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尘封的智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51 次 更新时间:2012-04-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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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 (进入专栏)  

甫经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之热潮,有关历史文献与雅俗共赏的著述就在去年出版数百种,国际研讨会也开了不少,无论是专业历史学家,还是网络作者或公共历史作者,人们对这场革命的成败得失见仁见智,争论不休,却未见有人参考过民国时期出色的宪法学家兼政治学家鲍明钤早在1922年就名震异邦的英文著作《中国民治论》(Modern Democracy In China),也很少有人关注由作者后裔呕心沥血迻译的《鲍明钤文集》(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6),未免愧对前贤,妨碍历史研究与宪政探求之精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读者发现,当代法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的著述都远不及民国学人的水准,这就完全印证了歌德的一个断定:“凡是值得思考的事情,没有不是被人思考过的,我们必须做的只是试图重新加以思考而已。”即便是浙江大学创刊于抗战时期的非专业性刊物《思想与时代》,其中的分量与学术品位也不是如今多数学术论文所能望其项背的。个中差异,值得深思。学术职业不比经商,无法一夜成富,与时俱进还得循序渐进,否则就免谈了。

鲍明钤,1894年出生于浙江余姚的基督教牧师之家,12岁时父亲病故,全赖母亲缝纫维生。贫寒的家境从来都是有志者自强不息的助跑器,灾难深重的民族危机则驱使他立志向学,报效家国。1914年,他在清华学堂考取公费留美生,放洋8年,相继获得耶鲁大学经济学学士与宗教学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还有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政治学博士学位,霍大的校长F.J.古德诺与W.F. 威洛比教授、W.W. 威洛比教授既是中华民国的宪法顾问,也是他的师长。《中国民治论》在美出版之年,也是作者受召回国之年。他相继任教南开、北师大、北大、朝阳、辅仁等校,担任政治学教授或英语系主任,1946年6月到过延安,考察陕甘宁边区的“三三制”。及至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后,政治学被取消,遑论宪法课程,英语被俄语取代,他无书可教,近乎闲置,1956年突然被捕,1961年瘐死狱中。

鲍明钤的命运浓缩着那一代留美学人的苦难,成名过早的学术声誉与淡视党派的旨趣辄使他雪上加霜。他的第一本著作还不是《中国民治论》,而是《中国的对外关系:历史与概述》(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China: A histiory and a Survey),该书的扉页就毫不掩饰地写着:“献给我的中国受苦受难的人民”,期待祖国以务实的外交政策,维护国家独立与领土主权完整,呼吁国际社会尊重中国的正当权益。为此,他还在某些国际研讨会与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见解。他说:“中国自我图存政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中国必须强大起来——中国应建设强大的陆军和海军,以及一个坚强而且统一的政府。”惟其如此,《中国民治论》一书就接踵而来。作者敏锐地指出:“这个民族正面临着,或即将面临在本国历史上,或者说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上无可比拟的一场危机。……眼看着理应有一个良好、稳定和有效的政府,勤俭、耐劳、善于容忍和热爱和平、无助和无辜的中国人们默默无声地忍受着说不尽的种种苦难,良心的呼唤要求有识之士承担起研究这个问题,并指出出路何在。”

以汉译文本编入《鲍明钤文集》的,除了上述二书,还有《门户开放主义与中国的关系》、《中国与世界和平》,再加原有的汉文篇章《中国现代政治》、《外人在华沿岸及内河航行权问题》、《在华外侨之地位》,凡90万言,实乃鲍家历经浩劫之后所能找到的作者生前著述之精华,编译者乃年逾八旬的鲍氏之女丽玲女士与女婿毛树章先生,一对耄耋夫妇是师出协和与同济的医科专家,丰富的英译资历与坎坷的社会阅历,加上虚心求教的译述态度与老朝阳毕业生的倾力支持,在在都是译准原作的坚强后盾。法学名师熊先觉先生与东欧问题大家许葵先生都是老朝阳的弟子,他俩为乃师文集合撰的序言虽然篇幅不长,却不仅是一篇高质量的导读美文,也是梳理先师学术理路之佳作。二公自有理由坚信:“肉身会消失,名声可以湮没,但思想的光辉却无法永远遮蔽。”

粗阅文集,最让我难以搁置的还是针对民初政治危机的《中国民治主义》(即《中国民治论》)。鲍明钤在原序中就如实地表明:“作者没有参加中国的任何党派,仅仅是为了追求真理,不站在任何集体或派别一边”,“恳请善良的读者们原谅作者提出的主张和建议中所表现的坦诚、直率和无所畏惧”。为了使本书切实可靠和具有实用价值,鲍氏不仅从美国国会图书馆查阅了大量的欧美宪政资料,还走访不少研究中国问题与宪政问题的权威人士,“努力把本书的立论不是建立在很多的政治理论上,或是宪政政府新的经验上,而是建立在人类经验的牢固基石上,特别是领先国家在其历史发展中所显示的政治和立宪经验上,以及在中国近年的历史中所反映出来的经验上。”

至今为止,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在彰显辛亥革命开启民国新纪元之首功时,无一不是以《临时约法》的文本为标准,臧否人事。鲍明钤则从近代欧美宪政理论与中外宪政实践两个维度,厘清制度设计与民国政局动荡之间的因果关联,发他人所未发。虽然孙中山也注意到,理当“先县自治之成立,而后国家机关之成立,《临时约法》,适得其反,其谬已不可救矣”,但在鲍明钤看来,《临时约法》的缺陷还远非如此。首先,总统与总理的责权没有明确的划分,只能造成二者之间的不断摩擦与互斗;其次,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人数过多,两院议员的出席经常很不规则,不仅效率低,而且麻烦不断;第三,两院的权力相等,而且权力过大,使立法机构不能有效地协助政府,反而成为政府的障碍;第四,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分属不同的政党控制,相互冲突与对抗就会跟随而来,阻碍国事;第五,没有规范中央政府与各省关系的条文,中央与地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作者不仅批评北洋军阀的专制独裁与地方势力的好战,也批评掌控议会的国民党人的党同伐异。作者确信国家的民主宪政定将成功,但也强调: “人民要有关心公共事务的气质或精神”,并且积累相应的政治经验;需要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良好的政党,而国民党与进步党都有缺陷;“应由一些不成文的宪法道德规范主宰那些从事政治博弈人士的意识”,尤其是国务活动家和政治家的意识;期待召开国民会议,制订永久宪法。为此,鲍氏还认真设计出一部超出党派色彩的永久性宪法草案。他的直言不讳却触怒了当权者,不仅禁销他的著作,还派人追捕,逼他逃亡菲律宾。他虽然也盼到了1949年国家建设时代的来临,但对他来说,后来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还无需等候大革文化之命的灾难降临,此公就在狱中怀着满腹学识撒手尘寰。

有位西哲曾经不无挑战性地发问:“在历史中,你是否曾获得任何我们现代情形的启示,或我们判断及政策的指引,或任何能防止变迁与兴起的护卫的力量?你又是否曾从过去事件的连续中,发现出一种律则,使你能预测出人类的前途,或国家的命运?”当你读过已被尘封数十年的鲍氏著作之后,或许就不难回答这样的诘问。

原载《深圳特区报》2012年4月20日“读与思”周刊

(作者郭世佑,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教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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