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谁修正了马克思主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99 次 更新时间:2011-08-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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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礼庭  

读了谢韬先生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1]和 [德]项观奇 先生的 《马克思主义研究》[2]二篇文章,也想谈谈我个人的观点: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抛弃了“共产主义”的理论和理想。

说实在的谢韬先生在文章中仅仅以“一八四七年十月恩格斯写了《共产主义原理》一文,勾画了这位二十七岁的青年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一八九三年五月十一日恩格斯七十三岁时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发表谈话,否定了年轻时设计的未来社会模式。恩格斯说 :‘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 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 第六二八~六二九页) 就认定恩格斯抛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可能有点武断,我对这段话的理解是恩格斯认为在他生活的社会环境中(“在我们这里”)还看不到实现共产主义的可能性。(“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但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可证明恩格斯“抛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或许在遥远的将来能够实现。)

但问题的重要性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到底是否放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而是这个共产主义的理想体系到底是真理,还是谬误?因为决定共产主义理想到底是真理还是谬误的标准,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放弃、还是没有放弃共产主义理想体系,而只有实践才是检验共产主义是否是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逝世后的一百多年中,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充分地证明了以下二大事实:

首先是不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年代看不到实现共产主义的任何可能性,而且,直到今天,我们也看不到实现共产主义的任何可能性。我们从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解体、中国和越南走上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并取得伟大而空前的成就,甚至最近古巴也不得不开始起步改革,朝鲜顽固地坚持列宁主义的结果是贫穷和落后,人民食不果腹……。所有这些世界各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实践都证明了这个事实:历史发展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看不到共产主义可能实现的任何迹象。

其次,所有世界各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实践都证明了的另一个事实是:不但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所倡导的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为主要制度原则的“列宁主义”已经被世界历史实践所证伪。而且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同样存在着严重的错误。

如果共产主义者都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和目标,那么恩格斯在上述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发表谈话中强调“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就可以理解为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理论的重新思考和重新定位。

(我本人曾经发表在天涯论坛上的《批判地继承马克思主义》[4]的文章中在理论上系统地批判了马克思主义于关于共产主义和列宁主义关于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的谬误,读者如感兴趣,可在网上搜索参考。)

二、虽然从现有的文献中还不足以证明恩格斯否定了通过“武装革命”实现

社会主义,但恩格斯肯定了“议会道路”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是毫无疑问的。

鉴于马克思主义者在中国没有合法斗争的地位,所以,在中国根本就无法走合法的、和平的议会道路,因此,中国进行武装革命是客观的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同样在当时欧洲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由于国家军队和武器装备的先进性所造成的强大的战斗力,武装起义成功的可能性是非常渺小的。所以,在中国进行武装革命和在欧洲走议会道路都是根据本国客观的实际情况进行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正确的模式,都是把马克思主义和本国实践相结合的正确道路。

虽然在十月革命前夕俄罗斯确实存在着和平地进行议会道路的可能性,但历史的发展中没有“如果”,我们无法确认当时的俄罗斯如果继续按社会民主党和平的议会道路走下去会不会更好。但世界历史已经充分地证明了社会发展需要系统性和连贯性,因此,逐步演进的改良的效果往往都比跳跃式革命造成的社会发展断层来得更好。而且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在建国后极力攻击“议会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否定和“修正”;更重要的是武装革命胜利后,他们完全地否定、放弃、并恶意攻击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民主原则,建立了严厉的集权统治,这不但是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最主要原则的否定和修正,更是导致二十世纪列宁主义失败的最根本的因素。

恩格斯在1895就有过论断:“以往的一切革命,都是归结于某一阶级的统治由另一阶级的统治所替换;但是,以往的一切统治阶级,对被统治的人民群众而言,都只是区区少数。这样,一个统治的少数被推翻了,另一个少数又起而掌握国家政权并依照自己的利益改造国家制度。每次这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发展状态下能够并且应该进行统治的少数集团,正因为如此,并且也只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变革发生时,被统治的多数或者是站在这个少数集团方面参加变革,或者是安然忍受这个变革。但是如果把每一个别场合的具体内容撇开不谈,那么这一切革命的共同形态就在于:它们都是少数人的革命。多数人即使参加了,他们也只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行动的;然而,正是由于这种情形,或者甚至只是由于多数人采取消极态度,没有进行抵抗,就造成了一种假象,仿佛这个少数人是代表全体人民的。

……

从十七世纪英国大革命起的近代一切革命,都显示了这些似乎是与任何革命斗争分不开的特征。看来,无产阶级争取自己解放的斗争也具有这些特征,……”[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第595-596页《“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

很明显,恩格斯在总结以往的非无产阶级革命时警觉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也存在这种特征和“可能性”,而在严厉的集权体制下,在大多数民众没有监督和制衡少数执政者的制度性权利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就演变成“必然性”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就是列宁主义失败的必然性。

三、到底是谁“修正”了马克思主义,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从字义上来解释,“修正”和“发展”的相同点都是指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生

和进行某种“改变”;但它们的区别就是:“修正”的改变是错误的,而“发展”的改变是正确的。那么到底谁是正确的,谁是错误的,不要说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说了不算数,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己说了也不算数,甚至是任何人说了都不算数。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和谬误、对和错的唯一依据”。这个原则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

列宁主义也“改变”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创的社会主义制度原则,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在建国后,不但抛弃了马、恩关于必须坚持政治民主的重要原则,而且把马、恩全民共享、共有和共同民主监督的公有制(有人把它定义为“个人所有制”)改变成集权管理的国家所有制,他们把根本无法具体操作的马克思原创的按劳分配改变成“按权力意志分配”的所谓的“按劳分配”。

当然,民主社会主义也改变了马、恩原创的制度原则,他们坚持了马、恩政治民主的原则,但把马、恩的公有制原则改变成公、私混合所有制;把无法具体操作的空想的按劳分配改变成按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分配,把计划经济改变成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副的资源分配模式。

正如果我上面已经论证的,列宁主义在二十世纪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已经以失败的事实证明了列宁主义已经被实践所证伪。

而民主社会主义,不但以至今欣欣向荣的客观事实证明了其正确性和科学性,而且以充分的事实证明了她相对完善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的二大原则——一是:国家和社会各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必须高速持续地发展,也就是实现经济繁荣富强。二是:这种经济繁荣富强必须是建立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也就是造就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产阶级,或者说是人民群众必须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至少世界历史发展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找不到第二个社会制度模式能够在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方面做得比民主社会主义更完善。这就是最有力的实践证明:是列宁主义错误地修正了马克思主义而导致了其本身的失败;也是民主社会主义科学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获得了新生和新的历史性胜利。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1]:谢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00318

[2]:由于工作疏忽,我现在怎么也找不到项观奇先生的这篇文章,经过我的仔细核对,应该是我的引文失误。这篇文章应该是指《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5期上刊登的《谢韬先生是如何曲解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

本文连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1350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 第628~629页

[4]:丁礼庭:《批判地继承马克思主义》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166755.shtml

[5]:《“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95-5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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