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改革创新的目标是公民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40 次 更新时间:2011-11-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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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是党政体制自身的改革。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主要涉及三大关系的调整与改革

今年初以来,“社会管理创新”或“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个响亮的改革话语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从中央高层传递的各种讯息及地方党政部门的实践来看,社会管理创新包含两个方面的实质内容。

首先这意味着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是还权于民、以人为本的思想解放,是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思想解放,是民主协商、依法治国的思想解放。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创新实践中,如河南信阳提出的“四家理念”,重庆巫溪提出的“乐和理念”,广东提出的“深度合作”“共建共享”的理念,上海提出的“服务购买”“公益孵化”“社会生态”等理念,都是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其次是对现行体制的全方位改革创新,其中最重要的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四个方面的改革创新。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创新实践中,如北京建立的以社工委为中心的“大协调体制”,巫溪探索的以党委群工部为中心的“大群工”“网格化”的“大推动体制”,深圳和上海在增强民政职能基础上形成的“大社会体制”等,都在实践中结合当地实际突破了既有体制的种种束缚,建构起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新型体制和机制。

三大任务

从实践中看,社会管理创新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如何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如何发展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如何重塑党群干群关系?

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实践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与当年经济改革所面对的情形相同,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所面对的最重要的任务。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是党政体制自身的改革。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主要涉及三大关系的调整与改革。

第一,“府际关系”的调整与改革。这一领域的阻力最大,实践中主要侧重:有效调整党政关系,在执政党与政府之间建立协调体制;有效调整部门及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部门协调、央地协调体制;有效调整党政与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之间关系,建立政社、政事协调体制。

第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与改革,实践中主要包括:改革党政与社会的关系格局,建构大社会的发展体制;改革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新型管理体制;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和发展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平等合作的关系等。

第三,执政者与人民群众关系的调整与改革,主要包括:改革与完善以民为本的法治体系及党规体系,建立健全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规约制度;改革政党制度,加快执政党自身的改革,建设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加快政府改革与职能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与“大社会”相适应的“小政府”等。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别,社会建设的侧重点有很大不同,但高度关注城乡社会建设是各地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非常鲜明的一个共性。而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的冲突,往往成为地方党政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直接动因。

这种看似自上而下的改革与创新,尽管还处在起步阶段,其内在的规律性及发展趋势尚未充分展现出来,但上述变化还是可见一种改变社会现实的巨大力量正在酝酿和生成。

公民社会

从已有的实践和发展来看,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显然不是计划经济和阶级斗争背景下被高度政治化的所谓“人民社会”,而应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社会。

与“人民社会”不同,“公民社会”一词因马克思与黑格尔等人的论战而成为近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概念之一。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有四个前提,一是法治国家,二是民主政治,三是有限政府,四是市场经济。

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在内容上至少包括如下三大体系:

第一,社会组织及其社会生态系统。公民社会意味着存在数量众多、种类多样、功能各异、分布广泛的各种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是基于普遍结社的原则和相应制度建立的各种非营利、非政府的公民共同体,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发挥着自组织、公益、互益、自治、自律等各种作用,构成社会复杂系统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各种生态链、功能圈及其系统,并与国家体系、市场体系相互连接与相互作用。

第二,公民社会及其公民价值体系。公民社会包含着公民及其共同体对于美好社会的价值共识、伦理规范与道德追求。公民基于信任而结社,因社会生活而增进信任及其网络,形成普遍的社会资本。人们对美好社会的追求通过结社与社会资本得以实现,形成具普世性的公民价值共识,包括自由平等、民主开放、宽容正义、博爱仁义、志愿奉献等,并在这种价值共识基础上形成普遍的伦理规范与相应的道德追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的公民价值基础。

第三,公共领域及其社会表达与倡导系统。公民社会表现为公民及其共同体进行公共协商、理性对话、体现积极公民意识的各种“公共领域”。这些公共领域中既有各种论坛、沙龙、会议、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媒体,也有各种具有参政议政功能的制度平台,还有表达各种公民意志的社会运动、社会群体间博弈等非制度形式。各种类型的公共领域是公民及其共同体进行社会表达,积极影响公共过程的倡导形式,构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而言之,这是一个个分散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以公民为主体的自治的社会空间,是以公民及其共同体的组织、价值、主张为圆心形成的分散和相对独立的社会载体,是具有内在平衡、普世价值和积极行动的重要的社会力量。

当然,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还只处在起步阶段,这一过程在实践中所面对的诸多任务使之必然延续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并使之更好地催生社会主义公民社会,需要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大方向,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掌握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切实加强以公民为主体的社会建设;抓住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点,推动执政党自身的改革创新。

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去除党群干群关系的不和谐因素往往成为最为紧要的关键问题。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问题。要努力探索执政党的三大转变问题(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问题,从代表先进阶级的政党向代表全体公民的政党的转变问题,从阶级斗争的政党向和谐社会的政党的转变问题),要在法治基础上以党和政府为主轴建构公民权益的保障体系,重塑公民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公民当家做主;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社会媒体作用,建构开放多元的公共领域,积极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作者王名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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