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公正社会中的农民权利——《农民权利论》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18 次 更新时间:2011-11-0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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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进入专栏)  

为张英洪先生出版一本专门研究农民权利问题的著作而高兴。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状态常常受制于基本制度、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状况以及技术水平这样几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基本制度应该是最重要的。基本制度说到底也是人的权利的配置状态。中国农村发展在总体上滞后于城市,农民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居民,深入分析其原因,还是基本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具体说,关于农民的许多权利配置制度存在缺陷。研究权利的分配应该说抓住了农民问题研究的关键。

关于中国农民权利问题的研究,我以为至少要回答下面这样几个具体问题:

第一,按照“事实平等”的标准,中国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利不平等?

第二,城乡居民间的权利不平等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什么样的损害?对这种损害可以做性质上的分析,也可以做数量上的描述。

第三,针对农民的进一步的权利变革要做什么样的工作?例如,能不能有一个基本的设想,提出权利变革的基本目标?这个目标能处理好平等、效率和稳定这几方面的关系么?

第四,更深入地看,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权利差异还不是我们要揭示的全部问题。城乡之间的矛盾如果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矛盾相比,哪一个会更加根本一些?如果不能处理好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矛盾,能否处理好城乡之间的矛盾?

对上述这些问题的答案,许多学者都会有兴趣;而认真地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学者作出很多努力。我以为,张英洪先生的著作也是对回答这些问题所做努力的一种展示。自然,他是作为政治学家来思考农民权利问题的。作为政治学家,他的看法可能与其他类型的学者有所不同,这也正常。

我自己对权利平等问题的兴趣,集中在对公正性质的认识上。

关于公正问题的研究,学者们的意见极不统一,这种观点的对立与纷繁多样性在微观经济学中绝无仅有。再回忆一下历史,有多少公正学说曾一时洛阳纸贵?而又有多少能付诸实施?

公正首先是一种心理感受,而一定时代人们的心理感受受许多因素的制约。意识形态,个人的资源禀赋以及物品价格等因素会影响人们的偏好,从而影响人们对公正的判断。在以往时代,这些因素使人们的偏好有重大差异,导致人们的公正观很难统一。特别是当一个人公开表达自己的公正观影响其利益时,他将分外谨慎;他所陈述的公正观将与自己的利益要求相一致。这将使公正观的差异更加扩大。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们的公正观又不可能差异太大,否则,由道德、习惯和宗教感情等因素构成的非正式制度就不会存在,社会秩序的演化也会不可理解,进一步说,关于公正的科学分析也将没有可能。理解这一点特别重要。概言之,公正作为一种心理感受,虽然因人而异,但仍具有可分析性。问题看起来不在于公正的内涵是什么,而在于人们(包括一些学者)徒劳无益地想找出一个社会能够普遍接受的公正准则。公正准则被学者们刻划的越细,越没有社会可接受性,从而越缺乏科学意义。特别是学者们在自己的价值观影响之下对公正内涵作出判断时,更有悖于科学方法论的要求。

我赞同D.弗利(Foley)从人的基本心理感受出发对公正内涵的分析。在弗利的方法中,一个人的相对利益是用下列标准判断的:他是否乐意拥有另一个人所拥有的一组商品,这被看作“不妒嫉”的标准;如果他没有妒嫉,事物的状态就被看作是平等的。如果一种状态是平等的,且又符合帕累托效率要求,那么这种状态就被看作是公正的。这个标准具有简单性,因而也具有普遍性。在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领袖打出建立平等社会的旗帜(领袖自己被神化为“替天行道”者,所以可以高高在上),最容易吸引农民跟进;从基督教的起源看,其教义所宣扬的社会平等理想,是促进其迅速传播的基本原因。这种平等意识的内涵说到底很简单,那就是容不得他人比自己的境况(如果这种境况也属自己的偏好范围)更好。中外历史上的农民没有例外。高尔基写过一本叫《列宁》的小册子,内中描述了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农民进入冬宫开农民代表大会的情景:农民恣意破坏冬宫内的陈设,甚至把精美的东方瓷器当作溺器。高尔基评论说,农民进入冬宫后方知道自己与国王之间的巨大反差,对于他们得不到的东西心存嫉妒,宁愿去毁坏它。妒嫉如果转化为仇视,破坏力将会更大。

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看,有两个因素会使不公正的社会可能长期存续。其一是信息的不充分。信息结构会对人的偏好发生影响,从而影响妒嫉心态的产生。如果你根本不知道他人是否过得比你好,何以产生妒嫉之心?社会越是落后,信息传播的成本越是高昂,人们对不公正的感受程度便越就轻微,实际的不公正就越会强烈。皇帝不过吃的是白面馒头吧?这是贫穷农民的普遍想法。其次是暴力潜力的严重不对称。你如果已经知道他人过得远比你好,你便会妒嫉;如果你连赶上他的机会都没有,你还会仇视。但富人拥有的暴力潜力会对你形成威慑,使你仅存妒嫉仇视心态,而不敢反抗。然而,社会在这种局面下存续,其成本是巨大的,远离了帕累托效率。在地域之间或国家之间的竞争中,这样的社会将会衰落,除非发生社会秩序的根本变化。

那么,有没有可能产生一个公正的社会?我认为是有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性存在于社会长期发展的进程中。因此我把公正社会的实现称为“公正目标逐渐接近假说”。可以对这个假说作一分析。

(1)从社会发展的进程看,抑制妒嫉心理的因素在逐步加强。迄今为止,我们看不出收入分配的差距会有明显缩小,但这不意味着妒嫉心理的强度会永远保持不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两个人的效用指数的差距会小于货币收入指数的差距;社会越是走向富裕,两个差距的绝对量之比会越大,这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这个推论可以成立,那么可以认为妒嫉心理也会随着社会走向富裕而有所减轻,因为妒嫉和效用(心理满足程度)都是主观因素。

(2)经济学家公认,在严格意义上,帕累托效率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作为帕累托效率存在的前提——自由竞争和信息充分,是不可能绝对实现的。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这个前提在逐步变得充分,这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最近我还读到一位电信专家的分析,他认为,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大趋势下,信息传播的成本向零趋近。

(3)从以往社会的经验看,权威结构似乎是不公正的同义语;好像只要权威结构存在,公正就无法形成;而权威结构是社会的伴生物,那么不公正也就无法消除了。这种经验主义可能是对以往社会的正确描述,但却不是不变的真理。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由权威结构中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不公正的可能性,正在逐步弱化。这主要是因为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发达,获取信息的成本在逐步降低;随着人们衣食住行的时间价值相对减少,人们对支配者的监督成本也在降低。这种变化加强了对支配者的约束。在近几年内,许多先进国家的腐败现象频频曝光,腐败官员被送上审判席,便是这种趋势的证明。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正在出现的权威结构多样化趋势,也是对传统权威结构的一种制衡。家庭、企业、政府机构和国家,是传统的权威结构,随着社会走向现代化,各种各样的新组织在广泛产生,有的组织甚至是对传统权威结构的替代。在新产生的权威结构中,权利转让的交易成本往往更低,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容易,因而更具有公正性。权威结构之间的竞争还有利于效率的提高。这种情形还促进了人的多样化发展,一个人在某一个权威结构中可能是被支配者,而在另一个权威结构中则可能是支配者,这无疑有利于抑制人们的妒嫉心理。

上面的分析可能使我们对解决中国农民问题变得乐观起来。有朝一日,也许我们会突然发现农民成了一种保守的政治力量,现在的农民权利问题也不再存在。但最终的公正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权力不能被少数利益集团所垄断,而应有一个政治市场使权力能够被评价,公共权力的获得要有某种竞争性。要通过渐进改革创造出这样一种局面来,这是最终解决农民权利问题的重要条件。

张英洪著《农民权利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2011年10月第二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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