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泳:“辟谣”并不天然具有正当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75 次 更新时间:2011-08-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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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进入专栏)  

微博到底是什么?在我们被宣称已经进入微博时代后,近来这却成为微博上一个广为议论的话题。至今,已有太多的事件表明,微博在信息的传递方面,相比于传统媒体,或互联网的其他工具,它的威力无远弗届。但萝卜快了不洗泥,也有泥沙俱下,飞短流长,时而给人一种乱象感。

如今,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的“谣言”,又和微博联系在了一起,进而引来“伦理底线在哪里”的质疑。毕竟微博是“人”的微博,微博只是社会的投射。那么,也许只有确定了我们这个时代中“人”的位置,我们才能回答微博到底是什么。

本报记者 韩洪刚

“谣言”中有真实性因素

时代周报:最近“谣言”在微博上成为一个比较集中的现象,引起纷纷议论。我们该怎么看待谣言与微博之间的关系?

胡泳:实际上,谣言是一种很古老的语言,有很强的口头传播特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到了互联网时代,我们过去的有些传播模式,其实反而是回归了。微博特别像一个农村集市,大家在那里飞短流长,发言主体的门槛比较低。这种媒体形式本身就是非常适合—姑且不说谣言—流言的传递。它的传播的链条也非常短,速度很快,范围很广。所以说,在微博上彻底地去除谣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时代周报:那么,正因为微博的这种特性,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不实信息都看作是谣言。就需要区分“错误的信息”与“捏造的信息”,前者属于讹,后者才是谣。而我注意到,即便一些媒体记者也很少注意“讹”与“谣”的区别,一概将不实信息说成是“谣言”。

胡泳:对,的确存在这种情况,指出这种区别很重要。但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如果纯粹把“谣言”定性为主观故意的捏造,然后在里面添加很多动机判断,这是有很大问题的。换句话说,微博上的“辟谣联盟”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议,就在于很多人认为他经常揣测对方的动机。

人们通常觉得,谣言都是捏造的,并认为里头有很恶劣的动机,但往往没有想到,谣言本身不纯粹是虚构的,里面是有真实性的。我个人非常反对在谣言的定义里头引入动机论。我们知道,动机论或者说诛心论,在中国是源远流长的。我们在交往过程当中,或者在话语的论述当中,常常不是针对对方的行为或者语言,而是直接去批评对方,为什么会说这种话,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行为,去揣测对方的目的和动机。这种动机判断的思维方式,其实是理性讨论的最大障碍,而且在很多时候它其实是扼杀言论自由的。

时代周报:这种不做动机判断的讨论方式,应该作为微博公共讨论的基本规则之一得到确立。我看到,法国批评家雷蒙?阿隆就非常重视并一再强调这一规则。他说,在公共行动领域中,少看行为人的意图,多看这些行为带来的后果。

胡泳:我们是有动机论的传统的,包括在“文革”的时候大家说的那种“文痞”,他们采用的就是一种我们经常说的打棍子的方式。这种方式其实就是动机论的最大应用的一个形式。如果你把动机论过多地用在对谣言的分析上,就非常容易把谣言抹上一种伦理色彩,然后你自己可能去抢占某种道德高地。当你用这样的方式来对谣言进行妖魔化的时候,实际上就意味着,你所抹杀的常常就是民众质疑你的正当性,或者民众抗争的正当性。换句话说,我觉得在关于“辟谣联盟”的争论里头,有一个东西是必须要说清楚的,那就是,“辟谣”在中国当下的语境当中,并不天然地具有正当性。

时代周报:“辟谣联盟”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一种动机论的思维方式,这是需要警惕和批判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如果把“讹”一概当成“谣”的话,这也反映了一种“要求人是全知全能”的思维方式,可这对人的要求太高了。

胡泳:从一个浅层的方面来看,任何事情发生以后,信息处于不对称状态,没有人是像上帝一般全知全能的,所以在很多时候,信息常以不完备甚至错误的形式出现,很难直接把它命名为“谣言”。从更深层的方面来讲,其实谣言本身也是我们认识社会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是一种认知方式。因为,作为个体或者群体来讲,当你遇到不确定性的时候,自然你就会有一种社会认知行动,或者会有一种集体行动,努力去把信息过程当中的一些不确定性予以排除。在对谣言的研究中,社会学家认为,谣言在很大程度上有这种社会认知的意义,是社会群体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形式。

“辟谣联盟”问题在于“选择性辟谣”

时代周报:对,信息这一基本概念,就被定义为消除接收者认知上的不确定性的东西。比如7?23事故,这种突发性事件本身就造成了大量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就造成人们对正确而及时的信息的渴求,可是政府在信息应急方面却相当不力,甚至是有意遮掩。那么,你刚才所说的意义上的谣言便产生了。

胡泳:对。在这个问题上,相当多人的理解是非常表层的,甚至可能带有很多的扭曲。我刚才讲,谣言里面有这种真实性和虚假性的区分。但很多人都认为,谣言天然都是虚假的。另外,也有非常多的人认为,谣言是社会的某种病态,所以,我们会看到包括一些媒体经常会比喻说,谣言像病毒一样传播。实际上,“辟谣联盟”的一些做法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当你把“谣言”纯粹理解为一种病态的东西的话,你就会犯一种傲慢自大的错误,你觉得公众本身都是容易犯病的人,容易信谣,容易传谣。但实际上根据刚才的说法,谣言是正常社会中的一个正常部分,一个常态部分,并不是一个病态部分。我们社会当中的群体,为了给一些他们无法解释的事件来寻找答案,那么这个过程就会产生这种功能性的谣言。

时代周报:当我们理解了谣言本身具有的功能性之后,那么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看待微博上存在的比如像“辟谣联盟”这样的“辟谣”组织呢?其实,我更愿意用“澄清”来替代“辟谣”这种心理暗示性极强的词。

胡泳:“辟谣联盟”自己说是要在自媒体时代承担社会责任,靠民间的自发力量来推动言论的自律,这符合自媒体时代自治组织的一种特性.但是,问题主要是在于大家对他们的选择性辟谣的批评,即不辟官谣,只辟民谣。他们自己说要承担社会责任,但是我们看到“辟谣联盟”发起人窦含章的微博,有一标签是“替政府说话的人”。这很明确地说明他是有立场的。我觉得,只辟民谣,不辟官谣,意味着智识上的一个缺失,或者有可能主动掩盖,或者有可能被动忽略。总之,他们忽略了一个关系,我把它叫做谣言跟谎言之间的关系。

“辟谣联盟”的宣传口号是“为真相服务”。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问,在中国当下的现实当中,对真相形成最大遮蔽和最大阻碍的是什么?是谎言还是谣言?他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时代周报:在微博上,“辟谣联盟”广受质疑,甚至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但客观来讲,微博毕竟需要一种信息的澄清机制,或者是一个信息澄清平台。你最希望是一种什么方式来产生,或者说由什么样的人来组成?

胡泳:这种澄清机制,我觉得用古诗来说是“功夫在诗外”。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只就微博本身来讲,什么是最好的澄清机制。事实上,要做到一个最好的澄清机制,首先是政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就是要解决刚才提到的谎言的问题;其次是媒体要做到公正和全面的报道。

微博作为一种媒介形式,天然地具有自我修正功能,因为微博参与人数众多,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专长、信息源以及社会网络,以及有些时候这个人可能恰好在现场等,这些都是传统媒体常常做不到的。那么,这样的一种汇集就有可能产生群体智慧,这种群体智慧本身实际上就构成了微博的自我修正机制,这是微博重大的生命力之一。

时代周报:不过,也许会有人担心,这种自我修正机制并不一定具有完备性,会不会可能出现系统性缺陷的情况,或者说出现集体盲区的情况。

胡泳:这其实牵涉到对群体思维有一种什么样的认识的问题。一直是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就是我刚才已经讲到的,认为群体能够产生智慧,这种智慧能够相互纠正。但是一直也有另外的一种认识和观点,认为个体如果聚集为群体,群体的智商并不一定高于个体的智商,甚至是不但不会产生群体的智慧,而可能产生群体的愚蠢。证明这个观点的例子也很多,比如,希特勒时代的德国,“文革”时代的中国等,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也写了《乌合之众》。

期待微博“权利法案”

时代周报:实际上,虚拟的微博就是真实社会的一个投射。既然微博是一个社区,那它是不是该有自己的边界和规则,就像刚才提到的不应做动机论的揣测。在你看来,该如何去做?

胡泳:这可能有赖于微博用户自己能够提出类似于微博宪法或者权利法案等这一类的东西。这就需要大家有一个最基本的共识,这个共识本身有可能会形成微博的边界或者是一些规则。这可能涉及到比如表达权、知情权以及组织权等问题,这就牵涉到一些比较大的问题。

比如,作为一个网民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网民权利,那么针对这些网民权利能不能够形成一个网络空间的权利法案,这个是一个很基本的工作,而且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工作。微博上现在可能有比较多的乱象,但是,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来定义新的环境,制订新的准则,并且这些准则是在通过讨论、达成共识之后形成的一个东西,那它可能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言论和表达空间的一个重大的飞跃,我会期待这样的东西,当然我不一定会乐观。

时代周报:微博的这种骨架,可能对一些个体而言,有点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推进。具体到一个普通的微博用户而言,你建议他们可以做什么、怎么做?

胡泳:在我看来,每个微博用户最低限度就是遵循我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8条《对话守则》,这是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在成立的“公民论坛”中提出来的。每当你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不能够容忍的、让自己很生气的人,就去想一想这几条基本的对话原则,时刻对照和反省自己。如果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微博就可能变成比较理想的言谈环境。当然了,最简单的东西也是最难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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