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向领导进言,为民众说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20 次 更新时间:2012-03-1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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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北师大) (进入专栏)  

当代中国的广大民众和领导群体,共同构成中国社会的主体,他们的素质、能力和相互关系,直接决定着中国社会的现状和未来,决定着社会转型能否继续推进。从根本上说,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是由普通民众推动的,但是,领导及其集体显然负有直接的责任,能够发挥主导作用。因而,为民众说话,就要向领导们进言。

领导首先须知,现代领导与“传统领导”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传统社会由于政治上金字塔式结构以及正式的或变相的世袭,基本上是一个身份先天赋予的等级制社会,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首先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

处于金字塔上层的各级统治者都拥有大小不等的特权,共同掌控和分配社会的主要资源;借助传统的合法性及其不无神秘的文化,他们还能获得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威权”甚至某种“神圣”性,并因而处于“领导”地位,行使“管理”职能。广大民众则处于金字塔结构的下层、底层,没有权利也不知道争取权利。

中国传统社会也不例外,只是在实行科举制之后,出身下层的极少数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能够改变原来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进入统治阶层,所谓“鲤鱼跳龙门”,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琵琶记》)。通过科举制,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上下的流动,不至于使社会等级结构完全固化,但同时也把通过科举求取功名、做“人上人”的价值观念,牢牢地注入士子们的心中。

宋真宗《劝学篇》云:“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常向窗前读。”——这首诗把读书做官的目的说得十分到家,因而从这条路走向仕途的士子们,所谓“平生之志”,多的是当官作老爷,少的是治国平天下,真正为国为民、有独立精神、正直不阿的官员少之有少,所以才成为被敬仰和传颂的对象,也无怪乎章太炎先生批评“儒家之利病,在以富贵利禄为心”,并讥刺满清“开科诓骗念书人,更要开捐驱富民。人人多道做官好, 礼仪廉耻忘记了。”

进入现代社会,横亘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隔离机制被打破,他们在政治和法律上获得平等地位,都成为享有权利的公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导者管理者,是从公民中产生出来的公共权力的代理者,因而失去了传统合法性的支持,头上不再有耀眼的“光环”,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工作业绩来证明自己是否称职。这样,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就有了如下变化:

第一,他们之间不再有阶级统治亦即政治压迫的性质,而成为不同的社会职能的承担者,彼此是分工与合作的关系;

第二,领导所承担的是关乎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事务,他们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的,因而也必须随时随地接受民众的批评监督;

第三,领导职务不是世袭的,而是凭借其能力与作为获得的,他们职务的高低与有无,完全应当并能够依据有关程序转换,民众有权力弹劾和依法罢免官员。

当然,领导这样的职务仍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吸引很多人选择从政或进入管理阶层,一方面,它是权力的化身,谁成为领导或高级经理一类,谁就能够分配资源、指挥别人,更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社会抱负,同时也获得更好的待遇;另一方面,它属于稀缺资源,能够给自己带来名誉、声望等无形的社会资本,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总之,成为领导就意味着有了比一般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大的自由度。

在今天的中国大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行政力量的强大和官员拥有的各种特权,“官本位”至今未发生根本改变,所以也就更能吸引世人从政、当公务员。但这一官本位的价值观,早就与近代以来被民众普遍接受的“平等”“民主”意识,形成尖锐矛盾,与执政党近些年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严重对立。在这种情势下,领导集体理应将执政党的理念与社会转型的要求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取消各种特权、以“人本”取代“官本”。

那些在一定程度上凭借包括家庭背景在内的传统因素成为领导的人,越是迫切需要树立现代领导理念尤其是民主意识、公仆观念,提高自己的领导素质和能力,以工作业绩和言行举止取得领导的合法性既民众的认可和接受。否则,近年来变得越来越具有对抗性的官民矛盾将继续扩大。

下面再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讨论现代领导的素质和能力问题,说明领导与民众的关系:

其一,从人类活动的性质和中国社会转型的特点来看。

人类的活动可相对区分为创新性活动和重复性活动,创新性活动最为重要、最有价值,因为它承担着开辟人类生活道路、引导人类走向未来的重任。在这个意义上,那些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站在时代前列、引领民众共同奋斗的领导者管理者们,所从事的就是创新性活动。

从历史上看,由于传统社会是顺应自然、依赖宗法的社会,多数人的活动往往是重复性、常规性的活动,许多统治者、领导者所做的也往往是重复性、常规性的事务——这从“萧规曹随”的成语中可见一斑。

但是,进入变动不居、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这个矛盾多发的阶段,社会最为需要的显然是那些具有战略眼光,对历史发展趋势和未来有正确预见,能够深入洞察社会深层问题和矛盾,并且善于利用各种机遇和条件,作出战略规划和战术决策的领导或管理者。

成为这样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决非易事,摆在他们每一位面前的根本任务,是带着强烈“问题意识”的学习、思考和提高,特别是密切地联系社会现实和工作需要,学习各种现代社会理论、人文和科学知识,吸取和提炼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现代政治水准。

通过这种学习和思考,不仅形成开阔的思想视野,掌握各种解释和分析问题的框架,逐步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具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驾驭局面的能力,同样重要的,是将自己培养成继承优秀传统、具有现代公共意识、懂得并能够持守现代政治游戏规则和道德规范的优秀“公民”。

当然,这决非说只有领导从事的才是创造性活动,尸位素餐的庸官从来为数众多,相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能够发明创造,走在社会前面的所在多有。如果广大民众只能做常规性、重复性工作,显示不出首创精神和能力,领导们倒是应当认真反思,他们及其所主导的体制,为什么束缚了民众的聪明才智?而这在中国早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

其二,从现代领导和群众的关系来看。

领导本来就是相对于群众而言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向对方过渡。

从领导方面看,他们既是群众中的一员,又应当是群众中的出类拔萃者或者称为“精英”,能力比一般群众强,视野较一般群众开阔,了解群众的需要和心理,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在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做出正确决断,并善于鼓舞群众、引领群众,而不是做群众的尾巴,被群众推着走。

从群众方面看,他们是现代公民而不再是臣民,不仅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且是公民社会的主体;他们有权利和义务围绕公共权力和领导工作在内的公共事务,进行公开的讨论、批评和建议,包括“评头论足”、“说三道四”,这是他们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随着大众教育、知识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出现,民众的主体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参与意识越来越高,其作用和见解,与精英们的差距不仅逐渐缩小,也是领导们所无可替代的。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领导们仍沿袭李斯“以吏为师”的传统,自恃英明,以民众的导师自居,动不动就“教育群众”,甚至不准说这、不准做那,硬要把民众的思想“统一到领导的思想上来”,不仅可笑,而且僭越了自己的职权。

我们常说,领导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作为掌握群众所给予或让渡的权力的人,其使命和职责就是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而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谋取个人私利和小集团的利益,这固然完全正确。但是,这需要相应的体制保障,否则也是一句空话。

如领导的地位越高,特权就越大越多;下级领导只须对上级领导负责,下级特别是群众根本无法有效地监督各级领导的工作情况,甚至连知情权都没有,那么,领导是否“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用的如何、谋的如何,不是全凭领导自己一说?

如果平民百姓从电视和媒体上“看到”的都是领导正面的形象和不俗的业绩,后来则从上级通知或文件中知道了XX领导因贪污受贿,已被双规,那么,恐怕群众就很难建立起对领导的基本信任。其实,群众对领导工作的认识和评价,不是通过电视和报纸的宣传,而是通过他们自己的生活状况和所在地区条件的变化,大量的顺口溜早就说明了这一点。

那么,握有各种权力,并且要通过权力的运作开展工作的领导,应当如何摆正他们与群众的关系?

就中国处于转型期的现实而言,依法行政的领导们,尤其应当遵纪守法、成为优秀的现代公民;而让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领导且不要以为这个标准太一般了,如果各位充其量想到的是做一个“青天大老爷”,一个“爱民如子”的“父母官”,那么,你与现代公民的距离还很远,因为民众在你眼里还是没有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的臣民,那么,你就是他们的主子,即使是有“父爱”精神的主子。

如果你一脑袋的“官贵民贱”,对民众颐指气使、简单粗暴,作威作福,甚至用“专政”的手段对待民众的不满和抗议,那么,这些被你指斥为“刁民”或“暴民”的群众,其合理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还招致打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们真得会造你和你处身于其中的体制的反。

——所以,各级领导在成为优秀公民方面率先垂范,对于推动中国的社会转型和文明进步,将发挥重大的积极的影响。

同时,也正因为中国的民众一方面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自主和自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和现实的各种限制,民众在实际的能力和自我组织方面还很弱,相当一部分人还有严重的人身依附心理,那么,领导们就更应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参与管理和直接处理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特别是制度条件,包括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维护公共规则与秩序、帮助民众脱贫致富、推动民众自我管理和自治,促进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正常作用等等。

其三,从现代社会的有机性和理性化要求来看。

现代社会以其开放性而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和有机的系统,但社会的开放并不否定社会的整体性和内部的闭合性。社会的分工与合作越是发展,社会变得越复杂,客观上就越是需要理性化的组织形式,需要有大批具有领导和管理能力的人来承担相应的职责。

因而,现代社会的领导,首先是社会职能或行业职责的人格化身,他们的行为必须体现组织要求,履行责任伦理,不仅熟知本行业的情况,还要了解相关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性质、趋势,善于动员和发挥领导(或管理团队)与专家和普通职工的作用。

所有的领导都处于社会组织的体系中,履行特定的社会职能和组织行为,因而他们既是领导者(对下)又是被领导者(对上),这就同时需要具备领导力和执行力、决断力和沟通力。

作为现代行政和生产管理组织形式的科层制(Bureaucracy),是包含权力等级制的管理体系,这种体制既有不可替代的正面作用,如能够在一个较大规模的组织系统或群体中,排除各种私人关系和情感的干扰,比较迅速地执行上级的指令,保障工作有序地展开并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它又会产生韦伯和帕森斯所批评的“科层病”(或官僚病),机构庸肿、人浮于事、不动脑筋、相互推诿、冷漠无情,自我循环和消耗,结果,效率降低,创造性更难看到了。

针对科层制和几乎任何社会体制都具有这种问题,一个优秀的领导不能只是安于做社会分工和职能的人格化,因为你毕竟是活生生的、有感情、有直觉、有调动的主体能动性的人,科层制和体制提供的只是一个集体活动的框架和基本流程,客观上,它也要求人们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如果把工作程序都细化、量化到一切可以照章办事的地步,一切都是规定动作,那肯定会束缚人们的大脑和手脚,也就别想有创意和变通了。

我们中国人常说,法(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在法规(制度)本来就不健全的情况下,说这样的话,那灵活的就可能没边了,做起事来更没谱了。但针对科层制或现有体制的问题,我们还是应当发挥能动性和创新性,常规之中或之外,需要灵活机动,给予下级提意见乃至唱反调的权利,提的好奖励,提的不切实际也没关系。尤其是转型时期的中国,我们许多的举措都具有过渡性、暂时性,就更应当根据重要任务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地改变或调整过时的制度和政策。

由于社会领域、行业和职业的不同,所需要的领导和管理职能也不同,它们各自关涉不同的专业知识、技术和规范,所以,领导有共性也有个性。越是具体到不同的行业、职业,外行领导内行越成为不可能。现代社会越来越需要有专业知识的领导。

其四,从作为公众人物和个人来看。

由于工作的性质使然,领导要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广泛地接触群众,在今天还要借助各种传播工具和媒体,解释、宣传和贯彻上级和“班子”的主张与决策,所以他们是有着很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因此,领导不仅要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尤其应当在社会公共领域和道德生活方面作出表率。

孔子基于其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一体性,早就指出“政者正也”,中国后来也历史地形成了“正己才能正人”的传统。现代社会的政治与伦理虽然应当适度分开,但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民众对领导总是寄予较高的期望,所以,对领导给予比普通民众更高的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要求,完全合理。

中国要建立政治和道德的良序,领导者必须破除“官本位”的价值观,确立基于现代平等原则的平民意识,不仅不谋求职责之外的任何特权,还能够始终保持平民心态和平民作风——这一心态和作风本身就是构成领导核心能力的重要因素。现代社会产生并鼓励人们形成自己的特点和个性,领导也不例外。

前面说了,现代科层制有标准化、常规化、非人格化和可置转换性,但领导不止是社会职能的化身,还是活生生的个人,需要也能够对科层制的负面问题尽量加以限制和化解。在中国,现行体制和许多设置都亟待改革,有些事项完全可以交由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去做。因而,越是具有个人见解和独立意识的领导,越是能够探索并创造出领导和管理方面的新理念、新体制、新形式、新举措。即便领导在履行体制或组织的职责和规范时,也能够表现出个人优秀的品质和独到的见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给予下属和群众以真诚和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我们知道,任何正式组织中都有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其作用往往是正式组织所无法替代的。领导在这些非正式组织中,更能表现出自己作为个人而非领导的一面,施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殊才能,更容易与下属和群众调换角色、打成一片,这对于开展工作和建立优良的社会文化,都是极其有利的。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句迄今未得到制度保障的话,或者说旨在与领导精英们对立起来的话,被我们说烂了,也说成大话套话了。结果,到头来,真正起作用或者说在社会大舞台上表演的还是一个个“有名有姓”的领导,泛泛而言的“群众”则不过是许多领导们实现自己意志的一个借口和托词,甚至是“被运动”、“被忽悠”的对象,就象今天世界上的当政者和反对党,谁都可以以“人民”的名义说话,反正人民也好,群众也好,都不被归结为具体的个人、公民,而是笼统的“名词”,所以,他(们)也不会—不能——站出来证明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实,当人民、群众、大众或民众被确立为一个个拥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公民,他们就不再是唯名论的“无所有者”,而是真实的个人。这些自愿自由地联合起来的个人,才是“真正的英雄”!——而相对于他们,领导的能力与责任的有限性,就会清楚地显示出来。

然而,由于文化传统特别是“官本位”传统和政治体制的原因,中国的领导和高层管理者很容易产生自我认识上的盲点和幻觉,以为“官越大”就“能力越大”、“真理越多”,加之一些人的阿谀奉承,于是以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本领也在常人甚至专家之上。其实,这种感觉不止愚昧,也很危险,因为任何个人与领导都不能划等号,前者是不可复制与替代的“自己”,后者则不过是别人可以替代的暂时的“职务”;个人的能力和特长是一码事,属于组织和体制的权力是另一码事。

曾做过市长的法国作家蒙田(一译蒙台涅)很有自知之明,如其所说:蒙田就是蒙田,不是市长。而我们的领导却往往把自己与承担的职务划等号,有些人即使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也仍然喜欢别人称呼其已卸任的职务。这种心态很容易导致个人权欲和私欲的膨胀,或者越过界限瞎指挥,或者有意无意地谋求特权,乃至退下来后心理失衡,身心迅速衰退,与公与私都没好处。

无疑,在中国世俗文化土壤和利益分化与博弈的情势下,适应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要求,破除一元化、官本位的体制,建立基于现代政治民主的有限责任的行政体制,具有根本意义,但领导者改变早己落后陈腐的意识和心态同样重要。

大哲老子早就告诫世人特别是处于统治和领导地位的人,一定要学习和效法自然之道:“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为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自然之道转换、落实为人生之道,就要懂得“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的深刻道理,懂得“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些流传千年仍然闪耀着智慧光芒的至理名言,依然应当成为中国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们根本性的自我认识和应有的自觉。

归根到底,在自由而多元的现代社会,当领导不再是为了荣华富贵、光宗耀祖——这种基于家族本位的价值观已经过时,现代价值观突出的是“重在过程、重在参与”,而领导者和管理者则是为了服务大众,造福后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提升了能力、施展了才华、实现了抱负,与民众共进退、同欢乐,就已经是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最好实现。说大一点,领导也好,民众也好,生在中国千年不遇的社会现代化及转型期,民族复兴将在我们手里实现,同时也为人类和平发展做出贡献,套一句话说,我们还有什么私利抛舍不下,还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值得去追求吗——何况我们几乎从来不相信天国和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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