后,毛泽东时代最大的一个成功也是找出了一个这样的概念或理念,那就是“人民”:人民中国、人民警察、人民海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切都是人民。在那段时期,“人民”是个中心性的概念,而且深入人心。此外,还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儒家,还有一个是社会主义。

20世纪以来,包括孙中山在内的国民党基本上都认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一个比较宽的、正面的概念,接受度比较高,而且它的弹性、伸张度都也很高。用社会主义这个概念还有一个特点,在概念上、意识形态上针对性强,社会主义是针对资本主义而言的,人类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批判资本主义,用什么批判,当然是社会主义。在这个问题上,非洲也好,欧洲也好,对社会主义都是能接受的。

中国社会主义的特殊性是它之前的整个文明传统是儒家传统。最近十年以来,儒家的因素在恢复,和谐等概念的提出,用的就是中国传统概念。在现实的执政路线上,执政党本身日益体现“执政为民”,这和儒家接近,也和1949年以后“人民”这个概念一脉相通。儒家这个概念有一个比较大的好处,就是相对比较温和,包括香港、台湾、东南亚都在内,都有很大的接收面,这个概念的弹性也足够大。

儒家这个概念的重要性表现在它不是宗教,它是一种教育机制,是最根本的建立在情、仁爱、孝、父母和孩子等基础之上的关系,这种关系到今天为止仍然很难有人去反驳。即便是站在纯粹自由主义的立场,也很难真的从逻辑上强调父亲和儿子是绝对平等关系,那样会走向荒谬。即使面对最严格的自由发展理论,儒家的理念仍然可以伸张。从这一点看,它要比其他模模糊糊的概念更有力。

中国今天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芝麻绿豆的任何问题都会立即扯到最高宪政问题上。一个具体问题都会立即上升到最高宪政问题,马上导致对宪政的否定。事实上,中国经济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都没能成为一个正当性的基础,这是非常奇怪的。在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如果一个执政党取得这么大的经济成就,毫无疑问,其正当性的基础是稳固的。而中国并不是这样。这是要检讨的问题。

在中国有个很奇特的现象。中国经济改革导致几千万工人下岗,当年这不是靠政府补贴解决的,当时政府并没有钱。之所以没有出大问题是因为兄弟姐妹亲戚们互相帮忙。再看今天,大学生很可能会因为房子问题闹事的,为什么没闹事?因为是父母帮着买。这些不满之所以没有爆发,是因为这种不满在相当程度上被缓解了。这个缓解的机制不是政府,而是家庭关系。这和儒家常年形成的文化观念和它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存在很大关系,如果没有儒家,中国经济改革早就崩溃了。家庭的结构、亲情的结构仍然是中国社会极为关键的一点,没有这一点,中国经济改革可能早就在两极分化上出了大问题。

十一、适时提出有中国特色的“主义”

我们要适时提出有中国特色的“主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认为,“主义”是人文社会思想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也是近现代社会变迁方向的指示器。无论是空谈“主义”还是厌弃“主义”,都不可能使中国实现现代化。中国应能提出世界性的“主义”。这是中国的需要,也是世界的需要。

我们现在讨论的很多问题是西方强加给我们的。现在好像先要承认人家所有的价值观,而自己一点余地都没有。如果一天到晚用西方的问题来看自己,那就永远处在一个很被动的角色。现在应该焦虑的重要问题是中国人是不是能作为中华文明的传人生存下去?现在一些中国的大学一开会都要用英文,真担心中国人以后都不会说中国话了,香港就是一个例子。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会从根本上改变你是谁。我们要说我们想说的问题,不能成天应着人家去说。中国人现在应该抢话语权、抢提问题权,把中国人认为的重要问题提出来。

家国情怀与重视家庭、保护家庭是儒家传统。应该明确确定中国基本的道德单位是家庭。以家庭为中心,是一个比较能有效克制恶性个人主义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基本的道德主体承担单位,如果只是像西方那样,明确规定就是赤裸裸的个人,然后大家在赤裸裸个人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为规范,这在中国社会是不对的。因为儒家的基础和基督教的基础不一样,基督教不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赤裸裸的个人。如果我们不是把道德重建的全部重心放在重建家庭、保护家庭之上,如果连一个家庭都不能建立起来,我们谈亲情、谈同情、谈爱心都是空的,都是大话、废话。人的爱心就在日常行为中,爱心在和父母的关系中,爱心在和同学关系中,不要舍近求远,而是就近去培养。这是我们的“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义”现在已是全球范围的通用语,而且经常有很高的使用频率。如果任由现在的社会思潮废弃“主义”一词,将会使中国再次与世界脱轨。以目前全球使用频率最高的“恐怖主义”一词来说,把它缩写为“恐怖”,意思就全变了,全世界都听不懂,这又如何实现国际交流呢? 

“主义”现象贯穿历史,遍布世界,但到目前为止,在学术思想界,还是西方国家的“主义”最多。翻开任何一本西方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学说史,我们都会看到各种“主义”在其中,而且它们的地位很重要,其主要的“主义”尤为学术思想的主流之所在。学说史是这样,学术思想的现状也是这样。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就曾爆发过一场世界性的“主义”大论战,社会民主主义挑战新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也介入其中。  

西方学术界“主义”繁多,尽管其中也有泡沫,但主流仍然是积极踏实的,成果也是异常丰硕的。这反映了他们的价值理性、价值思维很发达,为实现价值目标而服务的学术思想也很发达,而不是表明了他们比缺乏原创性“主义”的中国学术界要浮躁。这些丰硕成果也是使之赖以在国际学术界居于主导地位和拥有强势话语权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而且在他们的论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范围内,这种话语权也不是所谓话语霸权,而是真理的说服力所形成的影响力。这些丰硕成果更是使西方国家赖以在近几个世纪内崛起的深厚的思想资源,也是其赖以崛起的精神密码之所在。

“主义”是需要富有思想性和学术性的潜心研究的,“主义研究”也是学术思想赖以深入发展的一种主要途径。这主要表现在,作为“以某种至上价值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当“主义”已是一种实际存在时,它需要以适当的“主义”命名获得概括,进而得到专门的系统研究。当它还只是一种模糊的价值理想时,它更需要思想家的深度开崛以形成明确、深刻的价值观和价值理论,并形成和发展它赖以实现的富于科学性的大思路。当学者认为事物的某个方面最重要、进而形成相应的学说体系时,还会形成纯粹学术性的“主义”,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行为主义、幸福主义等等;在这时,即使是有片面性和失误,这种“主义”也是人们赖以通过“片面的深刻”探求真理的一种主要形式和途径。当诸如此类的原创性的“主义”提出后,以它们的理论文本为对象的“主义研究”也会随之发展起来;这种研究包括理解性研究、验证性研究、评价性研究,以及由此导致的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当“主义”文本形成源流关系后,对于“主义”的学说史研究也发展起来了,进而知识社会学式的学说史研究也发展起来了。当人们对于自己所认同的“主义”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又会根据实践需要发展出对于主义的各种应用性研究。  

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只是照搬外国学说固然不行,只把外国发现的普遍价值和普遍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实践也不够。我们必须有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特别是必须提出世界性的新“主义”,这样才能弥补“拿来主义”的严重不足,也才能在与全人类的共同进步中实现自身的现代化。我们有这种需要,也有这种能力,更需这种信心与努力。我们要敢于和善于挑战世界最前沿、最困难的理论问题,敢于和善于站到人类理论思维、理论创新的最前沿。只有具备了这样的信心和勇气,才有可能为此付出踏踏实实的努力,也才能取得相应的重要成就。这不仅是我国真正崛起的重要标志,而且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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