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暴力:控制物价上涨需重视微观治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01 次 更新时间:2012-03-09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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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暴力  

在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宏观经济上,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物价总水平上涨,在许多情况下是由微观经济行为导致的。紧缩性的宏观政策往往在抑制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同时,又会导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本文主要分析货币政策在当前控制物价上涨中具有很大局限性,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有很强的微观经济因素,应针对微观经济行为采取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在纸币体系下促进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三个现象

我们当前的货币体系是纸币体系。纸币是符号货币,自身是没有价值的,它只是价值的符号。因此,纸币体系具有与金属货币体系不同的三个相关的重要现象。正是在这三个现象的基础上,相应的微观经济行为导致了物价总水平上涨。因此,我们需要首先说明这三个现象。

第一个重要经济现象是“纸币的被动性膨胀”。与物价总水平上涨相对应的流通中纸币数量的增长是纸币膨胀,因而,纸币膨胀总是和物价总水平上涨同时出现的。但是,同时出现的现象,却可以有不同的因果关系。一种关系是:纸币膨胀导致了物价总水平上涨,纸币膨胀是原因,物价总水平上涨是结果。另一种关系是:物价总水平上涨导致纸币膨胀,物价总水平上涨是原因,而纸币膨胀则是结果。前者是主动性纸币膨胀,后者是被动性纸币膨胀。被动性纸币膨胀产生的原因在于:物价总水平上涨并不简单地只与流通中纸币数量相关,而且还与经济过程的许多实际因素相关;当这些因素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时,政府陷入两难境地:要么提高纸币发行量,使纸币膨胀以适应物价总水平上涨,要么使社会生产衰退。而政府往往会选择纸币膨胀以适应物价总水平的上涨。

第二个重要经济现象是商品的价格具有“向下刚性”。价格向下刚性是指:在纸币体系中,当相对价格调整(变化)时,商品的价格只能向上升,不能向下降。在现实中,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有些商品的价格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下降的程度通常比其相对价格所要求的程度要小。这种情况可以称为部分刚性。纸币的被动性膨胀为价格向下刚性提供了基础背景,在这个基础背景下,商品销售者的货币收入向下刚性和货币工资向下刚性的初始压力,导致了价格向下刚性的形成。商品的价格刚性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发现:一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以后,即使导致涨价的因素消失,价格也很难回到初始价格。

第三个重要经济现象是价格的“向上看齐”规律和“棘轮效应”。由于存在着价格刚性,在现实经济中,当价格体系需要调整时,生产者、销售者和价格管理者常常说某些商品的价格偏低,需要提高。其实,某些商品的价格偏低,也就是另一些商品的价格偏高。但是,生产者、销售者和价格管理者一般不会去降低这类商品的价格;而只是说某些商品价格偏低,去调高这些商品的价格。在现实经济中,生产者、销售者和价格管理者的这种选择,可以形象地叫做“向上看齐”规律。消费者的感受可能是与生产者、销售者和价格管理者的感受相反的,他们往往会觉得一些商品的价格过高,但是,他们不是市场价格的主导者,无法决定市场价格的走向。生产者、销售者和价格管理者往往是市场价格的主导者,他们的行为决定了市场价格的走向。

对于纸币价格体系而言,由于“绝对价格向下刚性”和“向上看齐”规律,如果某种商品的价格高于合理价格(由价值决定的价格)时,就会带动其他商品价格上升;而如果其价格低于合理价格(由价值决定的价格)时,却不会带动其他商品价格下降。这样不断地震荡,就会使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这可以称为“棘轮效应”。

二、微观经济行为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

在纸币体系的上述三个重要经济现象的基础上,任何相对价格的调整,都会导致单向的“棘轮效应”,不断震荡,使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下面重点说明需求刚性的物价总水平效应。

1. 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刚性与价格上升的内在趋势。生活必需品的一个特点是: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价格的提高或降低不会引起需求量较为明显的变化。即在相当大的范围内,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值很小,接近于零,这就是所谓的需求刚性。由于这个原因,对于生活必需品,销售者有一种提高价格的内在动力。一旦供给出现减少,这种内在趋势就会转化为现实,表现为价格的较大幅度上涨。

2. 短期供给与价格上升。在短期,与农副产品价格相关的市场供给者是市场商人,而不是生产者。市场商人能够认识到,生活必需品具有很低的需求弹性,销售者的收入会随着减少销售量提高价格而增加,因而有一种减少销售量提高价格的内在趋势。目前的市场结构又使得市场商人能够实行“暗中勾结”,为了自己的营利目的而成为所谓“价格制定者”。因而,他们会采取减少销售量提高价格的做法。

3. 长期供给与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在长期,生产者会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变化做出反应,他们会对应于高价格而提高产量,对应与低价格而降低产量。如果考虑到高物价总水平上涨率的作用,在长期,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运动就会在波动中不断上涨。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农副产品的供给滞后于市场信号一个时期,这通常为一年。当第一年的农副产品价格过高时,这个市场价格信号会传递到农民那里,农民就会自发地增加生产,而产品到第二年才能上市;第二年的供给增加,导致可能供给大于需求,并且产生价格下降的现象;而第二年的价格的下降又导致农民减产和第三年的市场价格过高;如此不断循环。由于生活必需品存在着需求刚性,这种循环使得价格呈现震荡上行的趋势。

4. 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形成。综上所述,在特定的市场结构中,生活必需品等需求刚性的商品的价格会不断地背离由价值决定的价格(均衡价格)而提高,这种商品的价格突破合理的相对价格体系,成为在相对价格体系中不合理的偏高价格。这种偏高价格的存在使得相对价格体系出现不合理,于是,相对价格体系要向合理的状态调节,由于“向上看齐”规律和“棘轮效应”,所有商品的绝对价格都要上升,从而使物价总水平上涨。这就是需求刚性的物价总水平效应。

近年来,我国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震荡走高,推动了物价总水平的上涨,需求刚性的物价总水平上涨效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三、货币政策失效与治理原理

当前的物价总水平上涨,在许多情况下是由微观经济行为导致的。因此,要加强微观经济行为的治理。

(一)货币政策和“供求管理”失效

微观经济行为的物价总水平效应,对应于被动性纸币膨胀。对于这类物价总水平上涨,由于其原因并非纸币膨胀,而纸币膨胀只是物价总水平上涨所导致的后果,所以,仅仅依靠紧缩性货币政策,并不能达到治理的效果。不仅如此,如果仅仅压缩纸币发行量,很有可能造成生产领域流动资金缺乏,导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当前我国的物价总水平上涨,就是与被动性纸币膨胀相对应的,所以,仅依靠货币政策是难以治理的。

当前,当农副产品价格上升时,我们采取的方法是“供求管理”,立即采取措施去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和供给。表面看这是正确的,但是实际上反而会加剧农副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上行”现象。这是因为,农副产品的供给滞后于市场信号一个时期。当本期农副产品价格过高时,这个市场价格信号,会传递到农民那里,农民自发的就会增加生产,使下一期的供给增加,导致下一期供给大于需求,并且产生价格下降的现象。如果,我们在本期采取措施去促进农副产品生产,那么,下一期的供给就会有更大幅的提高,就会出现更大幅度的供大于求,价格则会更大幅度下降。这种“供求管理”的政策措施,实际上会加剧价格体系的发散性震荡,在“棘轮效应”作用下,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加速。

(二)治理“需求刚性效应”导致的物价总水平上涨

在短期和长期,农副产品价格的“单调上升”和“震荡上行”现象都会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对应于其形成机制,采取相应的“市场管理”、“价格管理”和“体制改革”等治理对策,能够有效抑制需求刚性效应导致的物价总水平上涨。

第一,市场管理:消除市场商人操控市场,加强市场竞争。近期,正是大量社会游资进入农副产品市场,这些市场商人实行“明的或暗的勾结”,操纵价格,成为所谓“价格制定者”,从而导致短期价格迅速上升。因此,要消除这种现象,就必须消除这些市场商人对市场的操控,加强市场竞争,重点在于打破市场商人“勾结”,消除市场商人对农副产品市场的实际控制。

第二,价格管理:限定价格波动的最高限。抑制农副产品周期性波动上涨的另一项措施是制定价格的最高限价。根据实际生产成本,综合考虑其他各种因素后,政府可以合理地确定价格的最高上限。价格管理有效的原因在于,农民的预期和农产品的生产决策是以市场价格为信号的,稳定的价格信号能够保证农民预期和农产品生产的稳定;而只有农民预期和农产品生产的稳定,才能够保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

第三,体制改革:构建政策性商业系统。除了上面的相关对策外,还应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构建政策性商业系统。国家仅通过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对价格进行的调控,实施起来还是会有一定的难度。实行最高限价的一个有效方法是建立政策性商业系统的两重职能和目的,即除了赢利的职能和目的外,建立和发挥稳定价格、稳定市场的职能和目的。当农副产品价格过分上涨时,政策性商业系统应以政府限定的最高价格或低于这一最高价格出售产品,这时,政策性商业系统就起到一种“价格领导者”的作用,市场上就不会出现价格震荡上行的情况。政策性商业系统还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需求弹性值来使市场价格趋于收敛,稳定商品价格。当农副产品价格高于合理价格时,政策性商业系统可以售出;当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合理价格时,政策性商业系统可以购入。

(三)防止“积累效应”导致的恶性物价总水平上涨

除了“需求刚性效应”会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外,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变化和市场调节机制也会产生物价总水平上涨效应。这两个效应是自纸币体系出现以来,物价总水平一直在上涨的最基本原因,而且这两个效应是无法避免的。不过,它们本身是温和的,其导致的物价总水平上涨率,一般不会超出3%。因为排除历史上重大的物价总水平上涨,日常平均的物价总水平上涨率大体没有超出3%。然而,这种温和的物价总水平上涨,会产生“积累效应”: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物价总水平上涨预期,导致自激型物价总水平上涨,物价总水平上涨率将迅速提高,形成恶性物价总水平上涨。对于治理劳动生产率相对变化和市场机制调节的物价总水平上涨效应,需要对加速转折点的形成与决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并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策,防止物价总水平恶性上涨的出现。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首都经济学家论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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