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洪:网络问政是鲜花还是花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3 次 更新时间:2011-04-24 13:39

石龙洪  

在当今网络社会来临的时代,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给我们带来信息、参与、互动的便捷的同时也可能产生信息的泛滥、参与的无序和混乱。在其中作为网络社会重要一环的网络政治得到尤为的关注。作为网络政治最重要的对象——政府希望将公众的网络政治参与纳入到自己设定的制度轨道中,将网络的政治参与变为有序的、制度化的参与,而不是放任网络民意的爆发,直至不可控的地步。

正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使得中国的各级政府开始重视网络的作用,开始建设网络问政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这些制度化的建设一方面使得公众的网络政治参与,与政府的网络互动交流成为可能,增加了公众的政治参与的渠道;另一方面也使得政府运用网络这一先进技术来加强自身与公众的交流,完善政府的治理,化可能无序的、混乱的网络政治参与为稳定、有序的政民互动成为可能。这可谓是英国思想家吉登斯所说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控制辩证法”。

因此,现在可以看到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网络政民互动之风、网络问政之风,很多地方政府都在自己的政府网站上建立了政民互动栏目;开设了公众信息网;或者建立了网络问政平台。但这股政府借助网络来施政、执政之风到底是吹得什么风呢?政民互动、网络问政是否真的得到实施,又取得怎么样的效果呢?政民互动、网络问政只是个形式、只是一个空架子,还是它们有实质性的新内容?网络问政是花瓶,还是鲜花?这些疑问都需要拨开层层的迷雾,从政民互动、网络问政的实际发展中得到解答。

问政于政府还是问政于百姓?

政民互动、网络问政之风的兴起主要源于2008年5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除了静态的、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公开以外,还应包括政府部门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从广义上说,政民互动也是政务公开的一种主动形式,相对静态的信息公开方式,政府部门与公众的网络交流更有着方便、实时、集中的特点,是传统的政务公开方式有力的辅助和补充。因此,按照相关的要求,各地的政府网站就开始了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改革,开始公开一些政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人事信息、规划信息等。同时各地的政府网站开始设立政民互动交流栏目。随着时间的推进,有些地方政府开始了一些创新。从政民互动的形式上来看,有些地方设立的是“政民互动”栏目、有些地方是“公众信息网”,而有些地方则是直接建立“网络问政平台”。虽然从形式上来看有所差异,但本质上都是通过网络平台,增进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联系,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向政府写电子邮件、可以向政府建议、求助、投诉、举报、咨询等等。

但网络问政到底是什么含义,是公众问政于政府,还是政府问政于百姓。有人认为,网络问政的主体应该是公众,问政的对象应该是政府。但是也有一些官员认为网络问政只是官员问问老百姓,让老百姓提提建议,完全把问政的主体和对象颠倒过来。上述的两种含义都不完全正确,网络问政的真实内涵应该是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互动,而不是单方面的行动。只有政府帮助公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且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老百姓愿意通过网络问政的方式将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给政府,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双方的互动,网络问政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它的功能。

而随着网络政治参与地不断推进,不断地有重大的事件在网络上形成焦点,诸如云南的“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宜黄拆迁事件”、“钱云会事件”“南京梧桐树”等。这些重大的网络事件形成了大量的网络讨论,网民的焦点直接对准政府,形成非常强劲的问政之势,在社会上取得强烈的反响。而这些重大的网络事件往往以制度外的问政形式而呈现,给政府重大的“打击”。这些突发的网络问政事件成了让政府头疼的大事,让政府防不胜防,网民的力量摧枯拉朽般地将政府置于边角落而不得动弹。虽然说这些事件的力量非常之大,问政的效果可能能够直接让政府“妥协”,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这些事件终究不是制度化的渠道,不具持续性,同时极其容易以浩大网络的民意压倒政府的正式议程。所以以这类问政相对应的问政形式就是公众通过政府所设定的网络问政平台、政民互动栏目等政府限定的渠道。政府本身希望的是通过后一种网络问政的方式达成政民互动,这种制度化的渠道可能是比那些疾风骤雨式的问政形式更加重要,更加具有持续性、建设性,本文也是着重考虑第二种网络问政形式的作用和影响。

怎么影响网络问政的水平?

是什么影响网上政民互动的质量、网络问政的水平,仅仅是网站的建设水平,看看哪个网站建得更加美观、更加漂亮?显然不是这样的。仅仅是因为经济发展的水平的差异吗,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网络问政一定就做得更好吗?

为了检验以上的质疑,笔者简单地考察了3个地方的网络问政情况。这三个地方分别是:广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分别代表东中西部。其中广东省的网络问政水平被媒体认为是最高,可以说是网络问政遍地开花,不仅仅有各级政府的网络问政平台,还有以媒体为依托而建立的网络问政平台,如奥一网、金羊网等,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作为网络问政实施的保障,可以说广东省网络问政的制度建立地比较完善。就举其中被成为网络问政样本的惠州的网络问政平台为例,截止到2011.01.14来信总数:55427件,回复来信:54750件。单从数量上来看电子信访的量是很大的,而且从其网络问政的相关制度设置来看,惠州的网络问政平台中设置的比较重要的制度有:红绿灯警告制度,各部门对网民的回复要遵循:立即回复、按程序办理、及时派员处理、办结情况告知等四个步骤进行,一般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比较复杂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问政平台将自动标以“绿”灯,5个工作日内尚未回复的标以“黄”灯,超过15个工作日尚未回复的将标以“红”灯;建立监督制度把网络问政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将“行风评议”和“万众评公务”为考评内容,并纳入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职能部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将各部门网络问政的情况进行汇总、公示,还允许网民进行满意度的评价等。

而河南省作为中部的一个省份,笔者查看河南省的政府网站发现河南省的网上政民互动平台中,电子信访栏目中总共才有4封电子信件,而且进入电子信箱进行提交电子信件,首先要注册,程序比较繁杂,要求填的信息很多,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具体的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进入的渠道非常不便。

而对于西部的省份甘肃,尽管该省的电子信箱中一共有2501条的电子邮件,比河南省多很多,但是笔者查看了其2011.01.14的前20条电子信访,种类有咨询、投诉、反映问题、举报、意见建议五类。其中有15条办理的结果显示为“已办理”,但在回复内容栏中却显示“内容未显示”五字。再有5条是显示为:“同志: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请您向省委组织部反映。XX省信访局 xx年月”。因此可以发现,甘肃的电子信箱似乎徒有其表,不是踢皮球,就是声称“已办理”,但也不给你公布办理的结果。

就通过对3个省份的网络问政情况的简单考察,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影响网络问政水平的指标,比如:电子信访的数量、回复的速度和效果、相关的制度设置的完善程度、进入平台的便捷程度等指标。只要网民通过写电子信件的实践以及对不同地区的网络问政平台的比较就可以感受到不同网络问政平台的便捷度、亲近度、效果。对于大多数的网民来说,网络问政平台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帮助公众解决问题,回应的速度快不快,回复的质量高不高,是否真的调查清楚了问题,帮助解决了问题。这些对于真正有过相关经历的人来说都是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的。

而网络问政最关键的一点,莫过于是否能够解决公众的问题,回应公众的求助、投诉、建议,能否真正的达到政民互动的效果。这点是需要实际的结果来说明的,而不是从理论上、逻辑上去推断网络问政一定能够促进政府对公众提出的问题的解决,一味地去赞颂网络问政、甚至有些人在宣扬网络问政能够带来网络民主。这些论断在没有具体的、实际的证据之前都是没有说服力的。而单从各地的网络问政平台电子信箱的政民互动的情况来看,对公众信件的回复通常有多种类型,有切实办理型、踢皮球型、推延型、空头支票型等类型。对于很多的信件都被政府的一些部门踢到其他的部门,或者是被一味的推延,要求写信人等待结果,再或者是直接说“已办理”,但是不给出任何结果。当然也看到了一些切实办理了公众要求的信件,政府详细的调查了公众提交的案件,认真地办理了案件,但通过对一些政府网站的电子信箱的观察来看,切实办理型的信件是非常少的。因此,网络问政是否能够取得的效果下论断还为时过早。

因此,在网络问政的实际效果这点上,总是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惠州市的市委书记黄业斌在2009年惠州的首届网络问政研讨会上曾称由于网络问政的实施,惠州上访量大幅下降,使得惠州的市民上访率却连续三年在广东21个地市中排名倒数第一。但是在惠州市的一份政府文件中也看到他们对网络问政工作的总结中提到,90%的信件都是咨询类的。这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即使是被认为网络问政水平较高的地区的网络问政的平台都还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人们更期待的是网络问政平台能够成为以投诉、求助等解决公众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机制设置,如果花了大力气建设的网络问政平台结果却变成一个“活动的电子政府手册”,那真是太浪费了。但是是否有种可能就是,公众还是不太相信网络问政平台能够多大程度上为公众解决问题,它的功能可能只是仅限于咨询功能,解决不了大问题。是否是这样的呢?只有现实可以检验这一点。

网络问政与政府改革

《国家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可以说有其重大的意义,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开始有了更多的知情权,也能够进一步的增进公众对政府的监督。从最近以来的广州各界人士对广州亚运会的财政公开问题的争论就可以窥探出国家信息公开制度改革所释放出来的强大的力量。而就单从各地的网络问政的情况来看,是顺应《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要各级政府加强网上政民互动。因此,“网络问政”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政策,总是会遇到执行偏差的问题,有的地方执行的好,有些地方执行的差,就像前文所比较的三地的网络问政情况显示的那样。而且网络问政实施的效果也仍然是让人怀疑的,即使是网络问政水平较高的广东、惠州也是如此。这让人不禁会思考,如果人们相信网络问政本身是个好东西,那是什么原因影响了网络问政实施的效果。

网络问政绝不仅仅是摆个花瓶,听听老百姓的建议就可以了。它要求实实在在地帮助公众解决问题。因此,网络问政的关键是背后的制度支撑,财政、人力、物力支撑,面对公众的诉求,政府需要切实地将公众反映的问题付诸于解决,将每一个问题都调查清楚,给予公众满意的答复。而现今公众提出的问题不是仅仅通过政府的言语就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度等条件才能够真正地回应公众各方面的诉求。

如果把网络问政仅仅当做一个花瓶来做摆设那就它就只是一个花瓶,老百姓永远品味不到鲜花的馨香。只有网络问政真的有了各项制度的支持,在听取公众的投诉、求助、建议之后,付诸于实现,将问题真正的解决,网络问政之花才会真正的盛开。

因此,为了改变很多地方网络问政不足的现状,一方面,各级政府要真正的拿出改革的诚意来,实实在在地将网络问政制度付诸于实践,将其作为一个能够推进自身施政、执行的良好的助手,切实地推进公众问题的解决、利益的实现,政府和公众之间沟通和互动的增强。

另一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对政府的监督。政府的一项制度、政策执行地好不好,百姓的问题是否能够解决,百姓的利益是否能够实现使其最好的检验尺度。如果政府做得不足,就要允许,而且鼓励各界对政府的批评,不管是上一级的政府,还是媒体,还是公众本人,都可以直接地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在不同的地区比较之下,相信各地的政府发现自己的工作的不足,也会作出一些变革,争取迎头赶上。

除此之外,网络问政更好的实现还对公众提出了一些要求。政府提供了一个和公众互动的良好的平台,公众可以通过平台向政府求助、投诉、提意见和建议等,但这也不是说公众可以随意的做,而没有任何限度。为了更好的利用网络问政平台也需要公众好几点:1、尽量客观真实的反映意见,尽管可以以匿名的方式投诉、提建议,因为虚假的信息会增加政府的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错误的信息可能浪费政府的人力物力。2、公众也要将更好的建议提供给政府,培养更好的与政府沟通的能力。

因此,如果政府和公众达不到各自的要求的话,就容易增加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互不信任。网络政治参与、网络民意就可能以猛烈、暴力的形式出现。这种方式必将对政府的常规政治议程产生巨大的冲击。而这点也是世界其他国家的政府害怕网络的重要方面,世界各国的政府、政治家都害怕巨大的网络民意如果遭到煽动,被不理性的情绪所引导,会对政府产生巨大的冲击,会对常规政治巨大的影响,甚至会摧毁民主政治。正如《网络社会》的编者曼纽尔•卡斯特所说的,在网络社会中,只有在具有自治公民身份的条件下,在开放、共享参与的、正规政治渠道中,因特网才可以创新政治实践。只有公民具有判断能力、理性能力、自治的能力才能在开放、共享、正规的政治渠道中实现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的互动。

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网络政治的发展也不是全然一帆风顺,不全然都是好的,它本身的发展有它的局限和问题,但是它作为新技术的一个载体,能够运用到政府治理之中,如果能够充分地利用,扬长避短,相信能够发挥其更大的作用。网络问政作为一项全国性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改革举措,如果是合理的,可能有效话,在上级的推动之下地方政府加以实行定能够更加容易的实施,比起地方政府独自实施改革肯定会容易许多。借上级的春风,网络问政之花也会更容易开放,更艳丽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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