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语境、具体约束条件和可能性

————与徐友渔、石勇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12 次 更新时间:2004-10-1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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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  

石勇先生在与徐友渔先生的讨论中提到拙文《秦晖的认识水平至今还停滞在“应然”阶段》,这或许可以作为笔者介入此次讨论的理由。当然,真正的原因还是见猎心喜。

一,具体约束条件决定思想者的语境和思想的可能性

石勇在讨论中不断提到“语境”问题,将“语境”的衔接视为思想讨论得以实质进行的关键。笔者认为,石勇对“语境”的理解仍有遗漏,“语境”不仅是思想讨价得以实质进行的关键,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关键。认识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与认识对象所蕴涵的信息进行交流的过程。

我们知道,任何价值、理念,在观念世界都不难自洽。如果不考虑具体约束条件,任何一种价值不但都能够自我论证为“必须”,而且可以自我论证为“至上”,这是世界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思想流派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各种价值、理念具有不同的轻重、缓急、先后次序的,不是某种自以为代表了“客观规律”或“普世真理”的价值理论体系,而是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具体约束条件,即石勇所谓“语境”;对于具体某种思想主张而言,这就是它自我实现的“可能性”。

因此,正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对象的具体约束条件,决定了思想者的“语境”,决定了思想主张的“可能性”,决定了不同价值、理念的轻重优劣。没有对客观对象具体约束条件的体认和洞察,认识过程实际上无法进行,思维和判断都只是观念的自说自话,与客观对象不相关涉。更重要的是,由于具体约束条件因具体对象的不同而不同,思想者的“语境”、思想主张的可能性也会因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各种思想观点的轻重、优劣也会因此而不同,这才是石勇所批评的“单向度”思维不可取的根本原因。

二,思想者必须追问自我立场的具体约束条件

因此,经验世界只存在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象而出现的对某种价值的侧重,不存在任何“至上”价值,不管它是阶级利益、经济效率还是社会公正。使用单一标准来衡量一切事物,这是“单向度”思维的最大特征。邓小平改革以前,“阶级斗争”曾是总缆一切的最高尺度,改革后先后有“经济建设”、“市场化”成为统领一切的标准。在市场化改革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多种负面效应逐渐凸显时,现在又出现了两种新的价值尺度试图一统天下。一种是秦晖、石勇高扬的“公正”,他们主张“公正至上”,其实现途径是政治民主化;另一种是“宪政”,宪政主义者将从孙志刚、李思怡,到国企改革、三农困境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宪政”的缺失,将“宪政”吆喝成解决一切问题的万应灵丹。

无论是“至上”的提法还是对待价值、理念的万金油态度,都是单向度思维的表征、是思想被意识形态化的表征。公正和宪政,今天已成了某些人手中的意识形态工具,就象过去的阶级斗争和市场化目标一样。由于思想本身不能完成自我评判,思想竞争必然是建立在对客观对象的具体约束条件的适应的竞争上的。正是由于认识到在当前语境下,西方社会“规则公正”语境下的“平等和效率”之争在中国没有意义,秦晖和石勇才提出“公正至上”。在秦晖、石勇的话语体系中,“公正”之所以能够超越“平等和效率”而“至上”,并不是“公正”先验地具有更高价值,而是他们认为在当前的具体约束条件下,没有“公正”,就产生不了西方社会语境意义上的“平等和效率”,换言之,在当前的具体约束条件下,“公正”已成为“平等和效率”的前提;正是认识对象的具体约束条件,为公正、平等和效率排出了先后顺序。

这种看法有其道理,但道理也仅仅到此为止,它忽视了太多的东西。它正确地质问了“平等和效率”的“可能性”,即“平等和效率”是否能得到具体条件的支持;由于此种“可能性”的欠缺,他们提出“公正”作为前提,以弥补具体条件的阕如,使“平等和效率”在逻辑上成为可能。但是,这种观点忘记了:作为“平等和效率”前提的“公正”,本身同样也需要实现条件、需要前提,也受到具体约束条件的制约。国企改革至今,大多数人都承认,在现有体制条件下,国企改革做不到“公正”;各种貌似“公正”的政策,操作者总有办法将其扭曲为“不公正”。

于是,“公正论”者顺势推出“政治民主化”主张,进一步将政治民主化作为实现“公正”的前提。秦晖、石勇的主张与其说是“公正至上”,不如说是“政治民主化优先”或“民主先行”,因为在他们的话语体系中,正如公正先于“平等和效率”一样,政治民主化也先于公正,没有政治民主化,就没有公正。但是,就象石勇一再批判的“主义者”一样,石勇自己、包括秦晖也不习惯于将对对手的诘问反诸自身,更不能一问到底--如果说“平等和效率”在当前的具体约束条件下没有实现可能,必须为它铺设“公正”的地基,那么“公正”本身是否有实现可能,是否也有其需要的地基呢?如果说“政治民主化”可以作为“公正”的地基,那么“政治民主化”本身是否又具有实现的可能,它又需要什么样的地基呢?

这样一直追问下去,而不是碰到与自己观念相适应的结论就停下来,如此才可能逼近客观真实。在这里且不说拉美、东南亚等发展中民主国家及俄罗斯、东欧转型的经验,使人们对于在缺乏强大的中产阶级作为依托的社会条件下、“政治民主化能否导致公正”已产生怀疑,仅从客观可能性看,政治民主化在现阶段中国即不具备可行性。石勇在回应笔者时说:饱受损害与仇恨加起来,就是大乱的先兆。没有政治民主化来阻止这样一架运行速度越来越快的火车,“死亡”实在已经不远。他同时也承认:政治民主化也不可能“激进”,仍然需要“渐进”。“激进”则是乱的开始--但是,被秦晖、石勇忽视的是,社会进程并非是如物理实验一样的可控操作,更不能看到情况不对就随时喊停或推倒重来。在“饱受损害与仇恨加起来”的形势下,政治民主化只要“启动”,就注定不可能渐进,只会激进,只会是“乱的开始”。这一幕,其实在15年前早已预演。此一讨论的前提,是“饱受损害与仇恨”已经成形的语境,而不是民众情绪的空白或中性。任何人都不要幻想能够左右已经饱满的民意,到时候,知识分子唯一可作的选择是:要么顺从民意,要么被潮流抛到一边。

这就是笔者批评秦晖的“公正至上”和“民主先行”主张只讲“应然”、不讲可能性的原因,更确切的说,秦晖也和其它“主义者”一样,对对手讲具体的约束条件,对自己的主张则只讲“应然”。关于政治民主化在现阶段中国的不可行,笔者在《两大难题阻碍中国进步》等多篇文章中已有详论,在此且不赘述。

三,中国改革中具体约束条件的变化与路径选择

政治民主化的不可行,这是中国改革必须面对的最大约束条件,也是改革复杂性的根源。谁都知道两条腿走路比一条腿好,但能否迈出两条腿,并非改革者的主观意愿即可决定,而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当改革的支持者(包括所谓经济自由主义)面对的选项只是要么维持现状、要么经改先行时,他们还能作何抉择?不错,改革是导致了贫富分化、腐败泛滥等恶果,改革正在消解改革本身的合法性;但是,它也结出了诸如徐友渔所说“从综合国力的角度,从GDP的帐面数字看,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等果实,因此,它才会被执政党视为新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将改革至今所发生的一切弊端都归咎于“经改先行”的改革路径,那么也应该将至今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都归功于它;不能仅将弊端归于此,却将成绩归于另一方面。换言之,改革至今的一切变化都是“这种改革”带来的。评价这种改革的正确方式是将今天与改革前相比较,究竟哪一种状况更好,你更愿意选择哪一种生存状态?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机会成本问题,理想主义者因此总幻想着曾经有过一种可以两全其美的理想化改革模式,结果被我们错过了。关于机会成本的讨论,如果离开了当时的具体约束条件,一切都只能是主观臆想。

当人们自以为可以有多种选择时,历史往往只能在狭隘的空间内进行次优选择。从当时的具体约束条件和民众对改革的广泛认同看,效率优先、经改先行的路径至少在当时是次优选择。但是,具体约束条件是因时、因对象而变化的。在改革已造成深刻的阶级和利益分化,当权力在市场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插上寻租翅膀,当利益和权力被重新分配、而且这种分配明显以“不公正”为特征时;当城乡贫困群体已经定形、其基本生存都日益艰辛时,原来的合理就成了不合理,次优就成了更差,改革就必须作出调整,即必须更多地关注公平和公正。

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提什么“公正至上”,否则只会陷入另一种单向度思维和意识形态化的泥坑。在可能的条件下,各种价值应该尽量兼顾。秦晖、石勇都认为:没有公正前提的所谓公平和效率都没有意义--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西方资本主义在原始积累时期又何曾有过十足的“公正”?但是它的“效率”既能使西方从此成为人类历史的火车头,又能使劳动者生存状态的根本改善拥有扎实的物质基础,使比较符合现代意义的公平、公正具备了客观实现的可能。另一方面,即使没有达到秦晖所主张的“公共选择程序”背景下的“公正”,今天中国社会的公平也是能多一点就好一点,怎么会是毫无意义?

确实,在政治民主化实现之前,中国既不可能有公共选择程序意义上的“公平公正”,也难以达到市场规范意义上的竞争和效率,但是,中国仍然有自己可以追求的公平和效率、有自己可以改进公平和效率的方式。当《收容条例》被废止时,公平就得到了改善;当被管制的竞争领域放开时,效率就得到了增进,这一切难道是“没有意义”吗?应该说,这才是在当前具体约束条件下有可能实现、因而可以形成共识的目标。从某种价值体系或外来经验出发,将价值界定为某种特定关系中的存在,只承认价值的唯一形态和价值实现的唯一途径,这正是观念先行、意识形态主导的单向度“主义者”的思维方式。

石勇的担心是:不首先通过政治民主化方式解决公正问题,抢劫只会越演越烈,冼岩一直担心的“强者剔白骨、弱者为鱼肉”的悲惨局面将一日千里,社会也将日益“刚性”,一有风吹草动,只会导致社会崩溃--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但并非必然。一方面,公平、公正总是相对而言的,任何时候都不会有绝对的公平公正,但在任何条件下也都有改进公平公正的可能,并不一定要以可能加速危机爆发的政治民主化作为实现路径;另一方面,效率增进可以为公平状况的缓和提供物质基础,由于政治稳定是执政党的第一需要,只要经济增长能够持续,石勇所担心的“悲惨局面”就不会出现。

从最坏的可能性而言,保守政治权威确实有可能导致社会崩溃的灾难,但政治民主化的提议同样可能导致这一灾难、而且必然会加速这一结果的到来。因此,从此一角度将它们分别称之为“等死”和“找死”是适宜的。前一方案包括笔者所主张的“建设中产阶级社会”,其前景或成功概率比之政治民主化确实强不了多少,但它的优点是可以保持社会进程的连续性,无须推倒重来。纵然最后失败,它也能维持一段时间,其间就可能出现新的机会--这也是自由主义演进论的思路,历史中的新机会,往往都是在挨过低潮后才出现的;低潮时如果急于冒险,结果很可能就是鱼死网破。

由于中国的政治秩序自文革结束起即已面临解体的危险,在具体约束条件下,政治秩序的解体又必然引发社会的整体崩溃,因此,避免崩溃就成为首要的社会目标,任何其它目标的推进都必须以“不崩溃”作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救亡再次在中国压倒了改良。邓小平改革就是在“不崩溃”的硬约束下进行的有限改革,这种改革以市场化带来的效益增进改善了政权的合法性状况、避免了政权和社会同时崩溃的危机爆发。但是,危机仍然潜在,一方面是20世纪的冷战终结使现行体制面临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改革本身的负面效应也已经积累叠加到有可能否定改革、使改革从有益于政权的合法性转变成可能有损于政权的合法性。因此,无论如何,此时对改革的价值取向和路径模式作出调整和纠正都是适宜的、必要的,但这种调整同样不能以社会崩溃作为代价。

四,具体约束条件比理念、价值更具决定性,问题先于主义

在讨论中国一些自由主义者在国际关系问题上的简单片面时,徐友渔的反思比石勇的批评更到位。石勇认为,自由主义者在此处的“单向度思维”是由于混淆了价值和实体,“这背后的逻辑实际上就是一种情感依附,一种对实体的屈从与对超越于任何实体的理念的拒绝”;他甚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中国人都具有这种依靠行为主体而不是行为本身来看问题的[本能],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倾向哪个行为主体,而思维方式是一样的”。

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循此而进也确实可以把握特定的价值评判的分寸和尺度。但是,用这种理由来解释思维的“单向度”仍然是远不足够的。“单向度”的错误主要发生在使用何种价值尺度的选择上而不是某种价值与行为主体的关系上,正如徐友渔所“痛感”的:“他们思想的基调只有自由、民主-专制、极权的对立,他们不知道国家除了这种分类并导致对立外,还有考虑问题的其他维度”。

确定认识对象或问题的维度,并据以选择认识工具和价值尺度,这是认识事物的根本关键。观念上承认事物的多向性和多属性,并根据具体约束条件来判断事物所需要侧重的方面,这才是思想认识的基本功。至于熟悉某种理论知识、掌握某种理论工具,只是准备工作的初步。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对认识对象本身的熟悉以获得选择认识维度和价值工具的能力,同时必须掌握多种认识和价值工具而不仅仅只是熟悉其中一种,这是思想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或应该努力的方向。

但是,当今中国的许多“主义者”却不是这样,他们大都是在象牙塔中通过某种“速成法”培养出来的制式产品。按照他们的表现,似乎只要熟读几本“主义”秘笈、成为什么“主义者”,就天下可运于掌,对待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运用书中所讲述的那把“通天尺”来予以丈量,简单并且痛快。这就是徐友渔所说的“思想的基调只有自由、民主-专制、极权的对立,他们不知道国家除了这种分类并导致对立外,还有考虑问题的其他维度”,这也即是石勇所称的“单向度”思维;而石勇自己所赞同的某种价值“至上”,也很易于将思维导入这一歧途。

究其原因,既有徐友渔所说的“在知识结构和思想方法方面的欠缺”,更有思想的意识形态主导或意识形态化。观念先行,不是依据“问题”本身所提供的信息来决定认识工具和价值尺度,而是从“主义”出发,对一切问题使用同一把量尺。认识从“主义”而不是从“问题”出发,必然导致以观念剪裁事实,视不利于观念的具体约束条件于不见。这样的“认识”过程,由于一切不利信息都在观念主导下被过滤掉了,因此永远能够保持“主义”的自洽,但是,其实质只是观念的自说自话,与认识对象早已相距十万八千里,这正是各种单向度的“主义者”最爱好的思维方式。

在自由主义阵营中,秦晖以对“问题”的关注著称。正是由于着眼于“问题”,秦晖才能够不断推出有创造性的观点。但是,秦晖的“问题研究”仍然是从“主义”而不是从“问题”本身出发的。由于在“实证研究”之前,认识问题的角度和价值工具早已经被选定,因此所谓“实证研究”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对信息过滤、筛选的过程;凡是对“主义”不利的证据,经此过程后自然都不见踪影。这种“实证”,实际上还是观念在具体场景中的自我演绎;所谓“创造性结论”,在很大程度上也可说只是对观念和事实的强为之解、包办婚姻。

五,思想分歧源于观察具体约束条件的视线死角

徐友渔说:“世界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我找不到理由使我决心在自由主义这棵树上吊死”。一个以思想为业的人,从逻辑而言本应该如石勇所说的“不归属于任何阵营”,但是,事实上许多思想者如徐友渔都固执在某一立场上。究其原因,除了那些矮人看戏、并不真正明白自己坚持的是什么的为数众多的“主义者”外,真正思想者的立场固执都是由其知识和经验的结构性死角决定的。

任何人都有思维和认识的死角,一般人的死角是由处境和经历决定的,具体总反映在对现实约束条件的认识上。社会底层对底层苦难有深切体会,他们易于将对苦难的忍无可忍作为一个硬性约束,要求社会其它方面顺应这一约束作出改变;显然,他们难以理解由于存在其它方面的具体约束,这种改变只能是缓慢的、有限的。既得利益群体对自身利益最着紧,也最明白保守这种既得利益的力量的强大,因此,他们将既得利益本身视为硬性约束,要求改革只能在不损及既得利益、最好还能扩张利益的轨道上进行;他们难以看到的是,由于其它方面硬性约束的存在,既得利益的减少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思想流派往往代表了上述不同视角,思想者的言行虽然可能是出于思想而非利益,但他们的知识和经验的结构性决定了他们可能在视角上与某个社会群体的利益相重合;即由于视角的关系,他们有可能将某一群体的利益视为整体利益的前提和基础。由于相互都不了解另一面的具体约束性的存在,利益和思想的妥协难以进行,思想争吵不休,社会结构也越来越趋于刚性。

只有超越自我立场,妥协才可能进行,社会各方才可能良性互动。首先应该而且也有条件实现自我超越的是以思想而非利益为追求的知识分子。思想者只要承认“事物的具体约束条件因具体对象而不同”,就会继而承认,不同理论实际上有着不同的适应性。无论是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还是新左派、权威主义,在一定的范围内、相对于一定对象,都有其不移之理。没有什么高于一切、普适或至上的理论或价值,任何一种理论在另一理论的适用范围内都绝不会比此另一理论更正确、更适用。客观存在的具体约束条件才是各种价值和理论的最终裁判;由于具体约束条件的不同,不同时候、不同对象适用于不同理论,每种理论都有自己的适用空间。

只要坚持多元各有其用、任何一元都不能独霸天下,那么不需要兜售任何“底线”或“共识”,不同思想也能够和谐相处、并且能够就各自的适用范围进行理性讨论。思想交流就能够摆脱自说自话和鸡同鸭讲,通过实质性的讨论取得实质性的进步。只有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下,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谈判与妥协才有可能展开。

六,结语

最后,我们可以归纳本文所揭示的思想法则:1,对各种价值的轻重先后、各种理论的适应性的评判取决于认识对象本身的具体约束条件;2,具体约束条件是因时、因对象而变化的,因此可适用的理论、价值也是不断变化的;3,在选择认识和价值工具时,思维顺序只能从问题到主义,不能从主义到问题;4,不同价值、理论有着不同的适用空间,没有谁能“至上”;5,思想分歧源于观察具体约束条件的视线死角,思想者自我超越的关键是追问自我立场的具体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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