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云:国企改革须以增进全民福利为目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0 次 更新时间:2011-11-0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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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云  

日前,国资委公布了《央企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整个央企的运营情况良好。人民日报刊发专文,认为央企成绩令人兴奋。遥想1995年全面实行国有企业改革之时,“1/3明亏,1/3暗亏”,对比2003年组建国资委的时候,所有央企的利润合计为2400亿元,今天中石油一家的利润就达1241.8亿元,足可见国企改革颇见成效。

亮丽的成绩并没有赢得一片赞誉,倒是议论颇多。在最为快速直接反应舆情的网络上,讥讽的声音压倒一片。事实上这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凡是央企有新闻,一定是坏新闻。就像首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离任时所抱怨的那样,“国企没搞好,我被人骂,国企搞好了,我还是被人骂,”总之,横竖都是指责。央企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而民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对于法律上属于自己的资产并没有任何的热情,而将其视做一个特殊,甚至带有敌对意味的利益团体,这本身就是一种让人忧虑的现象。

国企改革不仅为做大做强央企

国有企业改革一向被认为是中国改革的风向标,测试剂。对于国家而言,如何破除国企特殊利益,增强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一直也是中国改革的重点。客观地讲,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产权关系基本明晰,政企关系变得相对简单,管理体制也已经基本转向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已经大大改善了。但是所有这些成绩都不能让人忽视一个重要的问题,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和其所有者———广大的普通民众之间的矛盾在日益尖锐,甚至于越来越激化。这种现象本身就比央企亮丽的成绩更值得注意,如果一项资产的所有者对该项资产不断盈利增值不仅不感兴趣,而且非常厌恶,这实际说明了这项资产已经不能给其所有者带来好处,反而是其负担!

为什么民众对央企有一种负担感?至少这样几个层次的原因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普通大众实际上一直在承担央企盈利的成本。央企从亏本到盈利,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改革过程。央企改革是国企改革核心内容,事实上,1997年开始的国企改革“抓大放小”,“收缩战线”,其实就是要抛弃和裁剪中小国企,集中做强做大央企。这项改革极其庞大,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多个方面。事实上不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也就是不损耗他人福利的情况下,实现利益最大化。成本由全社会负担,这成为了当年国企改革的必然路径。

所谓的社会承担,其实就是普通民众承担,大量工人下岗,中小国有企业或者民营化,或者破产都是一个基本的表现。整个社会之所以愿意支付这么高昂的成本,倒不是想到将来能得到什么回报。能容忍利益受损,也愿意默认打破国企“大锅饭”的状态,乃是希望能通过推动市场经济改革,打破垄断,破除国有企业广泛存在的内部人特殊利益集团。其目的在于能获得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政府而言,支付了相当大的改革成本之后,目的是希望做强做大一批国有企业,未来能收回改革成本。就当时中国政府的决策者而言,实际选择的就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也就是在社会变革之后,整个社会的收益增加,受益者可以补偿受损者的所失。

国企改革中的第一个目标落空

从结果来看,央企做大做强的目标是达到了,但是其他的目标并没有实现。就在央企年终盘点自己丰厚利润的时候,2011年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而言,则是艰难的寒冬。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困境实际上要远远高于2008年金融危机之时,是2000年以来最难的时候。虽然造成中小企业生存困难的原因很多,但是市场经济改革迟滞化是其根本原因。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改革,中国绝大多数的商品已经市场化了,但是生产要素市场迟迟没有放开。中小企业面对市场卖东西,面对一个垄断的要素市场买东西。资金、能源、土地依旧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但是这对央企来说则是不存在的,央企要么是生产要素的直接掌握者,要么可以通过其特殊的身份轻松获得生产要素。仅以资金为例,中国没有相应的个人集资管道,资金高度集中在国有银行手中。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贷款难从上世纪80年代一直持续到现在,而对于央企而言,这从来就不是困难。比如2008年国家的“4万亿”救市资金和当时宽松的货币供给的九成都被央企拿走。比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就占据了6000亿元铁路基建投资的主要部分;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共享今后两年3000亿元的铁路机车车辆购置投资;中交集团则成为了1万亿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得益者。资金上的富足甚至使得央企一定程度上扮演了金融机构的角色,今年已经出现了好几轮地方政府“抢夺”央企投资的热潮,一般省份都获得央企上千亿元的投资,像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甚至获得了2 .539万亿元的投资。如此庞大的投资,央企实际上已经扮演了一个信托投资机构的角色。我们可以发现,所谓央企市场化改革,并没有按照我们想象的那样进一步推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相反,因为央企的介入,原本扭曲的市场更加扭曲,造成了市场化的迟滞,乃至扭曲。事实上,当初国企改革中的第一个目标是落空的。

那么国企改革之后,央企做大做强了,总体效益增加了,是否实现了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呢?我们可以发现,目前仅仅完成了第一步,也就是通过改革,促进了央企利益的最大化,而第二步,受益者弥补受损失者的损失,我们不仅没有看见,而且希望非常渺茫。1993年分税制改革,为了帮助国有企业脱困,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这样规定,“作为过渡措施,近期可以根据情况,1993年之前注册的国有全资老企业税后利润不上缴,微利企业缴纳的税收也不退库”,这一暂时性条款成了后来央企长期不上缴利润的法理依据。直到2007年,十四年里央企没有上缴一分钱利润。虽然在2007年财政部和国资委下达了央企资本收益管理的暂行办法,实际上也仅仅是有条件上缴,而非无条件,最高上缴也仅为10%.央企的高额利润实际并没有弥补当初承担改革成本的普通大众的损失。(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可以说,央企盈利,并非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了,甚至央企的高额利润恰恰说明国企改革的失败!本来国企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打破垄断,破除特殊利益,但是整个国企改革的重点却简化为如何让国企“脱困”,国企如何扭亏增盈上。而长期的问题,国有企业到底谁所有,谁获利?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被刻意回避。国有资产不停重组,进而构成了一百多家庞大的中央企业,为了加强央企的竞争力,企业经营者的权力空前加强。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所指出的那样:“当众多公有制成员把权利委托给代理人后,代理人更为接近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国资委实际上单独拥有央企的所有权,并且排除了其他部门对企业的干预。也就是说,当央企代理人只有国资委和央企管理者的时候,他们实际也就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央企已经成为了一个更为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一方面它可以和行政权力高度结合,无偿占有和使用国家的自然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影响政府决策。另一方面,它又以上市公司的面目出现,以参与市场竞争和股东利益为理由,回避上缴利润和少缴利润。实际上拒绝利润全民共享,维持内部人高福利高收益。

如此的央企,它的巨额利润,它的庞大资本总量,仅仅对于国资委有着重大意义。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不仅没有任何具体的价值,反而由于央企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将自身利益扩大化,不断加强自己的行政垄断能力,自身利益不断受到侵害。这些年不断出现的电信资费、电价、油价、高铁争议,实际上就是民众利益和央企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事实上,在我们再度迎来央企亮丽成绩单的时候,更为值得反思的是国企改革的目的是什么?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增强国民福利是其基本目标。当初为了国企改革能顺利进行,政府以“趟地雷阵”的勇气打破了许多既得利益集团。付出这么大的牺牲,绝非是为了形成新的特殊利益集团。可以说央企所表现的这种种生态,实际与国企改革的原初目标已相悖。在央企已然做大做强的今天,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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