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愿:市场、法制、民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38 次 更新时间:2012-03-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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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愿  

吴英,这个简单不过的名字在我的眼中停留了将近二个月,她很特殊吗?为什么中国的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众多学者为了这个弱小女子的性命为遥声呐喊。她只不过是做了一些和别人相同的事情——私募资金,这个一直被政府视为违法的普通的经济行为。民间金融一天“不合法”,这样的行为一天也不会消失,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是,她也有特殊的地方——在法庭上举报了十几个因为融资行为而贪污受贿的官员。于是乎,被举报的官员们联名上书要求高院判处吴英死刑。而中国的众多学者们认为吴英的经济行为是合情合理的,是市场经济下正常的、一般的经济行为,即使私募资金行为在特殊的中国还没有合法化,她也罪不至死。经济学家张维迎在亚布力论坛上高呼:“吴英若判死刑,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将倒退200年”。高龄法律学者江平上书最高院请求“刀下留人”。于是,沉睡的中国难得的出现了一次“百家争鸣”的现象。

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也进行了30多年,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即使有桥也不走,而且摸起石头来还上瘾了。一直被学者们赞扬的中国渐进式改革,取得了空前的成就,经济连续以9.6%的速度在高速增长。这次会不会因为吴英而走倒退路,结果还不得而知。1997年投机倒把罪从经济犯罪中取消,2012年私募资金行为还能被判处死刑,是否觉得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在蜗行。

要说中国市场经济的兴起也不是最近30多年的事,而是也差不多2000多年了。根据经济史学家的研究发现,中国市场经济的兴起源自无为而治的汉景帝,衰落后再次在宋朝兴起,明清再次衰落,虽然兴起这么早,可惜的是没有西方国家兴起的顺利。不仅要问一下,这是为什么呢?

阅读中国经济学者的著作,从茅于轼、时寒冰、杨小凯、陈志武到张维迎、许小年、韦森,无一例外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必然要伴随着法制和民主的改革,二者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不可缺一的条件。在外国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等众多学术著作中也阐述着同样的道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维护需要法律的监督和规范,而法律的监督和规范则需要民主的制衡。是否已经得出答案,市场经济没有在中国兴起是缺乏法制和民主啊。

有人肯定会反驳,中国怎么没有法制,在春秋战国的时候不是有个法学家荀子吗?确实不错,法制在中国一直存在,但是此法治非彼法制。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历朝历代的开国皇帝无不重视法律的制定,因为法律社会稳定和谐,想一世至万世而为君,但结果却没有一个朝代实现。所以我们是不是要反思一下法制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法制不是最好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

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知道法制之下人人权力平等,自由、出版、名誉、肖像权等等。而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下,丞相可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皇帝则可以视万物为草芥,这样的法律实则是作为一种统治人们的工具,而不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平等权力。此乃法治,而远非法制。更值得探讨的是,中国皇权专制社会,法治不是唯一手段,而是同时借助了儒家的”德治”,三纲五常等等伦理道德深入人心。有西方学者说中国近一千年没有历史,似乎有些道理,从秦到清,中国社会一直是皇权专制下的内卷,没有丝毫的进步。在缺乏法制社会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在制度缝隙下衰盛似乎也可以理解了。

那么再反观一下如今的中国,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了30多年,如果走倒退路肯定不行,那么改革势在必行了。所以,关键是怎么走的问题。既然市场经济制度这么好,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么多反对的声音呢?作者认为有三个理由:一是西方这么发达的国家,并非每一个国家都是我们说的完美的市场经济制度,法国的国家干预程度就很多,而最自由的美国也不是一帆风顺,很多社会问题常常被作为反市场的理由,使得很多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非得插一脚;二是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利益集团,贪污腐败、黑社会、官商勾结等等利益集团,因为既得利益而强烈阻碍改革,同时也害怕改革暴露出他们更多的黑暗行为;三是因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各种“拼爹”、“炫富”贫富差距拉大等暴露出来的问题,打击了改革者的动力,引起了不理解改革的百姓的反对。

三种情况其实是改革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苏联的激进式改革同样也遗留下了很多民族和社会问题,渐进式改革同样也要面对很多社会问题。我们要做的是集中精力去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把这些问题作为阻碍改革的理由。中国南方的小村子——乌坎,近期村民选举大会都在顺利进行,政治改革已经走出了很大的一步,希望在已经进行了30多年的经济改革而取得了巨大经验的条件下改革的步子能够迈得更大一些。吴英,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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