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从栾、范之乱看《左传》义法及其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21 次 更新时间:2012-02-1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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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朝晖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我国历史上的《春秋左传》研究,曾在很长时间内纠缠于《左传》一书在释经方面是真是伪、是优是劣进行的。与此相应的是,自古以来人们讲“《春秋》义法”,都是针对《春秋》经而言的。《春秋》三传都是为了阐明《春秋》的微言大义即所谓“《春秋》义法”的,而不是说三传本身还有什么义法,几乎没有人讲《左传》一书有独立于《春秋》经的自己的“义法”。宋代以后人们开始分别从国别、事件、人物等不同的角度来重新整理和编排《左传》;从清代到当代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左传》义法,他们的研究虽已撇开《春秋》经,但基本上没有超出从“属辞比事”即文学描写技巧上来论述《左传》纪事的独立价值。本文试图以《左传》中襄公21-23年之间发生在晋国的栾、范之乱为例来说明:《左传》一书不单在文学描写技巧上,而且在表达“微言大义”方面也有一个完全独立于“《春秋》义法”而存在的“《左传》义法”。其特点是《左传》纪事时贯穿着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表达儒家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某些独到见解,亦可称之为“微言大义”,而这些“微言大义”与《春秋》经所暗示的、已被历代学者们论述过无数遍的“春秋大义”是迥然不同的。例如,《左传》在记述栾、范之乱这一历史事件时,重点表达了一种关于做人的德性的思想,与《春秋》所关注的经世安邦之“大法”并不直接相关。在表达方式上,作者并不是一开始就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对多个人物的性格及其言行的描写来间接地表达之,特别是通过他人对当事人的评论来表达作者自己的观点;不仅如此,《左传》在行文过程中又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或层次来循序渐进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使之能由隐到显、由暗而明。总之,栾、范之乱中的《左传》义法的主要特点需要读者细心阅读、将有时前后相隔多年的行文联系到一起才能发现。文章在最后论述了抓住《左传》义法对于正确理解《左传》一书所有的至关重要的意义。

自古以来人们讲“《春秋》义法”,都是针对《春秋》经而言的。《春秋》三传都是为了阐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即所谓“《春秋》义法”的,而不是说三传本身还有什么义法,几乎没有人讲《左传》一书有独立于《春秋》经的自己的“义法”。[[1]] 唐宋以来,不少人意识到《左传》一书在描写史实时有自己独特的手法,对《左传》一书价值的认识也开始不再局限于释经问题。[[2]] 宋代以后有不少人对《左传》从纪事本末体的角度加以改编,[[3]] 人们惊奇地发现《左传》中大量首尾一贯、脉络分明、自成一体的叙事成分,虽与释经毫无关系但却有自己特有的“笔法”(又称之为“义法”),和人们过去所说的“春秋笔法”迥然不同,而这部分的内容在《左传》一书中占主要成分。[[4]] 最早提出“《左传》义法”的可能是桐城派的开山人物方苞,其后姚鼐、林纾、吴闓生等桐城派学者亦通过不少著作对《左传》一书之义法作了全面而详尽的阐述。[[5]]《左传》义法的提出不仅意味着《左传》研究从此不再单纯纠缠于解经与否这一过去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而且人们认识到《左传》一书有独立于《春秋》的自己的文章义法,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发现。但是仔细研究桐城派学者所说的《左传》义法,有两个重要的局限,一是将《左传》义法的意义局限于《左传》的“文法”,即文学描写技巧的高明;二是受纪事本末体的限制,多半从《左传》叙事手法的角度来理解《左传》义法的意义。[[6]] [[7]]

忽视《左传》独立的义法系统,导致人们在多数情况下将它当作一部的史书,这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忽视《左传》一书的思想价值、尤其是它在中国先秦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能作出恰当的评估的根本原因。尽管汉代的古文家们极力强调《左传》在解经方面的价值,但这种价值是完全是依附于《春秋》经而存在的;《左传》既不能在《春秋》之外别立一个自己的义法,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独立于《春秋》的思想体系。这种做法客观上导致後来唐代学者啖助从“史料”的角度来理解《左传》一书的价值。啖助“废传解经”,一方面强调《左传》在释经方面比其它二传功劳大,另一方面也确立了《左传》在解经上的地位,即左氏是以“史”传经,其缺陷也正是“泥于史”而不知经。啖助的这一思想後来在我国春秋史上的影响极大。除了吕祖谦等极个别儒者极力声张《左传》一书的思想大义外,唐以后的春秋学研究基本上都是视《左传》为一部史书。清代的《春秋》学重《左传》甚于重《公》、《谷》,也只是因为他们重考据、反对空谈义理,他们对《左传》的重视亦在于“史”上面。20世纪以来,有不少学者曾对《左传》一书的思想性作过探讨,比如对《左传》历史观的研究,对《左传》作者的思想倾向的研究等等,[8] 但是由于不能对《左传》义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也就势必不能从根本上确立《左传》可从根本上看作是一部思想或思想史著作的地位,也就不能改变把《左传》主要地看作一部史书的流行看法。

本文试图以《左传》中襄公21-23年之间发生在晋国的栾、范之乱为例来说明:《左传》一书不单在文学描写技巧上而且在表达“微言大义”方面,也有一个完全独立于“《春秋》义法”而存在的“《左传》义法”。其特点是《左传》纪事时贯穿着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表达作者人物、历史、政治、社会等等的“微言大义”,而这些“微言大义”与《春秋》经所暗示的、已被历代学者们论述过无数遍的“春秋大义”是迥然不同的。如果说《春秋》所表达的微言大义都是围绕着经世安邦这一主题的,而《左传》义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则是借叙事来表达为人处世方面的一系列儒家思想。尽管本文所举只是《左传》中的一个例子,但作者要强调的是,类似的例子在《左传》中比比皆是。下面就让我们具体来论述栾、范之乱中的《左传》义法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栾、范之乱的事实经过及背景

鲁襄公21-23年之间,晋国的两大家族——栾氏家族和范氏家族——之间 发生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相互厮杀,结果栾氏在晋国的势力被彻底消灭。从这场内乱中杀戮人数之多、涉及面之广以及对本国内政影响之大等方面来说,这样的内乱在春秋各国的历史上都是不多见的。

事情的大致经过如下:

栾黶、范宣子都是晋国地位最为显赫的世卿,栾黶娶范宣子之女(传称栾祁)而生栾盈。栾黶死后,栾祁与人私通,因害怕其子栾盈之讨,就在范宣子面前煽风点火,大意是说栾盈之父栾黶生前得罪过范氏,如今范宣子为晋中军帅、对栾氏有生杀大权,栾盈惧范将不利于栾,故欲以死向范氏发难。由于栾盈好施,有一大批士大夫追随他,范宣子早已对他心存惧意,加之其子范鞅为栾祁之言作证,范宣子便信以为真。于是他先派栾盈到著地筑城,随后借机将他赶出了晋国,并趁势杀害和囚禁了一大批追随栾盈的士大夫。栾盈出逃在外期间,范宣子因怕他卷土重来,多次以晋国国君的名义召集列国诸侯以禁锢栾氏。鲁襄公23年,栾盈因齐庄公之助带着若干侍卫偷偷回到了自己在晋国的采邑曲沃。这年四月,他在晋卿魏献子的帮助下,率领曲沃的兵甲在一个白天进入了绛都。范宣子用乐王鲋之谋,假份成妇人去见晋侯,然后携晋平公固守固宫。因害怕魏献子协助栾盈,范宣子命其子率兵把他挟持到了晋侯所在之处。在范鞅等人的拼死抵抗下,栾氏损兵折将,败退到曲沃。晋军包围曲沃,并攻入城内,将栾氏之族斩尽杀绝,唯有栾鲂侥幸脱逃。

现将跟栾、范之乱有关的背景交待如下:

(1)栾、范之乱发生时期晋国的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三军(上、中、下三军)将、佐联合执政,以中军将为首席执政,其职由三军将、佐轮流担任。其中中军将的地位相当后世的宰相,不同之处在于后世的宰相多是文官,而中军将必须率兵打仗。但晋国的中军制度始于僖公27年(即晋文公3年),其后屡有变动,多时有四军、五军、六军;至襄公13年(即晋悼公13年),晋侯蒐于绵上,使荀偃将中军,士匄佐之,赵武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黶将下军,魏绛佐之[[9]]。在此前后晋国形成了六个最大的世家大族,即栾氏、范氏、赵氏、魏氏、荀氏(又分为知氏、中行氏)、韩氏;晋国的三军将佐基本上都是由他们轮流担任的。

(2)范氏之族:范氏即士氏,《左传》中范氏之先为士蔿(又称子舆),鲁庄公26年任大司空之职。范氏在晋国的发展当始于士蔿,兴于士蔿之孙[[10]]士会(范武子),士会为晋国的一代贤臣,在晋国历史上及诸侯列国中一直倍受人们尊重。据《左传》记载[[11]]:僖公28年(即晋文公重耳4年)士会摄右,宣公12年士会将上军,16年将中军且为太傅。士会之子士燮(范文子)成公2年佐上军,13年将上军,16年佐中军。士燮之子士匄(范宣子)襄公9年佐中军,19年将中军。经过从士会到士燮三代的积累,可以说范氏在晋国的势力已达到顶峰(自庄公23年士蔿第一次出现到襄25年范宣子卒共124年):

士蔿→士会(范武子)→士燮(范文子)→士匄(范宣子)→士鞅(范献子)

(3)栾氏之族:《左传》中栾氏的记载始于栾宾(桓公2年)、栾共叔(桓公3年)。栾氏在晋国的发展当始于栾枝(栾贞子),大兴于栾枝之孙栾书。据《左传》记载[[12]]:僖公27年(即晋文公重耳3年)栾枝将下军,文公12年栾枝之子栾盾将下军,宣公12年栾盾之子栾书佐下军,成公2年栾书将下军,4年至18年栾书将中军。栾书在位期间政绩颇著:成公8年侵楚伐蔡,9年伐郑,13年击败秦师,16年击败楚师郑师,又与宋华元克合晋楚之成。其功绩之大在晋国历史上很少有人能与之相比。栾书之子栾黶成公18年为公族大夫,襄公19年将下军。栾黶之子栾盈,襄公 16年为公族大夫,18年佐下军。从僖公27年栾枝首次出现到襄公23年栾氏之灭前后共84年,其主要世系关系如下:

栾枝(栾贞子)→栾盾→栾书(栾武子)→栾黶(栾桓子)→栾盈(栾怀子)

现将《左传》中描述栾、范之乱经过的文字辑录如下(左侧为经文):[[13]]

襄14

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襄14

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退而具舟。鲁人、莒人先济。郑子蟜见卫北宫懿子曰:“与人而不固,取恶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说。二子见诸侯之师而劝之济。济泾而次。秦人毒泾上流,师人多死。郑司马子蟜帅郑师以进,师皆从之,至于棫林,不获成焉。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栾黶曰:“晋国之命,未是有也。余马首欲东。”乃归。下军从之。左史谓魏庄子曰:“不待中行伯乎?”庄子曰:“夫子命从帅。栾伯,吾帅也,吾将从之。从帅,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实过,悔之何及,多遗秦禽。”乃命大还。晋人谓之“迁延之役”。栾鍼曰:“此役也,报栎之败也。役又无功,晋之恥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恥乎?”与士鞅驰秦师,死焉。士鞅反。栾黶谓士匄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将杀之。”士鞅奔秦。于是齐崔杼、宋华阅、仲江会伐秦。不书,惰也。向之会亦如之。卫北宫括不书于向,书于伐秦,摄也。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谁先亡?”对曰:“其栾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对曰:“然。栾黶汰虐已甚,犹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对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栾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没矣,而黶之怨实章,将于是乎在。”秦伯以为知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

襄21

秋,晋栾盈出奔楚。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

襄21

栾桓子娶于范宣子,生怀子。范鞅以其亡也,怨栾氏,故与栾盈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桓子卒,栾祁与其老州通,几亡室矣。怀子患之。祁惧其讨也,愬诸宣子曰:“盈将为乱,以范氏为死桓主而专政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宠报之,又与吾同官而专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专于国,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其谋如是,惧害于主,吾不敢不言。”范鞅为之徵。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怀子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秋,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熊,囚伯华、叔向、籍偃。

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

栾盈奔楚,过于周。周西鄙掠之。辞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于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黶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民逃。若弃书之力,而思黶之罪,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矣。敢布四体,惟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候出诸轘辕。

会于商任,锢栾氏也。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

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出奔齐,皆栾氏之党也。乐王鲋谓范宣子曰:“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王鲋曰:“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

襄22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

襄22

秋,栾盈自楚适齐。晏平仲言于齐侯曰:“商任之会,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弗听。退告陈文子曰:“君人执信,臣人执共。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弗能久矣。”

冬,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栾盈犹在齐。晏子曰:“祸将作矣。齐将伐晋,不可以不惧。”

襄23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秋,齐侯伐卫,遂伐晋。晋人杀栾盈。

襄23

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以藩载栾盈及其士,纳诸曲沃。栾盈夜见胥午而告之,对曰:“不可。天之所废,谁能兴之?子必不免。吾非爱死也,知不集也。”盈曰:“虽然,因子而死,吾无悔矣。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乐作,午言曰:“今也得栾孺子何如?”对曰:“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

四月,栾盈帅曲沃之甲,因魏献子以昼入绛。初,栾盈佐魏庄子于下军,献子私焉,故因之。赵氏以原、屏之难怨栾氏。韩、赵方睦。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氏和亲。知悼子少,而听于中行氏。程郑嬖于公。惟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

乐王鲋侍坐于范宣子。或告曰:“栾氏至矣。”宣子惧。桓子曰:“奉君以走固宫,必无害也。且栾氏多怨,子为政,栾氏自外,子在位,其利多矣。既有利权,又执民柄,将何惧焉?栾氏所得,其惟魏氏乎?而可强取也。夫克乱在权,子无解矣。”公有姻丧,王鲋使宣子墨衰冒絰,二妇人辇以如公,奉公以如固宫。范鞅逆魏舒,则成列既乘,将逆栾氏矣。趋进,曰:“栾氏帅贼以入,鞅之父与二三子在君所矣,使鞅逆吾子。鞅请骖乘。”持带,遂超乘,右抚剑,左援带,命驱之出。仆请,鞅曰:“之公。”宣子逆诸阶,执其手,赂之以曲沃。

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戎,国人惧之。斐豹谓宣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乃出豹而闭之。督戎从之。逾隐而待之,督戎逾入,豹自后击而杀之。

范氏之徒在台后,栾氏乘公门。宣子谓鞅曰:“矢及君屋,死之。”鞅用剑以帅卒,栾氏退,摄车从之。遇栾乐,曰:“乐免之。死,将讼女于天。”乐射之,不中;又注,则乘槐本而覆。或以戟钩之,断肘而死。栾鲂伤。栾盈奔曲沃。晋人围之。

秋,齐侯伐卫。自卫将遂伐晋。晏平仲曰:“君恃勇力以伐盟主,若不济,国之福也。不德而有功,忧必及君。”崔朾谏曰:“不可。臣闻之:‘小国间大国之败而毁焉,必受其咎。’君其图之。”弗听。齐侯遂伐晋,取朝歌。为二队,入孟门,登大行。张武军于荧庭,戌郫邵,封少水,以报平阴之役,乃还。赵胜帅东阳之师以追之,获晏氂。

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栾鲂出奔宋。书曰:“晋人杀栾盈。”不言大夫,言自外也。

襄24

春,叔孙豹如晋。

襄24

春,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且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外,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曰:‘乐旨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宣子说,乃轻币。是行也,郑伯朝晋,为重币故,且请伐陈也。

襄25

襄25

赵文子为政,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

二、栾、范之乱中的《左传》义法

本文认为,《左传》一书在记述栾、范之乱这一历史事件时,重点想要表达的“微言大义”是儒家关于做人的德性的思想。作者并没有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间接地通过对多个人物的性格及其言行的描写来表达之,特别是通过他人对当事人的评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不仅如此,在行文的过程中,《左传》又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或层次来循序渐进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具体地说对不同人物性格特徵的刻划都集中在当事人的德性(指品格修养)如何这一核心之上,而这一主题并不是一开始就在传文中突出出来的,而是在行文过程中循序渐进地显示出来的。这些正是从栾、范之乱中所能看到的《左传》义法的重要特点。

总的来说,我认为栾、范之乱中的《左传》义法体现为三个层次:一是描写栾氏如何因在当时晋国上层统治阶层中广泛结怨而使自己陷于孤立、从而从根本上决定了栾氏被灭的必然命运,为后面作者想要表达的有关做人的德性的思想进行铺垫;二是描写栾黶在为人处世方面刚愎自用、唯我独尊的个性这一导致这场内乱的最主要的原因,并藉此来说明儒家在为人处世方面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做人不可汰虐自用;三是通过描写范宣子在为人方面缺乏“令德”,特别是借他人对其性格的评价,对栾、范之乱间接地作出总结,即做人不讲德性是导致这场内乱的根本原因,从而正面地说明一个作者一直隐而未发的主题思想,即为什么做人要讲究德性。而这里所谓的做人的德性主要指一个人的品格修养,具体地说是指与栾氏汰虐自用的性格相反的性格,就是说不唯我独尊、将自己狭隘的自我凌驾于他人之上,等等。大体来说,栾、范之乱中的《左传》义法可理解为通过三个相互交织的层次来表达儒家做人的思想,我在这里分别用 “怨”、 “虐”、 “德”三个字来概括它们,即:1)“怨”:说明栾氏因缺德而与众人结怨是导致其被灭的根本原因;2)“虐”:说明栾黶为人过于汰虐是导致栾、范之乱的最主要原因;3)“德”:总结这场内乱的根源,表达作者关于做人的德性的思想。

第一方面:“栾氏多怨”是导致其被灭的根本原因

《左传》在描写栾、范之乱的过程中,多次明确提到栾氏多怨是导致栾氏在这场内乱中注定了要被灭亡的根本原因。

【襄公23年】乐王鲋侍坐于范宣子。或告曰:“栾氏至矣。”宣子惧。桓子曰:“奉君以走固宫,必无害也。且栾氏多怨,子为政,栾氏自外,子在位,其利多矣。既有利权,又执民柄,将何惧焉?栾氏所得,其惟魏氏乎?而可强取也。夫克乱在权,子无解矣。”

【襄公23年】 初,栾盈佐魏庄子于下军,献子私焉,故因之。赵氏以原、屏之难怨栾氏。韩、赵方睦。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氏和亲。知悼子少,而听于中行氏。程郑嬖于公。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

这两段话第一段写襄公23年栾盈自齐复入于晋、并帅甲从曲沃进入晋都绛以后,晋大夫乐王鲋见范宣子恐慌之状而向之献计,大意是说栾氏多怨,支持者只有魏氏一家,你身为晋国中军帅,手执晋国军政大权,可以强力攻取之而不必有所畏惧;后一段话则是栾盈帅甲因魏献子白昼入绛之后,传文用此段文字来分析在这场动乱中栾氏在栾国以六卿为主的上层政治势力所构成的人际关系中的处境,大致是说栾氏之先曾得罪过晋之大族赵氏、中行氏(荀氏),而晋国其它几个大族中韩氏与赵氏相睦,知氏听于中行氏,中行氏与范氏和亲,程郑为晋侯之嬖宠。赵氏、韩氏、中行氏、知氏、程郑都是晋国当时地位最为显赫的强宗大族,他们都不可能站在栾氏一边;站在栾氏一边的只有魏氏和七舆大夫。将这段话和前面乐王鲋所说的话相联,可以发现栾氏在当时晋国上层卿大夫中的孤立处境是导致范宣子敢于将栾氏斩尽杀绝,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的根本原因。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正如我们将在下面多处所看到的,栾、范之乱虽然发生在襄公21-23年,但其中所涉及的一系列重要事实早在很多年、甚至数十年前就在传文中作了交代,这是《左传》笔法的一个重要特色。对于“栾氏多怨”这一事实,或者说,导致栾氏在当时晋国上层势力中处于孤立境地的主要原因,《左传》从成公4年起就已开始介绍。让我们根据《左传》所记述的事实对上面所引的第二段话逐条加以分析:

1. “赵氏以原、屏之难怨栾氏,韩、赵方睦。”

《左传》记载:鲁成公4-8年之间晋国发生赵氏之难,赵朔之妻、晋侯之女赵庄姬因与赵婴私通,被赵同(又称原同,简称原)、赵括(又称屏括,简称屏)逐出晋国,赵庄姬对二赵怀恨在心,就在晋侯面前说他们将要谋反。栾盈的祖父栾书这时是晋国的中军帅、位居六卿之首,他在这时非但不为赵氏说话,反而为赵庄姬之谮作证,导致晋讨赵氏,赵武因从赵姬藏于公宫方得免于一死。幸亏韩厥在关键的时侯出面替赵氏开脱,否则这次赵氏就有可能在晋国断绝后嗣了。从传载赵婴“我在,故栾氏不作”之言可看出栾、赵之怨早在赵氏之难发生以前即已有之。又:据韩厥成公17年之言,他小时候在赵氏家中生活过,所以韩氏之所以在赵氏之难中站在赵氏一边,可能与赵氏对韩厥有养育之恩有关。由此也可见襄公23年所谓“韩、赵方睦”并非虚言:

【成公4 年】晋赵婴通于赵庄姬。

【成公5年】原、屏放诸齐。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弟其忧哉!且人各有能与不能,舍我何害?”弗听。

【成公8年】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卻为徵。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成公17年】韩厥辞曰:“昔吾畜于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

2. “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氏和亲。”

《左传》载:襄公14年,晋侯召集中原列国联合攻打秦国,战役进行到关键时刻,中军帅荀偃(又称中行偃)命令各军将士于次日晨“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但身为下军将的栾黶却不听荀偃指挥,命令下军人马开回晋国,致使这场战役无功而还。这件事导致中行氏怨于栾氏:

【襄公14年】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秦人毒泾上流,师人多死。郑马子蟜帅郑师以进,师皆从之。至于棫林,不获成焉。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栾黶曰:“晋国之命,未是有也。余马首欲东。”乃归,下军从之。左史谓魏庄子曰:“不待中行伯乎?”庄子曰:“夫子命从帅,栾伯吾帅也,吾将从之,从帅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实过,悔之何及,多遗秦禽。”乃命大还。晋人谓之迂延之役。[[14]]

关于荀、范和亲,《左传》中可查之处有:襄公9年,楚子囊提到晋荀、范互让,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军;襄公10年,晋荀偃、士匄同伐逼阳,二人同舟共济、亲受矢石;襄公13年,晋侯使士匄将中军,士匄让之于伯游(即荀偃),而己佐之。襄公19年,荀偃死,临终之前士匄亲抚之;此后士匄代替荀偃为中军帅。定公10年至哀公6年,晋国发生荀、范与赵氏之争,荀寅、士吉射(范昭子)在这场内乱中互为一体,被赵氏赶出了晋国;定公13年《传》中有“荀寅,范吉射之姻也”之文。可见晋国荀、范和亲一直延续到了最后,并且最终共同被赵氏所灭。

3. “知悼子少,而听于中行氏。”

晋国的知氏和中行氏均出自荀氏,故而关系较近(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对此记之甚明[[15]])。知氏、中行氏这时都是晋国地位非常显赫的世家大族。杜注[[16]]:“悼子,知罃之子荀盈。少,年十七。知氏、中行氏同祖,故相听从。”知罃于襄公7年至襄以13年为政[[17]],政绩颇佳。

4. “程郑嬖于公。”

杜注[[18]]:“郑亦荀氏宗。”孔疏[[19]]:“郑虽非卿,亦是强族。言嬖于公,见其不助栾氏。”襄公24年传称“晋侯嬖程郑,使佐下军”,佐下军即为六卿之一。但这是襄公24年之事,可能襄公23年时程郑尚未为卿。

5. “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

杜注[[20]]:“舆,官名。”栾氏与魏氏之关系,《左传》中可查之处有:襄公13年,栾黶将下军,魏绛(魏庄子)佐之。襄公14年伐秦之役,栾黶不听荀偃之令,擅自决定将下军开回晋国,左史问魏庄子是听从栾黶之令还是荀偃之令,魏庄子曰:“夫子命从帅。栾伯,吾帅也,吾将从之。从帅,所以待夫子也。”(栾伯即栾黶)襄公18年,魏绛将下军,栾盈佐之。是年魏绛、栾盈以下军克京邿。可见魏庄子之子魏舒(魏献子),即下文所说的献子,正是在此过程中与栾盈结下深交的。

【襄公23年】初,栾盈佐魏庄子于下军,献子私焉。

【襄公23年】“栾氏所得,其唯魏氏乎?”

【襄公23年】 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

第二方面:栾黶“汰虐已甚”是导致栾、范之乱的最主要原因

所谓栾黶汰虐已甚,是指他刚愎自用,在为人方面处处以自己为至尊,而不顾他人利益,甚至不惜使晋国利益受到伤害。

今查知,栾黶在《左传》中出现的情况如下:

栾黶为晋卿栾书之子,又称黶、桓子、栾桓子等。成公16年栾黶首次出现于《左传》,是年其父仍为晋国六卿之首、而栾黶以赴鲁乞师而见于《春秋》经;成公18年悼公即位,栾黶为公族大夫,是时栾书已退位;襄公元年,栾黶会八国大夫围彭城;襄公9年,诸侯伐郑,知武子将中军,栾黶将下军;襄公13年,栾黶让韩起佐上军,而己将下军,魏绛佐之;栾黶死后,其子栾盈继承其在晋国的世爵。襄公16年,栾盈为公族大夫,18年魏绛、栾盈以下军克畤,估计是时黶已卒,使魏绛代其将下军,栾盈佐之(盈当于襄公18年始为卿)。

具体来说,《左传》所记述了三件足以说明栾黶为人汰虐的事情:

一是襄公10年,晋侯会宋、鲁、卫、曹、莒、邾、齐、滕、薛、杞、小邾等中原列国伐郑,楚令尹公子贞帅大军救郑,是时晋、楚争郑达到白热化,“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于阳陵。楚师不退”,情势非常微妙,晋国的中军帅知武子(知罃)可能是深感这时与楚军开战不仅没有必胜把握而且很难达到服郑之目的,而一旦战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主张退兵。但身为下军之将的栾黶却不听从知武子之令,并已擅自决定率领下军去攻楚,栾黶曰:“逃楚,晋之恥也。合诸侯以益恥,不如死。我将独进。”;嗣后听说郑人已与楚人盟,栾黶又欲伐郑师,经知武子百般劝解才同意回师:

【襄公10年】楚子囊救郑。十一月,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于阳陵。楚师不退。知武子欲退,曰:“今我逃楚,楚必骄,骄则可与战矣。”栾黶曰:“逃楚,晋之恥也。合诸侯以益恥,不如死。我将独进。”师遂进。己亥,与楚师夹颍而军。子蟜曰:“诸侯既有成行,必不战矣。从之将退,不从亦退。退,楚必围我。犹将退也,不如从楚,亦以退之。”霄涉颍,与楚人盟。栾黶欲伐郑师,荀罃不可,曰:“我实不能御楚,又不能庇郑,郑何罪?不如致怨焉而还。今伐其师,楚必救之。战而不克,为诸侯笑,克不可命,不如还也。”丁未,诸侯之师还,侵郑北鄙而归。楚人亦归。

二是襄公14年,晋中军帅荀偃率领齐、宋、鲁、卫、郑、曹、邾、滕、薛、杞、小邾等一大批中原国家的军队前去伐秦,晋侯亲自压阵,列国将帅也斗志甚高,鲁、莒之将率军先进,郑将司马子蟜及卫将北宫懿子则主动劝诸侯之师济河而进,但济泾之事因秦人毒泾上流而受到挫折;为扭转局面,这时荀偃决定破釜沉舟、与秦一战,下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栾黶曰:“晋国之命,未是有也。余马首欲东。”乃归。下军从之。由于栾黶在关键的时候不听指挥,擅自将下军开回,荀偃只好命令退兵,“乃命大还,晋人谓之‘迂延之役’”, 像这样以盟主身份率列国前去讨伐别国却因晋军将帅不和、受挫而返之事在晋国多年的战争史上还是第一次,对于作为盟主的晋国来说不能不是一大恥辱:

【襄公14年】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退而具舟。鲁人、莒人先济。郑子蟜见卫北宫懿子曰:“与人而不固,取恶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说。二子见诸侯之师而劝之济。济泾而次。秦人毒泾上流,师人多死。郑司马子蟜帅郑师以进,师皆从之,至于棫林,不获成焉。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惟余马首是瞻。”栾黶曰:“晋国之命,未是有也。余马首欲东。”乃归。下军从之。左史谓魏庄子曰:“不待中行伯乎?”庄子曰:“夫子命从帅。栾伯,吾帅也,吾将从之。从帅,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实过,悔之何及,多遗秦禽。”乃命大还。晋人谓之“迂延之役”。

第三件能反映栾黶为人之个性的地方就是在这次伐秦之役中,栾黶因栾鍼之死而迁怒于范氏,致使栾、范结怨,成为导致栾、范之乱的最重要原因。栾黶之弟栾鍼 [[21]] 在襄公14年伐秦之役无功而返之时,因无法忍受这一巨大恥辱而与范宣子(士匄)之子士鞅一起冲进秦师而死,由于士鞅中途折返,使得栾黶把其弟之死归因于士鞅,于是他向士匄大发雷霆,表示如果士匄不把其子士鞅驱逐出境,他就要亲自杀掉他:“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将杀之。”士鞅奔秦,秦伯善其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这次事件是导致栾、范之乱的最重要原因,襄公21年的传文至少从三个方面表明了这一点:

① “范鞅以其亡也,怨栾氏,故与栾盈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

② 栾祁与老州通奸,因惧怕而诬告栾盈将为乱,“范鞅为之徵”;

③ “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

【襄公14年】栾鍼曰:“此役也,报栎之败也。役又无功,晋之恥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恥乎?”与士鞅驰秦师,死焉。士鞅反。栾黶谓士匄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将杀之。”士鞅奔秦。……秦伯以为知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

【襄公21年】范鞅以其亡也,怨栾氏,故与栾盈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桓子卒,栾祁与其老州宾通,几亡室矣。怀子患之。祁惧其讨也,愬诸宣子曰:“盈将为乱,以范氏为死桓主而专政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宠报之,又与吾同官而专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专于国,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其谋如是,惧害于主,吾不敢不言。”范鞅为之徵。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怀子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秋,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熊,囚伯华、叔向、籍偃。

《左传》在记述栾黶言行的过程中,不断地对他的个性加以总结,多次提到其为人之“汰”,并将他的这一个性与栾、范之乱的发生及栾氏之所以被灭直接联系起来:

【襄公13 年】栾黶为汰,弗敢违也。

【襄公14年】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其谁先亡?”对曰:“其栾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对曰:“然。栾黶汰虐已甚,犹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对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栾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没矣,而黶之怨实章,将于是乎在。”秦伯以为知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

【襄公21年】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辞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于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黶,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若弃书之力,而思黶之罪,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远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侯出诸轘辕。

从上面的传文可以看出,左氏记栾黶,主要是从为栾氏之灭打下伏笔这个角度而记的,故而一再强调栾黶之“汰”、之“虐”。在这两段引文中,后面两段引文都将栾书之德与栾黶之虐进行了对比,指出了以栾黶之虐而能在其生时未受惩罚、而栾氏之难是直到其死后才爆发,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还没有忘记栾黶的父亲栾书之德。至于栾书之德,根据《左传》的记载,宣公12年栾盾之子栾书佐下军,成公2年栾书将下军,4年至18年栾书将中军。栾书在位期间政绩颇著:成公8年侵楚伐蔡,9年伐郑,13年击败秦师,16年击败楚师郑师,又与宋华元克合晋、楚之成。栾书在位期间,晋国有著名的知(知武子荀首)、韩(韩献子韩厥)、范(范文子士燮)三贤,《左传》中屡赞栾书能“从知、韩、范”,从其成公6年“善钧从众”的论述及宣公12年、成公15年、成公16年有关战争的言论都充分反映出栾书之有见识;此外,成公13年,传称“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公17年、18年,晋厉公无道,与胥童杀三卻,栾书与中行偃杀胥童、弑厉公,使荀罃、士鲂逆周子于京师而立之,即晋国中兴之主晋悼公,这些大概就是传中所谓“昔陪臣书曾输力于王室”、“武子之德在民”之语的来源。在这里,《左传》故意将栾书之“德”与栾黶之“虐”进行对比,其用意是非常明显的,即栾黶“汰虐已甚”是导致栾、范之乱及栾氏最终被灭的最重要原因,同时也间接地表明作者对栾、范之乱的记述所蕴含的“微言大义”正在于使人们认识到做人的德性的重要性。

第三方面:不求“令德”作为对栾、范之乱的最主要总结

《左传》义法在栾、范之乱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范宣子其人人品的刻划,并欲藉此达到对栾、范之乱的深刻总结。今按:《左传》记范宣子之事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其中前期包括成公16年至襄公19年之间,后期则指襄公21年至襄公25年范宣子卒后。据《左传》所记,前期范宣子作为晋国六卿之一,在晋国处理与周王室及中原列国的关系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对于维护晋国作为霸主在中原的威望可以说也是有功的。[[22]] 而《左传》中范宣子后期的事迹主要就是他在栾、范之乱中的表现以及后人对他的评价。

《左传》在记述栾、范之乱中的过程中,重点突出了范宣子对栾氏极深的嫉恨心理,但作者并不直接表达这一点,而是间接以叙事方式来表明这一点,从而显示了《左传》纪事的独特技巧。这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襄公21年,传文在刚刚讲完栾祁在范宣子面前陷害栾盈之言及“范鞅为之徵”之后,紧接着就说了一句“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之,信之。”这里“宣子畏之”四人字足以让我们把范宣子为人的心态看得一目了然,同时也使我们对栾、范之乱赖以发生的根本原因有个深刻的了解,告愬我们栾、范之乱发生时作为当事人的范宣子为人处世的心态是什么样的;

②襄公21年传载:栾氏之党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因栾盈之难出奔齐,乐王鲋谓范宣子曰:“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这段话充分表明范宣子因对栾氏的嫉恨和恐惧而已使他完全丧失了理智,以致于已不在乎栾氏同党当中那些可能是忠义两全、对国可能有用的人;

③襄23年传载:“乐王鲋侍坐于范宣子。或告曰:‘栾氏至矣。’宣子惧。……公有姻丧,王鲋使宣子墨衰冒絰,二妇人辇以如公。”联系襄21年、襄22年宣子设计驱逐栾盈后为了清除栾氏同党而大开杀戒,并不惜动用霸主之威几次号令列国不准接纳或帮助栾盈等一系列事实,就可以看出“宣子惧”三个字真可谓惟妙惟肖地点出了范宣子此时此刻那种“做贼心虚”的心理状态,准确地说就是他明知栾盈无罪而要借故整死他、但同时自己又因做事不正而感到心虚和惶恐,所以竟至于不顾自己中军帅之身份而穿丧服、假扮成妇人模样去见晋君;

④襄23年,传称范宣子因惧怕魏舒帮助栾盈(传文在前面已提到在晋六卿当中只有魏氏支持栾氏,且栾盈入绛是借魏舒之助),而命其子士鞅带兵将魏舒挟持到了晋侯所在之处,紧接着传文写道:“宣子逆诸阶,执其手,赂之以曲沃。”这时“执其手,赂之以曲沃”是对宣子此刻心理活动的生动刻划;

⑤襄23年传载:“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戎,国人惧之。斐豹谓宣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这里“宣子喜”三个字及其后“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的话都把范宣子在这场内乱中为了除了掉栾氏而已忘乎所以的心态刻划得淋漓尽致。

《左传》记述范宣子对栾氏的嫉恨心理主要是为了表现范宣子为人的狭隘之处,而这正是我们将在后面看到的所谓缺乏“令德”。总的来说,《左传》从三个方面表现了范宣子的狭隘胸怀:

一是对栾氏耿耿于怀。襄公21年栾祁在范宣子面前诬告栾盈将为乱,而宣子遂信之不疑,决定向栾氏发动全面攻击。由于栾氏家族是一个经过一百多年发展和几代人的积累而已成为晋国势力最雄厚的大族, 宣子不会不知这注定将是一场要杀戮数百条人命、将自己的整个身家性命都搭上、且必定会使整个朝野上下都卷入其中的巨大内战,其风险之大任何一个稍有头脑的人都不会不仔细拈量一下,至少是核实一下其言是否可信,更何况栾祁不过是一妇人、其言岂值轻信?由此可见范宣子之所以要对栾氏下毒手,实由于他早就对栾氏家族耿耿于怀,而决不可能仅仅由于栾祁的一句话,这一点从“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之……”(怀子即栾盈)之文即可看出来(襄21年)。那么他为什么早就对栾氏耿耿于怀呢?据《左传》所载我们可以发现栾黶之父栾书生前与范氏并无任何私怨:成公2年,晋齐战于鞌,范宣子之父士燮将上军,栾书将下军。战后晋侯向诸卿慰劳,栾书对曰:“燮之诏也,士用命也,书何力之有焉?”将功劳归之于范文子;成公4年,晋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上军,以救许伐郑;成公6年,栾书救郑而与楚师相遇,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主张退兵,而晋师主战者众,栾书视知、范、韩为晋之三善而从之,《左传》视之为佳话而备赞栾书能从善如流;成公16年,晋臣卻犨听佞臣叔孙宣伯之谮而执鲁季孙行父,范文子遂告愬栾书,季孙为鲁之贤臣,劝栾武子不要“信谗慝而弃忠良”,武子从之。这些记载表明,栾黶之父栾书生前虽曾与赵氏及卻氏有不和(成8),亦曾试图谋害卻克(成17年),但却未曾与范氏有怨;不仅如此,他在位期间之所以能在内政外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足以巩固晋国霸主地位的巨大胜利是与他一直重用知、范、韩三贤不可分的,《左传》对此有所交待(参成6、7年)。这说明至少在栾书生前栾、范二族并无宿怨。据襄21年传文介绍,栾黶娶于范宣子而生栾盈,则栾、范之怨发生甚晚,当与襄14年伐秦之役栾黶驱逐士鞅在极大关系。范宣子因栾盈之父驱逐过其子而遂对栾氏恨之入骨,其胸怀之狭隘可想而知;

二是范宣子之子在栾、范之乱中表现得心狠手辣,可以说机关算尽,必欲置栾盈于死地,且有将栾氏斩尽杀绝而后快之心。襄公21年,他因畏栾盈之多士,而信己子之谗,设计逐之;同时杀害和囚禁了一大批追随栾氏之士大夫,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包括叔向等在内的忠良之士;其后他又两次大会中原列国以锢栾氏。襄公21年,经载:“秋,晋栾盈出奔楚。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传称:“会于商任,锢栾氏也。”襄公22年经载:“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传称:“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这种做法一方面表现出宣子不想给栾盈留下后路,定要置之于死地,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栾、范之乱的升级和后来的栾盈入绛之战;襄公23年,经载:“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晋人杀栾盈。”传载:“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

三是范宣子因为个人的私怨而动用晋国作为盟主的权威来挟持列国诸侯,这种行为客观极大地损伤了晋国作为盟主在中原诸国心目中的地位。故而导致了诸侯对晋侯的不满,商任之会就有“齐侯、卫侯不敬”,紧接着齐有叛晋之心,而齐庄公于襄公23年伐卫、伐晋以示不服。对此历代春秋家亦多有评论。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文的主题,即《左传》义法的问题。

首先,《左传》对于范宣子作为晋国六卿之首在为政方面的行为作了间接的评价:一是襄公24、25年分别提到“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赵文子为政,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这些话显示范宣子为政不能主持公正、而是以一己之私利为准;二是昭公29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左传》借仲尼之口对范宣子为政期间所铸刑书的评论适足以让我们对范宣子之人品进行合乎情理的推测。这些事虽不构成《左传》对范宣子人品的直接评价,但是对于我们理解本文所讲的《左传》义法已有一定的帮助;

其次,《左传》对范宣子的人品也进行了直接的评价。这个评价是在襄公24年借叔孙豹和子产两人之口表达出来的,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它实际正是《左传》对栾、范之乱中范宣子所作所为的恰当总结。叔孙豹、子产分别是春秋时期鲁国和郑国的名臣,他们在《左传》都是被作为楷模来写的,《左传》笔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借名臣之口来表达自己对人事的评价或对人事进行总结:

【襄公24年】春,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且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

【襄公24年】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於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於公室外,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曰:‘乐旨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宣子说,乃轻币。是行也,郑伯朝晋,为重币故,且请伐陈也。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正如吴闓生先生在《左传微》一书中所已经详尽地阐发的那样,左氏文章笔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记录重要的人物和事件“其文章必自具首尾”,即前后相关、虽事隔数年甚至数十年而能遥相呼应;另外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不急于自见,喜欢用曲笔,惯于借用他人之口、借其它场合或借其它话题来间接表达作者为文的思想,即所谓“微词眇旨尤多”。因此读《左传》需要反复品味才能领略其中真味。[[23]] 仔细阅读上面所引的两段话可以发现,这两段紧接在栾、范之乱之后写出的话,内容表面上与栾、范之乱毫不相关,但实际上恰恰是对栾、范之乱的主要当事人范宣子人品的深刻剖析和评价,而在更深的意义上也是作者试图藉此来表达他对栾、范之乱的最深刻总结。

首先来看第一段,鲁穆叔如晋,范宣子在他面前谈论不朽,自夸范氏家族世世代代以来在朝廷是如何显赫,被穆叔一言揭穿:“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接着他又引了一句后来传诵千古的名言,即“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其用意是非常清楚的,即一个人一生无论有多大功业,都必须以“立德”为前提,若是一个人做人不讲究“德性”,而一味追求功名,纵使功名再大恐亦不过是造孽而已。范宣子跟穆叔所讲的那番话充分表明他这个人的刚愎自用、唯我独尊和极端自负。让我们由此来推想一下范宣子逐杀栾盈、克灭栾氏之族党的行为是在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支配下进行的?难道不正是这种刚愎自用、唯我独尊和极其自负的心理状态支配着他,他才会那么做吗?而这种心理不正是我们在前面所已领略过的“汰虐已甚”的栾黶的心理吗?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左传》在这里借范宣子与穆叔之对话一方面是想让我们对范宣子的个性看得更清,另一方面也是想藉此对栾、范之乱加以总结。

但是《左传》作者还担心我们对这番对话理解不够,所以又借用郑国名卿子产之言来点题,所谓“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曰:‘乐旨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子产的话集中在一个“德”字上,以至于几句话中就出现了六个“德”字,其用意是异常明显的,实质上正是在指责晋国的卿大夫们不求令德,而把心思用在追逐功名利禄之上;他们忘记了自己作为国之重臣肩负的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忘记了自己拿着国君俸禄所应尽的严峻职责和重要义务,而是沉浸在个人狭隘的名利之欢中,将自己狭隘的自我当成了中心,梦想着人人绕着自己旋转,由此导致了一场不必要的人际斗争和巨大内乱。在这种虚荣心极度膨胀、自我极端颠狂的情况下,只要别人对自己不如意,就可能对之恨之入骨,于是一系列私怨、一系列人与人之间深刻的相互嫉恨、一系列本来可以不发生的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相互残杀发生了,这一切,难道不正是我们在栾、范之乱中所看到的吗?难道不都是由于平时为人不注意修养即“不求令德”的结果吗?这些岂不正是《左传》在前面介绍栾、范之乱的过程中费尽心机、用尽曲笔所想要突出的真正主题思想和“微言大义”吗?

三、从栾、范之乱看《左传》义法之意义

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家撰写历史的过程也就是他们创造历史的过程。这种观点当然不是说历史家撰写历史时可以按照人为的臆想来编造历史,在如下的意义上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即历史家对历史的编写无论如何的逼真,都只不过是选择了历史的某一方面而已,这样他们永远只能给后人留下一个片面的历史;历史家在编写历史时必然要从一个自己的角度来写,其结果他们给后人留下的也就只能是从这个角度所看到的、从而也局限于这个角度的历史,而决不可能是真实的历史;这就好比以管窥豹,由于局限于“管窥”,即只能从一个角度来“窥”,所以要想“窥”得真实的豹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能从一个角度来“窥”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窥”都是一样的,恰恰相反,正因为从不同的角度窥得的豹大不一样,所以一个历史家在编写历史时其成功程度恰恰也就取决于他选择观察历史事实的角度是什么样的。

让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美国人对中国原来一无所知,看了一部京剧以后,就把中国理解为一个京剧的国度,他的心目中“中国”一词的基本含义就是京剧;后来看了一部描写中国山区农民生活的电影,他心目中的“中国”就变成了一个几亿过着极端贫苦生活的农民所组成的国家。我们不能说他所听到、看到的东西不是真实的,但是我们何以能说他们所因此而理解到的“中国”是一个真实的“中国”呢?假使有人想拍一部电影专门来向外国人介绍“中国”,他应该从什么角度来拍这部电影就是一个值得好好思量的问题了。而关键的地方并不在于这样一部电影是不是真的能让外国人对“中国”有一个真实的了解,其实正因为这部电影同样只能从一个自己的角度来介绍中国,所以也只能是从一个角度所“窥”到的中国而不可能是一个真实的中国。但是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中国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事实上这部电影是否能取得成功并在于它能否达到对中国的“真实”的了解,而在于它能让人们对中国的了解达到什么样的深度;也就是说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所选择观察中国的角度。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一部史书的成功与否并不象我们以前所想像的那样、完全取决于它所记载的历史是否“真实可靠”,而在于它选择观察历史的角度成功与否,以及由此能让后人对这段历史的理解达到什么样的深度。这个角度正是我们在本文中所讲到的《左传》义法的问题,因为《左传》一书的义法正代表着该书作者观察历史的角度,所以《左传》的成功应当归结为《左传》义法的成功。我们发现,虽然一方面,《左传》对重要历史事实的描写往往能体现出前后一贯、遥相呼应的特徵,这使得后人相信其对历史事实的纪录有大量符合真实的地方,而且《左传》中的许多故事也已为后来其它的史书或历史发现所证实,这些也是无数史学家对《左传》爱不释手、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的重要原因;但是另一方面,《左传》一书在记录历史时也有很多并不真实的地方,《左传》有时候不但不追求真实而且还会有意使用虚笔,可以说“虚”、“实”结合是《左传》笔法的重要特点。就拿栾、范之乱中所涉及到的历史事实来说吧,襄公14年士鞅奔秦后,《左传》记载了士鞅和秦伯之间的一段对话,其内容是秦伯问晋大夫谁将先亡,士鞅说栾氏将先亡,但是他强调栾氏之亡不可能发生在栾黶身上、而将发生其子栾盈身上,并对其原因作了分析。从《左传》关于栾、范之乱的整个记载来看这段话显然是作者欲借士鞅之口对7年后将要发生的栾、范之乱提前作一总结而精心安排的,而很难说士鞅其人真的有如此料事之神通,即使他当时真的说过此话,又有谁会把它记录下来而为后来写《左传》的人所知呢?类似这样的例子在《左传》中真可谓应有尽有,不胜其多。如《左传》借季札之口预言三家分晋(襄29年),借浑罕之口预言郑先卫亡(昭4年),多次借他人之口预言田氏篡齐(庄22年、昭3年、昭26年)。正因为《左传》有此特徵,也使它遭来了不少后人的批评,人们指责它好预言、“好以人事附会灾祥”(吕祖谦语)等等。象这样并不一定真实的对话或描写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左传》中的“虚笔”,而并不代表历史中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应该如何来理解《左传》中的大量“虚笔”呢?

我们发现,《左传》中的大量“虚笔”是作者用来表达的自己的“微言大义”而人为设置的。应该认识到,《左传》一书在笔法上之所以有“虚”、“实”结合的特点完全是作者为了贯彻《左传》义法的结果。作者之所以并不过分地追求历史的真实性,而经常地使用“虚笔”来刻划历史,完全是在他理解历史的一种观念支配下的结果。这种历史的观念具体说来就是作者想通过《左传》一书来表达的一系列儒家对于人生、社会、历史的见解,而这些见解从另一方面看也代表着作者对于历史的理解所达到的深度。通过对《左传》义法的揭示不仅可使我们发现作者想通过《左传》一书来表达的一系列儒家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什么,也使我们理解到《左传》一书在描写历史事实时对各种历史素材的取舍、对故事情节的安排都是在围绕着上述一系列观点进行的。其实《左传》在撰写历史的时候所追求的首要目标并不是历史的“真实性”,而是对历史理解的深度,它之所以经常性地使用虚笔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人们对历史理解的深度,表达作者自己对历史的认识,同时也可以说对虚笔的使用就是对《左传》义法的贯彻。

应当承认,作者在多数场合都尽可能以现实的、活生生的历史事实为体裁来描写,从而使得《左传》一书不仅从史的方面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极其宝贵的原始资料,而且也正因为它的大量历史描写都建立在丰富而深厚的生活土壤之上,才使得作者通过该书所表达的一系列对于历史和人生的看法不是空中楼阁式的抽象说教,而是有着强大的生活基础,有着发人深省的魅力。如果我们因为《左传》一书有许多“虚笔”就否认其历史的真实性,那显然是不正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该书纪录了大量真实的历史事实而不承认其中很多“虚笔”所描写的故事或言论并不可能是历史的真实。因此我们在阅读《左传》时既不能因其“实”而否认其“虚”,也不能因其“虚”而否认其“实”。

其次,《左传》一书在进行历史编纂时和今人有着根本区别,这一区别也只有从《左传》义法的角度才能得到理解。比如为什么《左传》在记录重大历史事件时很少将重点放在那些能反映一个时代的物质生活水平、生产力发展程度、政治经济制度、文化生活面貌、阶级斗争状况等这些在今人看来应该是很重要的方面,而往往喜欢从小处着眼、在许多在今人看来也许是细枝末节上大做文章。比如在栾、范之乱中像栾祁的言行、栾盈与周行人之对话、曲沃人之待栾盈、斐豹与范宣子之交易、叔孙豹与宣子之对答等等在今天的历史家看来也许并不算是什么大事、不值得花很多笔墨来写,但《左传》却花了大量笔墨认真细致、活灵活现地加以刻划,真可谓匠心独具、精心策划、运笔如神,整个行文让我们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这些我们若不联系着《左传》的义法是很难理解的。[[24]]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已经揭示的那样,这些描写无一不是为了通过刻划当事人的人品来为作者后面想要表达的有关做人的道理进行铺垫,也就是说无一不是为了贯彻《左传》的义法。

注释:

[1] 例如,汉代的今古文之争,古文家之极力标榜《左传》也是以该书在释经方面优于《公》、《谷》为由。可以说在汉代以后的《左传》学研究中,无论是标榜《左传》也好,还是否定《左传》也好,绝大多数都围绕着《左传》在解经方面是真是伪、于义为长还是为短等问题展开的。

[2] 例如,章冲在袁枢《通鉴纪事本末》的启发下将《左传》改编成纪事本末体,刘知几从“史体”的角度将《左传》放在与《春秋》同等的位置,而吕祖谦等人则从大义的角度对《左传》一书的价值作了巨大发挥。

[3] 这方面著作有如:[宋]章冲,《春秋左氏传事类始末》(五卷);[明]傅逊,《左传属事》(二十卷);[清]熊为霖,《左氏春秋纪事本末》(十四卷);[清]马骕,《左传事纬》(十二卷);[清]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五十三卷)。

[4] 把《左传》看作是一部专门释经之作至少存在着如下一些明显的问题。首先,《左传》中虽有不少地方有释经文字,但这些文字在《左传》中所占的比重在《左传》一书的整体份量中毕竟只是极小的一部分,而且这部分在多数情况下在《左传》只起点缀的作用,不能构成《左传》一书的主体成份;其次,《左传》这部书虽然有不少解经的成份,但其中相当大部分、甚至可以说主要的部分不是直接为解经而设的。例如,《左传》中所讲的大量人物形象及性格方面的故事,跟经文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象子产、叔向、晏平仲这些人连名字也没有在经文中出现过,但《左传》中关于他们的故事却不胜枚举。又如,在《左传》中大量战争的描写中突出了大量的人物对话,最主要的几次战役如晋楚城濮之战,晋楚邲之战,齐晋鞌之战,晋楚鄢陵之战,等等,人物对话比重极大;其中充满了对于战争之道的各种思想,这些思想虽然都是儒家的,但却与经文没有直接关系,不能说它们是专门为了解释经文中的“义法”的。正因为如此,唐宋以来不少学者指出《左传》一书“史实殊多而释经殊少”,更像是一部史书而非专门释经之作,并因此而认为左氏长于叙事而短于释经,此类观点见于陆淳《春秋集传纂例》,王晳《春秋皇纲论》,孙觉《春秋经解》、崔子方《春秋经解》、叶梦得《春秋考》等书,而刘知几,吕祖谦等人之“尊左”实际上也是主要从纪事的角度来看《左传》一书的价值。一种观点认为,《左传》中的史实部分有间接释经之功能,即它是“以史释经”,不能因为释经方法与《公》、《谷》不同而否定其有释经性质;然而细读《左传》可知,《左传》中在纪事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大义”多半与经文想要表达的“大义”并不相干,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本文中所要讨论的栾、范之乱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因此与其说《左传》是“以史释经”,不如说《左传》有自己想要表达的“大义”及表达这些大义的独特笔法,也就是说存在一个独立于《春秋》的《左传》义法的事实。

[5] 在《左传义法举要》一书中,方苞不仅以举例形式细致地分析了《左传》义法之内容,而且认为我国历代文章义法之鼻祖当首推《左传》,《史记》次之,唐宋以来诸家文章之义法皆不出其右,而他所说的“《左传》义法”与“《春秋》义法”显然毫不相干。此外,还可参见姚鼐:《古文辞类纂》七十五卷;林纾:《左传撷华》二卷;吴闓生:《左传微》十二卷。具体说来,我认为《左传》义法有应当从叁个方面来理解,1)《左传》这部书虽然有不少解经的成份,但其中相当大部分、甚至可以说主要的部分不是专门为解经而设的; 2)《左传》中的大量叙事,虽然不是专门为解经而作,但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它没有自己想要表达的“微言大义”。相反,《左传》中大量叙事正如吴闓生所言,都是“精心结撰”而成,在表达“微言大义”方面有着异常深刻的用心且不易为常人所能发现,而这些“微言大义”也都代表着儒家的思想; 3)正因为《左传》中大量不带有专门解经性质的描写也是为了表达相当深刻的儒家思想而陈的,这也就是说《左传》还有自己的“义法”。《左传》中的一系列纪事试图用独特的“笔法”所要表达的微言大义,也许与相应条目的《春秋》经中所寓含的“《春秋》大义”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却也同样是为了阐明另一些儒家的思想;其中包括儒家的做人思想,儒家关于“礼”、“信”、“忠”、“君臣之道”、“霸主之道”等的思想。可以说这样的传文在《左传》却占了主要比重。

关于桐城派学者特别是方苞的义法思想,参见张高评:“方苞义法与《春秋》书法”,《左传之文韬》(高雄:丽文文化事业股分有限公司,1994年10月),第二二七-二六九页。

[6] 例如,吴闓生先生在“与李右进士论《左传》书”中称,《左传》“寄意于幽微,托趣于绵邈;或旁击侧映以萦之,或多方骈枝以乱之;无一滞义,无一庄语,惟其圣于立言。故极其纵横排阖之才,以抒其悲天悯人之识,兴会所集,往往遐瞻远瞩,独有千古,固不止矜于文句间也。”又谓“左氏著书,其文章必自具首尾,不能尽与经文相附。”其弟子曾克端又称:

“盖左氏义法,方、姚首窥,梅、曾继起,略有发明。太夫子挚父先生引绪未申,而先生乃沈潜专到,穷探冥索,抉摘蒐剔,割露无余。虽起邱明自道其秘,当亦无以过。而克端获侍讲席,窥闻绪论,始知左氏以微言讽谕,推见至隐,释经则异于《公》、《谷》,实录则高于《史》、《汉》,至其俶诡谲变之旨,连犿离奇之观,又悉出于行文之妙,旷古今绝无俦对者也。”

以上引文参见:吴闓生著,白兆麟校注,《左传微》,黄山书社,1995年12月版,见“弁言”,“序”,“例言九则”,“与李右进士论《左传》书”部分。吴闓生先生还在《左传微》一书中将“左氏义法”归纳为“逆摄”、“横接”、“旁溢”、“反射”等一系列记事方式。此外还可参见方苞《左传义法举要》,林纾《左传撷华》,吴芝英《左传文法读本》等桐城派学者著作。

[7] 应当指出的是,建国以后国内虽有不少学者撇开《春秋》经单独研究《左传》,但大体来说,有三种趋向:一是从古史、考证等角度来研究《左传》,如童书业的《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10月),徐仁甫的《左传疏证》(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等;二是从文学价值的角度来研究《左传》,参见参见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第十二章,第四节:“对《左传》文学价值和语言现象的研究;三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研究《左传》,参见何乐士,《左传语言研究文集·第一分册·左传范围副词》(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1月)。海外学者对《左传》的研究参见张高评:《左传之文韬》(高雄:丽文文化事业股分有限公司,1994年10月),参见其“代序”部分的介绍;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年11月)等。

根据沈玉成先生等的观点,在大陆,“1949年以后,对《左传》的研究偏重于文学价值的探讨,体现研究成果的形式几乎都是单篇论文。”(沈玉成等,《春秋左传学史稿》,第399页)。此外台湾学者张高评先生亦从文章义法的角度对《左传》作了大量重要的总结。但是无论张氏的研究还是国内学者对《左传》文学价值的研究在对《左传》义法的理解上都并没有超出桐城派学者的框框。参见张高评:《左传文章义法撢微》(台北:文史哲出版社,民国七十一年十月),《左传之文韬》(高雄:丽文文化事业股分有限公司,1994年10月)。

[8] 相关的论文参看:戚立煌,“《左传》历史观初探”,《文史哲》,1963年第6期;聂本立,“试论《左传》的人民性”,《河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火寿顺,“论《左传》的民本思想”,《河南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邓堪,“《左传。军事思想初探”,《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3期;詹子庆,“论《左传》的政治思想倾向”,《史学史研究》,1983年第4期;景明,“论《左传》的民本思想”,《锦州师院学报》(哲社版),1985年第4期;尹砥廷,“浅谈《左传。对历史人物的刻划”,《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1985年第3期;蔡国相,“《左传》伦理思想管窥”,《锦州师院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2期;唐康,”论《左传》的德政思想”,《辽宁商专学报》(综合版),1988年第2期;庄大钧,“试论《左传》的崇霸尚战思想”,《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3期;浦伟忠,“论《左传》‘君子曰’的思想”,《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卞朝宁,“论《左传》作者的思想倾向”,《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吴显庆,“论《左传》中的政治辩证法思想”,《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6期;陈其泰,“《左传》在古代史学上的地位”,《人文杂志》,1995年第3期;陈其泰,“《左传》为古代史学树立的范例”,《浙江学刊》,1995年第3期;刘家和,“《左传》中的人本思想和民本思想”,《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汪受宽,“《左传》史学理论”,《兰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汪玉川,“《左传》‘君子曰’探究”,《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9] 关于春秋时期晋国的军制,顾栋高在《春秋晋中军表》中“叙”之甚明,参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晋中军表卷二十二》:“叙”,第1777页,中华书局1993年版。

[10] 此依杜预注,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第1826页。

[11] 参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卿大夫世系表卷十二之上》,第1258页。

[12] 此处一些世系关系及职位依杜预。参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卿大夫世系表卷十二之上》,第1268页。

[13] 栾、范之乱中的主要人物如下:

栾书:又称书,武子,栾武子,栾黶之父;

栾黶:又称栾桓子,桓子,黶。栾书之子,栾盈之父;

栾鍼:又称鍼,栾鍼之弟,栾书之子;

栾盈:又称栾孺子,栾怀子,怀子,盈。栾黶之子,栾书之孙;

栾祁:又称祁,栾桓子之妻,栾盈之母,范宣子之女;

范匄:又称范宣子,宣子,士匄,匄。范文子(士燮)之子,范鞅之父;

范鞅:又称士鞅,鞅,范献子,献子。范宣子之子;

乐王鲋:又称王鲋,乐桓子,晋大夫,范氏之党;

齐侯:即齐庄公光,助栾盈复入于晋,且伐卫、伐晋,以助栾氏;

晏子:又称晏平仲,晏婴,齐大夫;

胥午:晋曲沃守邑大夫(曲沃为栾盈邑);

魏绛:又称魏庄子,魏献子之父,为晋六卿之一;

魏舒:又称魏献子,魏庄子之子。栾、范之乱期间已代其父在晋之位;

赵文子:又称赵武,赵孟,武等。为晋六卿之一。

此处有关人物世系关系主要依杜预注,并参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卿大夫世系表卷十二》。

[14] 杜预注:“中行伯,荀偃也;庄子,魏绛也;左史,晋大夫。”“夫子,谓荀偃。”“栾黶下军帅,庄子为佐,故曰吾帅。”方按:伯游即荀偃。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第1956页。

[15] 参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卿大夫世系表卷十二之上》,第1263-1267页。

[16] 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第1976页。

[17] 参见〖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晋中军表卷二十二》,第1792页。

[18] 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第1976页。

[19] 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第1976页。

[20] 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全二册),第1976页。

[21] 栾鍼是栾书之子、栾黶之弟(据杜注),在成公13年麻遂之战中“卻毅御戎,栾鍼为右”,在成16年晋楚鄢陵之战中“步毅御晋厉公,栾鍼为右”。从《左传》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栾鍼在这次战役中不仅立下汗马功劳,而且其人见识非凡,是位个性十分鲜明的武将。

[22] 今查得:范宣子,晋名卿范武子(士会)之孙,范文子(士燮)之子,传中又称宣子、士匄、范匄、匄等。范宣子于成公16年从其父范文子参加晋楚鄢陵之战,首次出现于《左传》中;次年其父卒,宣子成为范氏的继承人;成公18年晋悼公即位于朝,使士匄聘于鲁;襄公3年士匄赴齐乞盟,8年复聘于鲁;据顾栋高,范宣子于襄公9年为晋中军佐,是年范匄从于荀罃伐郑;10年晋率列国诸侯会吴于柤,荀偃、士匄请伐逼阳; 是年晋侯命士匄平王室;13年晋侯使士匄将中军,让之于伯游(荀偃),而己佐中军,此后与荀偃同执晋国权柄;14年晋大会列国于戚、于向,范宣子退吴人、数戎子;是年晋率列国伐秦,栾黶与荀、范产生矛盾;16年齐伐鲁,叔孙豹如晋求救,荀偃、士匄许之;18年荀偃、士匄率列国围齐,以中军克京兹;19年荀偃卒,范宣子为政,至襄公25年卒、赵武代之为止。其中反映范宣子之有功于晋室者有如:成公18年,晋悼即位,欲结诸侯,使士匄聘于鲁,“君子谓晋于是乎有礼”;襄公3年,晋欲合诸侯,而齐不服于晋,宣子聘于齐,与齐盟于耏外;襄公8年,鲁襄公如晋朝,范宣子聘鲁以申晋结鲁之心,“君子以为知礼”;襄公10年,“晋荀偃、士匄请伐逼阳而封宋向戌焉”,后因向戌不肯受而与宋公,此举显然是为了结宋国之欢心;同年周王室发生内混,晋侯命范宣子平王室,范宣子平之以正;襄公11年,晋郑同盟于亳,范宣子晋国作为盟主合诸侯不可无成,故为盟书以要郑人;襄公13年,荀罃、士鲂卒,晋侯蒐于绵上以治兵,使士匄将中军,范宣子让于伯游,其下皆让;襄公14年,吴人欲借晋国之力以讨齐,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以退吴人,而责戎子甚深;襄公16年,齐鲁有衅,鲁叔孙豹如晋求援,范宣子接受之;襄公19年,荀偃卒,范宣子为政,鲁襄公赴晋拜师,晋侯享鲁侯,范宣子赋《黍苗》;同年范宣子帅师侵齐,闻丧而还,传赞此行“礼也”;为郑大夫公孙虿卒,范宣子因为其在14年伐秦之役中表现甚佳而言于晋侯,使晋侯为之请赐于周,周天子追赐之大路,传称“礼也”。凡此种种皆充分表明范宣子能以礼处理与列国之关系,捍卫了晋国的盟主地位。

[23] 参见:吴闓生著,白兆麟校注,《左传微》,黄山书社,1995年12月版,见其“例言九则”,“与李右进士论《左传》书”部分。

[24] 关于《左传》一书有叙事上的特点前人之总结多矣,最早有如刘知几的《史通》,吕祖谦的《左氏传说》、《东莱博议》,后来则有如明孙旷的《左传文苑》,方苞的《左传义法举要》,及民国时期吴闓生的《左传微》、吴芝英的《左氏文法教科书》、林纾的《左传撷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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